看到上方有人PO出撞到的問題
這邊也想幫朋友詢問一下
朋友因為調解過程很氣憤
想知道心情如何調適 或怎樣幫他
以下為朋友打的原文
某一日 我從捷運站男廁走出來 在門口附近 被一名從右方女廁走出來的中年婦人撞傷
我頗瘦 對方身形頗大
結果頭部挫傷 臉部擦傷 眼睛結膜流血 眼鏡也同時飛出損毀 有急診證明
但對方毫髮無傷
不過那是在監視器死角 影像只有他女兒從我面前跑過 然後她要跟上她女兒
然後畫面就沒帶到了
因為我本身為高度近視 鏡片並不便宜 加上急診費用 我向對方索賠3500
但是對方不想陪 於是警察便建議我們到調解委員會去
在調解過程中
對方一開始竟說 她是看到我在路上被人撞 才來關心我的
我後來說 如果不是你撞 為何要留電話資料給我
她才改稱是她撞我 但受傷不是他造成的(不然是誰造成
總而言之 過程中都在詭辯
甚至最後說 是我撞她
(有戴眼鏡的人都知道 不太可能會去用眼睛撞人 要嘛也會是頭先撞到
我當時也沒在用手機
反正最後不歡而散
而調解失敗之後 若想解決就只能走法院一途
雖然眼鏡要將近四千 要我自己吞下去也是可以
可是對方態度囂張跋扈滿口謊言 讓我覺得我吞不下這口氣
回想調解過程更讓我憤氣難消
請問有必要走到法院嗎 小金額賠償的訴訟值得嗎 會勝訴嗎
還是說我心情該如何調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