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要離職嗎...?前男友是現在上司...

作者: owatariryo (bebe)   2015-11-26 15:12:39
※ 引述《cchysw3021 (阿強哥)》之銘言:
: 看到板上大部分的人都反對妳和前男友復合,
: 我個人是希望妳能有一個幸福的結局,
: 因此我提供另一種觀點給妳,
: 首先妳一定要向前男友討小孩的扶養費,因為錢真的很重要!
: 再來,要問妳自己現在到底對前男友還有沒有感情,
: 如果妳對他還有感情,
: 才是要求他證明他現在是如何愛妳,
: 而且要他是向全公司的人證明他現在很愛妳,
: 一定要他向全公司的人表明他現在很愛妳,
: 這樣他現在才是真的依然愛妳,
: 妳才能考慮接受他的感情,
: 如果你們現在確實相愛,
: 我認為應該要結婚吧,
: 但要和他表明,結婚後,錢全部都要歸妳管,
: 掌握金錢,真的很重要!
: 如果他真的很愛妳,
: 他一定會接受,結婚後,錢全部都要歸妳管。
這位仁兄你還蠻異想天開der。
原po主管的獵豔模式蠻標準:
騙上床->膩了或意外有了->人間蒸發->偶然相遇->檢查姿色->續攤再玩。
這中間產生真感情的機率大概 9.2%
至於原po自己個性也有很大的問題,
什麼都能信,就是男人那張嘴不能,這道理再淺顯不過了。
他真的愛妳,當初早娶妳了,責任自然一起扛,怎可能會先人間蒸發?
最怕的是男的蒸發期間早就有妻小了,原po可別因為一時腦衝,意外被告妨礙家庭。
硬起來吧,誰是誰非很清楚,這傢伙是個精蟲衝腦的禽獸,名譽掃地的會是他,
自己好好想清楚,孩子也不會想看媽媽再受傷害的。
作者: lianli1024 (Morningstar)   2015-11-26 15:20:00
9.2%都嫌高
作者: wak (默艾)   2015-11-26 15:24:00
檢查姿色+100
作者: njpp (正妹真難找)   2015-11-26 16:55:00
好想當主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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