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早上看見地區社團的爭議po文

作者: willow   2015-11-25 12:48:13
我有加入家鄉的地區FB社團
早上有人po了一篇文,大意是一個擺攤賣菜的阿婆把菜擺在馬路邊賣,
有台車行經把菜都壓扁了,阿婆有拍車子要跟車主講,車主卻直接開走
原po放上了阿婆的照片和被壓壞的菜的照片,呼籲大家幫忙找出車主
一堆人在下面留言罵車主無良,阿婆好可憐等等
但有一個人留言說阿婆在路邊賣菜已經違規,照片也明顯證實菜都超出白線到車道了
而且遇到這種狀況報警調監視器就好何必上網肉搜
其實我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因為我時常經過那裡,路邊常常有擺菜的,車子又多,不小
心壓到我覺得很容易
但一百多則留言都在謾罵這篇留言,罵他沒同理心 ,
說阿婆也是為了生活、如果你家人遇到這種事你怎麼想等等
還有人嘲諷他該去看精神科,查那篇留言者的IP
我其實是同意那篇留言的,車主當然也有錯,但阿婆也不該違規在那種地方賣菜
但是其他人卻完完全全袒護弱勢者,不肯去認同阿婆也違規的事
有留言說「你眼裡只有法沒有情?」
看完我覺得有點無奈,難道我的想法真的只是少數嗎?
不知道版上會怎麼評論這件事呢?
作者: aizawafff (沒有ID)   2015-11-25 12:50:00
理盲情濫的人蠻多的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1-25 12:50:00
問題同,"路上看到流浪貓狗會買罐頭給他吃還是帶回家養"
作者: likangrace (沊沊)   2015-11-25 12:50:00
壓壞菜和阿婆擺攤越線這兩件事要分開來看,違規是違規
作者: myislet (以為忘了卻記得牢牢的。)   2015-11-25 12:50:00
阿婆違規,但是車主毀損她的財物卻逃逸。這種事可以下車協調的,但車主選擇無視。
作者: likangrace (沊沊)   2015-11-25 12:51:00
毀壞財物是毀壞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1-25 12:51:00
勤理髮..不是,情理法,還是法理情,本來就有多種選擇
作者: najoy (○巫女小姐○)   2015-11-25 12:52:00
雙方都有錯 該賠要賠 該開罰要罰 情理法並非完全對立 總有
作者: Windkiller (別叫我岳父)   2015-11-25 12:53:00
警察到現場 阿婆違規擺攤先發1200 然後車主壓壞陪菜錢 別小看那些阿婆 有沒有看過兒子用賓士載媽媽去路
作者: najoy (○巫女小姐○)   2015-11-25 12:53:00
協調空間.又不是程式寫下去一翻兩瞪眼這麼簡單 留言的人理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1-25 12:53:00
你會選擇用新台幣讓阿婆菜下架(然後明天繼續出來占車道)
作者: Windkiller (別叫我岳父)   2015-11-25 12:55:00
警察來阿婆退到線內 警察走又到線外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1-25 13:03:00
快把FB私訊告訴我,我馬上帶200瓶紅水過去救他!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1-25 13:11:00
公事公辦阿,阿婆罰1200~2400(道路交通規則),車主陪
作者: blow001 (御姊)   2015-11-25 13:11:00
阿婆擺出白線被車壓,可以請警察先開單,再來研究車主到底需不需要賠
作者: Windkiller (別叫我岳父)   2015-11-25 13:13:00
同意樓上兩位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1-25 13:13:00
壓壞菜小事,打滑或閃躲發生車禍才嚴重.... 而且在馬路邊地上賣的菜,老實說你敢買回去吃嗎?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1-25 13:17:00
我敢阿,在田裡面弄到的東西不會比在路邊乾淨我可能想法比較黑暗,應該是要害阿婆賠更多錢ZZ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1-25 13:18:00
那一定要去鳳山朝聖,某十字路口的水果嬤... 賣好多年了不管支持哪邊,都應包容其他的聲音... 肉搜太超過了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5-11-25 13:55:00
我也覺得遇到事情不立即處理,或是不是真的在處理事情的人,卻急忙把照片貼上去公審,這種風氣很不好
作者: e04Mae9 (我是小刀^.<)   2015-11-25 14:43:00
阿婆違規,你可以報警開他罰單;但是車主毀損阿婆的菜還沒賠償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1-25 14:55:00
這樣說好了,那群人的目的是什麼?看不慣車主的作風所以揪出來,然後賠錢給阿婆還是,覺得阿婆很可憐,結果阿婆被罰的更多前者的話就是利用阿婆懲罰違法者(駕駛),這個叫偽善後者根本就無腦
作者: laborgirl (美腿)   2015-11-25 15:08:00
這社會本來就常忽略看似弱者那方的錯誤有的時候,也是看哪邊人多往哪邊靠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5-11-25 15:11:00
比較好奇把東西違規放在路上被壓到可以索賠唷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1-25 15:18:00
這我不清楚呢,不過狗跑到路上撞死狗真的可以索賠(民事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5-11-25 16:26:00
沒牽繩也可以?!長知識了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1-25 16:28:00
是 沒牽繩也可以
作者: kramoon1859 (kramoon1859)   2015-11-25 16:53:00
很多人喜歡把事情劃分黑白兩方,白的就是白的不會有半點黑,因為這樣比較容易思考
作者: youaretree (溪)   2015-11-25 16:53:00
每次都用如果是你家人你會怎樣 煩死了 人很難不感情用事,但錯就是錯啊
作者: underheart ( )   2015-11-25 16:54:00
fb可以查ip那麼恐怖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5-11-25 18:17:00
你只會想嗎?幫忙跟著出聲啊每個認同的都只會想的話當然沒有用
作者: willow   2015-11-25 19:37:00
我一直都不喜歡在公開社團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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