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前男友狂傳line來電

作者: star0513 (小星星)   2015-11-24 23:09:24
※ 引述《ivanaya (hihi~)》之銘言:
: ※ 引述《MadeInChina (中國製造™)》之銘言:
: : 你這個案例解決方式明明就很簡單
: : 錢付一付兩清不就好了
: : 女方就真的有用到男生的錢,能否認嗎?
: : 對方拿著這點吵
: : 你就把錢丟回去啊
: : 還債兩清,不是更符合你朋友想要的情況
: : 什麼都分清楚誰都不欠誰
: : 想兩清又不想還錢
: : 那還是別發文討拍吧
: 很好奇,如果是女生自己本來就跟家人住,男生租屋,
: 在一起後,男生邀請女生搬去一起住,同住也沒提到攤房租事宜(畢竟心知肚明女生的

: 銷本就無須負擔這筆)
: 分手後,男方要錢合理嗎?
看到這個就想發表一下自己的意見
我個人認為不合理
最近剛好朋友遇到類似事件
朋友跟男友分手
男生在半夜不斷打賴通話
還用即時訊息說
「我這段日子在你身上花三千元,你要還給我!
原本想說我們會在一起很久我才願意花
結果沒多久就分手,你要還給我」
朋友表示不想理會
因為是男生自己心甘情願花的,憑什麼要她還
但.........如果是我
嫌麻煩情況下
我會還給他
不過也擔心還錢只是藉口
怕是永無止盡的騷擾............
這是最麻煩的!
作者: wawaking1 (貓咪屁股)   2015-11-24 23:15:00
你們都是遇到爛情人,男生一開始不爽付錢就別交往,分手後要錢蠻爛的;女生一開始就不想分擔花費,分手後爛情人討錢也只是剛好,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沒有誰花錢是應該的。
作者: Marlboro305 (+咑啦咑啦+)   2015-11-24 23:16:00
我也知道單方面說詞根本不可信,若真要鉅細靡遺的敘述,那我真的很後悔發文......S大請保重
作者: PRINCESSQ (NEWLY)   2015-11-24 23:23:00
單純問個法律問題! 若是交往期間男生心甘情願付房租分手後去跟女生追討,在法律上成立嗎?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1-24 23:24:00
金額少不用還;金額大(幾十萬幾百萬以上)就可能被判歸還
作者: PRINCESSQ (NEWLY)   2015-11-24 23:25:00
那若是女生欠債百萬,男生自願幫忙還款,分手後男生還能追討嗎? 好像不能吧!!??
作者: RockBoy (搖滾男孩)   2015-11-24 23:26:00
3000圓心甘情願跟30萬300萬心甘情願不一樣 原文資訊太少
作者: PRINCESSQ (NEWLY)   2015-11-24 23:27:00
因為並沒有但書說,幫忙還債就不能分手或分手要還之類若是單純以男生心情爽不爽來看追不追討,那法律還有何用處呢? (單純想問法律問題啦!希望知道的人可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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