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貓咪退養疑問

作者: ayu9416 (AYU)   2015-11-22 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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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代po
請勿備份原文 勿轉 記者勿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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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應 我是此帳號主人 原po的朋友
原po那個笨蛋太急了
找到條文就有註明需負擔中途一天100的費用
原po表示會願意配合
希望大家適可而止 不要讓話題越燒越烈
明天會刪文 感謝大家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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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回應:
"第一條是原文沒錯,其他是關於照顧貓咪的故未列出"
"貓咪是要送回中途沒錯,知道成貓不易送養故詢問朋友,也會請他們透過中途領養貓咪
,讓她快點有新家"
"我絕對沒有對中途說謊,因為家裡只有我和弟弟,中途只有問家裡是否有長輩及家中成
員"
"謝謝有願意就事論事的人,請問紅包應該包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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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慎入
首先,我已經有心裡準備會被噓爆
前情提要:
我之前和我弟在外租套房撿了一隻貓,照顧了幾個月後來搬家時由我弟的同學照顧
搬完家後貓要不回來(我弟沒有堅持,我不知道也不太想深究)
於是我想要再領養一隻,到一家中途之家看了三四次,最後決定領養一隻一歲多的乖巧母

經過養貓用品的購置,家裡環境的安全性改善,還有中途的家訪
最後簽了認養約定書順利帶著小可愛回家
中途歷經貓咪的不適應深夜喵喵叫整晚,甚至大便尿尿在枕頭上等等
我真的很喜歡她,也對她很好
從一開始的畏首畏尾,到現在她會跟我撒嬌,真的揪甘心
但大約在領養後兩個禮拜被家長知道後,堅持家裡不能養貓(大概以前是因為租的所以睜
一隻眼閉一隻眼吧)
我向家長提出了各種方式,例如我願意負責家裡的衛生,爸媽來時把貓暫送貓旅館,還有
每個月用打工錢補貼家裡的房貸
但全被否決,甚至要把我趕出家門
於是沒有轉圜的餘地,我就在中途及送養人的群組裡表示我只能將貓咪送回去了
我也在朋友,同事間詢問是否有人能認養貓咪,甚至問到同事哥哥的朋友
如果之後貓咪遇到真的有緣人,我會把現在為她購置的所有東西當作嫁妝
我知道這對貓咪很傷感情,我甚至有股衝動想帶著貓咪自己在外租屋
但看看租屋網大概10分鐘我就打退堂鼓了
我承認我自私,我沒辦法把貓咪擺在我生涯規劃中的第一位
1.我就是拿人手短
2.我不想和家人撕破臉
承受和貓咪分離的難過,還有家人和中途送養那邊的譴責,真的很鬱悶
以上是我的主觀敘述,就當聽我發牢騷謝謝
以下則就客觀面來講
認養約定書上有這麼兩條:
"自接回寵物日起算30天內,如認養人與寵物間彼此無法適應,送養人可將寵物退還給認
養人,切勿隨意棄養或轉送。已繳付之費用亦會全數退還給認養人。"
"適應期(30天)後,則視為已正式認養。若退養貓咪,將不退還已繳付之費用,且須另外
負擔貓咪中途安置與送養之相關費用。"
以上兩點一字一句完全和約定書上一模一樣
以上兩點一字一句完全和約定書上一模一樣
以上兩點一字一句完全和約定書上一模一樣
現在離認養日期不過兩個多禮拜,但中途那邊要求我支付中途費用直到貓咪找到新家為止
請問這樣合理嗎?還是欺負我是學生又因為我理虧?
我猜一定會有人只看標題不看內文就噓
但我非常需要不管是認養人/中途/送養人的意見或經驗
謝謝各位
作者: CatBaJun (貓拔君)   2015-11-22 23:08:00
去貓板 或是貓咪也瘋狂FB社團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1-22 23:09:00
怕有人帶回去玩幾天就不想養了啊,很合理的但書
作者: hsiangp (小蘋果)   2015-11-22 23:12:00
看完內文還是想先噓再說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5-11-22 23:12:00
對啊 未來妳結婚 你的另一半是豬隊友 你也會對父母說 那不
作者: UKstudy (英國研究)   2015-11-22 23:12:00
光看約定書內容,不太合理。希望貓咪趕快找到新的好人家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5-11-22 23:12:00
哪個中途啊?這麼敢要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5-11-22 23:13:00
他跟你要一天多少?
作者: hsiangp (小蘋果)   2015-11-22 23:13:00
如果你很付責任的話 我不覺得要你負擔這些金額有哪裡不對
作者: laRosy (壯壯)   2015-11-22 23:13:00
沒有想清楚就做決定傷害貓也傷害送養人 不覺得送養人的要求過分 想想自己造成別人什麼麻煩!
作者: qmaloy (綿花朵)   2015-11-22 23:14:00
難道養之前沒想過家人那關嗎
作者: chaho616 (cmr)   2015-11-22 23:14:00
養寵物是一件大事,不是你自己想就可以,拜託要養寵物前可以問問家人嗎?才不會造成這種事發生,看完覺得欠噓,因為文章看出你的態度!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1-22 23:15:00
先噓你養貓沒先家中討論過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5-11-22 23:15:00
然後養老院開價50K/月 你再來問說養老院收費合理嗎?
作者: sanwithme (傻哩叭機吃甜筒)   2015-11-22 23:15:00
你自私又沒腦,拿人手短為什麼不領養前詢問家人意願?養了後才在那邊演什麼生不由已,令人覺得噁心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5-11-22 23:15:00
中途的確有中途的辛苦跟難處。貓咪他之前有出了多少醫療費用?還有大大小小支出。其實估算一下,再補個紅包吧!畢竟成貓也不好送,還有貓現在才信任妳,她知道被丟棄,他多難過啊......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5-11-22 23:16:00
說穿了你就是沒有責任感 才不得不低頭
作者: hsiangp (小蘋果)   2015-11-22 23:16:00
貓咪又不是無法適應你這個主人而是你自私所以想退養 我覺得對方一點都不過份
作者: yeahShen (人參胡蘿蔔)   2015-11-22 23:16:00
覺得第一隻沒有被你們養走真的是太幸運了
作者: laRosy (壯壯)   2015-11-22 23:16:00
而且妳第一條應是「認養人可將寵物退還給送養人」 連條文
作者: amelialing (僕が僕のすべて)   2015-11-22 23:16:00
既然沒有把貓咪放在生涯規劃裡幹嘛還領養………
作者: UKstudy (英國研究)   2015-11-22 23:17:00
光以合約書來說你不付錢有理,但道德跟禮貌上你還是付比較好(如果金額不是很誇張的要獅子大開口的話)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5-11-22 23:17:00
中途那條的用意 不在於字面上的"退貓"
作者: rosemary251 (rosemary)   2015-11-22 23:17:00
沒人欺負你 是你自己不思慮清楚就認養
作者: Loveuux (香香)   2015-11-22 23:17:00
認養是全家人的事,因為你不先溝通才發生這樣的事,不噓你嗎?
作者: s10320437 (阿寺)   2015-11-22 23:18:00
覺得合理,畢竟現在要送養的人是你。現在的中途只是讓貓咪有個住所吧?
作者: ann11 (安十一)   2015-11-22 23:18:00
只能噓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11-22 23:18:00
你們又不是「無法適應」
作者: rosemary251 (rosemary)   2015-11-22 23:18:00
不合理的地方領養前怎麼不想清楚就簽
作者: bonnielin7   2015-11-22 23:18:00
跟家人住養寵物前本來就該先再三思考討論
作者: chaho616 (cmr)   2015-11-22 23:18:00
再來中途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說難聽一點要幫助動物難道不需要成本嗎?你居然這種態度,沒這個責任心真的好奇你怎麼打得出這種話?
作者: cc4 (name)   2015-11-22 23:18:00
被中途譴責是應該的 但根據合約書不是應該就事論事中途有什麼理由拿安置費 好好道歉但不用被壓死死 據理力爭吧
作者: baobaocat (好想喝熱可可)   2015-11-22 23:20:00
任性又不負責任
作者: chocomia (奇)   2015-11-22 23:21:00
什麼叫欺負你是學生 不尊重生命這叫做剛好!!!
作者: ansower (sappy)   2015-11-22 23:21:00
這是有收費的中途 妳領養時應該有付錢吧 沒收費的中途 你退貓他也不會跟你收任何費用 沒考慮清楚還是別養寵物 免得往後有什麼問題動物又成了第一拋棄的對象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5-11-22 23:21:00
難怪很多中途都會「謝絕情侶、學生」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5-11-22 23:22:00
然後你上來PO這文 還展現了你跟父母的溝通能力有問題 跟
作者: hsiangp (小蘋果)   2015-11-22 23:22:00
還說中途欺負你學生咧 對啦都是別人逼你去看貓逼你去領養貓又逼你把貓送回去的 你真的好可憐好身不由己喔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5-11-22 23:22:00
這個中途還會家訪,感覺也是真的算仔細的
作者: owoall (何家二爺)   2015-11-22 23:23:00
當學生好可憐喔 沒能力養還硬要養 哭哭喔
作者: nekoyiyu (縹緲)   2015-11-22 23:23:00
妳不是無法適應 而且一般認養書都會提要家人同意吧?
作者: hihilove (人以群分)   2015-11-22 23:23:00
照合約來看應該是不用付費吧 有能就事論事的專業人士能解釋一下嗎?
作者: chocomia (奇)   2015-11-22 23:23:00
再噓一次 就是有你這種人很多中途才規定謝絕學生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5-11-22 23:24:00
妳最好把貓退回給中途,不要自己隨便找個不負責任的人去養,貓真的好可憐TT
作者: chiick (雞暴北)   2015-11-22 23:25:00
你又不是跟寵物無法適應才退養貓咪 而且我相信中途絕對會問學生有沒有跟家長討論過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5-11-22 23:26:00
我覺得理論上可以不用支付到送出的。但是你要包個紅包給人家
作者: chiick (雞暴北)   2015-11-22 23:28:00
不要以為事後自己有做的多好 說有多心疼不捨貓咪 就可以事前沒想清楚就是非常的不成熟!!!
作者: zona1983 (π到Din)   2015-11-22 23:28:00
中途家訪的時候你有演戲嗎?不然為何中途會答應
作者: faye5051 (Royna)   2015-11-22 23:28:00
你拋棄貓咪是事實,造成中途困擾也是,是在理直氣壯什麼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2 23:28:00
中途多數會表明要20以上並獲家人同意,這代表妳根本欠噓毫無責任感!跟妳收費用真的只是剛剛好而已!
作者: drajan (EasoN)   2015-11-22 23:29:00
as you wish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2 23:29:00
少拿學生的身分當掩護!更討厭那種我是學生我就有機會犯錯的心態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5-11-22 23:33:00
XD 你真的確定第一條是原文XXXXXDDDDD?
作者: alai1119 (灰灰娘)   2015-11-22 23:34:00
請負起責任
作者: yasummer (yasummer)   2015-11-22 23:35:00
想清楚再養好嗎?
作者: attore70 (attore70)   2015-11-22 23:36:00
應該要按照合約走,就事論事吧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5-11-22 23:38:00
就事論事 就是他只PO了三分之一的資訊 就要人幫他忙
作者: pig322 (pig322)   2015-11-22 23:38:00
看完還是想噓 家長不同意妳還敢去領養 什麼心態阿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5-11-22 23:39:00
希望中途能夠現身說法o_o
作者: pig322 (pig322)   2015-11-22 23:40:00
妳先說當初有沒有騙中途說妳家長同意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5-11-22 23:40:00
自己騙人在先 事後反悔又咬著白紙黑字 擦亮學生的招牌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2 23:40:00
每看一次就生氣一次!某段還重複說三次?很重要逆??完全不思考就認養又拋棄是多麼過分的事!自私!妳有想到貓的感覺嗎?沒有,妳只想到妳自己!
作者: mytoychiu (\(≧﹏≦)/)   2015-11-22 23:42:00
把整份契約拍上來吧 1和2都不是你的情形 所以不適用 要看看是否有其他條款可適用
作者: sanwithme (傻哩叭機吃甜筒)   2015-11-22 23:43:00
看一次火一次,你先說當初有沒有騙中途家人答應要養啊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5-11-22 23:44:00
看合約,原po不用付啊,就事論事,原po不負責是一件事,合約是另一件事,別都混一起了,不然訂合約幹嘛...
作者: rosemary251 (rosemary)   2015-11-22 23:45:00
po三次強調更是討厭 到底誰造成的啊!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5-11-22 23:45:00
為什麼看合約有爭議啊XD 他們又不是適應不良。
作者: vichsu (vicky)   2015-11-22 23:45:00
太不負責了!!
作者: seadog2921 (seadog)   2015-11-22 23:46:00
中途現在應該超後悔把貓給妳,還敢說人家欺負妳是學生...奇文共賞
作者: saert (秀哥)   2015-11-22 23:46:00
欠噓 沒做好準備憑什麼領養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5-11-22 23:46:00
不過,條件是彼此無法適應,你在這po文留下證據,原因不是彼此適應問題,所以...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5-11-22 23:46:00
還不如直接整份po上來。為什麼看合約不用付?有爭議啊XD ***少字了Orz...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5-11-22 23:47:00
媒合的認養條件同屬合約的一部分 而他只PO對他有利的
作者: daubao107402 (啾比荳)   2015-11-22 23:48:00
中途跟貓咪真的有夠雖...
作者: ashclay (灰泥)   2015-11-22 23:48:00
欠噓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2 23:48:00
貓沒有適應不良!貓沒有適應不良!貓沒有適應不良!是有人想鑽漏洞丟回給中途!適應不良的是原PO怕,因此被趕出家門而已
作者: queenoneby (丸丸)   2015-11-22 23:49:00
覺得收中途費用合理,你讓一個好不容易得到愛的孩子又要重新適應另一份愛甚至可能遇到不好的主人,跟你收錢剛好而已,拿人手短,噓你剛好而已
作者: lsps926 (金魚)   2015-11-22 23:49:00
文章看三遍還是覺得沒有任何一段不欠噓的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5-11-22 23:50:00
就是有你這種人才害其他學生貓奴被貼標籤
作者: mayday627 (哈囉你好嗎)   2015-11-22 23:51:00
遇到你這種人真的很衰,對貓和中途都是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5-11-22 23:51:00
你都成年了簽約前請先看清楚,討拍前也請先用點腦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2 23:51:00
第一次那麼認真噓一個人!一個人的態度看得出他的高度!拜託妳至此再也不要養寵物了!毫無責任感!以後養了也一定會因為結婚生子那些理由棄養
作者: masu1212 (老子)   2015-11-22 23:52:00
是在演哪齣?
作者: Shichimiya (便當)   2015-11-22 23:52:00
貓很可憐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5-11-22 23:53:00
其實妳若不想接受中途條件,乾脆自己先養著,找人認養,就是自己作中途囉,爸媽那就溝通一下,給妳些時間送養走,妳送養或原中途送養應該差不多,畢竟妳原來的中途也是識人不清,找到不妥當的的認養人
作者: CYZ2228 (Lin)   2015-11-22 23:53:00
要養之前就應該先問過家人 你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5-11-22 23:54:00
如果妳覺得麻煩,而且也是要花這段時間養貓費用,不如接受中途條件比較省事,對吧?
作者: zona1983 (π到Din)   2015-11-22 23:54:00
學生不是免死金牌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2 23:55:00
j大有送養過毛孩嗎?有時候真的以為找到好主人開心送養,但不知其實領養人一切都是在演戲啊…
作者: chicken0217 (Sylvia)   2015-11-22 23:55:00
這種心態真的很爛,完全沒在反省的感覺
作者: babylovepink (養大狗的小女孩)   2015-11-22 23:55:00
約定書部分感覺你就只選擇性看到自己想看的,是在30天內沒錯,但你並不是因為和貓咪無法適應才退回的啊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5-11-22 23:57:00
妳應該想成中途不讓妳退貓的話,妳又那麼心地善良不會亂丟貓,妳該怎做?不是更棘手? 這樣想,有沒覺得中途讓妳退貓只是負擔一些費用,很佛心了?
作者: momoko5116 (養生蛋捲)   2015-11-22 23:57:00
貓咪真的很可憐遇到你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2 23:57:00
當初我也以為我找到了好人家,還是熟識的人,養前天花亂墜,結果呢?還是棄養讓我找不到狗…多少年了………想到還是很傷心的!
作者: yabiii (大門牙怪獸)   2015-11-22 23:57:00
不要拿學生當藉口掩飾自己不負責任的心態好嗎 真的有心就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2 23:57:00
我不太懂認養動物的契約,但家人不能適應不算符合條件嗎?
作者: yabiii (大門牙怪獸)   2015-11-22 23:58:00
會想辦法堅持下去了 養貓前根本沒想清楚然後又說要退養就是有你這種人學生要領養貓才會困難重重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2 23:58:00
驚!對不起,我超認真生氣的QQ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5-11-22 23:59:00
他就是吃定這裏有部分人不了解 會給他出餿主意 替他講話啊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2 23:59:00
先自己養著然後之後再送養,父母那邊就解釋現在送出要賠錢
作者: sw1569 (喔喔喔喔喔)   2015-11-23 00:00:00
不要事情不和你的心意就說是欺負學生好嗎?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3 00:00:00
糟糕,我確實不了解XD能替我解惑一下嗎?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5-11-23 00:02:00
XDDDD
作者: abcee530 (Hsuan)   2015-11-23 00:02:00
不要拿自己的自私對別的生命開玩笑
作者: halousa (烏沙)   2015-11-23 00:02:00
用學生身分當擋箭牌覺得噁心 從養開始就該負責任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5-11-23 00:02:00
未成年的話,我猜合約應該會有家人需同意這條,也就是說,一開始就違約了
作者: hsiangp (小蘋果)   2015-11-23 00:02:00
真的拜託你以後再也不要養寵物了 不然我怕你結婚懷孕之後又會用一樣藉口把寵物送走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5-11-23 00:02:00
不能適應是只原PO跟他的貓合不來吧 家人這種事先就能橋好的因素哪算是理由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3 00:03:00
雖然認養人是掛在原PO身上,可是家人無法適應…就不能退?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5-11-23 00:03:00
第一條是「認養人與寵物之間適應不良」所以家人被排除了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03:00
原PO在沒有思考清楚並獲得家人支持下領養貓,又以合約中有利的條例要來討拍,而中途欺負她是學生又理虧,肯定自己退養的動作是沒有錯的!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5-11-23 00:03:00
如果以這理由退貓會自打嘴巴啊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5-11-23 00:04:00
還是希望中途能夠現身說明情形>_< 這篇文章資訊不夠>_<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3 00:04:00
退錢嗎?
作者: LilyHsu (曉薰)   2015-11-23 00:04:00
支付費用很過分嗎,除非要求的金額很誇張,你這樣中途也很困擾吧…
作者: hsiangp (小蘋果)   2015-11-23 00:04:00
哎呀包個紅包就可以安慰自己說我不是不負責任真是好划算啊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5-11-23 00:04:00
所以若照合約,非適應不良,應該是不能退貓,就算未滿30天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05:00
基本上會要求領養人滿20,家人許可,不得以家人不同意為由退養的!甚至會要求經濟獨立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3 00:05:00
我反倒是覺得要求負擔到貓重新送出其間的費用這有點……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5-11-23 00:06:00
白明顯,給su602大~通常契約會要求不得任意轉送貓咪,貓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5-11-23 00:06:00
su602大 cafe大已經為您解惑了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5-11-23 00:06:00
今天中途給妳退,是給妳合約外的方便和對貓的不捨,要求費用不為過,妳也應該相對付出啊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3 00:06:00
如果能明確講說要賠多少錢那認賠還好談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3 00:07:00
了解了,也就是說養超過三十天再送養這也不可行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5-11-23 00:07:00
第一條沒打錯?「送養人可將寵物退還認養人」?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07:00
毛小孩是有生命也是有情感的,孩子都會依附照顧者,把妳今天給甲照顧一個月,下個月給乙,這樣您不痛苦嗎?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5-11-23 00:08:00
動物送養其實有黃金期也很講緣份,這隻小貓可能當初很多
作者: wulala258 (LaLa)   2015-11-23 00:08:00
最討厭這種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3 00:08:00
那我覺得原PO還是回去跟中途談一下退貓要賠多少錢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5-11-23 00:09:00
原po可以選擇不退,可是不亂丟貓,自己處理後續,費用什麼的絕不會少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5-11-23 00:09:00
耽誤了貓生又浪費中途的時間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3 00:09:00
盡量盡快問出一個具體的數字來然後認賠吧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3 00:10:00
我對貓是沒甚麼感情,不過原PO還真是給人添了不少麻煩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5-11-23 00:10:00
從一開始畏首畏尾到現在願意撒嬌...唉,可憐的孩子信任終究是錯付了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11:00
她不會想的,如果會這樣想就不會認為中途因她是學生而在苛刻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3 00:11:00
因為是學生我想還是有反省的空間的啦
作者: yyyui (yyyui)   2015-11-23 00:12:00
怎麼可以這麼沒品啊
作者: LilyHsu (曉薰)   2015-11-23 00:12:00
"我絕對沒有對中途說謊,因為家裡只有我和弟弟,中途只有問家裡是否有長輩及家中成員"這根本就是抱著“睹”的心態,我沒說謊,只是沒說清楚而已!因為怕被反對,一開始就沒跟家人說了,中途真倒霉…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12:00
而且中途多數是因為愛所以無悔付出,都是當自己孩子在顧!妳說退就退,以為有鑑賞期?這不是有沒感情的問題,是沒責任的問題…那是生命啊
作者: miyume (啾咪握手)   2015-11-23 00:13:00
難怪現在中途都這麼嚴格
作者: cucusophia (sophie)   2015-11-23 00:13:00
想清楚再做這種照顧毛孩ㄧ輩子的決定很難嗎?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5-11-23 00:14:00
而且,妳也要幫忙找認養人,不是都丟給中途找啊,這費用訂定的期間是有用意的,妳若能越快幫忙找到比較負責的認養人,負擔費用就比較少了啊
作者: tomoyari (tomo)   2015-11-23 00:14:00
貓很可憐 你很自私又不負責任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14:00
S大,學生就有犯錯的權利嗎?我不認為,若無知還有救!但原PO給人的態度是推諉、諉過!這樣是不被原諒的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5-11-23 00:16:00
"我絕對沒有對中途說謊,因為家裡只有我和弟弟"那你不力保住那條貓的貓生是怎樣?哇 好可愛 敲可愛 他是我的 我要他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1-23 00:17:00
沒人在乎你是學生 造成別人困擾你還好意思說別人欺負你
作者: rosemary251 (rosemary)   2015-11-23 00:17:00
只有你跟弟弟但房子是家長的?所以不用徵詢家長同意?
作者: maryegg (永保安康)   2015-11-23 00:17:00
為何知道快搬回家了 要認養前不告知父母呢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3 00:18:00
並不是要原諒他,能不能原諒他的人,只有貓跟中途跟家人只是相信他有自我反省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已
作者: mytoychiu (\(≧﹏≦)/)   2015-11-23 00:18:00
「家裡只有我和弟弟」看起來中途根本不知道你家還有父母 這種隱瞞有點糟糕呀
作者: piipiiYa (piipii)   2015-11-23 00:19:00
關鍵字:學生學生學生
作者: zona1983 (π到Din)   2015-11-23 00:20:00
再噓!父母的房子不用經他們同意!跟弟弟就能作主嗎
作者: stonebox (stone)   2015-11-23 00:21:00
話說我養狗造成家人困擾,也是自己帶狗搬出去住,生活比較辛苦但總有解決方法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21:00
您仍舊沒發現到她在文章中所表現出的傲慢及無知嗎?
作者: winnielin28 (小維尼)   2015-11-23 00:21:00
怒噓你沒責任感,你不知這樣多傷貓咪對人的信任嗎
作者: ruby80226 (如咩咩)   2015-11-23 00:21:00
所以在認養這隻貓前,並不知道要搬回家住嗎?如果知道…那就還是說謊啊
作者: LilyHsu (曉薰)   2015-11-23 00:21:00
覺得ju大說的不錯,自己當中途不也要負擔費用,現在有人要幫你照顧,你趕快幫忙找人認養,這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作者: stonebox (stone)   2015-11-23 00:22:00
我媽原本討厭貓,我養貓後也改變了她的想法,現在比我還愛貓咪,我覺得家人反而是最好過的一關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22:00
我真的超想備份妳的!
作者: hsiangp (小蘋果)   2015-11-23 00:23:00
原PO沒說謊啦 是中途沒問到底 一定是中途錯 原PO哪會錯
作者: deoxyribonuc (DNA)   2015-11-23 00:23:00
我以後還是乖乖簽切結書好了
作者: stonebox (stone)   2015-11-23 00:23:00
關鍵在你真的有努力過嗎?哪個父母會真的趕走自己的小孩?你會如此輕易放棄可見你並沒有很愛你的貓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11-23 00:25:00
白明顯 鑽漏洞隱瞞跟刻意說謊是一樣的事情 別再找藉口了原PO也拜託你好好打醒你朋友好嗎 都什麼時候了還在強調說只有她和弟弟"沒有說謊"??要是問題只在"家庭成員有誰"這麼簡單 今天她還需要把貓送走嗎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26:00
物以類聚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11-23 00:26:00
做錯事並不可恥 可恥的是不認錯還想盡辦法掩飾脫推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3 00:27:00
我現在才看到補充……真是浪費時間,我還是去睡覺好了
作者: tara75 (tara)   2015-11-23 00:28:00
是個生命!你很自私
作者: Eva44 (瑤夏)   2015-11-23 00:29:00
我絕對沒有說謊,只是沒跟你講清楚而已 0.<
作者: tara75 (tara)   2015-11-23 00:30:00
貓咪被主人棄養很可憐!但你只想到錢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3 00:30:00
真傻眼……人家契約都寫了,你又敢簽,那就要照契約走啊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31:00
請就事論事,請就事論事,請就事論事!說得出口也很有事
作者: f125128 (把雞雞剁下去煮湯)   2015-11-23 00:32:00
只有我想噓原po的態度嗎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3 00:32:00
一天100元應該也算是合理的價錢,到底在……算了
作者: rosemary251 (rosemary)   2015-11-23 00:32:00
原PO也很有事 適可而止咧....
作者: Eva44 (瑤夏)   2015-11-23 00:33:00
人家是學生耶,一百元很貴貴 0.<
作者: LilyHsu (曉薰)   2015-11-23 00:33:00
原po回應的態度真的是……唉~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34:00
S大懂我們的憤怒了嗎?您覺得她們有反省?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3 00:35:00
有沒有反省這個我不敢肯定,賠錢痛一下看有沒有用好了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35:00
這態度…只能呵呵了!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3 00:36:00
簽契約之前要看清楚 還有 半桶水貓奴就別再養貓了
作者: LilyHsu (曉薰)   2015-11-23 00:38:00
不再養應該是不太可能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40:00
說認真的,可以對自己負責養自己再來思考寵物吧!希望這次教訓真的可以敲醒妳!另外,請妳千千萬萬不要再來摧殘這些毛小孩的心了!
作者: biore5678 (thor)   2015-11-23 00:40:00
你養貓之前應先徵得父母同意不是嗎@@
作者: bvbn8256 (Shannon)   2015-11-23 00:41:00
在抱怨中途要求多時不妨看看這篇文,這就是原因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42:00
我妹國小就可以對自己撿回的寵物負責!我媽趕她出門就真的抱著貓站在門口等我媽心軟!請好好反省自己的行為以及態度
作者: su602 (Zefa)   2015-11-23 00:43:00
抱歉了各位,我大概也浪費各位不少時間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43:00
然後我真的覺得大家是好人,沒有備份也沒轉貓版!整個便宜妳們了!
作者: Barbarianww (Barbariannnnnnnnn)   2015-11-23 00:43:00
自私的人,真想吐
作者: seadog2921 (seadog)   2015-11-23 00:44:00
有人備份了~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11-23 00:45:00
先噓!把一個生命當成什麼了?
作者: oldbalanc (yes)   2015-11-23 00:45:00
超自私,根本沒跟家長說過就認養,現在不能養又說拿人手短,那當初到底為什麼不先跟家長說清楚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46:00
留名青史了!好好反省吧
作者: hyun0607 (hyun0607)   2015-11-23 00:47:00
自私沒腦欠噓根本渣按錯補噓
作者: seadog2921 (seadog)   2015-11-23 00:47:00
不懂說有被噓爆的心理準備,然後又叫別人適可而止是什麼意思?原PO跟原PO的朋友有事嗎?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23 00:48:00
就付吧! 這是降低中途重複送養的成本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50:00
沒事不會被噓爆啊XD又不是吃飽撑著,我真的第一次那麼努力噓啊~
作者: sanwithme (傻哩叭機吃甜筒)   2015-11-23 00:51:00
爛死了!我沒有說謊是中途沒有問清楚...這不是蓄意隱瞞是什麼?真的懷疑你父母師長怎麼教出你這種貨色
作者: cutegirl5566 (可愛女孩舞溜)   2015-11-23 00:53:00
因為我不是好人我備份XD 手機不好轉錄,之後再用電腦轉我自己的文章
作者: owoall (何家二爺)   2015-11-23 00:54:00
適可而止什麼啊你? 原PO跟原PO朋友的態度真是神奇
作者: forever0722 (Reminiscing Mood)   2015-11-23 00:54:00
中途跟貓真倒霉!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0:55:00
感謝舞大!
作者: gamemamy (檸檬星是ET兔的)   2015-11-23 00:57:00
看來你跟你弟撿的第一隻貓也是丟給你弟同學照顧阿還說紅包要包多少你還是只看到你想看的
作者: Eva44 (瑤夏)   2015-11-23 00:59:00
應該說還好第一隻貓被同學撿走吧?不然爸媽一樣喊禁養,可沒有中途可以退貓...
作者: gamemamy (檸檬星是ET兔的)   2015-11-23 00:59:00
紅包就是因為你違約每天100付到貓咪被貞的愛牠的人領養一天100真的是佛心來者 少在那裡拿學生身分當擋箭牌
作者: no1361 (SDI)   2015-11-23 01:01:00
吱吱快來抄喔
作者: gamemamy (檸檬星是ET兔的)   2015-11-23 01:03:00
借帳號的是NTU 101學年的新生?
作者: sanwithme (傻哩叭機吃甜筒)   2015-11-23 01:04:00
超想轉貓版讓你被鞭到死的!補充的部分根本讓人覺得沒有反省!現在的學生怎麼回事
作者: cafelait (薄雪草)   2015-11-23 01:06:00
快~~~~~轉
作者: forever0722 (Reminiscing Mood)   2015-11-23 01:07:00
再噓一次 不要拿學生身份當藉口!
作者: BreakingBad (絕命小蟯蟲)   2015-11-23 01:07:00
還要求人家適可而止,該這樣做的是你們吧
作者: gamemamy (檸檬星是ET兔的)   2015-11-23 01:07:00
101學年是新生 不就明年要畢業? 快出社會還這麼沒責任
作者: d16194 (阿竹)   2015-11-23 01:07:00
不用把貓咪擺在第一位生涯規劃才可領養 需要尊重 而非可愛
作者: yakuhime (歪歪)   2015-11-23 01:08:00
什麼適可而止 搞笑嗎?
作者: queenie00 (00)   2015-11-23 01:10:00
拿人手短養什麼寵物
作者: gaga61816 (G_A_G_A)   2015-11-23 01:12:00
超火大的你沒經過家人同意認養個屁
作者: Roxi0203 (Ming)   2015-11-23 01:12:00
廣告的女角都可以為了養貓咪跟男友分手了 你居然……
作者: mytoychiu (\(≧﹏≦)/)   2015-11-23 01:13:00
「適可而止」很傲慢 原本是不火大 看到這句心火燒起來
作者: maxsheng (ummmmm)   2015-11-23 01:13:00
適可而止 所以我只噓一次等等 NTU的學生怎麼還幹出這種事 真是絕了
作者: yakuhime (歪歪)   2015-11-23 01:15:00
太生氣再噓一次到底態度在差什麼?貓被你養到真的超可憐
作者: mocimocy100 (笑也是笑你是個白痴)   2015-11-23 01:16:00
適可而止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11-23 01:16:00
學生了不起喔
作者: star0228 (星星星)   2015-11-23 01:17:00
適可而止咧,真好笑,把生命看作什麼啦
作者: yakuhime (歪歪)   2015-11-23 01:17:00
害我很想罵髒話 學生鳥不起逆 我也學生啊我才捨不得跟我家狗分開勒 怎樣都要帶著他給他最好的 你這種主人超爛
作者: stta   2015-11-23 01:18:00
沒那能力就不要領養
作者: yakuhime (歪歪)   2015-11-23 01:18:00
你以為養寵物就是每天回家摸摸他好可愛而已逆 超不負責
作者: sin27 (扇)   2015-11-23 01:19:00
在刪文前不配合的噓一下(=뒑龤ꬩ人(뒑龤ꬽ)
作者: cutegirl5566 (可愛女孩舞溜)   2015-11-23 01:21:00
貓板有好幾篇學生認養文,當年我同學們養寵物的不少,即使情侶分手狗狗還是寶貝,通篇藉口,不要拿學生身份救援
作者: star0228 (星星星)   2015-11-23 01:22:00
再噓一次
作者: yakuhime (歪歪)   2015-11-23 01:23:00
我朋友們認養、撿到貓狗也養得好好的 疼到不行就是有你這種爛主人 送養人才會排斥學生!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11-23 01:25:00
該適可而止的是你們兩個啦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11-23 01:28:00
其他部分你好好反省 但當務之急是乖乖付錢並快點幫中途找到下一個領養人~~~
作者: real4 (r4)   2015-11-23 01:30:00
欺負不是這樣用的 你才欺負貓咪勒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5-11-23 01:32:00
適可而止哈哈哈
作者: fuliiioops (翹翹)   2015-11-23 01:35:00
適可而止?不要丟ntu的臉
作者: tomoyari (tomo)   2015-11-23 01:37:00
是要適可而止什麼 好笑
作者: yvettechiu (yvette)   2015-11-23 01:38:00
自私
作者: yeyun (阿允)   2015-11-23 01:39:00
適可而止
作者: tomoyari (tomo)   2015-11-23 01:46:00
完全沒反省的意思 有夠噁
作者: cutegirl5566 (可愛女孩舞溜)   2015-11-23 01:49:00
不關ntu資工的事啦…是個人行為
作者: Anthea (小糖粒)   2015-11-23 01:49:00
怎麼感覺跟前某篇有異曲同工之妙啊..都不太負責任的感覺,養動物真的是一輩子的事情,不要因為一時的因素就衝動,希望喵喵可以重新找到認養人
作者: loverey (Megumi)   2015-11-23 01:51:00
你怎麼不說你欺負那隻貓?他是生命欸他好倒霉遇到你這種主人
作者: s720602 (燒仙草)   2015-11-23 01:53:00
不會自我檢討卻叫別人適可而止?有事嗎?補噓
作者: loverey (Megumi)   2015-11-23 01:54:00
原波怕自己被父母棄養所以先棄養貓然後再上來討拍拍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5-11-23 01:54:00
錯事已經做了,想辦法幫忙給這隻乖貓一個幸福的家吧
作者: yakuhime (歪歪)   2015-11-23 01:59:00
幫補噓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5-11-23 02:00:00
所以妳前兩週是先斬後奏偷養沒有先讓父母知道哦?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11-23 02:00:00
適可而止?頗呵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5-11-23 02:03:00
該怎麼做就怎麼做,照著合約去做就對了。
作者: catcatcatya (PUSSY Elephant)   2015-11-23 02:05:00
女孩們冷靜點…許多人文字尖銳到根本是網路霸凌啊QQ
作者: williamsc (KBXIX)   2015-11-23 02:07:00
養寵物前本來就要先評估 不弄點門檻負擔一些義務每個人都去認養個幾天玩玩再放回去啊
作者: TYCC (夏天)   2015-11-23 02:10:00
沒品
作者: carolsophy (*~自由流浪~*)   2015-11-23 02:10:00
我想你們才應該「適可而止」
作者: mandy1925   2015-11-23 02:18:00
噓不負責任
作者: peda (日付剪貼ing)   2015-11-23 02:19:00
這樣只挑對自己有利的講還怪對方沒問清楚…所以也要怪中途當初相信領養人囉?好厲害的學生…
作者: wl00553953 (arenasliu)   2015-11-23 02:19:00
怎麼有那麼噁心的人阿 天阿
作者: chaho616 (cmr)   2015-11-23 02:36:00
太氣,看到真的是一肚子火,討拍還敢禁止分享禁止記者,真的應該寫成報導,教育一下這種人。今天難聽一點中途事先說好規則,你同意了卻反悔,然後說處罰太重,呃那你幹嘛答應?支付該付的費用有錯嗎?兩個禮拜很久耶!別抹煞那些努力為浪浪付出的人好嗎?最好拜託你這輩子可以不要再做這種事嗎?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11-23 02:36:00
你以為養寵物就是“啊牠好可愛”然後玩玩牠就好?
作者: ringo750358 (banao)   2015-11-23 02:38:00
你鬱悶 貓跟送養人才更鬱悶咧,做事前都不想清楚腦袋是拿來??
作者: domosha (假腹黑)   2015-11-23 02:40:00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11-23 02:44:00
最美的風景
作者: yakuhime (歪歪)   2015-11-23 02:47:00
拜託記者來抄去 謝謝
作者: seysem (seysem)   2015-11-23 02:49:00
我覺得還好吧,幹嘛為了一隻貓鬧家裡不開心貓是生命但價值比人類低等太多,就像螞蟻.蟑螂也是生命阿
作者: yehpi (uhmmm)   2015-11-23 02:54:00
還欺負你學生哩... 惡人先告狀講的就是你這款人
作者: seysem (seysem)   2015-11-23 02:54:00
你們又不是貓咪,怎麼會知道貓咪的心情,搞不好他覺得回去很爽
作者: yehpi (uhmmm)   2015-11-23 02:56:00
你又不是我 怎麼知道我不知道貓的心情? 腦袋還好嗎
作者: Cchild (24)   2015-11-23 03:07:00
反串王也來這裡客串喔真忙捏
作者: Beatrix0912 (可愛野豬妹)   2015-11-23 03:09:00
se的推文真是奇觀
作者: Cchild (24)   2015-11-23 03:10:00
他就故意的啊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5-11-23 03:11:00
就是一個沒養過貓的人才會講的話
作者: a25506257 (cat0328)   2015-11-23 04:00:00
沒能力不要拿生命開玩笑
作者: mirrorswings   2015-11-23 04:53:00
欠噓
作者: hty0203 (black tea)   2015-11-23 05:54:00
這很合理吧?你造成別人的麻煩欸
作者: ori777   2015-11-23 05:55:00
第一次噓獻給你!一堆藉口,還敢在那邊哭哭!笑死人了!祝你以後找到另一半跟你一様~呵呵呵
作者: kimihappy   2015-11-23 06:13:00
欠噓,被罵活該,你自私!只想到你自己!
作者: shine0510 (嘿,就是妳了)   2015-11-23 06:35:00
妳就真的不負責任啊 懷疑嗎
作者: yesterdayslo (hsing)   2015-11-23 06:59:00
沒肩膀沒責任感,不管是什麼身分都欠噓。學生了不起啊
作者: cerenis (虐待動物不得好死。)   2015-11-23 07:12:00
特地來噓。
作者: eva19452002 (^^)   2015-11-23 07:22:00
以後家訪應該連同領養人全家一起家訪才對
作者: laRosy (壯壯)   2015-11-23 07:33:00
http://i.imgur.com/V5cEgrr.jpg擁有高學歷 為什麼還可以是非不分輕忽生命
作者: mixcc   2015-11-23 07:38:00
單純想噓你
作者: advlll (advlll)   2015-11-23 07:42:00
一開始風險評估都沒做,現在拿學生這個當擋箭牌
作者: birdysky (leisure time)   2015-11-23 07:50:00
這種沒想好後路的隨便心態跟吵著要養寵物的小孩有什麼兩樣
作者: Sun2 (太陽)   2015-11-23 07:51:00
噓你自私不負責任 遇到你的中途很衰 讀NTU鑽漏洞系喔按到推 樓下幫噓QQ
作者: maxsheng (ummmmm)   2015-11-23 07:59:00
幫噓!se大是朋友來護航嗎 戰力也太弱 加油好嗎
作者: laRosy (壯壯)   2015-11-23 08:00:00
L小姐跟朋友都該適可而止!!!
作者: a53216321 (match)   2015-11-23 08:03:00
你們人生還能幹嘛???
作者: yujw206 (WUDI)   2015-11-23 08:11:00
欠噓
作者: belleg31636 (God)   2015-11-23 08:14:00
可憐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5-11-23 08:38:00
租房子就不負責任一次了,拜託千萬別養動物,人品太糟了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11-23 09:04:00
就你這種人啊~ 害真心想養貓的學生每次都被中途拒絕
作者: t141256 (lighting)   2015-11-23 09:13:00
你是在玩弄生命嗎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11-23 09:13:00
看完內文就不會噓嗎= =
作者: tnleeangel (微醺愛爾蘭)   2015-11-23 09:27:00
看到『適可而止』,整個火氣都上來了
作者: AppleAlice   2015-11-23 09:32:00
你們才適可而止,不要把生命當玩具
作者: victoria0104 (victoriaˊˇˋ)   2015-11-23 09:33:00
適可而止喔>< 第一次噓給妳啦
作者: qoower1226 (老規矩)   2015-11-23 09:35:00
就是自私啊,要拿人手短就不要自己擅自養寵物,懂?
作者: victoria0104 (victoriaˊˇˋ)   2015-11-23 09:37:00
態度真的很有問題 你問題沒解決 只想著把問題推給中途 還要不准別人備份噓你 要別人適可而止 好可笑
作者: puck1167 (牙牙小碰友)   2015-11-23 09:37:00
沒有能力的話 不要影響人家貓生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5-11-23 09:39:00
噓適可而止,妳哪位,憑什麼恐嚇大家?
作者: victoria0104 (victoriaˊˇˋ)   2015-11-23 09:41:00
自己都說自己自私了又拿人手短都說了有被噓爆的心理準備 還要大家適可而止
作者: yakuhime (歪歪)   2015-11-23 09:58:00
睡醒再噓 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啦
作者: typekid (認真玩遊戲)   2015-11-23 10:04:00
...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11-23 10:17:00
學生不是犯錯的藉口 請適可而止喔^_<
作者: wulala258 (LaLa)   2015-11-23 10:20:00
再噓一次,真的很自私==
作者: hanmiao (鼻鼻喵)   2015-11-23 10:45:00
噓你自私又不負責任!學生就可以不用負責任嗎!
作者: lucef   2015-11-23 10:59:00
噓你自私又不負責任!學生就可以不用負責任嗎!誰欺負你了,自己自私又不負責任,還有臉說別人欺負你
作者: Cchild (24)   2015-11-23 11:03:00
呵呵 適可而止咧 被噓爆剛好而已 記者來抄最好
作者: gingin1987 (GinGin)   2015-11-23 11:18:00
先噓你不負責任還想逃避問題加上拿學生身份出來擋,再噓你拿一條生命和幼小心靈開玩笑最後你這輩子還是別養寵物了,不然寵物跟著你也沒有好日子可以過!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1-23 11:35:00
不難理解妳為什麼會被噓到xx。妳根本就沒有評估自己的能力而且說話避重就輕 不只對中途,對板友也是...妳所謂的外租套房處根本就是想誘導妳是有經濟能力的說詞
作者: bondi0607 (肉一)   2015-11-23 11:39:00
這種人我還更希望中途公佈出來讓大家知道不能給你們認養寵物 你以為是在過家家酒?
作者: CAIND   2015-11-23 11:39:00
學生的身分不是免死金牌 不要老是拿我是學生欸來坦
作者: yorkieyorkie (Yorkie)   2015-11-23 11:40:00
適可而止呵呵,人家只是隱瞞而已才沒有騙中途咧啾咪
作者: CAIND   2015-11-23 11:42:00
你這一生最好都不要養任何生物 因為你很自私
作者: fying (fying)   2015-11-23 11:42:00
請適可而止
作者: bondi0607 (肉一)   2015-11-23 11:43:00
而且請問你當初是怎麼跟中途保證的?我相信中途一定都會問這些問題 你是怎麼跟他說你可以照顧這隻貓的?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5-11-23 11:56:00
嗨 我看完了 不是無緣無故噓你喔
作者: HelenaK (愛蓮娜)   2015-11-23 12:02:00
看完很生氣~不是無緣無故噓妳喔~
作者: cyhhoi (濃湯熊)   2015-11-23 12:06:00
適可而止欸呵呵 希望中途公佈是誰 真的很不負責任
作者: mercury   2015-11-23 12:23:00
自私又不負責任
作者: queen0903 (HeartQueen)   2015-11-23 12:39:00
原po爛人還怕噓喔 總而言之就是沒責任感啊理由那麼多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5-11-23 12:52:00
妳才適可而止
作者: SHINLOVE0131 (請你不要這樣)   2015-11-23 12:54:00
不夠深思熟慮又很會計較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11-23 12:54:00
條約第一條 你被坑了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11-23 12:55:00
自私
作者: HelenaK (愛蓮娜)   2015-11-23 13:19:00
到底誰該適可而止阿~
作者: standup620 (野原新之助)   2015-11-23 13:29:00
看留言好爽哦 被罵活該哈哈哈哈哈補一個噓
作者: yakuhime (歪歪)   2015-11-23 13:31:00
吃完午餐回來居然還在 科科
作者: s720602 (燒仙草)   2015-11-23 13:32:00
再補噓!哼
作者: victoria0104 (victoriaˊˇˋ)   2015-11-23 13:40:00
"貓咪沒有適應不良"
作者: hahaanyway   2015-11-23 14:01:00
噓你!學生的身份就是被你們這種人用臭的!
作者: moonwind1130 (←這id真的不是男人 囧rz)   2015-11-23 14:06:00
適可而止咧
作者: lucef   2015-11-23 14:26:00
讓適可而止的人是你,是你在欺負中途和貓咪,沒人欺負你該
作者: ASH2012 (機率就是個賭字)   2015-11-23 14:55:00
看不下去。
作者: dayno (zero)   2015-11-23 14:57:00
po文公審中途之前,你們就有想過適可而止?
作者: Hiwcn (我是欸尼^_<)   2015-11-23 15:09:00
攻殺小
作者: peachyqueen (linda queen)   2015-11-23 15:39:00
根本欠噓好嗎~以後不要再認養貓了拜託你
作者: wulala258 (LaLa)   2015-11-23 15:43:00
適可而止
作者: sakura07 (奶粉)   2015-11-23 16:20:00
純噓你的「適可而止」
作者: shesback (小酪梨)   2015-11-23 16:42:00
你才適可而止吧?
作者: kaiyine (夏)   2015-11-23 17:20:00
希望你這輩子不要再有機會養任何動物,包括人
作者: sunskull   2015-11-23 18:49:00
不要再用學生當藉口了,問題的根本就是妳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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