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警察吃案難道已經是常態了嗎?(代po)

作者: SaChiA5566 (煞氣ㄟ5566)   2015-11-13 08:39:17
我自己去報案的經驗
是盡量去大一點的分局報案比較好
十年前我脾氣還很衝的時候
打籃球時被一群小混混藉機圍起來過
事情的起因只是因為大家都在打球
我的球不小心滾到他腳下
他就藉機說我在鬧他
我說我怎麼知道球會滾到那邊去(真的是不小心滾過去)
他算我家附近的小混混的頭
很久以前就想要找我麻煩 但因為我們兩個人體型差不多
他知道單挑的話他討不了便宜 所以一個人時不敢弄我
那天算給他逮到機會了 他就要我跟他道歉
我就說我又沒錯 憑什麼要我跟你道歉?
他就說這口氣他忍不下來 要我有種就不要走在原地等他烙人
我就嗆他單挑阿 長到180公分這麼高長假的喔?
後來他就找了四個人來 四個都170左右 60公斤的身材
他自己因為還在當兵就不敢動手
四個人來了後就又要我道歉 說我道歉就沒事了
問題我本來就沒錯阿 球滾過去 大家都是認識的
你好好講我有錯我會跟你道歉阿 劈頭就直接嗆我故意找麻煩
再加上他們年紀比我小幾歲 我怎麼可能被他們嗆假的
我就說要上就快上 少在那機機歪歪
後來有一個人就先衝上來動手 他們四個人都有拿棍子
先動手那個用木棍打我身體 我那時可能太生氣了
棍子第一下打我身體時就斷掉了 他看我完全沒什麼反應
他就嚇到了 我就一拳尻他頭 他就在原地暈了十幾秒有吧
我想說他們不是跟我吵架的人 只是被叫來的小囉嘍 就停手了
結果他清醒後又揮拳想打我 我才還手把他釘在原地打了幾十秒
後來他弟弟從背後偷襲我後腦 用棍子往我後腦打下去
我整個暈到受不了 只好蹲下來用手護住臉 他們就開始用腳踹
用棍子一直打我後腦
我也忘了大概被打多久 可能沒很久 但因為我後腦真的很暈已經記不起時間
後來他們被人拉開後 我就跑到水龍頭洗臉整理一下儀容
然後到社區的保健站去縫針
原來我會那麼暈的原因是因為第一下打頭時 我後腦就已經流血了
到保健站縫針時我本來還不想縫 想說等它自然好就好
晚上我就到基隆長庚醫院去開驗傷單
然後到警局報案
我們那邊的小警察局本來真把案子化小
明明就是他們四個人打我一個 四個人都拿木棍
我不還手的話被打死都有可能 我怎麼可能不還手?
警察就說只要我有還手就是互毆
所以筆錄要寫是互毆
後來那四個小混混跟其中一人的爸爸到警察局時態度還很差
在那邊對我爸媽不禮貌
小混混爸爸聽到我媽說 我兒子被打成這樣巴啦巴啦
他就說妳又不在現場 妳是在亂講什麼
我整個氣到就在警察局大吼說 你還不是沒在現場 你是在兇什麼?
他就被我嚇到不敢再說話
其實社會上大多數小混混都是這樣 只敢欺負好欺負的人
你讓他知道你不好欺負 他考量時間成本後就不敢再弄你了
總之我跟警察講了很久 警察就一直說我們這是互毆
我第一次報案也不懂那些
隔天我又去籃球場打球 其實我右半邊的臉已經整個脹紅變成紫色
腫的像豬頭一樣 全身也都在痛
但是我要讓他們知道我是打不死的 有種你們就打死我
不然再來一次我一定會打死他們
老實說我要打死他們是有可能的
他們都170 60
我那時大概178 快80
體型差蠻多的 我會被打很慘是因為我出拳不夠狠
如果一開始直接放倒帶頭的人 當下應該就沒事了
我那時怕他受傷 所以都揮半拳而已(就等於是用推的 沒有真的全力擊中)
一開始幾天他們頂多在那邊笑鬧 都不敢真的上來再做動作
我想說如果這樣的話就還好 畢竟提告很麻煩
結果過幾個禮拜吧 他們居然拿沖天砲往球場裡面放
我氣不過就衝上去找他們幾個人理論
想說我都不跟你們計較了 我在打球你們故意往球場放炮是怎樣?
後來他們就一直挑釁要我打他們 我才知道他們是怕被我告
如果我也動手打他們的話 可能就告不成了
我後來就跟我朋友借錢想請律師 然後跑到瑞芳分局去報案
瑞芳分局的警察就真的很認真的問我細節 並且說這不是互毆
就重新做了一份筆錄
直到這時那些小混混的家人才開始緊張 知道我不是可以隨便讓他們欺負的人
一開始教唆他們打我的人因為還在當兵 嚇的半死
就叫他爸來我家求我
他爸來我家時 我原原本本的把事情講給他爸聽
他爸就問我說 那你要多少錢
我就說十萬
他爸就說那些小混混家裡也不好過 等於只有他會拿錢出來而已
十萬太多了
我看到一個五六十歲的人這樣低聲下氣求我
就想說算了 事情過了就沒事了
就跟他說那三萬就好 但是以後再發生事情我不會像這次這樣輕易就算了
這整件事情讓我學到的事情就是
1 不要輕易打架 要打就要狠 不然死的就是自己
事實上我那天被打超慘 換成一般人一直被打後腦可能會死吧
2 去警局報案時不要害怕 不要輕易被警察牽著鼻子走
要理直氣和 不要被警察搓湯圓搓掉 你證據留著 道理站在你這邊
在小警局被搓掉就搜集好證據 去大一點的分局報案
3 人家要找你麻煩 什麼事都可以變成理由 要仔細思考怎樣處理會比較好
一開始我想告時我爸媽想息事寧人 我差點被打死還說都住同村子告了會難做人
那我差點被打死他們怎麼就不覺得難作人?
就因為我當時沒告他們 後續才會有沖天砲事件 真的要告了
他們就嚇的從此不敢在我面前出現 人善被人欺阿~~~
4 做人還是要心狠一點比較好 光衝著事主還在當兵這點
拿個3萬真的太少了 拿個30萬壓壓驚也不過份阿(誤)
作者: windswith68 (風林林.笑定千秋)   2015-11-13 08:43:00
不用誤啊…覺得拿30萬剛好(蓋章
作者: GPCR (GPCR)   2015-11-13 09:03:00
怎麼感覺你也是小p孩呢~
作者: chenfc (噗搭)   2015-11-13 09:03:00
不會屁吧 尻屁孩剛剛好 家裡沒個300萬耍三小狠
作者: exerexer (培養興趣一次一樣)   2015-11-13 09:30:00
太傻了 萬一你防衛過當把人打死了 你就倒大霉了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11-13 09:35:00
警察自以為檢察官是怎樣
作者: lisa710206 (WOW~)   2015-11-13 09:36:00
樓上還好吧,難不成怕防衛過當然後被打死嗎?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11-13 09:41:00
如果像第一個那樣吃案能檢舉嗎?
作者: s01714   2015-11-13 09:47:00
死警察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5-11-13 10:00:00
檢舉也沒用,我曾經打電話到督察那裡也只是給你摸頭而已,三四年前的事了想到還是很氣幾千元錢包被偷,我自己查到扒手在某家7-11用了我的icash,請警察去調監視器,結果根本沒去,每次我打電話去問都說負責警察不在,打了十幾次吧,最後一次我說我要找媒體,立刻電話就來了。問題是他最後給我的答覆竟然是那家7-11沒裝監視器。台北新光三越附近的分局吧,要不是我回南部真的很想直接去警局拍桌子。
作者: SaChiA5566 (煞氣ㄟ5566)   2015-11-13 10:03:00
監視器我家這邊的是25天洗掉一次 小七的不知道多久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5-11-13 10:05:00
我那時候是被偷三天後就找到紀錄,兩個禮拜間打電話問進度負責警察都說不在,最後說要找媒體警察才打電話過來,然後說好好好會去看隔天跟我講那家沒裝監視器,板橋7-11有哪家沒裝的我倒想知道。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1-13 10:06:00
對於一般市民來說,警察最大功能大概是管交通吧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5-11-13 10:06:00
那時候小大一傻傻的不懂,警察不給我報失竊硬要叫我報遺失
作者: dale77 (chip)   2015-11-13 10:08:00
推推,30萬太少了吧!!!
作者: iAmPtt (Ptt是種信念)   2015-11-13 10:26:00
怎麼報案原由都是一些白目行為? 難怪會感覺被吃案 警察都翻白眼翻到太平洋去了吧 這種報案理由PO到笨板或就可板一定會爆吧~~有夠無言的
作者: tw216040 (Romane)   2015-11-13 10:33:00
樓上也太xx 觸法的事報案叫白目行為 警察偷拍就正當
作者: iAmPtt (Ptt是種信念)   2015-11-13 10:36:00
觸法報案是誰都不想發生的 但事主都是自招惹麻煩的 這正當嗎? 照tw大這麼說 某蘇姓訟棍常常告人毀謗 污辱 也是正當?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1-13 10:38:00
都是...? y
作者: eating0524 (EATING)   2015-11-13 10:45:00
吃案哪裡正當啊吃案就是不對啊,東西被偷一有證據報案很正常欸被打不報案要怎樣,為何要被欺負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11-13 10:50:00
警察很會幫有關係的人!所以真的要很小心
作者: chenfc (噗搭)   2015-11-13 11:03:00
科科 你是被告到怕哦某i
作者: zs17 (澄藍)   2015-11-13 11:08:00
報案提告是每個人的自由 警方必須要處理 常常有沒有關係的被吃案 至於受害者是真的白目還是如何 那也只是輿論 畢竟他真的被打 打人就是犯法
作者: Ellis1109 (EllisNotAlice)   2015-11-13 11:10:00
不懂樓上說的自招惹麻煩,打球而已也要被找碴,到底哪裡自招了?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11-13 11:11:00
你以前這麼血氣方剛啊???
作者: iAmPtt (Ptt是種信念)   2015-11-13 11:43:00
都知道垃圾鱉三要去勞人了 原PO還自恃身高180硬幹 對方都是沒啥前途、無所事事的 萬一那天不是拿棍而是拿刀 或是一棍打爆你的腦袋?就算那些鱉三真的被關被判死 這樣比較值得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1-13 11:58:00
樓上你不也這麼嗆,叫你安靜點你OK嗎?
作者: SaChiA5566 (煞氣ㄟ5566)   2015-11-13 12:02:00
其實I大講的也有道理在 的確是龜一點就不會被打 只能說每個人處理事情的方式不同 我倒是沒後悔我還手 只後悔第一拳沒出全力 不然就不會臉變豬頭了XD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1-13 12:06:00
這到是真的,要反擊就要全力....~"~
作者: iAmPtt (Ptt是種信念)   2015-11-13 12:11:00
Sioli 不OK耶 你叫我安靜 你哪位阿?跟那群鱉三有啥兩樣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1-13 12:13:00
看看吧 叫人家要忍。自己到是忍不住:P
作者: bydhni (布丁乾)   2015-11-13 12:24:00
看到有人踩線了(茶)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11-13 12:44:00
你人太好了才3萬 這種人真的軟土深掘 你逃就低頭一輩子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1-13 13:09:00
XD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5-11-13 13:21:00
才3萬…… 打後腦可以告謀殺了結果你心軟放過他們沒讓他們去坐牢 反而讓他們繼續為惡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11-13 13:38:00
呃 實話說 你這例上法院你也難沒事哦,要不是對方太孬還有的輝,你可以檢索正當防衛看看那些的案例事實及判決理由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5-11-13 14:02:00
你還活著真是奇蹟 拿3萬也是同情對方的爸爸 多要也是難為人家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5-11-13 14:30:00
那是你遇到的小混混剛好家裡都沒什麼背景 不然你還能在這po勝利文嗎
作者: cat170 (貓)   2015-11-13 15:48:00
推!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啊
作者: SaChiA5566 (煞氣ㄟ5566)   2015-11-13 15:48:00
其實他們那個姓的人在我家這邊勢力還蠻大的 所以之前被他們打斷手腳的人都不敢告他們 只是我剛好不吃那套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5-11-13 17:50:00
照你所說,本來就是互毆啊,如果對方聰明一點,可以去驗傷告你,到時再看看怎麼喬瑞芳的警察才是被牽著走,是說這樣也好,那些人又壞又笨,被嚇一下加破財,以後看會不會乖一點
作者: mosala870425 (自行修改)   2015-11-14 02:47:00
跟cro大一樣 我是明明被人撿走 卻被直接被說這是遺失 年輕時傻傻的 就這樣被吃掉了 現在想起還是有股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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