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要保護我們的小孩,就開放吃人肉吧?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5-11-04 15:09:41
哲學也是科學的一部分,
透過觀察(發現)->思考->推論->得證(發明)->改良(討論)
原PO標題有點嚇人, 但是一件事情的討論,
最終結果並不是將他法制化.
不用太緊張
朱家安的證論, 其實凸顯愛寵物人士長期以來的思維
「愛貓狗是否該愛豬牛?」
「尊重生命是普世價值?」
我不想要依附朱的哲學觀點, 我自己有自己的哲學
其實人人都該有屬於自己的哲學
「尊重生命是普世價值」與「殺豬羊」不會衝突
因為我認為殺豬羊為了飽食, 殺了生命延續另外生命,
否則萬物之間不會有獵食行為, 自然法則就在那, 不用忽略他
這時候就會落到另外重點
「貓狗是否該視為超商貨架上的一塊肉」
我認為這應該放在「社會期望」一起討論, 而不是用法治去規範他
如果這社會, 我是說這個社會, 不接受那就不應該
反之也是如此
為什麼?
因為我們是群居動物, 我的行動無形都在「社會期望」這個規範下行動
舉例
我不能接受「鄰居把小孩賣掉,老婆剁鼻子切耳朵」
這不用去討論, 因為我就是不接受, 我的其他鄰居也不同意, 整個社會都不同意
可是同樣行為, 在阿富汗等回教國家,
在他們國家整個社會整個社會期望, 就是同意 允許 甚至被鼓勵,
在部落族長前說的話就是法律, 法律一定要遵守
德國殺猶太人還是合法的
你不同意這些國家, 就要打戰爭解決了
有點離題....
「貓狗為超商貨架上的一塊肉」是否該用法治?
法制還是建立於社會期望及統治者的期望下,
我們社會期望不允許, 所以就不允許....
PS: 同志婚姻已經快要「說服」社會接受他, 於邏輯上沒有理由反對同志婚姻
現在沒有合法化, 問題是出在統治者的期望, 而不是我們整個社會
作者: YMSH205 (^^)   2015-11-04 15:19:00
我是覺得統治者在觀望 那天全體人都同意 就開放了XD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11-04 15:21:00
社會期望允不允許有個問題點..如果不允許佔20% 允許佔10% 結果有70%是有沒有都沒差..那這樣訂出來的規定有啥意義..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5-11-04 15:23:00
到底為什麼貓狗能不能吃要看社會期望..想吃什麼肉還需要人家同意嗎.. 這我不是很理解..
作者: lanhow (lanhow)   2015-11-04 15:47:00
為什麼要吃貓?狗的定位是戰備儲糧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5-11-04 16:14:00
所以就是罰不罰的問題和社會價值的問題啊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11-04 16:20:00
看風向不就是誰喊得大聲誰就贏嗎..XDDDD
作者: cutegirl5566 (可愛女孩舞溜)   2015-11-04 16:39:00
有推文說朱家安是為了賣書,如果真要賣書,就不會挑戰一般大眾的邏輯思維,如顏大所說,只要看風向補上一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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