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要保護我們的毛小孩,就開放吃狗肉吧!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1-03 21:45:35
※ 引述《cutegirl5566 (可愛女孩舞溜)》之銘言:
: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068/1290275
: 要保護我們的毛小孩,就開放吃狗肉吧!
: 2015-11-03 17:07:10
: 圖/ ?(CC BY-ND 2.0)
: 分享
: 昨天動保團體到越南辦事處抗議越籍移工殺貓狗,呼籲「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和「尊重

: 命是普世價值」。我對這兩種說法有些疑慮。
: 先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從字面上來看這指控不太恰當,因為根據我國法律,移工

: 罪同樣需要接受制裁。或許動保團體想指出的是警方縱容或包庇越籍移工,但是他們也

: 有舉證,只是不斷強調「越籍移工殺狗犯法的行為尚未根絕」。「越籍移工殺狗」之所

: 那麼重要,是因為臺灣人都不殺狗嗎?如果是的話,從這件事情,我唯一可以看出的不

: 等,就是臺灣有條法規帶來的結果不平等:特別限縮了越南人的自由。
: 再說「尊重生命是普世價值」。獵食動物造成的過錯至少可以有兩種:
: 侵犯生命。
: 侵犯私有財產(當被獵食的動物剛好是某人所有的時候)。
: 在越籍移工的例子裡,跟侵犯私有財產比起來,侵犯生命的嚴重性多了許多討論空間。

: 狗和殺貓犯法,是因為動物保護法第12條特別保護狗貓。簡單說,殺牛雞豬羊合法,但

: 殺狗殺貓不合法。(順帶一提,第12條懲罰的是宰殺貓狗而非食用貓狗,所以嚴格說來

: 吃別人宰好的貓狗,目前是合法的)
: 在越南辦事處抗議的動保團體說,他們的主要訴求是「尊重生命是普世價值」。但若你

: 真想過這個訴求代表的道德內涵,可能會轉而支持相反的立場:如果臺灣人真的對動物

: 持平等尊重,讓狗貓和牛雞豬羊有一樣的法律地位,那越籍移工就可以在超商買到狗肉

: 獵殺貓狗的情況自然會舒緩。這樣做的好處有很多,例如:
: 對動物好:那些不幸被吃的貓狗,也會像其他食用動物一樣在飼養過程和宰殺過程上受

: 管制,這可望減少他們的痛苦。
: 對人好:良好控管的飼育宰殺,可以維持貓肉和狗肉的衛生。
: 對你家毛小孩好:比較不會被偷去吃。
: 家中寵物遭到陌生人獵殺,這種事情光想像就令人憤怒,更別提正在實際發生中。然而

: 種事情為什麼會發生?是因為越籍移工特別沒文化,或者人家養的毛小孩看起來特別好

: 嗎?還是只因為他們買不到自己習慣吃的肉?我再愛吃豬肉,也不至於偷鄰居的迷你豬

: 吃吧。
: 只要你的道德創意足以產生「咦,為什麼豬可以吃,貓狗不能吃?」這樣的質疑,你很

: 易就可以想到比起現狀更有助於舒緩痛苦、增進所有生命福祉的解決方案:開放合法宰

: 食物用的貓狗。維持道德一致可以帶來很多方便的結果,這就是其中之一。
: ▎為什麼狗貓可以吃?
: 就目前而言,我相信臺灣人多數不太能接受法律開放宰殺和販賣貓肉狗肉。然而,我們

: 的有理由支持這些禁令嗎?
: 「殺狗的話狗會很痛苦」恐怕不是好理由。因為狗跟豬是差不多高等的哺乳類動物,我

: 有理由相信它們在人道宰殺下遭受的痛苦應該差不多。更重要的是,我們更有理由肯定

: 那些被無法買到狗肉的越籍移工私宰的狗,會感受到更多恐懼和痛苦。
: 「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大概也不是好理由。我可以相信你和你的狗互為最好的朋友:

: 要你們離開彼此,彼此都會很傷心。但你們之間的羈絆是個體之間的羈絆,倚賴你們一

: 一狗相處的歷史。並不是所有狗都有幸可以跟某些人產生這類羈絆,而牛雞豬羊,也不

: 絕不可能跟人產生這些羈絆,因此,這種「羈絆產生的可能性」可能無法用來支持以物

: 為單位的差別對待。
: 當然,如果你跟你的狗感情很好,那麼把狗從你身邊奪走殺掉煮來吃,確實是非常不道

: 的事情。但是:
: 即便開放宰殺食用狗貓,殺你的狗依然是侵犯你的財產,需要負法律責任。
: 如果想吃狗的人可以在超市買到狗肉,你的狗應該會更安全。
: 如果殺牛雞豬羊來吃不是問題,殺狗來吃就不是問題,問題是有些人殺別人的狗、殘忍

: 殺狗。但是這些問題,都可望藉由開放宰殺食用貓狗來解決。如果你在乎你家毛小孩,

: 在乎一般的狗的福祉,你應該支持開放宰殺和食用狗貓。
: 最後,即便你同意上述那些理由和說法,你也有可能依然覺得「殺狗、殺貓來吃,就是

: 怪的,似乎不該做」。然而必須記得的是,當你只因為自己覺得「怪怪的」或是「不喜

: 」而支持現行的動保法、支持狗貓不得宰殺的禁令,你可能也無謂地成為了促使越籍移

: 偷狗殺狗的原因之一。
: ———
: 不知何時台灣才能逐漸走向對生命的平權
: 另外反對者希望不要拿吃人可不可以,這跟同性戀可以結婚那人獸交也可以一樣蠢
: 比起可愛動物,我更反對吃不可愛的鮪魚、翻車魚、吻仔魚和鯨豚之類的
我提出疑惑而已 大家理性勿戰><
以下疑問跟尊重貓狗生命什麼的無關 純粹對標題而已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11-03 21:47:00
推最後一句 是有多好吃非吃不可還要修法 真莫名
作者: swleu0804 (史瓦魯)   2015-11-03 21:48:00
應該是因為買不到才要偷殺吧。沒有處理過活體的動物,大家都不知道多麻煩ˊ_>ˋ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1-03 21:50:00
所以真的超好吃到他們不想合法買其他肉 寧願違法殺狗嗎不過買不到很想吃的話真的就只能偷殺了沒錯只是尊重一下別的國家法律 不是很基本的事嗎
作者: achien01 (chien)   2015-11-03 21:54:00
因為流浪狗不用錢又好抓,要花錢的他們才不要勒,犯法也要有人執行才有用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3 21:56:00
會竊盜的人就會做 吃不到所以怪不開放有時只是藉口
作者: doodad (金雀花)   2015-11-03 21:58:00
超贊同,開放了才會有更多不肖份子去抓流浪動物進而波及到寵物吧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3 21:58:00
抱歉上一句怪怪的 意思是會偷的人就會偷啊 我不覺得真的有好吃到去觸犯法律 再來怪習俗不配合你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3 22:00:00
有道理
作者: gay4425 (gay)   2015-11-03 22:00:00
我很期待那天,聖誕節的火雞,也修法不能吃。
作者: DolceVitter (返影)   2015-11-03 22:01:00
我只想說,不吃流浪狗是因為流浪狗很多都一身病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1-03 22:01:00
就像我到一個務農村莊 他們都不吃牛 我也不會去偷宰啊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3 22:01:00
先從自己不吃火雞做起吧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5-11-03 22:02:00
嘉義人表示:躺著也中槍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1-03 22:02:00
他們想吃偷殺是他們的問題 為什麼要為他們修法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3 22:02:00
為何是火雞啊XD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1-03 22:03:00
啊如果一個國家吃火雞犯法我也不會去偷宰啊
作者: CrazyinLove (造化弄人)   2015-11-03 22:03:00
開放後就可以直接繁殖、宰殺、販賣啦,為何要用偷的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1-03 22:04:00
我的重點不是貓狗生命比較高尚是說明明他們有錯在先我們幹嘛為他們修法而且修了就不會有貓狗被偷嗎= =
作者: CrazyinLove (造化弄人)   2015-11-03 22:04:00
就跟雞、豬的養殖一樣啊
作者: shwpdbg (安安你好ㄇ)   2015-11-03 22:05:00
幹嘛為了他們改法律+1 不能適應就快滾出台灣!!!!!!!!!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3 22:05:00
為了減少移工犯罪率修法讓某件事正當化的邏輯本身很弔詭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1-03 22:05:00
有人家種高麗菜都會被偷摘了 你說開放他們就不會偷嗎= -
作者: CrazyinLove (造化弄人)   2015-11-03 22:05:00
因為現在沒人在販售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5-11-03 22:06:00
花好幾千吃整隻跟路邊抓一隻免費 兜幾~
作者: a771105kuo   2015-11-03 22:06:00
推~~
作者: SUJO (Menorah Wen)   2015-11-03 22:06:00
有人說修法後就不會被偷嗎?再說修法後偷竊仍有法可罰啊
作者: carib (蒟蒻椰果)   2015-11-03 22:06:00
以前沒在抓賣香肉的時候,還是有人偷抓別人養的狗去殺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3 22:07:00
首先開放和降低偷竊本身真的沒人知道有無正向關係
作者: carib (蒟蒻椰果)   2015-11-03 22:08:00
所以合不合法賣根本不能杜絕偷別人狗去殺,不要混為一談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3 22:08:00
可以預見的是,一旦官方宣布開放,會被吃狗人解讀為更可以抓來吃了,反正不犯法
作者: carib (蒟蒻椰果)   2015-11-03 22:09:00
而且為了偷狗的改法律真的很奇怪,那吸大麻要不要也改合法?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3 22:09:00
所以開放反而會造成更大的問題,而不是解決問題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3 22:10:00
你可以說感覺有 但真的去偷的原因是免錢還是太想吃到不惜觸法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5-11-03 22:10:00
開放被偷宰的會更多吧 全部放在冰箱裡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3 22:10:00
會為了吃狗而進到人家家裡偷竊的人,會更誇張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11-03 22:11:00
要吃不會回自己家鄉吃 (?) 開放就不會偷才怪~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5-11-03 22:11:00
你分的出來源嗎?而且這並不止針對外籍勞工有些台灣人為了賺錢啥事都做的出來
作者: labulato   2015-11-03 22:12:00
開放後被私宰的一定更多 你在市場買的豬肉有可能是私宰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3 22:12:00
對,開放了後,反而增加經濟誘因,一堆人為了賣狗肉更勤偷
作者: labulato   2015-11-03 22:13:00
流浪狗(不用錢也不犯法 頂多是詐欺)支持的人是腦子壞
作者: CrazyinLove (造化弄人)   2015-11-03 22:16:00
流浪狗是無主物那來的偷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3 22:17:00
樓上你看錯樓 沒人說偷流浪狗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1-03 22:18:00
就算開放 你家狗肥肥胖胖又乾淨 還是會被偷宰吧 又免錢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3 22:22:00
很多就是因為家犬沒病痛又肥美乾淨才去偷 偷還零成本
作者: tsanning (榕園的一隻狗)   2015-11-03 22:22:00
我媽40年次她吃過她說很香跟牛肉味道類似...
作者: CrazyinLove (造化弄人)   2015-11-03 22:22:00
寵物狗被偷直接竊盜罪法辦啊
作者: CrazyinLove (造化弄人)   2015-11-03 22:24:00
跟開不開放沒關係
作者: tsanning (榕園的一隻狗)   2015-11-03 22:24:00
我外婆中風過世前換過三位越南看護 她們蠻照顧我家狗狗
作者: cutegirl5566 (可愛女孩舞溜)   2015-11-03 22:25:00
我家的狗都在家裡,也不會放養,犯的著破壞門窗當著監視器的面偷一隻狗?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3 22:25:00
所以開放跟寵物被偷的關係在哪裡啊 偷竊有因為一樣商品買的到而降低過嗎
作者: tsanning (榕園的一隻狗)   2015-11-03 22:26:00
我覺得動物權平等是可以探討但不暫成開放給移工吃狗肉
作者: sbeman (Nash)   2015-11-03 22:26:00
他們真的是為了吃狗肉而殺嗎?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11-03 22:29:00
有錯在先是什麼邏輯,你會說佔領立法院是有錯在先嗎?這條法律本來就有問題,在伊斯蘭國家齋戒月你大塊朵頤也不犯法,印度還是世界第二大牛肉出口國。一部分的人把自己的喜好入法要求全部人照著做不然就要抓起來,尊重多元是有這麼難嗎。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11-03 22:34:00
家犬被偷是竊盜罪 可是辦了他又如何 狗都 被 吃 掉 了 啊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3 22:34:00
跟政治搞一起延伸...?錯是在偷的行為啊,狗肉和偷竊本質的關聯性本來就劃不在一起尊重他國法律(不偷)也很難嗎~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3 22:36:00
所以說原文企圖用開放吃肉來減少偷毛小孩的想法,其實不通因為你開放不但不會減少偷竊,還可能因為經濟誘因而增加偷竊案件。真正的問題還是在於外勞不尊重本地文化,這是引進外勞的外部性,應該要由僱用外勞的公司負責教育。
作者: candyxu04 (Cc ♪)   2015-11-03 22:40:00
推原po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3 22:41:00
這問題乍看是吃狗,其實是文化衝突,先前有個影片,外勞在火車上騷擾台灣女生,這也是相檔糟糕的說實在話,看了那影片,覺得台灣人真的可憐。錢也不是我們一般老百姓在賺,但卻要承受這種文化衝突帶來的負面效應
作者: bear61163 (肉燥)   2015-11-03 22:54:00
推!
作者: Blue8 (藍8)   2015-11-03 22:56:00
樓上想法太無知了吧,外勞對臺灣經濟多重要,外勞的工作有多少臺灣人願意做,受惠的是臺灣人,不要講得好像很委曲。還有拿火車上騷擾人的案例是想說明什麼?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3 22:58:00
是,你最有知,帽子扣上來都你講就好了。
作者: aprilgirl (April)   2015-11-03 23:01:00
推最後一句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11-03 23:01:00
有個地方你疏忽了 就是很可能 真的很有可能那些移工不知道在台灣這樣是犯法的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3 23:02:00
g大,有可能,所以推文裡有說,僱用外勞的公司有責任教育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11-03 23:02:00
當然我不因此贊成就地合法化就是
作者: Blue8 (藍8)   2015-11-03 23:02:00
我至少知道尊重和感謝,外勞在臺灣的貢獻比你想想的多很多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11-03 23:02:00
仲介要負責教育他們!雖然很難相信他們不知道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5-11-03 23:02:00
某程度來講,這議題跟大麻真像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3 23:03:00
是,感恩的心,感謝有你,你開心就好。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11-03 23:03:00
所以你文中說的什麼「好吃到寧願犯法也要偷來吃」其實太
作者: aprilgirl (April)   2015-11-03 23:03:00
應該不會不知道偷狗犯法吧~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3 23:04:00
偷這件事在外國什麼時候合法了我不知道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11-03 23:04:00
是去住家裡面偷狗耶!不只是抓流浪狗,難道不懂何謂偷?
作者: Seaka (薙)   2015-11-03 23:05:00
放養的被抓去吃還能這樣講,有的是關在自家籠子被抬走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11-03 23:05:00
(指宰+吃的部分 偷竊一定違法不用討論)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3 23:06:00
原文討論的不是宰殺流浪狗而是為了自家寵物不被偷宰開放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11-03 23:06:00
怎麼可以不論~就是有這樣的現實存在著
作者: Seaka (薙)   2015-11-03 23:07:00
開放吃狗也不會有多少合法狗肉源吧,先不論有人抗議...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3 23:07:00
g大,不可能不論,因為已經有這樣的進民宅偷狗的事發生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11-03 23:08:00
呃 我的意思是偷竊當然是違法的沒有爭議 但殺狗或吃狗的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3 23:08:00
闖民宅是很嚴重很恐怖的事,有的會因為被發現而發生扭打或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11-03 23:09:00
現在的爭議點就是在於「偷竊毛小孩」的部分吧= =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11-03 23:10:00
大家在討論就是偷+吃 不是只有吃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11-03 23:10:00
「偷」就是違法,不管後面的吃狗肉行為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11-03 23:11:00
而且到底為什麼他們要吃就要修法讓他們吃啊 = =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11-03 23:11:00
"所以真的超好吃到他們不想合法買其他肉 寧願違法殺狗嗎" 我想回的是這句~我解讀這句語義裡沒有涵蓋偷竊部分 才會那樣回 從頭到尾沒替偷竊護航~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3 23:12:00
g大,他們的違法行為就包括偷竊,所以不可能跳過不論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11-03 23:13:00
文章要看整篇.................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3 23:14:00
其實從整體來看,如果連私闖民宅偷竊這種事都敢做,那吃狗對他們來講更沒什麼了,所以這是一個大問題,即為何他們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11-03 23:15:00
我說的是"不用討論"、因為沒有爭議啊 又不是說可以無視XD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3 23:15:00
台灣會有這種亂來的心態?再強調一次,私闖民宅是很嚴重的不可能不用討論,大家已經提醒你了,因為吃狗是整個事件中的一個過程,私闖民宅及偷竊與這些事都有相關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3 23:23:00
結果原po還在比例原則 大概沒看到這篇原原po
作者: star0228 (星星星)   2015-11-03 23:27:00
推你,原原po都一直忽略偷竊的事實,還一直亂用比例原則,超無語的
作者: cutegirl5566 (可愛女孩舞溜)   2015-11-03 23:29:00
我有回覆喔…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11-03 23:30:00
幹嘛一直噓 orz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3 23:30:00
看錯了我道歉
作者: seigamywife (軒)   2015-11-03 23:36:00
你對偷狗的原因太武斷了,其實也就是歧視跟偏見別人都試圖對偷狗的原因做出解讀並且提供解決辦法,只有妳還在跳針偷狗就是因為他們想偷。妳做過研究嗎?調查過嗎?
作者: carib (蒟蒻椰果)   2015-11-03 23:38:00
那樓上有做過研究跟調查為什麼越南移工要偷人家家裡養的狗?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5-11-03 23:40:00
事實上 到人家家裡偷雞鴨鵝跟狗的新聞都有呀...
作者: carib (蒟蒻椰果)   2015-11-03 23:41:00
我要推上一篇文章下coldqoo的推文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5-11-03 23:41:00
跟開放沒正相關...而且愛吃狗肉的也不是每個移工都偷狗
作者: carib (蒟蒻椰果)   2015-11-03 23:42:00
平權應該是減少經濟動物而不是把貓狗拉下來一起吃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5-11-03 23:42:00
今天我愛吃豬肉 也不會到回教國家去想辦法偷豬吃....會去偷的 根本是個人因素 無法舉証你開放了 就不會偷
作者: carib (蒟蒻椰果)   2015-11-03 23:44:00
不想在上一篇文章討論了,因為原PO放出反對都是假道學的大絕根本不用跟他討論了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3 23:44:00
試問為了在未開放國家吃狗 做出偷宰行為的時候 原因為何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5-11-03 23:45:00
還是吃過狗肉會成癮 不吃會出現戒斷症狀....
作者: xantheholic (台南水原c子)   2015-11-03 23:45:00
外籍人士到異國賺錢可以修當地法也是蠻怪的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3 23:47:00
我也想問原文是有調查研究得出兩者有密切關聯性嗎
作者: toro6212800 (幾鬥麻)   2015-11-04 00:53:00
那些講開放就不會有殺狗的蠻好笑的 豬肉買的到還是有去偷豬的情況阿為了移工或有吃狗習慣的台人修法根本搞錯方向 還是會有寵物狗被吃 因為那免錢又好抓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5-11-04 01:13:00
推你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1-04 01:30:00
基本上來說,狗肉好吃到連本身有養狗的人在吃過以後,都會對自己養的狗產生複雜情感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4 01:40:00
我聽過的是說根本不好吃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5-11-04 02:02:00
這邏輯真的很奇怪 像開放性交易的地方就沒有性侵案嗎傻眼耶
作者: ikumi0225   2015-11-04 02:04:00
我推這篇,原文內文已讀完但不認同,我並不覺得開放貓狗肉會減少移工偷竊行為,且因為移工的習俗要我們去配合開放食用?這邏輯也太神奇了,另外我也認為市面上可食用肉品已經很多,不需要為了口腹之慾而在將另一物種納入食用範圍。
作者: jingsoder (淨)   2015-11-04 02:04:00
推你這篇 ^^
作者: leejj1013   2015-11-04 02:39:00
噓最後一句
作者: tienyi (tien)   2015-11-04 02:49:00
挺最後一句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4 02:49:00
最後一句有甚麼好噓的 內文要看完
作者: fakeshadow9 (HeartBBB)   2015-11-04 02:53:00
和你有相同的想法 所以直接去問原文作者了 不過還沒得到很相關的回覆
作者: leejj1013   2015-11-04 02:59:00
沒看文章就發文有什麼好推的?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4 03:02:00
到底是誰沒看文章和討論重點
作者: tienyi (tien)   2015-11-04 03:05:00
樓樓上想說的是 只要是反對的就是沒看文章而且一律貼上假道學標籤那原文章有些點根本沒講到 應該說根本不敢講 像是可能因貪念想「偷」
作者: Vek1112 (喔登登)   2015-11-04 03:15:00
不用跟他討論啦根本社會邊緣人的言論備份才是真的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1-04 03:43:00
所以說只要配套有做好,是可以有討論的空間啦,然後真心覺得不要做不合法的事
作者: leontooq (廢墟fish)   2015-11-04 03:54:00
我倒是納悶 偷狗吃和偷雞鴨闖空門都是竊盜 怎麼後幾個的媒體曝光度差這麼多?姑且不論殺狗是另一個違法行為 怎麼某些版友對同樣犯竊盜的台灣人和越南人態度差這麼多
作者: shawnhayashi (小尚)   2015-11-04 05:11:00
尊重多元?那要不要尊重IS
作者: ALENDA   2015-11-04 06:01:00
推為什麼要為外籍人士修這種法?尊重地主國文化不是天經地義?不然去印度殺牛去穆斯林國家賣豬肉試試看?再不然去新加坡走私毒品被抓再來怪人家販個毒有嚴重到判死刑嗎?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底線,入境不隨俗,怪誰?
作者: cutegirl5566 (可愛女孩舞溜)   2015-11-04 07:00:00
備份三毀?朱家安在鳴人堂的文章又不會刪文
作者: peggy0108 (Peggy0108)   2015-11-04 08:00:00
為什麼「為了外籍人士修法」這件事情有人覺得不ok?是因為即使移工的人口比例已經到了1/40的臺灣總人口,他們仍然沒有被當作社會的一份子嗎?
作者: lolo1992 (LO1O)   2015-11-04 09:18:00
開放就跟現在養雞養牛一樣會大量繁殖啊 根本不會抑制狗狗的繁殖問題啊 住海邊膩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5-11-04 09:37:00
說個不相干的 看到原文作者要出書剛好po這爭議文 假議題真炒作的味道濃厚 爭辯下去也是浪費口舌
作者: lumber (廢柴)   2015-11-04 09:54:00
"申訴的外籍漁工們,很多在漁船進港後,雇主便不提供食物,無處洗衣洗澡,只好到附近溪流洗衣、洗澡、抓魚,並到附近的山上採果實裹腹;除了常見的食物提供不足外,更有雇主在颱風無法出海的6天,僅給2人500元作為餐費。" 如果台灣雇主是這樣對外籍勞工的話,也不能怪他們吃貓狗吧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3306當然我也相信一定有單純因為想吃而吃的,但是想解決這事情,兩邊都得下手吧
作者: dolphin02122 (章魚蔓越莓)   2015-11-04 10:42:00
每個人愛狗的方式不同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4 10:47:00
為什麼有人會覺得為39/40的人要配合1/40的外來臨時人員才叫尊重?犧牲39/40的本地文化來迎合1/40的臨時人員的文化 這是什麼樣的概念?尤其當臨時人員還透過刑事犯罪(私闖民宅、竊盜)傷害本地人時
作者: pain99 (pain99)   2015-11-04 10:51:00
火雞
作者: lylith (莉莉絲)   2015-11-04 11:04:00
上面l大的雇主虐待新聞如果是真的,那偷吃貓狗真的也是非不得已,比起為了果腹而偷狗,雇主才是禍首阿...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1-04 11:06:00
那就應該從雇主方面改善問題 而不是開放屠宰貓狗
作者: en90508 (EN)   2015-11-04 12:12:00
推最後一句,為什麼要為了外籍勞工修法?台灣就沒吃狗肉的風氣呀!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5-11-04 12:29:00
基本上合法狗肉跟會不會偷狗是兩回事沒錯...然後台灣哪裡沒有吃狗肉的風氣= =不知道是因為不夠內行好嗎
作者: aidao (愛到)   2015-11-04 15:45:00
哪有吃狗肉風氣? 明明多數人就不吃吧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5-11-04 18:38:00
家養狗夠肥,所以很危險啊…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04 19:44:00
我不夠內行,快告訴我哪裡有在賣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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