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這樣算有違法勞基法嗎?

作者: serflygod (Yourki)   2015-10-30 23:28:25
非當事人
聽來的故事
聽長輩講說家附近一間事務所最近雇用了一個沒經驗的小姐來當助理(不太清楚工作性質
,但好像需要到處拉生意接洽客戶)
但雇用一個月後
老闆嫌那位小姐嘴巴不夠甜,反應不夠快,感覺很狀況外
先是說因為那位小姐沒經驗所以要給她降職等(扣薪水的意思)
過一陣子又跟那小姐講說下個月內業績沒拉到三萬要離開(但聽說正職員工都不一定可以
拉到三萬)
那位小姐覺得辦不到就默默辭職離開了
只知道就任後被扣薪等有違法勞基法
但好奇後面跟員工說業績沒達成要離開合法嗎?(而且目標業績是正式員工不一定能達成
的那種)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10-30 23:33:00
先問他住哪先問他是哪個縣市 你知道的 有些地方勞基法是空氣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5-10-30 23:35:00
建議你左轉lifelaw板詢問比較能得到正解PttLifeLaw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0-30 23:38:00
沒有違反喔,拿香蕉請獅子 或是拿香腸請猴子 都沒違法
作者: deemo (你玩我嗎?)   2015-10-30 23:40:00
只要有到基本工資都不違法但如果當初已經說好薪水是多少 但後來能力不足扣錢 還是雇主的問題 我同事前陣子才去調解拿回薪資因為當初雇主是開口25000但只給17000所以他違規兩條 後來去申訴有把錢拿回來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0-30 23:42:00
雇主有權勞工的能力進行職務的調配(包含報酬)^對
作者: deemo (你玩我嗎?)   2015-10-30 23:43:00
反正工作時沒先講明條件 後來加上去說業績未到辭退的 都是雇主的問題調配是調配啊 但當初講多少就是多少 我們去勞工局申訴時勞工局的人說 當初老闆跟你說多少就是多少 後來能力不足可以(請他走人)但(不能扣薪水) 而且老闆聘人之前就該以專業證照跟能力去分配薪水 定了之後就不能降了不能調降但可以解雇啊 你如果解雇他但有給到當初和議薪資就可以而且這個基本上都是自由心證啦 沒有簽合約的都是用嘴巴講的 有沒有成立也不知道 如果你們當初沒簽約沒證據 她去投訴也只能調解 通常都是給點錢解決 勞工局不會罰錢這是我跟同事在勞工局跟老闆之間周旋了兩個禮拜的心得=_=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