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bo168 (G奶丸( ̄▽ ̄)給我滾」)
2015-10-30 07:48:38嗨大家早安
魯妹我有個問題想請教
希望能解惑
謝謝=)
就是
請問甲在乙的
FB上擅自擷取乙(含臉)之圖片
未經本人同意
散佈於網路
可否提告?
觸什麼法?
→甲乙 並未"朋友"關係
→乙 的照片大家都看的到(fb設公開)
→甲 也"沒有"標明照片出處
作者: Athens (雅典。) 2015-10-30 07:51:00
肖像權??
作者:
yccheng ( 擠你)
2015-10-30 07:53:00被po表特?
作者: ujikmn (ujikmn) 2015-10-30 08:02:00
印象中po在fb的照片被轉貼 應該無法可管 (不確定
作者:
g7a7n7 (Caine)
2015-10-30 08:14:00自己要設公開的頂多請他徹下
差不多的案件中,檢查官認為傳臉書的照片都是設定為公開,表示允許所有人存取及使用,處分不起訴。我想噓你的,好好把一個名詞打出來很難嗎,自創簡稱沒有比較厲害
作者:
gm80123 (吃魚的貓)
2015-10-30 08:43:00網紅這詞不是很常見嗎?
作者: wish15150507 (仙人掌) 2015-10-30 08:52:00
對標題我還以為是哪個候選人.....
網路抓一個圖片資料,就可以證明自己沒有語言癌?還是好好講國語吧
作者:
YMSH205 (^^)
2015-10-30 09:41:00PTT有法律板好像 可以去那邊問 只是文章敘述要完整一點
網紅本來就很常見的詞啊 沒聽過自己摸摸鼻子閉嘴就好被打臉還敢跑出來腦羞秀下限我也是醉了z
樓上R大這麼兇 只讓人覺得EQ低而已,網紅在版上不是蠻多人知道的嗎 沒必要這樣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5-10-30 10:25:00今天長知識,之前不知道網紅是什麼
作者:
ohmik (Ohmik)
2015-10-30 12:35:00無法可管 除非一開始就設定不公開 不然fb使用條文應該有寫相關規定 看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