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前公司要我親自去公司領薪水

作者: ashleykitty (唉唷 不錯 很屌唷)   2015-10-29 15:05:43
※ 引述《mengweiduo (盯著塔羅牌的胖貓)》之銘言:
: 之前去某法律事務所上班
: 進去後發現裡面的一切都很誇張
: 那時候我應徵的是法務
: 但他要我們自己去發掘客戶就算了
: (發掘客戶不是業務的工作嗎!?)
: 重點是 桌上沒電腦!!! 只有一隻電話!!!
: 那時候很錯愕的問 那電話號碼要從哪來呢?
: 他們竟然給我一本中華電信的黃頁電話簿.....
: 說可以一個一個慢慢打...
: (歐...我還以為我穿越時空了呢...)
: 還說我也可以自己帶報紙來辦公室打電話
: 就這樣待了兩天 我實在受不了
: 就給會計銀行存簿的影本就離職了
: 直到最近熊熊想到
: 他們感覺很窮 該不會不付兩天的薪水吧!?
: 於是就打電話過去詢問
: 而會計表示我只待兩天不給薪水
: 我回她依勞基法規定我就算只待一天也要付薪水
: 她就說 那她再問看看
: 今天我又打去問一次
: (因為他們辦公室電話不能打手機
: 所以堅持我有問題要自己打給他們)
: 對方表示要領薪水要親自去公司領
: 但我根本不想再看到他們了(翻桌)
: 而且我現在也有工作 不想隨便請假
: 因為那時候法務長不在
: 對方說有問題等法務長回來我再打電話親自問他
: 想請問如果對方堅持要我自己過去領
: 我還可以用什麼方法呢...?
: (拜託不要戰我是法務 怎麼連這問題都不會...)
: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5-10-29 15:56:00
別亂教,連三字經都出來了。領個薪水而已,別搞到還要被告。
作者: YMSH205 (^^)   2015-10-29 16:04:00
是說該公司不是律師事務所 為什麼要做這樣的事拉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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