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要叫那男的爸」 戳破13年綠帽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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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43歲唐姓男子和張姓妻子結婚近20年,育有17歲兒和13歲女,不料,近2年來,
妻子態度不肯行房,連身體也不讓觸碰,唐男以為自己做錯事,暫時搬到工廠宿舍住。
不料,今年8月唐男回家探視女兒,兩人聊天時,女兒突然爆料:「爸爸,媽媽有1個男的
朋友,常常煮便當帶去給他吃,每次都會洗完澡才送去喔!」「媽媽之前都叫我要叫
那個男的『爸爸』!」
唐男想到自己身高160公分,體重50公斤,身材精瘦臉方正,但女兒身高155公分,
體重60公斤,是個大圓臉,兩人五官相去甚遠。唐男訂帶女兒做親子DNA鑑定,難過地是
女兒確定不是他的種,才驚覺已經戴綠帽13年。
唐男不甘受辱,狀告妻子及小王通姦,但唐男說,女兒是他從小帶大,父女感情很好,
希望女兒留在身邊,將極力爭取女兒的監護權。(突發中心林師民/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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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DNA鑑定是不是真的很重要呢???
從這件社會事件看...
似乎比較可憐的是女兒.. 到底是要"生的"要還是要"養的" ..
或是真的想認祖歸宗呢?
這應該會讓13歲的女孩非常困擾
請問台灣司法上 ,是不是有所謂" 沒有自然血緣,但是有扶養事實可以申請為
養子女" 呢?
不過...這一切還是要真實父親向法官爭取之後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