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WomenTalk 新板規討論區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10-23 21:00:12
各位使用者好,經修繕後的板規如下,如果使用者有任何疑問或是任何建議,
還麻煩各位板友多多發聲,也請各位不要再次漠視自己的權益。
如能在週末討論完畢,週一預計上線。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10-23 21:03:00
==================終止討論============================
作者: balahaha (小妹哥)   2015-10-23 21:05:00
================開放討論============================
作者: iXXXXGAY5566 (5566可以獲得嶄新的粉嫩/)   2015-10-23 21:05:00
‧ω‧)っ ===============連載再開===============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5-10-23 21:07:00
富監休刊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3 21:08:00
版規一可以將「女性」改成「不分男女」嗎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0-23 21:09:00
不行。謝謝。
作者: THH (立志當睡神)   2015-10-23 21:10:00
改成不分男女會在凱道開夜市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0-23 21:10:00
之前討論過了,板規一是要保護女性的,你想被納入保護傘請__掉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5-10-23 21:11:00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3 21:11:00
這議題我好像有跟sioli戰過了,還需要我再說明一次嗎?
作者: iXXXXGAY5566 (5566可以獲得嶄新的粉嫩/)   2015-10-23 21:11:00
‧ω‧)っ 我愛你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3 21:12:00
一起保護男女會影響保護女性嗎?還是說單純感覺問題?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0-23 21:14:00
有啥好戰的0.0 就裡就女板 董?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0-23 21:15:00
相機99勸你不要再說了,『強龍不壓地頭蛇』,共勉之....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3 21:16:00
所以女生被罵就是版規一,男生被罵就是版規二,是這個意思嗎?我不是強龍,我是魯蛇啦
作者: iXXXXGAY5566 (5566可以獲得嶄新的粉嫩/)   2015-10-23 21:17:00
‧ω‧)っ 我是強蟲 強大的蠕蟲 冏mmmmnmnmnnnnnmmm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10-23 21:17:00
ヽ(・∀・)ノ我是垃圾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5-10-23 21:20:00
心得的字數能夠減少嗎?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3 21:21:00
了解,那再請問男性被騷擾或冒犯是適用那條版規呢?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5-10-23 21:22:00
請問"如同時違反多項條款,則加重水桶處置" 是怎麼加重如果同時違反板規123 加重是30+30+30還是板主心證還有若是另外兩位推同意的話呢 又會如何處理o'_'o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3 21:24:00
沒有半條板規適用"或以上處分" 以上之範圍為何?板規十是不是有點繞口?
作者: befly10015 (befly)   2015-10-23 21:26:00
不贊同心得字數減少 60字已經夠少了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3 21:27:00
若是只有騷擾或冒犯呢?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0-23 21:28:00
不贊成減少心得限制+1~ccc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3 21:28:00
只能檢舉三日內的文章會不會太少?
作者: iXXXXGAY5566 (5566可以獲得嶄新的粉嫩/)   2015-10-23 21:29:00
‧ω‧)っ 你看 我的政見2同八卦版20字 快出來 聲援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3 21:29:00
如果是分身帳號那期限又是多久?"以上處分"或是累犯之加重處分希望可以明訂比方說,刪推文即使是累犯也不用"以上"到退文吧?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10-23 21:31:00
其他聊天板都20字啊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3 21:32:00
刪推文也不用"以上"到永久水桶吧?板規一適用範圍是個人或是女性群體?若為個人,該如何判定當事人為女性?請問變性人算是女性抑或是男性?對變性人群體之騷擾是否符合板規一之規範範圍?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3 21:34:00
版規是為了保護大家發言的空間,應該很難用「希望大家彼此尊重」就能解決的。我提版規一的用意在於所有人都應享有不被騷擾、歧視、人身攻擊的權利。這在那個地方都一樣。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3 21:34:00
當然是板主自由心證之範圍,板主應該是不會濫用,但仍希望能有一定範圍對誰說當然很重要啊0..0板規一說的是不能對女性說"使女性"感到騷擾或冒犯也就是說一樣的話可以騷擾男性或是女性以外之群體請問板規一保護的是女性個人或是女性群體?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0-23 21:39:00
我是小雞。不要攻擊我~~bbbbbb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3 21:41:00
我實在無法理解版規可以忽視一個「人」的基本權利,還是因為以前沒發生過男性被騷擾冒犯,所以不保護男性?人的基本權利跟這是哪個版沒有關係!
作者: iXXXXGAY5566 (5566可以獲得嶄新的粉嫩/)   2015-10-23 21:42:00
‧ω‧)っ 看過小雞吃米圖 樓上 4ni?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3 21:43:00
你可以讓版規保護所有人,再將批評女性獨立出來加重處分,但不能因為性別而忽略人的權利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0-23 21:44:00
小雞我在他版都沒看過版規一 可以把小雞我也寫上去嗎
作者: yaokut ( )   2015-10-23 21:45:00
版規一不是一直都是針對對女性這群體,所做的冒犯行為嗎?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5-10-23 21:48:00
主要是板規一這樣 很難對其他族群開地圖砲的抓去桶不只是男性 還有老人 或是職業 之類的...
作者: yaokut ( )   2015-10-23 21:49:00
其次才是如果是女生,但對方的詞語讓該女性感到冒犯,才會處理,例如明顯的言詞騷擾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10-23 21:50:00
ヽ(・∀・)ノ老鷹在此!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3 21:53:00
我覺得8可以不用當事人才能檢舉,不論當事人是否女版甚至ptt使用者,發布他人個資就是不行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3 21:54:00
如果不是忽略男性,那為什麼在我提到男性被騷擾冒犯時,你卻只說「要大家尊重不要互相攻擊」呢,你前面只回應人身攻擊部分,騷擾冒犯呢?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3 21:54:00
12 為何公益活動還需要審核才能發表?
作者: yaokut ( )   2015-10-23 21:55:00
版規8,如果當事人沒上女版,就衰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3 22:00:00
同意卡賣啦的21:43板主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啊 板規一是個人或是群體你說對"生理女性"意思是 心理女性的變形人並不包括在內?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3 22:02:00
你提到的群組長意見,也只是針對人身攻擊部分,那騷擾冒犯呢?再來版主是為了繼續維護本版發言秩序並改善現況,「維護創辦宗旨」這意思是不是就照以前就好了?
作者: iXXXXGAY5566 (5566可以獲得嶄新的粉嫩/)   2015-10-23 22:03:00
‧ω‧)っ 當個版主要回答這麼多問題 真辛苦 拍拍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10-23 22:04:00
ヽ(・∀・)ノ你的提款卡密碼是多少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3 22:04:00
基本上我認為1跟2可以合併,因為人權是不分男女的,之後在針對批評女性的加重處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3 22:06:00
所以22:01的回答意思是 女性個人和群體皆適用囉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3 22:06:00
那請定義何謂「公益活動」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3 22:07:00
那請問如果是屬於對女性個人的搜擾行為,之後被發現她其實是"他",板規一該怎麼判?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3 22:07:00
我不會特別舉男性被冒犯的例子,原因有二:1.不是出了事情才設立版規,版規應該有未雨綢繆的作用 2.只要是人都不能被騷擾冒犯,這跟以前男性有沒有被冒犯過沒有關係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3 22:08:00
別一直說所有女性啊,我的問題很簡單就是個人是女性算不算而已,根據你的回答女性個人也算,是吧?
作者: idlechild (潔白無瑕蘋果光)   2015-10-23 22:09:00
很想請問qaz跟你的板規 是否有部分是參考男女版?好的板規大家一起用,但是否應盡告知義務與出處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10-23 22:10:00
沒看過男女板板規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3 22:10:00
#1MAX9fDm (WomenTalk) 剛剛的判決 這是團體或個人?若是個人,如果當事人之後說是男性那不就不符合板規一?話說這有需要舉例嗎?版主群認為板規一也包含個人的話我說的完全有可能發生啊群體,當然是別人可以檢舉。個人不就只有當事人可以檢舉嗎?假設664為女性,633對我個人的騷擾言論,你可以檢舉嗎?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10-23 22:12:00
檢舉是參考NBA板規 申訴參考電蝦板板規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3 22:12:00
有沒有騷擾應該是看我個人認為吧?如果是我個人認為有被騷擾,且成案了,但之後被發現我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10-23 22:13:00
告知義務?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3 22:14:00
其實是男性,該怎麼辦捏?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10-23 22:14:00
板規有版權??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3 22:16:00
所以你的意思是事情發生了才設立相對應的版規?這跟政府有什麼兩樣?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3 22:16:00
額 你貼版規給我沒有用啊 我知道板規一寫了什麼我問的是那個案例為什麼是騷擾所有女性,而不是發文者?我的問題是"個人",所以觸犯群體的可能先忽略好咪?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10-23 22:20:00
644我認定 此案例騷擾到女性版友 對全部女性版友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3 22:20:00
既然如此一開始你就直接說出事再設立版規就好了,我也不用打那麼多字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3 22:20:00
可是我的問題是 個人啊= =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3 22:21:00
兩位的意思是"板規一是保護群體女性"但不包含單一女性?額 你可以翻翻看前任版主的判決包含hiimlive在任的判決,如果要參考判例的話,板規一會包含到對個體女性的騷擾。RRRRRRRRRRR 為什麼要分成單一上面不就講過了?妳要不要往上拉重看一下我的舉例....無言我寄信比較快 這推文麻煩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10-23 22:57:00
ヽ(・∀・)ノ寄信歸寄信 可不要約起來了喔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3 23:14:00
請問遊行抗議算公益活動嗎?民調連結?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5-10-23 23:16:00
.....不認同Q4的答案如果我討厭旁邊的同事 把他的姓名電話照片住址公佈出來也會沒事嗎? 這太誇張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3 23:19:00
不算公益活動不是就能直接發文嗎?為何還要審核又不給通過?還是女版不能談政治?
作者: RolfP (洛夫)   2015-10-23 23:20:00
請問某ID無法分辨男女 該ID推文內有肥宅一詞 怎處理?請問某ID無法分辨男女 該ID推文內有夜店咖不意外 怎處理?肥宅、夜店咖 若各為男生與女生 處理方式為?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23 23:23:00
不用討論可能會發生的事了,要等到發生了才會處理,這是這個版主的作風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5-10-23 23:24:00
某地方板曾經有人不滿樓上住戶有噪音 於是PO文將該住戶的地址樓層姓氏公佈出來 你覺得這位住戶會想被公布嗎?
作者: persis0912 (琥珀)   2015-10-23 23:24:00
m 大那個舉例應該是因為推文者的回答並非只針對當事人吧 推文意思更像是泛指孕婦都喜歡__ 所以才說是針對群體女性(? 如果我理解有誤還請版大指正不過我覺得版規一 應該是保障“群體女性”之利益為主
作者: holishing   2015-10-23 23:28:00
R大那個例子很難認定有明確板規1的事實,板主真的遇到應該傾向不處分
作者: tingmeow (雪爐喵)   2015-10-23 23:29:00
嗚嗚嗚GAY虧我這摸支持你的政見
作者: holishing   2015-10-23 23:30:00
但我不是板主,還是請板主自己釐清一下吧!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5-10-23 23:30:00
我覺得關於個資 生魚片寫的板規還不錯未經同意公布真實姓名、電話、信件、水球紀錄、通訊軟體
作者: persis0912 (琥珀)   2015-10-23 23:30:00
然後版規二可修改增設為 不分性別之利益保障 如果是針對女性的地圖炮就適用版規一 如果是純針對男性個人或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3 23:43:00
板主的意思等同於,用詞不文雅=>板規一哇尬意馬西打回p大,板主的意思是,有女性看到那行推文感覺不舒服就是板規一,與那行推文講的是'誰'無關。所以說既然跟誰無關為什麼要有『女性』這兩個字?你的回文和我的推文沒有衝突啊 板主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15-10-24 00:44:00
不過是個版爾爾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00:49:00
可以談政治卻不給討論政治活動?....你要不要z一下看政治那一區精華區中服貿 核能 多元成家等議題都有板友提出遊行上街等你們所謂的「公益活動」 請問有申請嗎?還是去年可以今年不行?或是你要說這些都不干女版的事?還是說剛好碰上政治傾向不同的版主被擋也是理所當然?那就請q板主回答 因為說要審核的人是他 辛苦K板主了
作者: dluog (gleen)   2015-10-24 02:36:00
你好認真 推辛苦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4 10:06:00
如果不打算採用比例原則,一律30日起跳,板規可以不用寫3日、7日這種騙人的文字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1:12:00
三日內檢舉不錯啊,免得有人故意翻舊帳,但有私信檢舉就是不支持
作者: yaokut ( )   2015-10-24 13:07:00
那推文近期推,文章較早以前,也可以檢舉嗎?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10-24 13:22:00
我認為可以
作者: viviya (^_^)   2015-10-24 14:46:00
請問,有些發文明顯是男性,問的也是男性自己的穿著問題,也並沒有絕對需要女性建議的需求,這樣的文浮泛下去,以後會變成男女閒聊版嗎?要怎麼定位女性聊天版的內涵呢?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4 14:48:00
很簡單啊 自拍id+身分證證明放簽名檔,不是女的或者沒有放就直接永桶你覺得怎麼樣?
作者: viviya (^_^)   2015-10-24 15:35:00
不知道某人在講什麼,對板有困惑,提出來尋求板主解惑,是有提出任何要求嗎?難道不能擔心以後這裡的話題跟女性越來越無關嗎? 不能擔心一個原應是女孩快樂分享聊天跟求助的地方以後被一堆奇怪的文或議題淹沒嗎?板上也不是找不到令人困惑的那類非常明顯的文章,既然問題確實存在,提問,且板主回應後我也接受,不用先設定別人是要奪走讓誰快樂的餅乾。另外,這樣的回應不會提高說服力反而會讓人更堅定自己的理念,或許可以試著不要被ptt戰鬥風帶著走,加油。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5:40:00
請問貨貿抗議可以不經審核發文嗎所以到底審核的意義是什麼?以前從未有抗議遊行公益活動需要審核的規定,無關個人利益為何需要審核才能發文置底的公益月曆文有經過審核嗎?(無意針對happy板友)外連到個人部落格就沒有衝流量的疑慮?這種q版主就可以過還幫置底,為何只是提到同志遊行只是貼個網路民調就要審核?怎麼會有遊行抗議跟女板無關?大家在板上聊聊可以但是不要上街的意思?而且哪來充斥的錯覺?原來女同志不是女板板友的意思那我乾脆先問清楚好了,請問貨貿跟女板是否有關
作者: Sanish (o(‧"‧)o)   2015-10-24 16:01:00
請問愛心月曆文決定置底跟有無審核是有經過板主群共議嗎?所以現在到底什麼活動是不需要共議?什麼活動則是需要共議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6:03:00
K版主辛苦了,坐等q版主回覆,明明這裡有三個版主可以搞到只有一個在做事一個挑事做一個只會同意你們應該思考公益活動跟遊行抗議為何需要審核,這條以前沒有,必要性是?而主流民意對同志議題的立場很明顯跟q版主不同,執行版務是否會因個人立場影響公正性?
作者: ott (ott)   2015-10-24 16:08:00
女同志 有專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6:09:00
那請幫問髮型美容化妝感情婚姻等等全刪文去專版ott終於可以做事了
作者: ott (ott)   2015-10-24 16:16:00
屬於女板可接受範圍內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4 16:16:00
你可以指名道姓,不需要用「某人」我提出一個解決方式,你又再講什麼呢?奇怪的文不是有板規一在防範嗎?有問題之前板規看一下很難?講什麼餅乾,你的理念是什麼我一點也不在乎欸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10-24 16:20:00
置底文 作者有寄信來審核以前一直有這條規定
作者: ott (ott)   2015-10-24 16:21:00
本文屬於 K板發文 在回答問題上 用修文方式較為簡易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6:22:00
討論同志遊行需要經過審核,我聞到一種歧視的味道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10-24 16:22:00
#1KWkItFa 第12條 就是每個公益活動都要審核阿被檢舉 我就會處理那位ru899 沒有寄文章給我 我無法審核
作者: Sanish (o(‧"‧)o)   2015-10-24 16:25:00
公益活動的定義是什麼?學運、反課綱、同志遊行等等算嗎?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10-24 16:26:00
學運、反課綱、同志遊行 我個人是允許但還是要依實際案例決定
作者: ott (ott)   2015-10-24 16:27:00
跟歧視無關 只是盡力維持女板板風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10-24 16:27:00
阿如果沒有連結只是討論而已需要審核嗎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6:29:00
該先預防的用板規不是來防範未來的事之詞推託,不該先限縮的反而先用板規限制發文自由,什麼邏輯
作者: Sanish (o(‧"‧)o)   2015-10-24 16:30:00
學運時期很多人發文鼓勵、號召大家來參予,那時可沒審核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6:32:00
難道支持同性婚姻的只有同性戀族群本身?我不是同性戀但我支持同性婚姻,為什麼不能在這討論還要專程跑去女同志板?支持同志婚姻就不算是女生喔?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6:35:00
感謝各位的支持,遊行抗議民調連結竟然被劃分為公益活動還要審核實在傻眼
作者: ott (ott)   2015-10-24 16:37:00
你支不支持同性戀 與我無關 我也不反對同性戀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6:37:00
三個板主的意見分歧太多了,各自為政各自回答的結果就像這篇的推文,板主群自相矛盾,就不能你們自己先關門討論出共識再回答嗎尤其某機器人的回答根本豬隊友
作者: ott (ott)   2015-10-24 16:38:00
相關的問題 要反映在相關的板面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6:38:00
你支不支持也是你自己的事,但不能事先就用需要審核來限制討論,這樣就是構成歧視
作者: ott (ott)   2015-10-24 16:40:00
板主的職責 在維護板風的正常運作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6:40:00
照你的邏輯,那討論美妝、保養和髮型的文通通都去相關的板就好了啊,那為什麼這些文就不用被規定要先審核?
作者: ott (ott)   2015-10-24 16:41:00
我認為 哪些原本就屬於女板可接受範圍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6:43:00
那為什麼同志遊行就不算?你這樣回答是女生不准關心同志的意思?還是女同志就不算是女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6:43:00
誰跟你說遊行抗議不是原先女板可接受範圍?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6:45:00
K板主你Q&A的回答我沒意見,但沒回答到板友針對公益或同志遊行這類議題是否要先審核的爭議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6:45:00
我是在回ott另外你的QA根本沒回答到問題,請q版主出來回好了,畢竟是他受理了神秘力量的檢舉而且檢舉成功
作者: Sanish (o(‧"‧)o)   2015-10-24 16:47:00
同志(彩虹)遊行以前女板就有相關文了好嗎.....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6:47:00
機器人在這篇推文中針對同志議題的回答含有非常嚴重的歧視意味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6:48:00
請q版主解釋為何同婚民調連結跟女板無關?遊行需要審理的意義?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6:49:00
還有通過審核才發的文,可否要求發文者要自動在開頭標注經過哪個板主審核同意,不要總是要板友提出質疑才要講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0-24 16:49:00
以前可沒把社運歸在公益活動內,為何擴大解釋?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0-24 16:58:00
請K板主直接向q板主建討論經審核通過的文章發文者應自動在開頭標準一事,這是你們板主群自己就該協調好的,為什麼是我跟你建議完還要再自己去建議q板主...現在是女板三國鼎立喔?看得出來你很認真,加油,但我建議你們板主群先內部討論好再出來回答,不然你會被豬隊友害得滿頭包
作者: yaokut ( )   2015-10-24 19:31:00
會被豬隊友害得滿頭包+1
作者: TAVARAI (辣手)   2015-10-25 00:46:00
推推!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10-25 01:21:00
推~感謝整理!有看好想買的了XD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5-10-25 14:33:00
另兩位真是豬隊友,尤其o板主的言論根本就是歧視同志!!!什麼叫女同志有專板,美髮/保養在你認可下可在女板討論女板可不是o板主你的個人專頁!!搞清楚好嗎!!
作者: smallperfect (小完美)   2015-10-25 17:03:00
浪動物協會沒有出掛曆了,正在尋尋覓覓中…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0-25 23:20:00
ott什麼時候淪你發置底檢舉文 換你來處理板務而不是沾個醬油再來說本文屬於K板發文。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5-10-26 08:20:00
版主可以一兩個禮拜輪一次置底嗎?不管私底下做多少事 至少檯面上輪著讓大家看吧如果輪班都辦不到 還真不知道選版主幹嘛了
作者: ott (ott)   2015-10-26 10:23:00
OK等照會過其他兩位板主後 沒其他問題 就開始置底
作者: rxkyra (rx)   2015-10-26 10:44:00
謝謝您!很棒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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