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Re: [難過] 大家搭火車買票卻沒位置坐會

作者: naomipat3577 (李渝芯)   2015-10-21 19:41:14
這種事情非常簡單,直接請列車長處理,對方如果不還位子,下一站就會有鐵路警察上來了。這樣強占別人的位子已經觸犯民法了(哪條我忘了),是可以索賠的,建議有手機可以錄影搜證。我個人是買了有座位的票是絕對不讓位的,不管對方是媽媽小孩還是老人,都不會讓,沒有法律規定要讓位,讓位是有愛心沒錯,但不讓,沒愛心也沒有錯喲,希望大家能好好想到自己就好,沒犯法,這些無聊的道德枷鎖要學會擺除才會自在。
作者: windswith68 (風林林.笑定千秋)   2015-10-21 19:52:00
原po就是找不到車長啊Q_Q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5-10-21 19:57:00
可是她「擁有」對號位子也只有某段時間吧?這也能算所有物?位子的所有權不是算台鐵嗎…你是說契約的意思嗎?
作者: catfishdo (抹茶花生醬)   2015-10-21 20:00:00
表示位子的主人是自己 通常沒有人會惡意霸佔好嗎 請勇敢主動說 別鬧得那麼難看 除非惡意霸佔才需要非常手段
作者: exparte (查拉圖斯特拉)   2015-10-21 20:11:00
又是妳~妳最厲害了,快告訴我民法第幾條!
作者: catfishdo (抹茶花生醬)   2015-10-21 20:13:00
哈怎麼樓上常搬出法條?
作者: exparte (查拉圖斯特拉)   2015-10-21 20:16:00
原po自己講的阿~我還想不出來這樣違反第幾條了?!
作者: micheyuan (生活在貓毛裡)   2015-10-21 20:17:00
原文這樣還不叫惡意霸佔嗎?
作者: catfishdo (抹茶花生醬)   2015-10-21 20:18:00
不予置評,但是最初的原po好可憐啊 怎麼要刪文呢要是我 姐才沒有那麼好欺負直接威脅找警察 然後拍照片存證嚇死無理大嬸是惡意霸佔啊 只是未來如果遇到不一定要使出絕招的意思
作者: HOTBIRD (http://www.google.com)   2015-10-21 22:24:00
不當得利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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