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 WomenTalk 板規 ♥

作者: chanis610 (chanis610)   2015-10-12 00:22:59
我會好好看著我媽不要給有牽扯了
推 smile813: 怎麼感覺他們是私底下講好,然後妳媽媽就是被騙的…10/11 23:03
他們一直說我媽有錢
所以想誆我媽的錢...
推 halulu: 還一還 別連絡了 希望令堂以後不要再為了男人借錢了10/11 23:05
媽媽表示這一次就已經嚇到了
推 brequeen: 還清剩下的,其他也不要想拿回來了(叔叔跟媽媽借的),10/11 23:08
→ brequeen: 能用錢解決的就用錢解決。10/11 23:08
我們也打算他要還就還
不還就認賠
推 lee7317: 不知你母親看開了沒?確定要和對方斷乾淨?是的話就認賠10/11 23:10
→ lee7317: ,並且要白紙黑字+錄音確認錢已還清且以後再無瓜葛10/11 23:10
謝謝你的提醒
還給他姪女錢時我會寫好證明
以免他姪女又來擾亂
噓 sexintheair: 遇到賭的這種沒救了10/11 23:24
真的 愛丟咖餐系QQ
推 eternia0920: 妳媽沒想過分手搬出來嗎?10/11 23:26
→ eternia0920: 感覺對方是設局的 救了妳媽這次還有下次10/11 23:27
我跟媽媽說生活重新開始沒關係
重點是我們人要平安
推 sakanafish: 有白紙黑字證明是你媽借的嗎?沒有的話為什麼你們要10/11 23:27
→ sakanafish: 還?10/11 23:27
叔叔也打算賴帳
但他姪女不打算放過我媽
推 eq2329: 叫你媽分手10/11 23:49
目前應該就是分手狀態了 大家都撕破臉
推 kawaii98: 你媽不清醒,你怎麼想辦法也沒用10/11 23:59
之前我說什麼都沒用
但這次媽媽真的受傷了才清醒
推 NataliaMilk: 怎麼看都是設局 如果還了下次再來更大筆的!10/12 00:03
我也擔心如此
所以叫我媽馬上搬出來不要再聯絡了※ 引述《qazijn (oh yes)》之銘言:
: ♥ WomenTalk 板規 ♥ (2015/10/04 生效)
: 1. 發表仇視、刻意貶抑諷刺/嘲笑/猥褻,以及明顯使女性感到騷擾或被冒犯污
: 辱言論。視情況給予刪文、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處分,累犯或
: 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
: 2. 發表人身攻擊。(群體攻擊所有板友都可檢舉,個人則由當事者檢舉。)禁言
: 30日及刪文;情節嚴重加重處分。
: 3. 未經同意轉出或轉入他人文章包含網址連結、截圖等呈現內文。(採當事者
: 檢舉)處刪文、禁言30日。上述情況,惡意、累犯者加重處分180日。
: 4. 任何轉入文章(不含自己文章),新聞及發表新聞等需附60字心得(文章內推
: 文需全數刪除)。違者處刪文、禁言30日。上述情況,惡意、累犯者加重處
: 分180日。
: 5. 無分男女,請勿在本板張貼"徵友性"文章,此點非常重要請大家注意。處
: 刪文、禁言30日。上述情況,惡意、累犯者加重處分。
: 6. 禁止發表一行文、字數未滿60字之文章、注音文、商業廣告(買賣)文、未經
: 板主同意之個人作業問卷、各種需見面徵求。但經板主審核通過學術研究面
: 訪不在此限。單ID每日限發5篇文章。違者處刪文、30日或以上禁言處分,
: 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
: 7. 禁止發表任何與本板明顯無關、鬧板、討噓文章、以新開方式延續已刪文話
: 題但沒頭沒尾讓人看不懂之文章,亦禁止發表易生爭議,意圖引發不同族群
: 或群體間紛爭。視情況給予刪文、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處分,
: 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
: 8. 未經同意請勿公布他人未公開的使用者資料(採當事者檢舉) 。視情況給予
: 刪文、警告、30日或以上禁言處分,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
: 分。
: 9. 請勿以[公告]形式發文或是回復[公告]文。站規保障開放板務討論,討論板
: 務時請用[板務]標題。違者處刪文、禁言30日。上述情況,惡意、累犯者加
: 重處分。誤回板主公告或非惡意者,給予刪文、警告。惡意、累犯者加重處
: 分。
: 10. 使用者於禁言期間,請勿分身帳號於板上發言。經帳號部判定同使用者從判
: 定日期開始兩帳號重新計算禁言日期並刪文,禁言中使用者續以其他帳號違
: 反板規者,經帳號部判定同使用者兩帳號連坐處分並刪文。
: 11. 干擾條例(當事者檢舉)
: I. 不可於不同文章屢次表達相同個人觀點或無關文章推文,影響板面討論
: 。
: II. 禁止多次在不同文章內針對其他板友引起無關文章爭論、偏離文章本意
: 爭論,致使原作者文章失去討論功能。經作者以修文方式清楚明顯提醒
: 仍不改善者,視為違規。
: 依情節輕重處視情況給予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處分,累犯或情
: 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是否偏離抑或尚在文章主旨討論範圍
: 由板主認定。)
: 12. 關於女生權益免費或公益活動宣傳,需經板主審核。才可發表。(非屬特定
: 廠商謀利性質之女性相關活動文章)每項活動只可發表一次宣傳文。視情況
: 給予刪文、30日或以上禁言處分,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
: 。
: 13. 禁止刻意宣傳個人部落格、相簿或與本板事務無關網址,(疑似程度由板主
: 裁定)。視情況給予刪文、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處分,累犯或
: 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
: 14. 禁止挑動看板間紛爭以及他板事務帶入本板、發言針對特定板友意圖利用看
: 板進行公審。且勿發文攻擊特定板友,以回覆方式但內容無關主題討論進行
: 上述行為。不可於推文處引用他板文章代碼、網址連結,用以攻擊板友。視
: 情況給予刪文、30日或以上禁言處分,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
: 處分。
: 15. 禁止刪除/修改他人推文,經推文者同意或推文者要求不在此限。視情況給
: 予30日或以上禁言處分,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
: 16. 發表文章請使用系統設定之分類,或自訂分類(但需二字表示)。無分類之文
: 章一律刪除,轉錄文章請大T修改標題,否則視同違規。視情況給予刪文、
: 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處分,累犯或情節重大、惡意違反板規加
: 重處分。
: 17. 發表問卷文遵守問卷文規範。規範如下。
: I. 僅提供學術研究,因此商業資訊收集等一律禁止。
: II. 需經一位板主審核,來信及發文時請提供以下資訊:
: *就讀學校科系、指導教授名稱、研究生姓名、研究主題。
: III. 一文僅能發一次。每天板內限定一篇問卷文,發表前請自行查閱當天板
: 上文章。
: IV. 未避免廣告宣傳之嫌,研究主題不得為特定店家、品牌。
: i.例1:FB使用習慣調查 (不通過)
: ii.例2:網路社群使用習慣調查,包括FB、G+、噗浪等 (通過)
: V. 若需面訪等學術研究,來信時請提供在學學生證正反面照片/圖檔。
: 違反以上規定板主視情況給予刪文及30日或以上禁言處分,累犯或情節重大
: 、惡意違反板規加重處分。
: 18. 有特殊舉辦活動及特殊公告者之相關文章,以另行之公告為主。此項目需所
: 有板主追認同意。
: 所有板規內文章包含推文與簽名檔。
: 水桶以3日,7日,30日,180日,永桶為限。
: 於本板同一條板規累積警告2次者將水桶7日以上。
: 警告保留半年。警告產生水桶後警告點數消除。
: 判決盡量採判例制。以最近判決為主。未來判決,及檢舉未成案會收入精華區。
: 未來判決會盡力以過去板主判例為主。
:
作者: smile813 (啊喲)   2014-10-11 23:03:00
怎麼感覺他們是私底下講好,然後妳媽媽就是被騙的…
作者: halulu (I'll be there.)   2014-10-11 23:05:00
還一還 別連絡了 希望令堂以後不要再為了男人借錢了
作者: brequeen (未知是一種驚喜)   2014-10-11 23:08:00
還清剩下的,其他也不要想拿回來了(叔叔跟媽媽借的),能用錢解決的就用錢解決。
作者: lee7317 (aa)   2014-10-11 23:10:00
不知你母親看開了沒?確定要和對方斷乾淨?是的話就認賠,並且要白紙黑字+錄音確認錢已還清且以後再無瓜葛
作者: sexintheair (空中愛愛)   2014-10-11 23:24:00
遇到賭的這種沒救了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10-11 23:26:00
妳媽沒想過分手搬出來嗎?感覺對方是設局的 救了妳媽這次還有下次
作者: sakanafish (魚兒)   2014-10-11 23:27:00
有白紙黑字證明是你媽借的嗎?沒有的話為什麼你們要還?
作者: eq2329 (drill)   2014-10-11 23:49:00
叫你媽分手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4-10-11 23:59:00
你媽不清醒,你怎麼想辦法也沒用
作者: NataliaMilk (口苗)   2014-10-12 00:03:00
怎麼看都是設局 如果還了下次再來更大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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