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把男當「提款機」半年花230萬 越南24歲

作者: tingmeow (雪爐喵)   2015-10-08 10:32:17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1007/575992.htm#ixzz3ntaSONdD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李組長眉頭一皺,覺得案情並不單純?越南一名女子長相秀麗,被發現陳屍在河內一間飯
店;警方到場勘驗,懷疑女子的新加坡籍男友涉有重嫌,目前正嚴加追緝當中。男方友人
接受訊問則形容,死者常把他當提款機,會討錢購買各種奢侈品、整型甚至是買房。
▲24歲的死者外貌出色。(圖/取自當事人臉書)
《VietNamNet》報導,24歲女子藍氏蒼 (Lam Thi Thuong) 在9月下旬失蹤,直到月底才
被發現陳屍河內一間飯店;根據了解,兩人當時在飯店大吵一架,女方氣得返家,等她再
回到飯店後,就和外界斷了音訊,男子則下落不明。
死者家屬認為,藍氏蒼的死應該和她的男友有關,該男是32歲的新加坡籍工程師,兩人今
年2月開始交往,男方會定期飛到越南找人,並盡量滿足女方的需求,由於連繫不著,警
方已將他列為嫌疑人追緝當中。
對此男方的林姓友人則表示,藍氏蒼外貌出色,卻把男友當成「自動提款機」,曾先後要
求對方買名牌包、隆鼻,兩人最後一次見面時,女方也有開口要錢;更誇張的是,死者曾
要求男方花20萬新加坡幣 (約新台幣460萬) 替她買房,只是最後沒有如願。
▲死者和男友的合照。(圖/取自當事人臉書)
林男表示,兩人才交往半年,男方已經為女友耗費約230萬元新台幣,只是男方一直希望
導正她,所以才沒有分手。對此死者的姐姐則駁斥,妹妹多次想要分手,不過男友的佔有
慾很強,因此一直沒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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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傻傻的…自己要花錢甘心給人當提款機
換作是女生我也會覺得真是白痴…
這好像也有點像台大宅王的案例?
只能說我覺得甘心當提款機就不要以為對方會因為你改變啥
就只是一直被利用的小角色而已,
而且小角色抓狂還殺人就真的是害人害己了,
斷送掉自己的前途不說,也會造成別人家庭的悲劇
話說這種變態不知道世界上多不多 @___@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5-10-08 10:36:00
QQ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5-10-08 10:38:00
拿命去換遇到兇宅
作者: makihara (Frozen In Time)   2015-10-08 10:39:00
兩人都有問題...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5-10-08 10:39:00
遇到這種事 只能說一個願打 一個願挨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5-10-08 10:40:00
無法同情死者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10-08 10:42:00
這種事很糟糕,不過我也無法同情死者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0-08 10:44:00
230萬買一條人命。
作者: CareyMuligan (凱莉莫里根的老公~)   2015-10-08 10:50:00
不意外 各國的_ _ 都一樣!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10-08 10:53:00
真恐怖
作者: yayayogo (優格)   2015-10-08 10:54:00
分手就可以的話,有必要殺人嗎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5-10-08 10:55:00
殺人是錯的,不過同樣不覺得被害人可憐。只能說,無論男女,想佔別人便宜,記住免錢的最貴,甚至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價
作者: eva19452002 (^^)   2015-10-08 11:04:00
妳要他的錢,他要妳的人,要不到就改要妳的命
作者: fuxin999 (高雄鹽埕旭)   2015-10-08 11:22:00
初估姐姐講的話沒錯,女的想分男的不願然後起了歹念其實人的最大敵人就是自己的情感~~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5-10-08 11:30:00
無法同情死者 男的也真的是恐怖情人..
作者: changffx (性轉控)   2015-10-08 11:31:00
無法同情死者+1
作者: Janni (鍵盤小妹)   2015-10-08 12:22:00
苞苞換包包....花錢花真兇....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5-10-08 12:34:00
出來混的遲早要還
作者: futureSight (在未來視界,領會體悟未來)   2015-10-08 12:43:00
一個貪愛情,一個貪財;兩個都貪。男的利用「當提款機」「人情債」「恩情」做為工具,貪圖愛情;女的利用「男性貪圖愛情的心理」,貪圖物質享受,藉以詐財乾洗;
作者: imple (AP)   2015-10-08 12:45:00
活該
作者: futureSight (在未來視界,領會體悟未來)   2015-10-08 13:03:00
一個銅板拍不響,兩人都貪嗔痴,都貪慾橫流缺乏人格,女的沒有智慧領會「受施慎勿忘」「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男的則是沒有智慧領會「施人慎勿念」,男的這是假恩假義有餘,真心真情不足,親情/愛情/真感情的必要特質均為「無怨無悔,不求回報」,「施恩必圖回報」抱持的是功利與利益交換,而非情感
作者: run2 (run)   2015-10-08 13:56:00
無法同情死者
作者: riahserf   2015-10-08 14:24:00
男生好可憐QQ為了這種人花錢又斷送前程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10-08 14:26:00
利用別人的喜歡與執著,終究一天會被能收她的人收掉只是她遇到最慘的結局:賠命說實在 不同情女的,反正男生做事也要負刑事責任的
作者: jujuice (jujuice)   2015-10-08 14:56:00
推龜龜 雖然內容有點囧
作者: mochi79726 (浪漫小綿羊)   2015-10-08 15:37:00
呃…確實有這個資色
作者: wow924   2015-10-08 16:32:00
魚死網破 都不值得同情
作者: evevt (eva)   2015-10-08 18:19:00
突然想到前陣子"共同帳戶"那篇奇葩文,給他女友看看不知道會怎樣
作者: win1109 (懷軒)   2015-10-08 19:35:00
男的看起來像40幾歲了
作者: z2415949 (錐爺)   2015-10-08 19:35:00
無法同情
作者: drsaheng (Heng)   2015-10-08 22:13:00
這樣叫有這個姿色???害我浪費時間點進去看
作者: mochi79726 (浪漫小綿羊)   2015-10-09 00:06:00
XD我沒點
作者: jc0570 (jessica)   2015-10-09 00:43:00
兩個都一樣 視財如命 剛好而已
作者: newlives   2015-10-09 01:43:00
就看過的越南女生來講,算是有姿色了~但兩個都有問題啦,都不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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