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nnyann (太陽)》之銘言:
: 女孩們晚安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的大伯(爸爸的哥哥)
: 最近檢查出來必須接受洗腎
: 我爸知道之後立刻說要捐腎給大伯
: 原因是「愧疚」
: 因為爸爸年輕時為了工作
: 隻身到台南定居
: 留下年邁的阿嬤在基隆
: 這二三十年來都是由大伯照顧阿嬤
: 現在大伯要洗腎
: 爸爸不忍讓一個病人照顧一個老人
: 所以執意要捐腎給大伯
: 但 我媽我弟和我都無法接受
: 100%不贊成
: 原因是「大伯有老婆和小孩啊」
: 這完全應該是大伯家該討論煩惱的
: 聽到自己的父親或老公要洗腎
: 怎麼可以完全置身事外
: 而是把這個問題轉移至我們家來呢
: 我承認我自私
: 我希望我的爸爸健健康康
: 我們家族關係沒有不好
: 但人確實有私心
: 我明白剩下一顆腎是不影響生活的
: 但我還是不希望我爸爸只剩一顆腎
: 現在為了捐與不捐 已快革命
: 各位女孩幫幫我
: 還有什麼更好的理由勸退我的父親
: 而讓大伯家去解決這件事
: 讓爸爸平安 大伯健康
: 拜託拜託 我真的急哭了
去年六月因為長達兩個月的感冒讓老公的慢性腎炎惡化到末期腎衰竭,
最後撐不住,去年八月開始洗腎
台灣的洗腎技術很進步,可以讓洗腎病人活很久
但其實不是每個人都適合洗腎...
我老公因為醫生沒來得及控制好乾體重 (洗腎脫水後的體重),時常肺積水且夜咳
也因為肺積水只能坐著睡,加上造血功能不佳導致嚴重貧血
才洗個三個月已經生不如死
從他開始洗腎之後,整個家族自發性地紛紛跳出來說要捐腎給他
配對就需要幾個月的時間,配對成功也要捐贈者的直系親屬及配偶同意才能手術
像你們家這樣的情況,在台大醫院名醫蔡孟昆的移贈門診下,是不可能讓他點頭進行的
他的說法是:
「醫學倫理委員會(?)會確認捐贈者的家屬配偶都同意才會批准活體器官移植」
歷經幾個堂表兄弟姐妹都紛紛評估配對失敗後,
眼看老公的親況越來越糟,老公的爸爸(68歲)跳出來說要捐腎
台大醫師一樣做了許多的抽血檢驗,好不容易確認配對成功,終於在今年四月可以手術
蔡孟昆醫師說,他做過年紀最大的腎臟捐贈者是70歲
而台灣法規的上限是75歲。
醫師表示,其實年紀大的捐腎者會比年紀輕的捐腎者好
一來是平時腎臟根本用不到20%的功能,只剩一顆腎也沒什麼問題
二來是年紀大的人,就算稍有點小毛病,腎功能其實也都會剩個6、70%,很堪用
三來是年輕男性可能會需要工作,捐腎手術其實會有一段休養期不能有粗重活
而醫師也不喜歡年輕女性捐腎,因為懷孕有一定風險損傷腎臟,如妊娠尿毒症之類的
醫師隱而不言的另一點是,年紀大的捐腎者現在不捐,過了年齡上限也就沒辦法捐了
原po認為洗腎是大伯自己家裡的事,不希望自己爸爸捐
但是對爸爸來說,大伯洗腎是自己的手足生病,跳出來捐腎也是義不容辭
對奶奶來說,是左手背割肉給右手心,兩個都是自己兒子,都很重要。
可能大伯家裡跟我們有一樣的情況,配對都不成功才沒辦法自己捐。
要大伯一邊洗腎一邊照顧老人家... 基本上應該是不可能的
洗腎真的很耗體力,不要以為躺在那邊四個小時沒事做就是在休息
洗腎病人本身就需要別人照顧了,更何況照顧老人家是高勞動力的活
我不是要教你怎麼阻止你爸捐腎,只是如果你們家真的因為這樣家庭革命的話
你們可以在你爸去腎臟移植門診時也一起去跟醫生表達反對
我想沒有醫生會敢沒有經過你們家人一致的同意就摘你爸的腎給大伯
台灣這方面的制度有時候也很奇怪,就像我簽了器官捐贈同意書之後
如果我的家人反對,醫生一樣不能摘除我的器官一樣
為什麼家屬的意見常常凌駕本人的意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