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女版版主卻是最不尊重女性?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5-09-05 08:42:38
※ 引述《tachikoma (塔奇庫馬)》之銘言:
: ※ 引述《gofee (撞牆的青蛙)》之銘言:
: : 為什麼當女版版主可以這麼不尊重女性?
: : 視感情為玩物,對待伴侶毫無尊重與真誠
: : 想想他搬出讓女性版有不舒服的板規懲罰別人時候
: : 自己卻幹了一堆道德上骯髒的事情
: : 當初他參選那些話難道都是說假的嗎?
: 因為從極度寬鬆的標準來說他是文學家
: 而文學家是藝術家,藝術家的性格多是這樣
: 有個近代最有名的文學家似乎就是這樣
: 主角出生於一個富裕家庭,
: 18歲時由父母安排與15歲妻子結婚,
: 21歲赴美留學,入克拉克大學歷史系。
: 22歲入哥倫比亞大學經濟系。
: 23歲英國倫敦大學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留英期間外遇,
: 但因外遇對象父母認為他人品不佳被嚴重打槍
: 25歲離婚,入劍橋大學國王學院。同年10月回國。
: 26歲在北京大學教英文
: 北大時認識了苦主的老婆
: 這個苦主是誰呢
: 1911年北京清華大學畢業赴美留學,
: 第一年就讀於美國密西根大學,次年轉學至哥倫比亞大學,
: 一年後又轉學至普林斯頓大學。
: 1915年普林斯頓大學文學學士畢業。。
: 1918年以第12名成績西點軍校畢業
: 1918年回中國,
: 1919任巴黎和會代表武官。
: 1920結婚,娶了OOO。
: 1921年為陸軍上校,任教北京大學。
: 1923年任哈爾濱警察廳廳長。
: 1925年被好友婊,好友追求自己老婆,同年離婚。
: 然後文學家離婚後和好友的前妻結婚時他的老師是這麼說的
: "我來是為了講幾句不中聽的話,好讓社會上知道這樣的惡例不足取法,
: 更不值得鼓勵──
: XXX,你這個人性情浮躁,以至於學無所成,做學問不成,
: 做人更是失敗,你離婚再娶就是用情不專的證明!"
: "OOO,你和XXX都是過來人,我希望從今以後你能恪遵婦道,
: 檢討自己的個性和行為,離婚再婚都是你們性格的過失所造成的,
: 希望你們不要一錯再錯自誤誤人。
: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
: 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以為高興可以結婚,不高興可以離婚,
: 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
: "總之,我希望這是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後一次結婚!
: 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我說完了!”"
就如同我們該尊重苗栗人的選擇
即使前縣長將苗栗弄的負債累累 千瘡百恐
現在
我們也該尊重女孩們的選擇
即使前板主示範了如何以偽善欺騙女性
如何以測風向 文采和話術來博得
尊重 疼惜女性的名聲
卻只是為了獲得約炮的機會
即使如此 請尊重女孩們的選擇
因為我們女孩天生就對如此尖頭曼的男人
沒有抵抗力
前板主為保護女性的尊嚴和名聲
不惜用文字遊戲 變形蟲標準
對抗肥宅 水桶仇女者
這樣子愛護女性的姿態
叫我們如何不心動呢
就算被蒙騙
也不是女孩們的錯啊
請大家尊重女性
尊重女孩們的選擇好嗎
作者: moidasu (mo)   2015-09-05 08:45:00
作者: K8coupe (K8coupe)   2015-09-05 08:47:00
我有點看不出來是反串還是認真的......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09-05 08:48:00
我看不出是反串還是認真的...召喚664
作者: porten812 (節能.減碳.發優文)   2015-09-05 08:53:00
請尊重女孩被約砲的權利
作者: seysem (seysem)   2015-09-05 08:56:00
老實說如果是我 也會受不了國慶的誘惑
作者: aggress5566 (哩賀)   2015-09-05 08:59:00
誘惑xD 直接問你要不要做愛叫做誘惑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5-09-05 09:03:00
悲哀的是,在女板這篇根本分不出來是反串啊 XD
作者: tonyhom (偷你紅)   2015-09-05 09:12:00
幹 人家迪奇圖威力這麼猛 我的怎沒屁用 還被白眼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5-09-05 09:35:00
男的要約砲,女的不上勾會發生約砲事件嗎?
作者: GFDS (on diet)   2015-09-05 09:38:00
說真的 那些女生根本也不是被騙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5-09-05 10:20:00
推 porten812: 請尊重女孩被約砲的權利 XDDDDDDD
作者: realnofish (真的沒有魚)   2015-09-05 11:54:00
我還從不知道也不關心版主是誰哩……只是來看文章的,一個版主把自己當偶像也是挺好笑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9-05 11:55:00
你說的就是現實阿 有利益交換嘛 幹嘛不換 WHY?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 先聯合第三者打擊主要目標再處理他本版驅除肥宅仇女者=>第一要務 剩下的都是次要問題肥宅仇女者亂版破壞版面風氣讓大家不開心 當然先打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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