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沒有去玩卻要付錢?(文長)

作者: Eva44 (瑤夏)   2015-09-02 00:27:23
※ 引述《hello851013 (HiChenJui)》之銘言:
部分恕刪
: 大概在畢業後一個多月,
: A揪她九月初一起出去玩,
: 我朋友原本答應,
: 但後來覺得真的不想跟她們再來往,
: 所以就以工作有排班為由推掉了,
: A就已讀她,
: 過了一星期,
: B聯絡我朋友說因為房間已經訂了所以她雖然沒有去但還是要分攤房間的錢(600塊),
: 我朋友居然說好,
^^^^^^^^^^^^^^^^^^
: 前幾天,
: C line我朋友說她要收錢了,
: 我朋友整個炸開,
: 跑來問我怎麼辦,
: 一方面覺得愧疚,
: 一方面也覺得不甘心,
: 我勸她不要給錢,
: 沒有去還要付錢真的很奇怪,
: 後來我朋友就拒絕他們,
: 問他們要不要改房間(雙人房+一張床)之類的,
: 或是看老闆可不可以算三人的錢就好了,
: C就說她要問問看,
: 結果之後就叫我朋友自己打電話問民宿,
: 我今天幫我朋友打電話去問,
: 結果老闆說房間沒了,
: 也不能只算三人的錢,
: 我的看法是不要給,
: 畢竟沒有這個道理,
: 我覺得他們可以再揪其他人,
: 不一定要把我朋友吃死死的,
: 或許600塊不是什麼大錢,
: 但我真的不太愛他們裡所當然的態度,
: 我想聽聽各位的看法,
: 是該給錢呢還是不給?
: 謝謝!
: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5-09-02 00:28:00
我覺得所謂的交友不慎 是指交到原原PO這種朋友
作者: yottaloser (猶他魯蛇)   2015-09-02 00:28:00
作者: echocho (Poooo)   2015-09-02 00:32:00
1F XDDDDDDDD
作者: zora0610 (艾璐)   2015-09-02 00:34:00
推1F
作者: Eva44 (瑤夏)   2015-09-02 00:34:00
而且是原原PO替她憤慨,替她打抱不平,替她處理= =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09-02 00:35:00
看不出哪裡個性很好
作者: pitz (壞蛋老是殺不死)   2015-09-02 00:36:00
原PO似乎已有定論 後來看看不清楚掛[問題]是想詢問什麼意見
作者: sam7718 (Sam)   2015-09-02 00:36:00
1F XDDD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9-02 00:37:00
我竟然跟生日歌心有靈犀>\\\<
作者: Eva44 (瑤夏)   2015-09-02 00:38:00
而且我覺得就算沒有補充底下推文的人都沒有誤會時間點=..=
作者: Roxi0203 (Ming)   2015-09-02 00:39:00
推生日56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9-02 01:06:00
我在原文底下推文推到一半時,原po刪文了:P不過我要推的就是你講的
作者: Roxi0203 (Ming)   2015-09-02 01:10:00
所以他朋友就是他嗎 www
作者: MSSM (呀~)   2015-09-02 02:46:00
算備份嗎
作者: mnp7832122   2015-09-02 02:54:00
備份 好壞
作者: pikalin7 (天真)   2015-09-02 08:44:00
你朋友這樣...被排擠只是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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