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辭職找工作,要先有多少存款?

作者: ott (ott)   2015-08-21 21:04:18
http://disp.cc/b/18-4TYO (性騷疑雲 女聲樂家要許博允道歉 - ott板 - Disp BBS)
法院最後判定是許博允性侵
這叫咎由自取
人善被人欺
馬善被人騎
你自己都沒辦法硬起來 那誰也幫不了你
赤腳的不應該 怕穿皮鞋的
縮頭縮尾 就被人吃得死死的
你可以找勞工局
勞動署 相關部門 尋找協助
像這個案子 告贏的話 可能就上百萬
自己站得得住腳的話 就不要怕事
你也可以試著 去找民代 立法委員 市議員
收集證據
直接打電話給你的老闆
然後 電話錄音
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enlightment.voicecallrecorder&hl=zh_TW
我意思 你應該想辦法做些什麼事情 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阿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8-21 21:05:00
字數不足喔
作者: JUSTOUR (下一步是什麼)   2015-08-21 21:08:00
人的個性千百種,這樣逞口舌之快對人落井下石實在沒必要
作者: hope2801 (sexydick)   2015-08-21 21:34:00
ott...
作者: kiloga (嘎嘎)   2015-08-21 21:40:00
這不算落井下石吧
作者: opiumpoppy (小老虎)   2015-08-21 21:47:00
ott又回我文章了!我會先跟勞工局進行申訴。另外就不當資遣的部分,有律師建議我應該爭取應得的賠償,下週就會跟事務所約時間。謝謝o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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