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被警察威脅和冷嘲熱諷(8/7凌晨更新)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5-08-07 10:35:12
※ 引述《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之銘言:
: ※ 引述《chinandxian (magnificent)》之銘言:
: : 先給原po拍拍
: : 警察也是有好的
: : 像我做勤區人口查訪時
: : 我反而不喜歡進屋內
: : 因為只有我一個
: : 加上貿然進入屋內 可能被攻擊
: : 不過還是常常被邀進去坐 囧
: : 我也被質疑過身分
: : 我就是出示證件 也不會多說什麼
: : 應該是看原po一個小女生 就開始口無遮攔了
: : 每個行業都有老鼠屎 唉
: : 原po可以學個教訓
: : 下次請他們待在門口就好
: : P.s.
: : 雙北很難待
: : 加上警察是依成績分發
: : 成績好的都去南部或專業單位
: : 除非是住台北 或是想自我挑戰的
: : 不然... you know
: 租屋清查這種東西,
: 其實就是查戶口的加強版,不過跟查戶口一樣沒有強制力。
: 我相信只要頭腦清楚的人,都可以體會,警察絕對不是惡意為了
: 侵犯人權還是查水表一類的原因,無故騷擾民眾,
什麼鬼話
從去年318到現在課綱 一堆人都被查水表了
不但老百姓會被查水表
連立法委員的電話都會被監聽
馬王政爭後一堆修法都是因為這些警察濫權的問題
你視而不見就對了?
: 而是因為出租套房人口流動頻繁,鄰居互相不認識,非常多通緝犯
: 或吸毒、賣毒等等犯罪人口,都喜歡藏身出租套房,尤其是大學學區
: 的出租套房,
: 做為警察,去瞭解哪一間住了什麼人、是不是有什麼古怪
: ,算善盡職責
假設原po沒有刑事紀錄 非吸毒列管人口等等因素
警察無權這樣欺們踏戶 這是侵犯人民隱私
別說這是違法進入民宅盤查
即使是合法路邊臨檢 若是不符合盤查要件
警察也無權翻看駕駛人後車廂或機車置物箱
先把警察職權行使法跟刑事訴訟法去翻過一遍再來談
什麼叫做警察善盡職責
: 基本上跟查戶口意思是一樣的,所以他們並不是在針對原po。
: 目前因為社會氣氛的關係,有時候會遇到一些不配合的人,明知道你
: 是警察,還是會故意質疑刁難是假警察
: 通常這種不配合的人,一半是沒有原因、我就是不爽被查;一半
警察無故又違法進入民宅
人民本來就有權不爽
如果你很愛當奴才 也要想有人不願當奴才
少拿奴才的標準來要求別人
: 就是真的有問題,故意抓你小辮子,看能不能把警察嚇退。
: (遇到這種一看就非善類又嘴秋的,還客氣禮貌就會被吃死了)
: 就像有些人覺得被盤查是被質疑,因而不高興一樣。那位戴眼鏡的,
: 應該是覺得妳質疑他假警是在刁難,
: 何況其中一人都出示服務證了,或許他認為妳在刁他
詐騙集團連法院公文書都可以造假
鈔票身分證也可以造假
一張服務證不能造假?警察制服有錢就租的到
現在就連玩具槍都做的似模似樣了
出示服務證又怎樣?法院簽發的搜索令在哪裡?
 這還不會是事後得補正的 法院會補發搜索令的案例
這是違反刑事訴訟法的違法搜索 再清楚不過了
 
: 不過換個立場想,原po尚沒有社會歷練,獨自
: 面對三名員警,隔著一道門,難免緊張而想
: 保護自己,就用一些網路文章的知識來確認警察身分,基本不是惡意的
: 所以跟原po計較,反唇相譏是沒什麼意思的,第一次遇到不熟悉的情況
: 很多人都會過分緊張,因而過度保護自己。
她不是過分保護自己
她是法律知識不足+恐懼+憤怒所造成的無法反應
她根本沒有保護到自己
: 為了這個跟小女生生氣,尻洗她一頓,實在是沒什麼必要。
: 證件已經拿了,好好解釋好好把事情做完就好了,講那些都是浪費時間,互相尊重最重要
: 。
沒人在尻洗她
大部分的人都安慰她 我回文話說的比較重
但是在積極的提供她建議
不斷強調自己有槍 是真槍 這哪個國家的尊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是吧?
: 以上,都建立在原po文章敘述如實,請警察出示證件的口氣沒有帶酸或刁難的前提下…
: 如果妳本身態度也不好,或是確認身分確認得太刁鑽…
: 那就當我寫給路人甲看的吧。
這是9.2%寫給被蔡英文利用的孩子看的哼哼(蓋章)
作者: Fallen27 (Re*)   2015-08-07 10:37:00
請蔡英文放過9.2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5-08-07 10:38:00
歪個樓,為啥那篇道歉文刪了啊?
作者: itismeow (喵 ♥♡)   2015-08-07 10:38:00
請放過其他合法行使職權的警察
作者: mermermer (Mer)   2015-08-07 10:39:00
%%%%%%%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8-07 10:41:00
我以前還在唸書時,有一次為了某事去報警,警察本來對我愛理不理,後來我拿出翻爛+畫滿筆記的小六法指出我要告的條文給他看,他立馬恭恭敬敬還泡茶(茶葉哦)給我喝看在他後來對我這麼客氣的份上,實在不好意思說他欺X怕X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5-08-07 10:47:00
哈哈 樓上有點酷 知識就是力量的代表作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5-08-07 10:48:00
請蔡英文放過警察與人民吧!(咦?想起之前夜跑民眾被盤查的事件,多數民眾都說「配合就好了啊」但這樣根本變只要拿出警察之名就可以查一般民眾。而且不是他的單位不能亂查。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5-08-07 10:57:00
雖然在路上面對盤查可以因為不符合盤查要件而拒絕 但這樣可能會被告妨礙公務吧 除非你熟知法條
作者: e84235 (小普斯)   2015-08-07 10:59:00
家戶訪查和盤查不一樣
作者: pirate75 (pirate)   2015-08-07 11:03:00
家戶訪查和盤查不一樣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15-08-07 11:04:00
除了後面三點同意以外,其他可以吐槽的點實在太多了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5-08-07 11:10:00
噓文噓醒我了O.o...
作者: swleu0804 (史瓦魯)   2015-08-07 11:13:00
...不會有妨礙公務問題喔樓上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5-08-07 11:15:00
就請原po解釋吧…我自己也要重看一次這篇文。之前的推文太急躁惹。
作者: itismeow (喵 ♥♡)   2015-08-07 11:20:00
要件在規定第4點
作者: e9527 (香)   2015-08-07 11:21:00
警察真難為。
作者: sa52781 (Vzj)   2015-08-07 11:48:00
同意
作者: ggaaga (ggaaga)   2015-08-07 12:22:00
有人知道家戶訪查跟記事人口訪查有什麼不一樣嗎?
作者: itismeow (喵 ♥♡)   2015-08-07 14:09:00
符合?原文只有寫到一位員警出示證件眼鏡員警調侃 第三位員警也沒有出聲
作者: Roy22 (R.H.)   2015-08-07 16:09:00
警察難為不是可以拿來當作玩法偷吃步的掩飾
作者: dream4u (Dreamy)   2015-08-08 01:30:00
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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