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台鐵設歡樂車廂可行嗎?

作者: thesecondw (Bala是全手工的新娘簽完n)   2015-08-05 14:08:11
※ 引述《suyuan (碩源)》之銘言:
: ※ 引述《her7913 (mmm)》之銘言:
: : 嗨
: : 我知道這應該是月經文了
: : 但我經常遇到火車上哭鬧的小孩(暑假期間),尤其那種尖叫哭喊的,下班後想專心滑個
: : 手機也很難,已經可說是不堪其擾
: : 台鐵為何不設置育兒車廂或歡樂(吵鬧)車廂呢?大家覺得有什麼不可行嗎?
: : 如果我想給建議或投書應該向哪個管道比較可行呢?
: : Ps 我是市井小民,不認識立委,沒黨證
: 我想建議設置安靜車廂,該車廂的人有義務保持安靜
: 進入該車廂者,身上都要帶一個分貝計,並且透過網路連線到帳戶
: 如果發出超過某分貝數值立刻從帳戶扣罰款
: 比方說超過數值 1 每一秒鐘就扣100 元,以此類推
: 想要安靜的人,有自信保持安靜的人,就可以購買該車廂的車票(價錢跟其他車廂一樣)
: 但是購買車票時要先註冊信用卡/或預存5萬元
: 有家長想要帶小孩進入該車廂,也一樣比照辦理,必須帶上該分貝計
: 小孩吵鬧,家長發現錢在燒,就會立刻把孩子帶離開
: 罰金的費用,就可以用來支付噪音糾察隊的薪水
: 該糾察隊就站在車廂內監視著,是否有人沒帶分貝計,以及是否有吵鬧的人
: 發現吵鬧的人就走接近,然後看著他的分貝計扣款
: 扣完款項 5 萬元,就強押那個人離開車廂
其實在德國是有安靜車廂存在的,
車廂上有圖文顯示需要安靜 並禁止講電話
買票的時候可以選擇是否需要此類車廂
我坐過兩次,
一次有兩個英國人人講話太吵,有德國人去制止
瞬間安靜
另一次是德國阿公阿嬤帶兩個小孩
小孩超吵,阿公阿嬤又不制止,
我們又不會講德文無法制止,真的蠻崩潰的
但我確定坐在安靜車廂啊~~
所以其實是可行的,但你說罰款就很不切實際了~
作者: suyuan (碩源)   2015-08-05 14:10:00
沒有制止效果,就形同虛設。捷運上吃東西不罰錢,誰會鳥他?有人說捷運上吃東西罰錢,不切實際嗎?大家都很贊同呢,而且都很配合阿,誰要跟錢過不去?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5-08-05 14:14:00
吃東西正常來講可以控制,但發出聲音有太多不可抗力而且吃東西是有形的,聲音是無形的,辨識成本差太多放屁、打噴嚏、打嗝、肚子叫,你要叫他忍住也很難吧
作者: suyuan (碩源)   2015-08-05 14:16:00
忍不住,請離開安靜車廂阿?否則大家一起來,安靜車廂形同虛設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5-08-05 14:17:00
這樣就叫他離開,跟之前車廂餵奶的正義魔人有啥差別?是說上述事件要怎麼大家一起來?我是無法啦我是覺得可以設,但僅限於本篇說的道德勸說
作者: suyuan (碩源)   2015-08-05 14:19:00
「發出聲音有太多不可抗力」所以安靜車廂虛設。 結案。感謝你下了最好的句點。[發出聲音有太多不可抗力」這句話是你說的喔大家可以不用安靜車廂了,因為「 發出聲音有太多不可抗力]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5-08-05 14:20:00
我就是這麼覺得啊!頂多像本篇說的勸說...我哪裡說不用安靜車廂,我只有說罰款不可行吧!你要為不可抗力的聲音罰款不覺得很奇怪,或叫他滾
作者: suyuan (碩源)   2015-08-05 14:21:00
你說 發出聲音有太多不可抗力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5-08-05 14:22:00
是啊!所以頂多勸說,而且勸說人可以判斷他是故意還是不小心或忍不住的比機器要圓滑多了若你要說把分貝計換成糾察隊,我覺得還比較可行,但你說不管怎樣都要罰錢或滾出車廂這部分我不認同
作者: suyuan (碩源)   2015-08-05 14:27:00
所以小孩就繼續大方的哭鬧吧,感謝你不認同我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5-08-05 14:28:00
我明明就說一些不可抗力的生理聲音,你又可以扯到小孩哭鬧,真是好棒棒
作者: suyuan (碩源)   2015-08-05 14:28:00
說真的,你的意見其實很正確,我喜歡你的推文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5-08-05 14:30:00
隨便/一篇公共場所小孩吵,我哪篇有說這可以大大方方若是父母置之不理,那父母真的欠罵啊
作者: vivi7angel (肥肥小花)   2015-08-05 14:49:00
為什麼s大覺得一定得罰錢才有人做得到?國外有規定這樣沒罰款,大家也很有共識啊~還是我們的民族性天生犯賤一定得罰款才有效力?
作者: sheenah0303 (Sheena)   2015-08-05 15:04:00
v大,很可惜的是台灣很多人藐視規矩的
作者: crackedup (crackedupESS)   2015-08-05 15:24:00
滿特別的耶 第一次聽到 感覺台灣也可以試試啊
作者: vivi7angel (肥肥小花)   2015-08-05 17:24:00
不過電扶梯靠同一側沒有要求罰款欸...即使現在巳不再要求靠右側,還是很多人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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