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在怎麼野蠻,也不能竄改歷史Part 1

作者: yotiga (七七)   2015-08-02 20:02:57
原文吃光
忍不住想回應一下 手機排版請見諒
根據原po原文,可以發現原po使用的是圖像(包含繪圖或照片等),圖像能不能做為史料
其實是經過討論的,就如同裡面使用的照片一樣。
因為圖像是會經過挑選的,以照片來說,拍攝者選擇拍攝當下一定有他的理由,這也就成
為主觀的一部分。而你照片中的牌樓被拍攝也是經過選擇的,同理或許也有「接收」的碑
什麼的只是沒有被保存。
因此你的這些照片,我自己會把他視為是「當時有些人認為是光復並慶祝」的證據,而不
是「臺灣光復」的證據,我覺得證據還不充分也還不夠嚴謹。
光復實際上有回歸的意味,但是就現實來看,臺灣在這之前不曾屬於中國的一部分何來「
復」?以現在的台灣來看使用光復也牽扯到一些意識形態。
接收相對來說是一個比較中性且相對沒有爭議的用詞,課綱需要保持中立,至於課本若要
寫光復那也是編寫委員或審訂委員的口味,但不該說都要光復。
舉例來說,假設今天有某篇作文,理想的話會希望出成「我最喜歡吃的食物」,但不能因
為你喜歡吃榴槤且看到有人吃榴槤的照片就抗議要將題目改成「我最喜歡吃的榴槤」,雖
然榴槤是食物,但就是有很多人不喜歡也無法接受榴槤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的觀察啦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8-02 20:06:00
期待原原po的續集
作者: student380 (U質社會觀察家)   2015-08-02 21:09:00
貸款人是你,那房子所有權人看是誰啊如果是你那一定要,他貸款付不出來,房子賤賣你都賺如果所有權人是他,現在銀行通常也會要求所有權人做貸款人的保證人,不過別管那麼多say no就對了1貸款人是你,那房子所有權人看是誰啊如果是你那一定要,他貸款付不出來,房子賤賣你都賺如果所有權人是他,現在銀行通常也會要求所有權人做推錯兩次~柯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