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好朋友偷我的東西(文長)

作者: karakala (鮭魚)   2015-07-29 22:41:31
※ 引述《mic303 (淳淳)》之銘言:
: 這件事其實發生快一週年了,但是我內心還是耿耿於懷。
我是原po的同班同學,也是內文所謂"小偷"的朋友,我想替她澄清也想再一次敘述這件

: 我跟她是班上的好朋友,由於她家境是低收入戶,有時候我都會從家裡帶一些進口糖果餅
: 乾給她,換句話說,我的家境比她好,但這不影響我跟她的友誼。
就我所知他們家的確是低收入戶,但是有時候我也會收到一些她隨手送我的小糖果巧克
力之類的
: 我媽在美容師那裡購入一罐很小罐,大概25ml左右的痘霜,它味道擦起來很特殊,是中藥
: 味,顏色也是像底妝的膚色。
: 我長痘痘的時候會把它帶去學校擦,她皮膚狀況也不好,所以我也會分給她擦。
: 到後來她只要想到,跟我說一聲她就可以整罐拿走擦。
: 某一天我突然找不到那罐,第一個想法就是找她拿,她說「我沒看到耶」。
: 我就當作是我自己弄丟自認倒霉。
: 偶爾我會在班上聞到一股相同的中藥味,或者在她臉上看到類似底妝的痕跡。
: 直到班上另一個女生跟我買那罐藥,我交貨給她的隔三天,那個女生跟我反應她的藥不見
: 了,問我有沒有拿走,我拿出我新買的藥給她看,說這是我媽媽買的。
: 半個學期後,她跟我開始疏遠,莫名其妙的那種,我也是百般不解。
關於疏遠的事並不是莫名其妙的,而是原po跟她以及另外兩位朋友有嫌隙所以慢慢不好。
: 某天,跟我買藥的女生跑來跟我說,她在我好朋友的書包裡看見我平常擦的那罐,問我有
: 沒有賣給她。
: 登登~~
: 答案揭曉,連續兩罐藥都是她拿走的。
這時候根本沒有證據證明她就是小偷,跟她買藥的女生也是我的朋友,那時候那個女生
有把事情告訴我,在我聽來原po就是一口咬定她就是小偷,也四處宣揚,甚至說服這個買藥
的女生跟著原po一起把事情鬧大。
: 我後來問那個女生為什麼要拿走,一罐700元不是妳可以負擔的數目,而且還是兩罐。
: 「是我遠房親戚的阿姨給我的,我幹嘛拿那麼多罐。」她是這麼說的。
: 她為了證明清白,從書包裡掏出藥,我拿起那罐藥,摸到我上課無聊用剪刀一直刻的痕跡
: 。
關於刻痕我無法說什麼。
: 媽的,騙子。
: 當然我們之間決裂了,我心裡非常氣憤,偷竊這種行為很可笑,窮不是拿來當偷竊的藉口
: ,絕對不是。
: 尤其跟你很要好,漸漸從你身上拿走一些東西的朋友,很可怕。
: p.s 我把當然丟掉了,文意可能比較通
或許平時的為人不能就代表她不會有偷竊的行為,但是她也曾經是班長,在班上不敢說大家
都喜歡她但也是有好人緣,更何況她也說了,假如真的偷了東西,為什麼不在家裡用就好了
,還要帶來學校讓人發現。她不會用ptt,事實上這篇文我也不敢讓她知道,很多人在下面
的留言,以及內文中的字眼,對她都是一種傷害,也是一種莫須有的指控,只是不甘心她受
到這樣的對待所以回了這篇文,原po如果有什麼覺得跟事實不符的地方,歡迎指教。
作者: vesia (歐帕)   2015-07-29 22:43:00
那個刻痕可能是最關鍵的,如果能查,真相就有解了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2:45:00
刻痕你無法說什麼 但刻痕就是關鍵啊...
作者: chdec   2015-07-29 22:47:00
最該澄清的地方沒澄清,不是很懂發這篇的意義...
作者: tiess (踢踢)   2015-07-29 22:47:00
你怎麼跳過了關鍵刻痕?另外藥的稀有度是不是也該考慮?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2:47:00
說到偷了東西就不敢帶來用 我以前同學去另個同學家偷了她一個小包包 隔天就帶來學校了 宣稱是表姐送的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5-07-29 22:47:00
刻痕就是關鍵啊 什麼叫無法說什麼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5-07-29 22:48:00
完全不覺得這篇有澄清到什麼
作者: creao   2015-07-29 22:48:00
以前高中同學偷同班的手機也直接拿出來用,被發現也抵死不認...後來被偷的手機有做記號。被發現只好轉班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2:48:00
那小包有什麼原主人造成的特徵連我都知道 就是她偷的單用誰敢偷了來帶來用來說她沒偷 很難講的...這篇就只是跳過重點 只憑我認識的她不會
作者: littlemiss (禮特小姐)   2015-07-29 22:50:00
結果好像沒澄清到什麼@@a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2:50:00
不知道發的意義為何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15-07-29 22:50:00
你只是越描越黑而已,發這篇幹嘛
作者: chunptt (chunptt)   2015-07-29 22:50:00
建議事情要分開來看 一個人做過班長或對人好都跟會不會偷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7-29 22:50:00
刻痕是最關鍵的點耶
作者: vup4p5 (球球)   2015-07-29 22:50:00
只是避重就輕不講關鍵點,這篇回文的意義何在?
作者: haewang (haewang)   2015-07-29 22:50:00
說實在,刻痕也只是原po單方面說法,真相如何只有天知了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15-07-29 22:51:00
只讓人覺得你只是盲目挺朋友
作者: chunptt (chunptt)   2015-07-29 22:51:00
竊沒有絕對關係的 與其在網上發文 在現實中多觀察適時拉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29 22:51:00
刻痕無法說什麼那你有說明到什麼嗎?誰說偷東西就不會帶
作者: chunptt (chunptt)   2015-07-29 22:52:00
回朋友一些不適當的想法吧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29 22:52:00
出來用,不少人就是拿出來用才被發現的啊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2:52:00
感覺得出來你很挺朋友 但刻痕若你也無法說什麼 不覺得是盲挺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7-29 22:53:00
這篇根本解決變相證實所言有據XDDDDDDD
作者: sunrise1206 (陽光崇拜)   2015-07-29 22:53:00
刻痕 嗯 真相只有一個!!!
作者: slpg700 (hsuan)   2015-07-29 22:53:00
避重就輕...有沒有偷你朋友應該最清楚吧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2:53:00
還是你的意思是 刻痕是有 但你要站朋友那邊?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7-29 22:54:00
沒實據就變成各說各話囉
作者: haewang (haewang)   2015-07-29 22:54:00
奇怪的是大家都有親眼看見刻痕嗎?
作者: ffint (sa)   2015-07-29 22:54:00
這篇完全沒意義啊!講了一堆卻跳過最關鍵的刻痕能澄清什麼?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2:55:00
不然你就直接說根本沒刻痕或是她的剛好也刻了一個啊"無法說什麼" 是什麼意思啊 有但你還是要挺他不會?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29 22:55:00
都過一年了,那個罐子還會在嗎XDDD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2:56:00
跳過最關鍵的點真的很特別
作者: littlemiss (禮特小姐)   2015-07-29 22:56:00
好啦~你有義氣想挺朋友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2:57:00
文末感覺是想要講原PO也沒多好?
作者: slpg700 (hsuan)   2015-07-29 22:59:00
之前被同學偷筆 隔天還不是在我面前照用那支筆...會確定
作者: karakala (鮭魚)   2015-07-29 22:59:00
刻痕這件事就跟她說她不是小偷一樣怎麼知道誰說了算不是嗎?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00:00
單用 他若用偷的不會帶來用這點來挺她沒偷真是太天真了
作者: karakala (鮭魚)   2015-07-29 23:00:00
而且重點是有一些小細節也敘述的跟事實不同 像是莫名疏遠 明明就是朋友吵架的關係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7-29 23:00:00
而是她當過班長跟這件事有什麼關係 班長不是隨便都能當嗎
作者: s889912002 (馨)   2015-07-29 23:01:00
刻痕在當下如果沒提出來查清楚也不知道事實到底是如何了...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3:01:00
莫名疏遠跟吵架..有些人覺得不算吵架 有些人覺得算
作者: ffint (sa)   2015-07-29 23:01:00
重點是刻痕啊!有沒有疏遠根本不是關鍵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3:02:00
所以我們應該建議原PO報警 直接拿他的剪刀跟罐子刻痕做比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02:00
大學根本沒人想當班長 都衰的那個當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29 23:02:00
莫非摸起來就是一直刻的刻痕有可能是幻覺嗎?(笑
作者: karakala (鮭魚)   2015-07-29 23:02:00
是高中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3:03:00
兩罐 一罐還有刻痕 ...
作者: run2 (run)   2015-07-29 23:03:00
其實偷東西的人格 跟與人相處的人格不會衝突
作者: tiffany8931 (大貓)   2015-07-29 23:03:00
就是在避重就輕的感覺.....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03:00
高中也差不多啦 班長能說明什麼?
作者: sakoe (藏秋月影)   2015-07-29 23:03:00
曾經我掉了很多支筆(只要我認為好寫的都不見了) 後來故意做
作者: karakala (鮭魚)   2015-07-29 23:03:00
只有看到一罐而已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04:00
不是說你朋友一定有偷 但你澄清的力道有夠弱的弱
作者: run2 (run)   2015-07-29 23:04:00
可以好好研究偷竊人格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7-29 23:04:00
所以我們不懂這篇澄清了什麼啊XD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29 23:04:00
所以我說那個刻痕咧?(醬汁語調
作者: sakoe (藏秋月影)   2015-07-29 23:04:00
和那隻有做記號的筆 對方也當過OO股長 我也能只默默疏遠...
作者: hotaru0813 (搗蛋貓)   2015-07-29 23:04:00
"關於刻痕我無法說什麼。"單就這句話這篇有澄清跟沒有一樣
作者: investment (不夠誠實)   2015-07-29 23:05:00
國小時也碰過班長會偷東西的喔,因為她很會在老師面前裝乖,所以等到實在被抓包太多次一堆人告狀時老師才發現是真的
作者: chuchusocute (♥啾啾比♥)   2015-07-29 23:05:00
這篇有解釋疏遠的部分阿
作者: ffint (sa)   2015-07-29 23:05:00
真的,不是好學生就不會做壞事啊!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06:00
根本雪上加霜 你真的是要幫你朋友嗎
作者: karakala (鮭魚)   2015-07-29 23:06:00
刻痕也是她自己說的 所以無法說什麼阿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15-07-29 23:06:00
無法說什麼你上來發文幹嘛XD
作者: saywhen ( 牽手。)   2015-07-29 23:06:00
這到底在澄清什麼...刻痕沒解釋是要澄清個屁?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3:07:00
一罐這件事情倒是很值得討論 我記得原PO說兩罐
作者: run2 (run)   2015-07-29 23:07:00
我遇過的竊犯 平時都好也看不出瑕疵 但我無緣原諒竊犯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07:00
所以幹麻不明說有沒有刻痕還只是剛好也有
作者: hotaru0813 (搗蛋貓)   2015-07-29 23:07:00
所以妳朋友當下怎麼不反駁刻痕??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08:00
一直跳刻痕她自己說的 很避重就輕耶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29 23:08:00
沒啦,原原PO沒當場揭穿啊
作者: osape (oo)   2015-07-29 23:08:00
當班長不算什麼,我還見過模範生帶頭霸凌同學的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29 23:09:00
只是心裡了然,結果現在刻痕就被當成幻覺啦不過我看就算當場揭穿,能講的說詞也還是很多啦
作者: sarie (R)   2015-07-29 23:10:00
恭喜你,越抹越黑,果然是同一掛的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3:10:00
若事主可以證明是誰買給他的 應該就可以釋疑
作者: benifty (風沐)   2015-07-29 23:10:00
所以你只是在跳出來寫心得?XD
作者: hotaru0813 (搗蛋貓)   2015-07-29 23:11:00
"她為了證明清白,從書包裡掏出藥,我拿起那罐藥,"這樣來看是有跟那個女生對質過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3:11:00
他的意思是事主和原PO 他相信事主
作者: Grecie (容)   2015-07-29 23:11:00
越描越黑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11:00
"遠房親戚的阿姨"給的 不知道現在還好不好聯絡哦
作者: osape (oo)   2015-07-29 23:12:00
刻痕才是關鍵。解釋不了刻痕,那這篇根本白說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7-29 23:12:00
好學生不代表什麼 也聽過律師有偷竊癖的啊
作者: Grecie (容)   2015-07-29 23:12:00
另外班長不代表什麼,品行和頭銜完全無關,你寫這篇文真的是豪無作用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13:00
班長有怎麼樣啊 總統還不是...(下略)
作者: osape (oo)   2015-07-29 23:13:00
記得英國有個女明星收入百萬英磅,在百貨公司偷竊被捕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14:00
薇諾娜瑞德?XD
作者: hotaru0813 (搗蛋貓)   2015-07-29 23:15:00
這篇不知道最後會不會自刪XDDD
作者: murasaki77 (ゆかり)   2015-07-29 23:15:00
所以有好人緣且當過班長和是否有偷竊行為到底有什麼關聯啦,不然強調這點是想代表什麼?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29 23:16:00
想表達人家是好學生 吧
作者: Larinee (琦琦)   2015-07-29 23:16:00
所以那個刻痕呢?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3:16:00
坐等對質(拉椅子)
作者: slpg700 (hsuan)   2015-07-29 23:16:00
就查清楚到底是誰買給他藥的 從哪買的 一一解釋清楚不就好了 一直不解釋 是因為那罐藥根本就...嗎?
作者: bean1013 (小綠喵)   2015-07-29 23:16:00
我還真的沒遇過偷東西有種承認的,除了人贓俱獲的現行犯
作者: mashaily (桃mix金)   2015-07-29 23:17:00
這篇反串?最該澄清的部分糊弄帶過,越描越黑……
作者: karakala (鮭魚)   2015-07-29 23:17:00
當初原po沒有提過刻痕
作者: tomatoo (茄)   2015-07-29 23:17:00
為啥我覺得刻痕不能證明什麼 有使用過痕跡不是也很正常?重點是叫親戚出來講啊
作者: slpg700 (hsuan)   2015-07-29 23:17:00
坐等對質+1~~
作者: judith612   2015-07-29 23:17:00
所以刻痕不能說什麼就是默認囉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18:00
看完只覺得你果然年紀還很小 涉世未深
作者: asdfg (toma)   2015-07-29 23:18:00
你不如別發這篇
作者: wantinghsu (小夥伴QQ)   2015-07-29 23:18:00
你發這篇文揪竟想達成什麼效果啊
作者: karakala (鮭魚)   2015-07-29 23:18:00
當初沒有提過的東西 現在突然這樣講
作者: osape (oo)   2015-07-29 23:18:00
偷竊癖被人贓俱獲的,很多也都能自圓其說,或裝可憐編理由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19:00
坐等對質+1 XD
作者: Grecie (容)   2015-07-29 23:19:00
請對質,最直接
作者: littlemiss (禮特小姐)   2015-07-29 23:19:00
來熱油鍋啦 雞排準備來醃啦~
作者: ffint (sa)   2015-07-29 23:19:00
刻痕跟使用過的痕跡不同吧!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3:21:00
老闆我要雞排+珍奶兩份 不要辣喔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22:00
我還真的剛買了肉圓跟大腸麵線回來 一上線就看到這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29 23:22:00
雞排好吃
作者: ivypig27 (ivypig)   2015-07-29 23:22:00
我大學室友一開始偷我錢是幾百,到快畢業偷她好友打工一個月的錢,她的性格很幽默開朗,剛上大學非常有人緣到快畢業大家都被她偷過後,都保持距離了
作者: tomatoo (茄)   2015-07-29 23:22:00
他不可能自己無聊也來刻嗎? 反正叫送的親戚出來對質才能確定吧
作者: kitty22586 (菁菁)   2015-07-29 23:23:00
你是反串吼XDD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3:23:00
我有去原PO的文底下問一罐還是兩罐 莫忘督割阿...但我覺得此篇PO的這些理由 其實都不是他會偷或沒偷東西的理由
作者: irina0629 (音)   2015-07-29 23:24:00
這只能證明妳跟她比較要好吧
作者: ffint (sa)   2015-07-29 23:24:00
當初不提刻痕搞不好是為了替事主留面子,如果說出刻痕的事那不就全部的人都會認定事主是小偷了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25:00
我來整理一下時序 原原PO的不見 你朋友的遠房親戚阿姨剛好也送她一模一樣的藥? 這樣嗎
作者: pockyny (Pocky)   2015-07-29 23:25:00
平時的為人不能就代表她不會有偷竊的行為,但是她也曾經是班長 這句話你是在打自己臉嗎?
作者: karakala (鮭魚)   2015-07-29 23:25:00
這不就是目的嗎 不然為什麼要把事情搞大
作者: xavieraho (Xavia)   2015-07-29 23:26:00
刻痕也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誰知道是真是假?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3:26:00
還有一個疑點是原PO怎麼知道兩罐都是事主拿的 但同時兩罐都不見 的確弔詭 這時手上有這樣東西的人嫌疑的確大
作者: hotaru0813 (搗蛋貓)   2015-07-29 23:27:00
所以買藥的同學的藥也真的有不見囉!!?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3:27:00
尤其這東西又稀有難買有阿 我回去看原PO的文章 買藥的同學藥也不見了
作者: ivypig27 (ivypig)   2015-07-29 23:28:00
等你被這朋友偷才會知道,我是被偷2次後重複推敲才確定這室友,她也不負我所想,後來的幾年越偷越多,被她偷過的人也越來越多,最後還對最好朋友下手,人緣好跟人品無關的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29 23:29:00
我剛剛回去看原文,那個啊......一般人被質疑偷東西
作者: WoooEooo (WoooEooo)   2015-07-29 23:29:00
刻痕你不能說什麼卻又為了情誼跳出來講話 那你到底想表達什麼
作者: tomatoo (茄)   2015-07-29 23:30:00
這篇的確是不能證明他沒偷 但是只看這兩篇我也不能就說他有偷吧
作者: alicedark   2015-07-29 23:31:00
為何對刻痕避重就輕?
作者: ireneu6vm06 (行程滿滿)   2015-07-29 23:31:00
沒有澄清到…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07-29 23:32:00
請問當班長、人緣好跟偷東西有什麼關係?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5-07-29 23:34:00
"關於刻痕我無法說什麼。" XDDDDDDDDDD
作者: sj0823   2015-07-29 23:35:00
能夠理解朋友如果被誤會會感到很難過。但是,刻痕不就是最直接的證據嗎?或是如果真的覺得有誤會的話,妳可以私下約原po出來,當面澄清也比在這裡討論來得清楚
作者: jupei (沛)   2015-07-29 23:36:00
妳這不是有講跟沒講一樣嗎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07-29 23:36:00
因為買藥的同學藥也不見了>去問原原po>原原po表示自己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36:00
不如你們跟原原po好好談談 在這邊根本沒人知道你們是誰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07-29 23:37:00
的也不見,並展示媽媽新買的藥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37:00
爭贏也改變不了什麼
作者: curryhats (咖哩帽)   2015-07-29 23:37:00
最關鍵的証據點無法說什麼...整篇都在講個性跟人際關係,只看的出妳討厭原po,喜歡事主而已= =
作者: lic0420   2015-07-29 23:37:00
要不要直接請事主出來解釋呢?(雞排一份謝謝)
作者: hotaru0813 (搗蛋貓)   2015-07-29 23:37:00
說實在話,妳在這講真的沒什麼意義,不管有偷沒偷,網
作者: miixc   2015-07-29 23:37:00
看完就是妳也覺得是她偷的,只是不捨她被罵無法反駁
作者: hotaru0813 (搗蛋貓)   2015-07-29 23:38:00
友也不會在意,就當故事看看而已,這種事你們現實中去自己去解決比較實際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07-29 23:39:00
所以你這篇根本提油救火啊xdd 強調你跟她的交情根本是在害人吧xdd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29 23:39:00
hotaru0813人真好(O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3:39:00
展示媽媽新買的藥然後@@?這段是在說明哪裡@@?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39:00
網友根本看完就忘了 更別說根本不知道你沒是誰再這爭的確沒意義 真的很介意就是當事人來談在從現實生活中解決才是根本吧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3:41:00
對阿 看起來你們兩邊鬧的不可開交喔 都想公審對方的感覺
作者: KISSCHUN (誠實的人)   2015-07-29 23:42:00
你們約一約出去講清楚算了,跟板友解釋也改變不了埋怨彼此的事實。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07-29 23:43:00
s大 我是在解釋原原PO發現兩罐藥都被偷的過程
作者: Andaw (Andaw)   2015-07-29 23:44:00
你就是本人吧?
作者: aeiou1015 (快讀書阿阿阿!!=w=..)   2015-07-29 23:45:00
白說了這篇XDD
作者: kiwivino1023 (kiwi)   2015-07-29 23:45:00
妳該解釋的不解釋 講那些543的 重點放錯了吧??
作者: nyna39   2015-07-29 23:45:00
也太牽強
作者: honeycandy (甜心)   2015-07-29 23:47:00
妳就是妳--
作者: lylksk (竹馬)   2015-07-29 23:48:00
都幾歲了 直接去問他當時到底有沒有偷阿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3:48:00
喔喔喔!!謝謝 我忘記說我看到那段推文以為是這篇PO講的>//我知道原PO知道兩罐藥都被偷 但我想知道原PO怎麼確定兩罐都是事主拿的 因為此篇PO說那時候看到一罐而已
作者: Pensee1455 (Hisiyu)   2015-07-29 23:49:00
所以我說 意義呢?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3:50:00
還是此篇PO是想說 事主和原PO是吵架有閒隙 所以原PO先入為主覺得是事主PO的?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29 23:51:00
樓上是想說 事主"拿"的 吧
作者: functionlino (function)   2015-07-29 23:52:00
原本這篇被洗到下面現在又被你洗上來了啦~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29 23:52:00
所以會不會上新聞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9 23:53:00
對 講錯了 謝謝w大XD
作者: hotaru0813 (搗蛋貓)   2015-07-29 23:56:00
記者最好是不要抄,不然到時候又會說PTT網友霸凌人家
作者: fen0718 (飼料君)   2015-07-29 23:56:00
噓你盲目挺,自己的東西有做什麼記號自己最清楚。你說她沒提到刻痕,難道他的東西有做什麼記號都要跟你們說嗎?才小小年紀就會偷東西,長大以後怎麼辦ㄏㄏ
作者: bestshe (棒棒她)   2015-07-29 23:59:00
偷東西跟人緣好不好並沒有正相關 救援點錯了喔
作者: BLACKLAGOON (黑色礁湖)   2015-07-30 00:00:00
這篇甚麼都沒解釋啊XDD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07-30 00:03:00
你是在害朋友嗎越描越黑欸 看起來你就不喜歡原原po她有先入為主觀念 妳也有我也被看起來完全不可能的朋友偷過雖然不知道妳朋友到底有沒有偷但妳看起來就是挺自己人po一篇沒有說服力的文章而已= =
作者: sophia8810 (恩?)   2015-07-30 00:05:00
刻痕無法解釋...偏偏這刻痕就是最關鍵的證據呀...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7-30 00:05:00
想到有些學生做錯事時 朋友會出來幫他宣戰:「她已經很努力了,你們為什麼還要罵他?!!!!!」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5-07-30 00:06:00
人好=不偷東西的理論怎麼來你可以解釋一下嗎?
作者: sophia8810 (恩?)   2015-07-30 00:06:00
就像人家講的...不怕神一般的對手...只怕...
作者: WTF1229 (Tigger)   2015-07-30 00:07:00
所以你是有看到刻痕還是沒有呢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7-30 00:07:00
說真的這篇你實在沒幫忙說明到什麼只看得出來你跟該同學比較好 且你可能沒那麼喜歡原原po
作者: unajam (UnaJam)   2015-07-30 00:08:00
沒有解釋清楚反而又把事情鬧大
作者: arpp5833 (33)   2015-07-30 00:11:00
一個人突然同時有兩罐藥就很奇怪了 更何況還有刻痕 呵呵
作者: cyhhoi (濃湯熊)   2015-07-30 00:11:00
「關於刻痕我無法說什麼」…那你到底來幹嘛的=_=
作者: piez (看清事實後)   2015-07-30 00:13:00
好笑! 以前被同學偷筆,也是隔天就拿出來用,還說她媽買給她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30 00:14:00
此篇PO說只有一罐 原PO文章也沒說有看到兩罐 只是原PO
作者: shuilu (牛牛)   2015-07-30 00:14:00
都已經證實了你還要證明啥= =
作者: didi1115 (滴滴答答)   2015-07-30 00:15:00
不要自以為很了解她好嗎?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30 00:15:00
很確定兩罐都是事主偷的 我還在等看原PO會不會解釋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5-07-30 00:15:00
救援失敗
作者: ireneu6vm06 (行程滿滿)   2015-07-30 00:15:00
只覺得你比較不喜歡原po,但這完全不能證明什麼啊~你要不要問清楚一點再來回文…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30 00:16:00
原文好像是對質前就確定了,對質時摸到的是自己那瓶欸,講有刻痕的那瓶好了ˊˇˋ
作者: arpp5833 (33)   2015-07-30 00:17:00
白明顯 阿就真的是他偷的啊 這篇文章是想幹嘛??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30 00:19:00
買藥女生的那瓶沒說明怎麼確認的,刻痕那瓶用刻痕確認的
作者: TACO0526 (開心的每一天)   2015-07-30 00:20:00
盲目挺朋友
作者: ffint (sa)   2015-07-30 00:21:00
說真的原PO不需要上來解釋什麼啊!她只是PO心情文,除了低收外也沒透露關於事主的背景,倒是這篇還講比較多事主的背景,如果哪天事主被肉搜,這篇的功勞還比較大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30 00:22:00
w大 此篇PO說他們當初只找到一罐喔@@是有刻痕那罐跟原PO講的有出入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30 00:24:00
不是啦,此篇PO說對質時只有一罐,原原PO沒說有兩罐啊只有寫問句>>>為什麼你要拿兩罐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30 00:26:00
原原PO有說他確定兩罐都是事主拿的喔~所以我才想說 原原PO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30 00:26:00
所以我說,買藥女生的那罐怎麼確認的不清楚啊:3
作者: ilsi0401 (ilsi)   2015-07-30 00:27:00
反串嗎XDDDDDDD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30 00:27:00
有出入啦 我想知道原原PO怎麼確認的
作者: hotaru0813 (搗蛋貓)   2015-07-30 00:27:00
樓上2位也太認真了吧XDDDDDD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30 00:28:00
我是認真不想錯怪人 雖然這篇的護航真的弱爆了 但不能說沒有誤會的可能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30 00:28:00
hotaru0813你不也深夜持續關注XDD買藥女生那罐還有轉圜餘地,但是刻痕就真的......
作者: hotaru0813 (搗蛋貓)   2015-07-30 00:29:00
就算誤會還是栽贓什麼的,就她們自己解決就好我只是想看這個朋友還會不會在出來說什麼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30 00:31:00
...那你就是跟我們一樣嘛XDDDD我也在等阿(雞排要啃完了
作者: windower ( ‧ω ‧)   2015-07-30 00:31:00
睡覺啦XDDDDDDDD 你們的床都很寂寞哦XDDDDDDDDD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30 00:33:00
我兒子睡午覺剛睡醒 看來我還要再熬一陣子了TAT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7-30 00:33:00
隊友同學,您姓朱?
作者: GA389434 (GA389434)   2015-07-30 00:51:00
我以前被偷彈珠超人還被拿來炫耀說是他的 幹
作者: Beecown (Beecown)   2015-07-30 01:00:00
認真看了兩遍,不知道你想說什麼,而且有一種你就是原原po所說的那個人的感覺
作者: AraneCue (AraNecUe)   2015-07-30 01:22:00
越描越黑...
作者: Yinma (贏馬)   2015-07-30 01:31:00
如果刻痕來源不明 那我們是不是也能懷疑那些隨手巧克力的來源?
作者: beams156 (beams)   2015-07-30 01:32:00
關於刻痕無法說什麼…XD
作者: waiting0528 (哇雷蛋)   2015-07-30 01:47:00
直接忽略最重要的證據哪招?有夠瞎欸
作者: bean330   2015-07-30 04:42:00
?????
作者: puffdog (包夫句)   2015-07-30 04:59:00
刻痕無法說什麼 因為那就是證據啊 廢文一篇
作者: fime123 (catfifi)   2015-07-30 05:01:00
證據就在刻痕上
作者: puffdog (包夫句)   2015-07-30 05:03:00
你就是那個同學本人
作者: fime123 (catfifi)   2015-07-30 05:06:00
先承認你就是你朋友
作者: Hunterme (Hunterme)   2015-07-30 06:30:00
完全站不住腳啊刻痕是重點啊補噓
作者: wennai (紋)   2015-07-30 07:35:00
有點懷疑妳就是本人
作者: Bulls23 (Jordan23)   2015-07-30 07:55:00
老實講那個有錢原PO事後是否有到處宣揚某某某是小偷這種行為自己也該寫出來,不要只寫對自己有利的,這樣也是避重就輕
作者: eve1028   2015-07-30 08:26:00
其實你就是那個同學吧
作者: JillG (茶香)   2015-07-30 09:14:00
...
作者: w00850 ( Su)   2015-07-30 09:37:00
針對最關鍵的刻痕你都沒辦法說什麼了,請問你還要護航?我之前唸書的同班同學也有個看起來光鮮亮麗、人緣不錯、成績很好可是會偷錢啊,一個人有無偷竊行為跟當不當班長、人緣好否有啥關係?小偷都一定要長得小偷臉讓你知道嗎?
作者: dearlayla310 (mimifox)   2015-07-30 09:49:00
好弱,你根本來害你朋友的
作者: greentea110 (綠茶)   2015-07-30 09:52:00
你澄清了你跟事主比較好,只是護航沒有澄清關鍵
作者: watermelonb (大頭紹)   2015-07-30 10:21:00
偷就是偷
作者: fanlong (Fanlong)   2015-07-30 10:21:00
當總統都可能會貪污了 你說勒==?
作者: FlyInSpace (飛)   2015-07-30 10:44:00
針對她說遠房親戚送的這點下去質問很快就會出現破綻了啦XDD當然 更不用說鐵證般的刻痕
作者: winman983 (葉子)   2015-07-30 11:11:00
你是來證明原po說的都是事實的吧!
作者: meow5mayday (好奇心殺死一隻貓)   2015-07-30 11:50:00
是不是莫須有的指控,麻煩當面跟原PO與事主以及遠房親戚一起對質就知道了啊,請事主摸著良心說清楚有沒有偷東西
作者: zoe8317148 (*女妖*)   2015-07-30 13:46:00
嘻嘻
作者: chiachia330 (外星人)   2015-07-30 14:02:00
我到底看到了什麼
作者: folkblues (人有悲歡離合有用嗎~科)   2015-07-30 14:22:00
孩子,無法解釋刻痕你根本提油救火啊.......
作者: q222751777 (summer)   2015-07-30 15:14:00
刻痕就是關鍵了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