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已經過幾天了 我還是想發表我想法
今天對美國來說是一個很特別的日子,
"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 同志婚姻適用全美50州 "
同志婚姻在美國境內完全合法,不會受其限制。
對美國人民來說,這是一個觀念的大進步,
對同志朋友來說,這是長期奮鬥的大勝利。
仔細想想,人本來就有權利選擇自己的性向,
可我們為什麼不能接受同性戀呢?
神不會認同同性戀的,
因為生理心裡都很噁心,
爸媽說同性戀不正常,
社會觀念不認同同性戀,
同性戀會阻礙社會發展,
同性戀不符合自然原則,
同性戀的家庭會對小孩生心靈發展造成影響
我們常常依據前人長輩的意見觀念,社會風氣來行動,
沒有去思考為什麼要這樣做,這樣做的意義是什麼。
反對者有太多太多的理由來反對,不管理由合不合理,
同志朋友們做錯了什麼?
他們只是依據他們的意志,他們認同的想法來行動而已,
為什麼要飽受社會大眾乃至親朋好友批評與歧視呢?
歐巴馬第二任就職演說說過一句話:
如果我們真的生而平等,那我們對於愛的承諾也該是平等。
我們致力追求於傑佛遜的人人生而平等,
以這句話來鼓勵小孩、世人來奮鬥,
那,是否我們也該追求" 愛的承諾也該是平等 "?
給於我們同志朋友一個擁有愛、包容、寬待的世界呢?
祈禱台灣社會能擁有像美國社會一樣開明、自由的觀念。
不知道會不會有馬後炮嫌疑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