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女孩們支持亂倫婚姻合法嗎?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3:33:29
思考東,思考西的,卻沒有思考到要點
請一直"糾結"為何同性婚姻可以,近親婚姻就不行的人
靜下心來,好好想一下,為什麼我們需要婚姻?
同志在現代社會遇到的難題,就是彼此的關係不被法律認可
無法組成"家庭"
這帶來的後果是並不只是 相愛的兩人被迫分離或者沒有美美的婚禮之類的
更是殘酷的 1. 財產
2. 生命的決定權
八點檔中,先生要放棄治療,婆婆不願意,先生的太太可以爭執
如果是先生的先生呢?
先生的妹妹、先生的哥哥,先生的爸爸、先生的媽媽 有這種困境嗎?
如果沒有,為何要老是拿不相及的近親婚姻,
來反對確確實實能解決生命困境的同性婚姻呢?
※ 引述《SeedDgas (發酵)》之銘言:
: 思考這個問題前有個大原則要把握,就是不可以直接假定亂倫是錯的
: 因為現在是在討論亂倫為什麼不對,而不是亂倫肯定不對,但原因我先想想
: ※ 引述《monkeyeden (吱樂園)》之銘言:
: : 說近親為何不行的一定沒養過寵物
: : 近親交配很大機率會出現缺陷
: : (我知道你懂,讓我說完)
: : 如果一直生會導致缺陷基因擴大…
: : 所以寵物繁交配必須找非近親繁殖
: : 但近親好找就會有不法業者貪圖方便
: : 不要扯不生就好
: : 因為現實就是亂生的一堆…
: : 生了國家也不可能把小孩殺掉…
: : 造成社會負擔
: 拿基因來當點的話有兩個問題
: 1.如果因為基因可能有缺陷就不准結婚,那有重大遺傳病史是不是也不能結婚?
: 2.如果只是基因可能有缺陷就不能結婚,那是否只要保證生出來不會有缺陷就能結婚?
: 撇開亂倫就是不對,不搞特殊化的話
: 前者就只是單純的你能不能接受有些人生的小孩很可能會有缺陷
: 沒道理某些關系能接受,某些關係就覺得不行吧
: 後者更簡單,一次比較精密的產檢就能搞定
: 而且嚴格說來後者根本不該是問題
: 因為現狀是沒人規定兩個人結婚一定要保證自己的小孩不會有缺陷
: 不把亂倫特殊化的話,沒道理有些人結婚可以隨便結,有些人結婚就還先要有但書吧
: : 而且小孩是自己教育自己養的
: : 很難保證這類鬼父不會把小孩洗腦成愛莉
: : 變成自我滿足的工具
: 拿怕產生愛莉當論點也有問題
: 因為結婚說穿了只是個程序,很多事情不用結婚照樣能做
: 比如現在有心照樣可以當個鬼父養隻愛莉,只要不結婚就好,這樣你能接受?
: 再者要是我去領養個小孩,把他調教成沒有血緣關係的愛莉,難道你又能接受?
: 在這論點下,你反對的是透過洗腦的方式養成愛莉,而非跟女兒結婚
: 那現行的制度其實就很夠用了,因為現在也不允許這種事情發生
: 一般人也鮮少遇過真的被調教好,野生的愛莉
: 所以拿這個點來講有點薄弱,而且最開始討論的對象還是妹妹
: 哥哥要洗腦妹妹的難度又比爸爸洗腦女兒高不知道多少,這個理由很牽強啊
: 而且這還有個最大的問題,洗腦不行的話,那是不是證明沒洗腦就可以呢?
: : 就跟業者貪圖方便一樣
: : 但同性你放他去結婚不會有這種問題
: : 都是自我意志下選擇交往
: : 並承受無法與另一半生兒育女的未來
: : 老實說放著他也不會變多
: : 荷蘭同婚還減少勒…
: : 因為就科學與統計的角度來說
: : 異性相吸是自然上的多數不會改變
: : 就算他們領養小孩
: : 我想也不會特地把他洗腦成同性戀
: : 畢竟他們自己知道利弊
: : (以上有文獻自己找)
: : 如果在恐同角度來讓同性結婚
: : 你可以不用擔心自己另一半是同志
: : 因為他會直接跟你說他有伴了
: : 而不是在異性婚姻壓力下跟你結婚
: : 你也可以更少的在電視看見恐怖的同志抗爭
: : 更可以讓他們感受婚姻墳墓的懲罰
: : 那麼不是更沒理由反對嗎?
: : 放下偏見與仇恨
: : 你會發現世界不會毀滅
: : 但很多人會從毀滅中重生
: 其他恐不恐同就不說了,這本來就是兩個不相干的問題
: 我本身也反對亂倫,可是經過思考後發現我也說不出一個真正非得禁止才能解決的理由
: 很多反對亂倫的原因就如同上面那兩點,都是因為亂倫可能會怎樣所以不行
: 問題那些可能也不一定是亂倫才會有,不亂倫也會碰到,都是靠制度就能解決
: 拿很多人常說的倫理問題也是,爸爸跟女兒結婚生出來的小孩該叫爸爸爺爺還是爸爸
: 但倫理說穿了只是種人際關係,一個人同時擁有爸爸跟爺爺的身分又對社會有什麼影響?
: 以前表兄妹可以結婚的時候,也沒看有人煩惱小孩到底該叫媽媽還是表嬸啥的
: 跳脫亂倫不好這個前提,我還沒想到什麼問題是亂倫獨有不得不禁
: 文章打到現在我還是不支持亂倫,但我真的找不到啥理由可以說服自己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29 03:36:00
終於有人從法律層面出發了 呼~
作者: hungfrank (QQ)   2015-06-29 03:43:00
先生要放棄治療他媽不願意但是先生的先生 同時也是他弟弟可以爭執這樣也是好事一樁啊還有阿 我在上一篇早就在提法律了我不知道你為什麼都不理我
作者: eric0127 (曬月亮的豬)   2015-06-29 03:45:00
只是綁架同志婚姻的假議題!不需要討論!
作者: hungfrank (QQ)   2015-06-29 03:45:00
哇嗚 拒絕討論欸想想看若有人拒絕討論同志權利下場該是如何~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5-06-29 03:46:00
欸,問題我沒說為什麼同志可以近親就不行吧
作者: tomatoo (茄)   2015-06-29 03:46:00
擁有1.2就不能擁有3.愛情嗎 近親跟同性戀的確有差 但也不是反對理由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29 03:47:00
我指的是終於有人從法律層面開篇新文(之前好像也有一篇
作者: hungfrank (QQ)   2015-06-29 03:47:00
歐對啊 我們只是在討論 近親可不可以應該是從頭到尾沒人提到同性婚姻不行 別太敏感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29 03:48:00
別人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3:48:00
先生的先生,又要同時是先生的弟弟光是先生的弟弟就可以爭執啦
作者: tomatoo (茄)   2015-06-29 03:49:00
所以撇除跟同性婚姻沒關大家都接受近親婚姻?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3:49:00
這一對幸福的couple 面臨的困境,跟其他同志不同囉
作者: hungfrank (QQ)   2015-06-29 03:49:00
兄弟相愛不能結婚嗎 楔f楚H
作者: hungfrank (QQ)   2015-06-29 03:50:00
跟其他同志不同 就不需要保障啊?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3:50:00
我只是跟你說,不能因為困境不同,就否定解法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29 03:50:00
只要有人可以解答我的疑慮(如何杜絕權力不對等產生可能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29 03:51:00
脅迫行為)管他父女母子 只要成年人出於自由意識下合意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3:51:00
所以我否定你什麼了/
作者: hungfrank (QQ)   2015-06-29 03:51:00
重新整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29 03:52:00
道 所以既然要講法律上的結婚 那就請從法律層面出發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3:52:00
他們的困境不同於同性婚姻近親結婚並不是為了解決同性婚姻面對的困境
作者: hungfrank (QQ)   2015-06-29 03:53:00
噢 你知道遺產的分配 配偶有一定的比例吧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3:53:00
然後呢?所以我們可以說配偶 > 近親> 同性 嗎近親面臨到的困境還是跟同性不在同個位階啊zzz你還洗洗睡了吧
作者: hungfrank (QQ)   2015-06-29 03:55:00
還有啊你說急救的部分親屬就可以解決我提一個不能解決的如果我們想領養我們的小孩但是我們的關係是兄妹不是配偶我現在需要法律承認我們是配偶法律卻不保護我我怎麼辦
作者: tomatoo (茄)   2015-06-29 03:55:00
好啦 大家都知道同性戀跟近親不一樣 所以近親能結婚了嗎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3:55:00
干我屁事近親想結就去爭取,我一點也不想管誰跟誰結婚那是他們家的事,只有無知的納粹才會管誰跟誰結婚
作者: hungfrank (QQ)   2015-06-29 03:57:00
你怎麼跟迫害同性戀的人有點像啊好奇怪啊…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3:57:00
完全不一樣啊迫害同性戀的人整天在管誰跟誰結婚我一點也不想管!你跟你爸結婚到底乾我屁事啊,我幹嗎反對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29 03:57:00
別人結婚本來就不關我的事啊 這樣也叫迫害?
作者: tomatoo (茄)   2015-06-29 03:58:00
h大你誤會他意思了 他是支持近親婚姻的啦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29 03:58:00
你這麼說一個議題只能有反對跟贊成兩方囉?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3:58:00
首先,法律上的保障位階 配偶>近親>同性現在的爭議是,近親跟同性,都想爬到配偶的位階但是近親>同性
作者: hungfrank (QQ)   2015-06-29 03:59:00
所以我們誤會彼此囉他好像也以為我反對同性婚姻欸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3:59:00
所以兩者面臨的困境是不同的
作者: tomatoo (茄)   2015-06-29 03:59:00
就好像我是異性戀 多元成家我也贊同一樣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4:00:00
你是企圖用支持同性婚姻來支持近親婚的啊 XD
作者: tomatoo (茄)   2015-06-29 04:00:00
互不相干
作者: hungfrank (QQ)   2015-06-29 04:01:00
我沒有喔 我覺得雙方願意都可以結婚無論何種形式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29 04:01:00
近親本身就已經擁有同婚本來沒有的遺產繼承 醫療探視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4:01:00
那很高興我們雙方都有共識
作者: tomatoo (茄)   2015-06-29 04:01:00
我沒拿那個支援那個啊 對我來說同性戀跟近親根本兩碼事
作者: hungfrank (QQ)   2015-06-29 04:02:00
那麼近親目前沒有的領養權 該不該給他們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4:02:00
反正兩者的困境不同,就不必每次都要搞混了好嗎那你要討論的就是兄妹到底可不可以領養小孩那我建議你另開一串吧,我們在討論婚姻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29 04:03:00
什麼?又要如何修法跟配套 請有需要的支持者好好想想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4:03:00
同志結婚也不一定可以領養小孩咧zzz
作者: hungfrank (QQ)   2015-06-29 04:03:00
噢噢配偶才能領養 所以是同樣的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4:04:00
代表 太簡單了,你怎麼不知道,面對你我好想睡
作者: hungfrank (QQ)   2015-06-29 04:04:00
但是我請問你 是不是一定要有配偶身份才能領養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4:05:00
明天早上,查好領養的法規再來發言好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29 04:05:00
這個不是查一下就知道的嗎
作者: hungfrank (QQ)   2015-06-29 04:05:00
兩個人 想要共同扶養一位小孩他們想要共同教育一位小孩
作者: hungfrank (QQ)   2015-06-29 04:06:00
那麼法律上 沒有撫養權的那位 能不能留遺產給小孩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29 04:06:00
既然要講法律就請先搞懂現行法規 我們再來談要如何修正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4:07:00
你還是先去理解領養法規吧
作者: hungfrank (QQ)   2015-06-29 04:07:00
我想說 共同扶養小孩是婚姻給予的權利
作者: tomatoo (茄)   2015-06-29 04:07:00
這麼好領養喔 我都不知道 之前吵同志領養小孩我還以為門檻很高
作者: helloI (彥州嚥粥)   2015-06-29 04:07:00
那叫"贈與" 先搞清楚再來討論吧.. 功課自己做一做....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29 04:08:00
所以啦 如果功課都做不好當你要面對社會大眾的時候怎麼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04:08:00
跟配偶大致無關好嗎...
作者: helloI (彥州嚥粥)   2015-06-29 04:08:00
領養要是很簡單 就會出現人口販子染指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29 04:10:00
同理 近親結婚也是要修法 就要想好所有可能性及配套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6-29 10:15:00
你這樣講的話,只要修法讓同志可以有你說的繼承財產還有決定對方生命權就好,幹嘛綁婚姻?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29 15:58:00
樓上說的東西就是婚姻啊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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