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婚後男生賺錢 但房子一定要登記女生名下?

作者: jeter3000 (Jeter)   2015-06-26 22:23:58
※ 引述《SDboxer (生人勿近~ 漂流者Andy)》之銘言:
: ※ 引述《wkch6217 (娜玲)》之銘言:
: : 這是一個朋友前陣子遇到的事情
: : 一對即將結婚的男女
: : 雙方家長見面吃飯談結婚事宜
: : 本來氣氛都不錯
: : 可是女方媽媽突然對男方家長說.......
: : 我們家女兒婚後不會出去工作
: : 而且男方房子要登記在我女兒名下
: : 這樣我女兒才有保障.....
: : 此時男方家長臉色不太好看........
: : 男主角的大哥約十秒後說了一段話........
: : 婚姻是雙方的事 不是一樁買賣
: : 一說完後 馬上離開
: : 大家傻眼........
: : 大家覺得誰說的有理呢?
: 其實這種問題都在算計離婚的分配
: 與其看長輩再提 給你錯誤的資訊到時還要不到
: 台灣的法律多少了解 我也不是念法律的
: 但條文都是中文沒很困難~
: 其他的不解釋了
: 就是"法定財產"做解釋
: 財產分為婚前婚後 婚前是自己的 婚後是平分的
: 長輩的贈與或意外慰問金 不分婚前婚後都是自己的
: 所以登記在誰沒差~ 出個案例
: 假設婚後男生揹房貸 錢都拿去付房貸 最後存款有100萬
: 女生有一棟登記600萬的房子 外加珠寶名牌包現金等300萬
: 離婚後就是女生補齊雙方剩餘財產1000萬的一半 也就是女生要給男生400萬
: 看到這裡~ 就知道女生媽媽算計錯了!!
: 再來房子不但可以登記一半一半
這是理論 但實務上 很少會這麼作....
通常實務上 男生離婚後還要付贍養費的比例比較高
而且社會文化還比較不能接受 男生跟女生拿贍養費
: 也可登記十分之一 百分之一 隨便你要怎麼登記
: 每次看到這種文章 就按男女方出資比例登記就好 哪來這麼多的問題
: 600萬的房子 出資30萬 就登記二十分之一呀!!
: 再來小孩的姓氏問題~ 現在戶政都有籤筒的 搞不定的現場抽
: 離婚後親權判給女方 法院可改小孩姓氏不需要男生同意
這個同意 如果離婚後判給女方 那就跟女方姓就好
我最近發現我以前家教小朋友就改從母姓了
: 其實很多問題法律都已經規定設想好了~~
: 再來常見問題~~
: A.男生月薪5萬 女生4萬 男生外遇有小三
: B.男生月薪5萬 女生無工作 男生有重大不治之症
: 請問是誰要付贍養費?
: "答案是B男要付"
: 根據民法1057條 贍養費是不管他方有無過失
: 而是在自己無過失跟裁判離婚後生活困難
: 最後大哥是對的!!!
但實務上 是A要付
: 我是老北老木就把全部財產留給哥哥
: 男主角弟弟的遲早一定會被岳母給拐走 老婆也不自己跳出來坦
: 弟弟的特留分??? 遺產才會特留分
: 生前隨便要給誰就給誰~ 給志玲姊姊也可以
作者: SDboxer (慵懶大喵~)   2015-06-26 22:28:00
錯了 第一項是剩餘財產請求權!另外男生要錢案例已經很多跟贍養費無關 是跟規定的財產制有關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6-26 22:29:00
所以實務跟法條到底差了多少啊....(困惑
作者: SDboxer (慵懶大喵~)   2015-06-26 22:30:00
再來通常離婚都處的不愉快 男生其實很敢保留單據跟女生要
作者: blueseaman ((  ̄  ̄)o/"Ω)   2015-06-26 22:31:00
那負債是否也可以要求女方一同負擔?
作者: SDboxer (慵懶大喵~)   2015-06-26 22:31:00
法官要照條文判~ A是不可能被判要贍養費看財產制如果是共同財產制要負擔 法定最多算零 分別不用法條怎麼寫法官就只能怎麼判 贍養費的規定很嚴格!!外遇的部分是民1056條 得向有過失的一方要求損害賠償但通常依男方財力賠個一筆幾十萬結案 贍養費是要一直給要是條文引用錯誤 對方就是無罪!!但這邊是訴訟法的問題多了解一點可以保護自己 現在日子難過男生要錢也要兇刑事部分有刑責但可易科罰金 不過這邊錢是給國家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6-26 23:07:00
http://goo.gl/FDvCxW 那這個新聞.....?
作者: SDboxer (慵懶大喵~)   2015-06-26 23:13:00
媽呀~這個新聞是女生賣淫給前夫贍養費?!就跟你說現在日子難過 男生要錢也要很兇吧!!
作者: czy1992 (清秀的胡蘿蔔)   2015-06-26 23:35:00
婚前不是房子登記是誰的,就是誰的嗎?沒有在管實際上付房貸的是誰吧!
作者: SDboxer (慵懶大喵~)   2015-06-26 23:59:00
crz不是這樣唷~ 不少案例都是判給付房貸的那一方或可以主張房貸不繳了 由登記的那方繳清貸款你可以搜索關鍵字 "房屋登記判決 房貸"男生主張借名登記
作者: maggiowang (薄雪草)   2015-06-27 00:18:00
隨便一個人說是實務你就信喔,待我問家事法官
作者: isalin   2015-06-27 00:30:00
實務上一堆判了要付贍養費的也沒付 有的還先脫產
作者: dwolf (幼稚小魯蛇)   2015-06-27 01:19:00
脫產跟不付都追的回來,但如果就是沒錢就沒辦法
作者: fox36235 (工作真難找)   2015-06-27 08:18:00
實務上到法院別說膳養費 連小孩扶養費都很要的到真判了 漫長的訴訟期 早脫產處份完了房子在誰名下 誰就有處份權啊 這不難理解吧另一方想要回一半就得去打官司舉證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6-27 11:47:00
請翻上一po給的法條完整的民法1057條 自己去找來看在「判決離婚」的情況下,不考慮其他因素,我們單就上一po給的條件討論,"A男不需要付贍養費"。但為什麼我們都會聽說(你口中的實務),A情況下有贍養費?因為A女需要去打外遇官司->以刑逼民->要求付贍養費->男方為了不要坐牢而同意女方要求->雙方達成協議,在這個情況下,即使之後走判決離婚,法官是不會管你們之間的協議,才會有人誤以為A情況上法院離婚可以判贍養費。民法1057條之下判的贍養費是多少呢?通常是維持生活的最低費用(20k22k之類),絕對不是你可能聽說的五萬十萬實務跟法條沒有差很多其實,會有差很多的感覺是因為很多人拿協議離婚(兩人協調好就好)去比判決離婚(照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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