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考慮要不要分手

作者: vmp1017 (薰薰兒)   2015-06-18 14:04:36
※ 引述《taku (小烏鴉)》之銘言:
: 我真沒想過我會發這種文...唉
: 上禮拜有個男生跟我告白了(認識1周)
: 我不討厭他,抱持著試試看也無妨的心情就答應了。
: (還有當下氣氛很浪漫也是幫兇)
: 今天我跟姐妹們講這件事,姐妹們有A團和B團。
: A團認為有點快,但如果我跟他在一起的當下很開心,那就可以交往看看,之後不合再

: 手。
: B團認為我太快了,大罵了我一頓qwq,說對方會覺得妳很好追,只是想玩玩,應該要先

: 到朋友,觀察久一點再說。
: 我個人是覺得跟對方在一起的時候很開心,但也會覺得不安(怕是玩咖
: 而且現在有點興趣不合的跡象....
: 讓我很猶豫,然後又剛被B團罵完...
: 我知道最終決定在我,只是想抒發一下...
: p.s目前都只有牽手.....OHO
文有點長。
首先至少妳知道決定在妳不在他人啦,雖然感覺妳是容易受人影響的類型。(其實我也是
囧)
一開始會在一起是因為不討厭也不排斥嘗試,沒有不對。
其實會想回這篇是聯想到很喜歡日本文化的朋友跟我分享台日談戀愛的差別,雖然不能以
偏概全,但也是蠻有趣的。
對方說:「台灣普遍要經過漫長的曖昧期才願意進入下一段關係,因為怕不合,所以觀察
得久;但是日本則是看順眼了就會想進入戀人階段,因為這樣才真正知道彼此在這段關係
裡合不合適。」
不過,談戀愛本來就每個人各有各的不同。如果有一百個人,就可能有一百個故事吧!
所以妳只是跳過了曖昧期而已,不需要把他人的故事當做經驗來套用,畢竟她們不是妳,
妳也不是她們。
妳和他相處之後,覺得興趣上有些不同,如果想分開,是很理所當然的,但是我認為沒有
一段感情是一拍即合的,往往需要一定程度的磨合。才能達到契合。
重點是:妳在這段關係裡是否覺得自在?如果不自在、不快樂,自然就不適合。
而親友圈又有兩派人馬,一派中立支持,一派強烈反對,但是妳無法令所有人滿意。
並不是沒有人因為一時衝動在一起而能夠長久的,也有人曖昧期非常久,在一起後卻迅速
分手,所以請妳正視自己的內心就好了,不用想那麼多,相信妳能夠找到自己的答案的。
加油~~~
作者: taku (小烏鴉)   2015-06-18 14:09:00
謝謝你,我會加油:)
作者: StLunacy (喔耶!!!)   2015-06-18 14:13:00
我覺得在一起才能真正觀察到對方為人,曖昧期可以營造太多假象
作者: homliw (hiper)   2015-06-18 14:25:00
可是還是看一下對方是不是太執著類型吧?有些一旦開始都不接受"不適合"的-.-
作者: kew0487 (MODEL)   2015-06-18 14:27:00
好認真回答
作者: misscircus (misscircus)   2015-06-18 15:05:00
既然都已經在一起了 就是好好相處觀察 多想都是自擾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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