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世界的死刑存廢

作者: bukkake0103 (顏舍小品)   2015-06-02 16:08:01
※ 引述《laverne1 (laverne)》之銘言:
: 一堆假文青裝懂學什麼歐美廢死還拿他們數據
: 歐美這麼有人權發動戰爭殺那幾千幾萬人是殺假的嗎?
喔,我想你根本沒有深入了解過人權發展的軌跡吧
人權是建立在血腥之上的,血流越多,進步幅度越大
你不知道每次重大戰爭後,人權就會有重大進步嗎?
例如宗教戰爭之後,對於少數民族的保護受到重視,甚至可以對他國迫害少數民族的行為
進行武力干涉
再如法國大革命的人權宣言
又例如美國獨立戰爭後獨立宣言對於人權的強調
南北戰爭後黑奴的解放(雖然到現在都...不過也算是有進步啦)
兩次世界大戰後,人權都有提升,婦女權也是因為戰爭而獲得重視
人類不是完美的,必須從錯誤中學習,綜觀整個歷史的軌跡
人權的概念確實是一步步的發展,雖然也一直遭遇挫折,但不可否認跟最早的時代相比
成長是有目共睹的
: 恐怖份子也也只是犯個法為什麼要要被全部殺光?
: 光英美派去中東那邊的軍人就不知道殺多少?好幾萬吧 野蠻? 我只能柯柯
: 牽涉到國家利益都是直接制裁了還跟你判刑咧.
: 恐怖份子沒人權嗎? 他們也是生命阿? 為什麼歐美能直接扮演上帝炸個他們屍骨無存?
我個人認為這也是人權成長的一個契機啦,就像之前的一系列戰爭一樣
歐洲一開始自己打宗教戰爭,打完以後歐洲內部的人權就成長了
美國跟英國打獨立戰爭然後又打內戰,打完以後美國的人權成長了
戰爭或準戰爭狀態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權確實是比較難顧及
我想這是因為國與國的疆界以及人與人的隔閡才導致如此
但你的講法其實也是有問題的
我比較喜歡用孔子、墨子的例子來比喻,人權這種東西,最終的目標是像墨子一樣
兼愛非攻,但這個目標很難達成,所以目前就只能像孔子說的一樣,有親疏遠近之分
但這兩種想法沒有一個是錯的,只是應然(大愛)與實然(親疏)而已
你質疑為什麼歐美沒做到應然(使敵對者都同樣享有人權)
那我反問你,這種應然你做得到嗎?你可以愛一個陌生人甚至是敵人
如同愛你的父母一樣?我自己承認我做不到
但我可以愛我的父母,難道你要說「你看啦,你都沒辦法愛敵人了,還跟我談甚麼愛」
嗎?
就因為我沒辦法兼愛陌生人,我就不能談愛嗎?
那我對我父母的愛是?
我看很多人很喜歡拿歐美對中東、對恐怖份子來講人權是狗屁
請問一下,我們現在是在討論如何處理侵略我國的戰俘還是某個敵國嗎?
不是啊,我們討論的是同樣身為中華民國國民的某個個體
你講歐美對中東很殘忍,但人家對自己人的做法有些還是滿值得學習或討論的啊
你們這些人的講法問題出在哪知道了嗎?
「因為你沒辦法兼愛陌生人甚至敵人,所以你講的愛大概也是狗屁,我才不要學」
啊人家明明就還有對自己人的愛可以學啊...你直接一桿子打翻一條船幹麻?
: 再談廢不廢死的人自己再想下去就好笑了.....
我怎麼想都覺得你講的東西比較好笑...
: 對了要談廢死的你家大樓住一堆假釋前科是 姦殺犯 隨機殺人犯 殺童犯 要的我沒話講
: 自己都不能接受的人沒資格高談闊論.
你這樣講也是很荒謬的,依照你的邏輯發展到極致,立法委員如果覺得某條罪刑期太重要
修正成比較輕的,是不是只有身邊住一堆犯了這種罪的鄰居,他們才有資格修法?
你這種講法就跟「你又不是籃球大帝麥可喬丹,你憑甚麼當籃球球評?」差不多荒謬
: 有時後我覺得高談廢死者真應該被判個公然污辱罪 站在受害者家屬立場就知道.
公然侮辱罪的構成要件是甚麼你懂嗎?一定不懂啊,因為你連字都打錯
還好只是你覺得,不然世界還不大亂啊?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6:13:00
加油~
作者: yellowones (yellowones)   2015-06-02 16:14:00
他都被打幾次臉了還在繼續跳,實在不用對他認真耶
作者: kraftwerk (田野調查)   2015-06-02 16:16:00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2 16:16:00
他會說你這是廢死的傲慢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6-02 16:17:00
可笑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5-06-02 16:18:00
推你的邏輯,我真希望大家的論述都理性又有邏輯啊
作者: tingover (腦子有洞)   2015-06-02 16:18:00
這種文也能回 b大真強XD
作者: yellowones (yellowones)   2015-06-02 16:21:00
最好笑的是說人可笑的自己什麼都生不出來的人XD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6-02 16:21:00
你自己說愛還是有分親疏 結果殺人犯又用大愛不分親疏了矛盾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5-06-02 16:21:00
希望可以看到噓文的人的理性論述~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6-02 16:22:00
標準都給你訂 不符合你標準的都是邏輯不好 你贏了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6:22:00
對殺人犯哪裡有不分親疏了 是有要大家把他接回家住喔?
作者: mailgogo (媚媚跑跑)   2015-06-02 16:24:00
台灣的目前社會是很難理性討論的 因為情緒很好操控但要大家冷靜的想想廢死的內容配套措施是難的 因為一句死的是你家的人你還能廢死嗎 就會把情緒吵到最高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2 16:26:00
所以啦,邏輯教育好重要啊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6:26:00
每次看到我都好奇想問"那死的就是你家的人喔?" 家裡沒死人就只能支持死刑不能廢死的理由在哪?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2 16:28:00
不行喔,你會被圍攻說冷血不管死掉的小孩偏袒犯人
作者: mailgogo (媚媚跑跑)   2015-06-02 16:28:00
是呀 這就是社會觀感呀 順著輿論怎樣都說得通 ~你提出不同意見 就會被扣上你冷血你無法感同身受!最後又得到一個同樣的結論 因為死的不是你家的人 你才會這樣…無限的循環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6:29:00
少跟別人家小孩裝熟了!(誤XDDD)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6-02 16:29:00
廢死國一樣有偵探小說、殺人魔電影、復仇私刑故事。廢死國的國民並不是多有大愛,多寬容,只是單純不覺得政府有資格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6:31:00
推樓上 所欲不等於應為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2 16:31:00
好笑的是我至今還沒看到那些正義感爆棚的人提出要組巡守隊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6-02 16:31:00
幫他復仇而已 廢死者天真又充滿聖光完全是誤解
作者: mailgogo (媚媚跑跑)   2015-06-02 16:32:00
不知哪來的會覺得廢死都是充滿聖光@@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對一個求死的人來說更是痛苦 那種方式我認為比一槍讓他死更讓他痛苦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6-02 16:37:00
喔 要繼續戰邏輯是吧 那歐美國家不愛恐怖份子可以不要給他們死阿 說好的人權呢?你是站在哪個邏輯覺得他們殺恐怖份子合理
作者: minori (minority spirit)   2015-06-02 16:40:00
換個說法 戰爭時的敵國人又不是本國國民 又沒跟本國簽訂社會契約 你怎麼覺得本國憲法該保障他們的人權?
作者: moonshade (一隻歐拉貓)   2015-06-02 16:50:00
講了好幾次戰爭行為與刑罰是兩回事,聽不懂就是聽不懂一個是抗拒的手段,一個是對無法反抗的罪犯的逞罰恐怖分子是有跪在地上一排給他們殺嗎?還是有舉白旗投降然後被殺 ?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6-02 16:53:00
別浪費時間認真了.... 你還真的有心去舉例給他聽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5-06-02 16:58:00
廢死又不是要讓他好好住 要折磨他到求死不得才叫懲罰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6-02 17:01:00
原po 抱歉再問一下 廢死的主因是人權至上嗎跟沒有人有剝奪人權的權利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5-06-02 17:04:00
給箭頭 因為忌妒你不忙想噓XD 推認真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6-02 17:04:00
如果是的話 為什麼它是絕對的呢因為 我真的很難 應該說無法認同不管犯人犯下什麼樣的罪行仍堅持他有人權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6-02 17:06:00
別開嘲諷啦...雖然要是我 也忍不住解法是 是社會結構影響那些人的作為 犯罪是最後看到的結果但這一般人無法接受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5-06-02 17:08:00
我倒覺得他依舊有人權,只是國家有權力做相應的剝奪(如自由刑)雖然結果上來說是一樣的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7:09:00
樓上涉及自由權的話 通常會講"限制"
作者: boast (Any)   2015-06-02 17:10:00
怎麼可以一直跳針啊?看完文章還能跳針再問同樣的事,原po乾脆複製貼上好了。 看了都替原po覺得累 = =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6-02 17:12:00
為什麼不能問 我想問是為什麼人權「至上」啊= =那其他觀念呢
作者: boast (Any)   2015-06-02 17:12:00
你也太有耐心
作者: moonshade (一隻歐拉貓)   2015-06-02 17:13:00
現代人權哲學的建構是生而為人就有的,想要深究大概要看完一整個天賦人權的論述,因而衍生出許多法律問題,例如人在甚麼階段還是一個人?胚胎有多大算是一個人,植物人腦死算不算是人
作者: swanmay (酸梅)   2015-06-02 17:15:00
純噓中華民國國民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6-02 17:15:00
恩恩感謝樓上m大
作者: moonshade (一隻歐拉貓)   2015-06-02 17:15:00
光是"至上"這個字就不精確了,人權是允許被剝奪的但是目前的共識是一個人的生命權不可剝奪人權再細分又有很多層次,自由權等生命權不可剝奪的理由是因為其不可回復性因此使人殘廢的刑罰就是一個比死刑更早廢除的例子例如剁手、烙刑等,這些都是類似的不可回復刑罰有興趣可以看看 http://goo.gl/XGPKM0 刑罰極限的序現代文明建立起的法治社會不是隨便個鄉民出來扯兩下就能分崩離析的,不然這兩百年的學者的爭辯和革命的死傷全部都付諸流水了那扯到戰爭,就是一種保護人權的性質例如自衛好了,他允許個人可以合法剝奪別人的生命權前提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權,戰爭是以一個國家的角色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6-02 17:23:00
感謝原po跟m大解說~
作者: moonshade (一隻歐拉貓)   2015-06-02 17:24:00
來論述自衛,這也是為什麼二戰之後國家無法侵略都要用一些理由,例如我不先打他他會打我(伊拉克核武)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6-02 17:38:00
你認為本國國民應該要有人權 但對外國人就不用講人權 所以依你的標準來看廢死刑當然合理 但台灣多數人心中的標準就是認為剝奪他人生命的人便不配擁有人權 所以有死刑合理。所以這就只是變成誰該擁有人權的議題而已,然後你用你自己的標準去看別人不同的意見,再說別人不合邏輯,有沒有這麼好笑
作者: asdisr (毛魚)   2015-06-02 17:53:00
作者: seigamywife (軒)   2015-06-02 18:10:00
推,生命的給與和剝奪是底線,人類不能碰觸的底線,事實上人權是一個人生而與之具來的權利,只要身為人就擁有,沒有任何條件限制我特別同意你關於孔孟那段,這部份我是用基督教義來理解的,雖然表達方式不同但想法是一致的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20:00
被說不合邏輯是會怎樣 大不了你就說回去阿 看別人的意見不用自己的標準是要用誰的標準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8:33:00
所以當無差別殺人犯不斷殘殺一般人民時,人民該乖乖被他殺?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6-02 19:30:00
推請問為什麼樓上會得出一般人要乖乖被無差別殺人犯殺的結論@@?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21:12:00
殺人犯不可死刑,假釋出獄後再犯殺更多人,入獄後仍然不可判他死刑。明顯的殺人犯可以定人生死,但別人不能判他死刑無論他殺死多少人。如此世界就是殺人犯任意定人生死PS.以上殺人犯指無差別殺人犯和快樂殺人犯
作者: boast (Any)   2015-06-02 21:28:00
覺得同情
作者: asdisr (毛魚)   2015-06-02 22:53:00
廢死也不代表就是殺人犯很容易出獄吧 假設真的推行廢死一定也有相關配套措施@@??事實上好像也看到很多廢死的支持不能假釋??
作者: loverick (可愛又迷人的角色)   2015-06-02 23:34:00
死刑的目的在於永久隔離,而不是報復,到底社會是有多重的怨念阿
作者: kruzin (嘿哈)   2015-06-03 00:07:00
有些人感覺理解能力有點不好…
作者: osape (oo)   2015-06-03 07:02:00
有些人不懂廢死 廢死是反對監獄和刑罰的 只是現在不敢說只是現在不敢多說 先用終身監禁呼嚨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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