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山難搜救不力 判國賠267萬

作者: sheryl721 (地瓜喵)   2015-06-01 21:50:10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到這個消息
四年前,一個大學生獨自去登山結果失聯
救難隊找了52天找不到,後來山友協助,花兩天就找到了
家屬認為救難隊拖拖拉拉辦事不利,申請國賠六百多萬
前幾天判決下來,要國賠267萬
(補充,發現我這樣打有點偏頗
事情發生後為了推廣登山安全的觀念,
家屬其實花了很多錢去印製登山手冊,也花心力推動改革救難機制
花費遠高於拿到的國賠金額)
其實我不是很能理解,為什麼要求國賠?
國家沒有派你的兒子去登山,也沒有消防員希望找不到人
誰不希望趕快找到人,趕快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呢?
就好像生病了治不好,要醫生賠償
不是醫生害你生病,也沒有想要醫死人的醫生吧...
另外看到一篇文說,國賠檢討的是國家機制
但事實上,國家只是代墊,回過頭來還是要跟消防局拿錢
也打擊了消防員的士氣和情緒
大家對這件事有什麼想法嗎?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5-06-01 21:52:00
多生幾個從小就鼓勵孩子去爬山
作者: abc70340 (澄仔)   2015-06-01 21:53:00
在國外去登山安危都要自己負責的....
作者: maxmaxmax83 (max)   2015-06-01 21:53:00
覺得山友很厲害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5-06-01 21:53:00
我有朋友因為道路施工瑕疵摔車,到現在嚴重後遺症
作者: wnwe (騎母豬撞公豬)   2015-06-01 21:54:00
以後想自殺!就跟家人說去登山等死!還能申請國賠!多讚!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5-06-01 21:54:00
申訴卻碰壁...反觀自己要去爬山遇難還要怪消防員
作者: mei7744 (Wen)   2015-06-01 21:54:00
覺得消防隊員超無辜的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5-06-01 21:55:00
重點是還要拿我們的納稅錢...他們好意思
作者: LaoLaoHaHa (有了姥姥絕對無敵)   2015-06-01 21:55:00
上禮拜公視有話好說有討論,申請國賠的當事人也有上節
作者: sin27 (扇)   2015-06-01 21:55:00
消防員有夠衰...
作者: LaoLaoHaHa (有了姥姥絕對無敵)   2015-06-01 21:56:00
目,有提到其實他們並非沒有要指責消防員的意思。
作者: mopeachmo (桃)   2015-06-01 21:56:00
台灣的觀念偏掉了QQ
作者: bear07 (德魯熊)   2015-06-01 21:56:00
消防員超倒楣,又不是專業救山難還被罵,要自己登就自己負責
作者: LaoLaoHaHa (有了姥姥絕對無敵)   2015-06-01 21:57:00
打錯,是並沒有要指責消防員的意思。
作者: befly10015 (befly)   2015-06-01 21:57:00
自己獨自登山 失聯還要國賠 這判決本來就很扯
作者: abc70340 (澄仔)   2015-06-01 21:57:00
講難聽點,沒人逼他兒子獨自一人上山
作者: waspie (曾為派)   2015-06-01 21:58:00
今天上課才講到這個 跟醫療糾紛一樣 家屬往往無法接受人死
作者: abc70340 (澄仔)   2015-06-01 21:58:00
理解痛失孩子的心情,但這樣的心情為什麼要讓全民買單根本扯
作者: since2013 (。省思)   2015-06-01 21:58:00
感謝L大分享,剛去找有話好說的網頁有節目資料可以看看
作者: LaoLaoHaHa (有了姥姥絕對無敵)   2015-06-01 21:58:00
節目中也有提到台灣山難救助的缺乏與進步。我覺得討論
作者: duriel3313 ( 4545)   2015-06-01 21:58:00
可以不認同但是事情全貌不如新聞講得如此簡單啊,可到hiking和登山補給站觀看討論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5-06-01 21:58:00
上次看到新聞,似乎本來還有勸阻對方不要上山欸。
作者: LaoLaoHaHa (有了姥姥絕對無敵)   2015-06-01 21:59:00
滿精彩的,有興趣可以看看。節目內容:https://youtu.be/xd2HBdkq6lo
作者: tinabjqs (光)   2015-06-01 22:06:00
行為打擊士氣+1~~申請國賠完再來說不要錢都是多講的
作者: ritahsiao (烏童彎)   2015-06-01 22:06:00
我也有看都都勸阻不要上山了,無法認同國賠,雖然知道她不是責怪他們,但多少都會有種「你們搜51天都在幹嘛」的感覺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5-06-01 22:08:00
臺灣普遍登山知識缺乏,但救援制度也很有問題阿,把一堆沒有登山專業知識的人叫到山上救援幹麻…
作者: huanglil (Lil)   2015-06-01 22:08:00
額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看新聞,我也不知道這和我說的是不是同個案例,但我要跟你說的是,有個大學生去登山,他一樣被搜救了好幾天都沒消息,後來被人發現他死了,但化驗結果,死的天數是在前幾天而已,也就是說如果能夠早點搜救到就能挽回生命,也因為這件事,大家才意識到台灣搜救隊能力的不足,他的媽媽甚至主動奔波去強化搜救隊,不想讓遺憾發生,有時候往上爭取不是為了錢,是為了讓大家看到這個案子,登山出意外如果要自己負責,那麼搜救隊根本沒有存在的意義…267萬根本不等於一條人命,所以不應該以偏概全這樣說,
作者: YMSH205 (^^)   2015-06-01 22:10:00
登山出意外,本來就該自己負責,把責任丟給國家這也很怪
作者: Fiona102 (Fiona :))   2015-06-01 22:10:00
原PO公布FB吧 大家一起公審那家人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6-01 22:11:00
資訊不足 這件事我難以判斷是非對錯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15-06-01 22:12:00
樓上想法好可怕我是說公審的
作者: gkoiimd (金小姐)   2015-06-01 22:13:00
我覺得實在很過份,山難搜救可能不是消防單位的專長,為什麼要要求國賠來讓他們士氣低迷呢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6-01 22:13:00
找不到判決書無法評論,但是如果消防局或相關單位真的按照法院認為的處理有疏失,人家按照國家賠償法要求賠償也沒什麼不對(沒看到判決書也不確定是否法官有審酌一個人上山的部分)…就像醫生如果確實因為疏失而醫死病人也是要負責的…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6-01 22:14:00
因為國家沒有組成專業搜救團隊 所以國賠(?)
作者: YMSH205 (^^)   2015-06-01 22:14:00
搜救本身就充滿變數,要包找到那以後可能要在身體裡,
作者: LaoLaoHaHa (有了姥姥絕對無敵)   2015-06-01 22:15:00
這件事讓大家了解到台灣山難救助的缺乏,節目中也有提
作者: YMSH205 (^^)   2015-06-01 22:15:00
裝入微定位的晶片,可能有點機會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5-06-01 22:15:00
八卦板推文有人說 救難隊員有坦承未盡力不要任何事判斷對錯都只從片面新聞 多看再判斷
作者: maxmtv (開懷大笑)   2015-06-01 22:16:00
非常贊同樓上h大。依原po觀點,那你去游泳出事也是你自己要負責?又沒人叫你去游,你自己要去的耶!如果是這種邏輯,要救生員幹嘛?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6-01 22:16:00
只能說法官不是只聽一邊哭哭就隨便亂判,法官有看過卷證資料…他接觸到的說法比網友都還要完整…
作者: arnold3 (no)   2015-06-01 22:17:00
一堆公務員只會打混摸魚
作者: LaoLaoHaHa (有了姥姥絕對無敵)   2015-06-01 22:17:00
到消防員很辛苦,或許可以尋求民間資源幫助,也算是減
作者: tako7905 (Tako)   2015-06-01 22:17:00
登山出意外本來就是自己負責 關搜救隊存在意義什麼事?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01 22:17:00
看這篇吧 http://goo.gl/2rurEn首例山難獲國賠 法官:南投消防局虛耗人力,錯失時機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6-01 22:17:00
這個案件一審就打了三年,我相信法官不是隨便判判隨便結案…
作者: LaoLaoHaHa (有了姥姥絕對無敵)   2015-06-01 22:18:00
輕消防員的負擔,只能說事情往往很難周全哎。
作者: hee2334   2015-06-01 22:18:00
我也覺得家屬得了便宜還賣乖,都找了他兒子52天了耶,然後還說國家沒有用心找,又不是國家派他去爬山,不然以後大家在山裡怎麼了都申請國賠哦,國家每天光賠這些錢就要倒了,判賠的錢還說要捐出去wtf!!那你幹嘛申請啊!超扯的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06-01 22:18:00
新聞不能只看一面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01 22:18:00
但是平心而論,我覺得消防隊員是無辜的,因為這根本他馬的不是他們的專業啊他們不是專業的山難搜救隊,不具備專業的知識、訓練
作者: YMSH205 (^^)   2015-06-01 22:19:00
最後陳屍的地點,消防員有去找但是沒找到,這是一個重點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6-01 22:21:00
隨便判判隨便結案不會打到三年的,更何況法官假如按照法律去適用,這次又要被拖出來罵,說實在,有夠倒楣的…
作者: labulato   2015-06-01 22:21:00
根本恐龍法官+無良律師 完全無視基層救災人員的心力
作者: YMSH205 (^^)   2015-06-01 22:21:00
不過,要怎麼證明,搜救隊和死者是同時在該地點
作者: run2 (run)   2015-06-01 22:21:00
山出意外,本來就該自己負責,把責任丟給國家這也很怪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6-01 22:22:00
新聞提到『而最終山友找到遺體的路線,在3月2日隊員口頭回報已搜過,但註
作者: halalaQueen (阿飄)   2015-06-01 22:22:00
不妨先把國賠要件看一下再來討論
作者: YMSH205 (^^)   2015-06-01 22:22:00
即使搜救隊到過該處,死者只要在移動狀態,山裡很難碰到
作者: maxmtv (開懷大笑)   2015-06-01 22:22:00
國賠不是在批判辛苦的消防員,而是在突顯我國山難救援專業
作者: labulato   2015-06-01 22:22:00
花了幾年跑這案子不是重點 重點是他判的跟我們的道德認
作者: fdav (生活中)   2015-06-01 22:23:00
只能希望可以全面檢討跟建立救援機制,不要什麼都往消防那邊丟。
作者: labulato   2015-06-01 22:23:00
知有極大的差距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15-06-01 22:23:00
妳可以多看一點文章,而不是只看新聞就評論
作者: YMSH205 (^^)   2015-06-01 22:23:00
問題是最後錢會跑去和基層要阿,不然這個成本要掛哪個單
作者: melomelomelo (melo)   2015-06-01 22:23:00
原PO在討論價值面向阿 你把話題帶到法律 又帶到法官
作者: halalaQueen (阿飄)   2015-06-01 22:23:00
至於審判者要不要符合民眾道德思維
作者: halalaQueen (阿飄)   2015-06-01 22:24:00
其實這案子如果從頭了解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6-01 22:24:00
沒有人會希望找不到人,但是國賠法就是有罰過失…就算很努力,但是疏失仍然存在啊…因為這樣就要去批判判決…那可能最該被先批判的是制定法律的立法者吧…
作者: thebirds (The Birds)   2015-06-01 22:24:00
不要判決不合己意就說法官律師無良 我記得這件張母提出的資料近3000頁
作者: touchbird (新竹彭于晏)   2015-06-01 22:24:00
掛掉的人 本身也沒有什麼登山的知識 亂亂走 很難救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6-01 22:24:00
推maxmtv 國賠是因為我國沒有有效的山難搜救系統
作者: xx8524564 (Gary082)   2015-06-01 22:25:00
用人民和消防的血汗錢 去凸顯國家的不足??
作者: halalaQueen (阿飄)   2015-06-01 22:25:00
但國家也有不可迴避的責任
作者: onexone (一平方)   2015-06-01 22:25:00
其中有個關鍵是發現消防隊沒搜索的地方卻記錄有搜索,最後人就是在那邊找到的。
作者: YMSH205 (^^)   2015-06-01 22:25:00
問題在於,編制不足、制度缺陷,這都不是基層可以解決的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6-01 22:26:00
國家很摳 要打贏國賠還滿困難的
作者: YMSH205 (^^)   2015-06-01 22:26:00
判了一個指標性的判決,最後國賠政府再和消防員拿錢
作者: yoyo3055 (yoyo)   2015-06-01 22:26:00
家屬應該針對制度討論,而非將責任轉嫁於消防員身上
作者: xx8524564 (Gary082)   2015-06-01 22:26:00
有一定的風險
作者: c41231717   2015-06-01 22:26:00
去公審無助的民眾? 不要只看新聞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01 22:26:00
但是沒有指標性判決,後面很多事情就會停掉了...
作者: justwantgo (....)   2015-06-01 22:27:00
爭取國賠是因為希望能得到重視 改善制度缺陷
作者: arnold3 (no)   2015-06-01 22:27:00
反正待過國軍都嘛知道怎麼搞大家心知肚明
作者: heartstrings   2015-06-01 22:27:00
心得只有一個 平地人用在平地的想法去看山上的事山上發生的一切都是命 沒那種覺悟不要隨便接觸
作者: justwantgo (....)   2015-06-01 22:28:00
並不是新聞片面說的家屬要錢
作者: beforego94 (阿飽)   2015-06-01 22:28:00
根本浪費國家資源
作者: justwantgo (....)   2015-06-01 22:29:00
制度缺陷害了基層員工也害了受難者
作者: sunnyanya (刺蝟的優雅)   2015-06-01 22:29:00
樓上要求公審的你是認真的嗎
作者: YMSH205 (^^)   2015-06-01 22:29:00
大家有印象玻璃娃娃的案子媽? 小朋友幫忙搬娃娃
作者: yoyo3055 (yoyo)   2015-06-01 22:29:00
但這個CASE國賠衰的是消防員..政府依然繼續爛...
作者: YMSH205 (^^)   2015-06-01 22:30:00
然後因為家長要告學校,小朋友一起被告下去
作者: thebirds (The Birds)   2015-06-01 22:30:00
hiking板的討論串可以看看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5-06-01 22:30:00
是真的該檢討臺灣沒有真正的山難救難隊這件事啊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6-01 22:31:00
順道問個問題 國賠除非是故意犯錯 否則不會跟公務員本人要求賠償的樣子? 有強者能來解惑嗎 以前看的忘光了 囧
作者: LoveYoo (唉唷)   2015-06-01 22:31:00
不要媒體說什麼就跟著罵,國賠沒這麼容易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5-06-01 22:31:00
為什麼消防員又管動物、又管山難 這真的很奇怪
作者: YMSH205 (^^)   2015-06-01 22:31:00
這次抓的是救難人員在過程中有疏漏等等...
作者: Fiona102 (Fiona :))   2015-06-01 22:31:00
玻璃娃娃相當有印象啊 政府鼓勵大家不要幫助別人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5-06-01 22:32:00
消防員是救火的
作者: Fiona102 (Fiona :))   2015-06-01 22:32:00
最後那個平常幫忙背人的同學家長還要陪幾百萬
作者: yoyo3055 (yoyo)   2015-06-01 22:32:00
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國賠法有規定
作者: imwaiting (一定會更好)   2015-06-01 22:33:00
原po有把法官判國賠的理由報導看完嗎?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01 22:33:00
國賠像公務員是需要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這次的case很難不說沒有重大過失
作者: Maflada (魔法...消失了)   2015-06-01 22:34:00
沒看完事情的全貌,就不要妄下斷言。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6-01 22:34:00
謝謝yoyo大解惑:D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01 22:34:00
即使原因是因為他們沒有相關的知識及訓練,說實話他們
作者: huanglil (Lil)   2015-06-01 22:34:00
所以我希望你去把新聞看清楚囉,你上面說懲罰基層人員,
作者: maxmtv (開懷大笑)   2015-06-01 22:34:00
"國""賠"不就是起因於國家有所不足或缺陷而需付出的
作者: imwaiting (一定會更好)   2015-06-01 22:35:00
法官有列出明確的理由判定消防員有業務過失,雖然判定的
作者: i5371995   2015-06-01 22:35:00
可是他不顧危險獨自爬山為什麼要全民買單啊
作者: heartstrings   2015-06-01 22:35:00
一堆平地人在用平地常識去吵山上的規範 可笑
作者: imwaiting (一定會更好)   2015-06-01 22:36:00
過程有一定程度的主觀,但並不是許多人所想的,法官覺得
作者: YMSH205 (^^)   2015-06-01 22:36:00
可能要先吵 一個人登山不帶足夠的裝備 這個行為
作者: niceling (藍天)   2015-06-01 22:37:00
這個判決真的莫名其妙,消防局超衰,自己孩子要獨自爬山的,出了事花了多少人力多少納稅錢去搜救,那些消防員也
作者: imwaiting (一定會更好)   2015-06-01 22:37:00
另外家屬的立意其實是好的,是希望台灣能建立一套專業
作者: YMSH205 (^^)   2015-06-01 22:37:00
在山上找人要是這麼簡單,大賣場也不會有小孩走失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01 22:37:00
一個人把自己自陷於危險狀態是一回事,公家機關有沒有
作者: niceling (藍天)   2015-06-01 22:38:00
不是生來就很會爬山好嗎,找不到人也難免,國賠真的很扯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01 22:38:00
善盡職責是另外一回事...
作者: imwaiting (一定會更好)   2015-06-01 22:38:00
山難救災機制,以免未經訓練的警消還要冒危險包山包海
作者: xx8524564 (Gary082)   2015-06-01 22:38:00
自己從事有風險的運動 出了意外 憑啥要人家賠?
作者: YMSH205 (^^)   2015-06-01 22:39:00
不過話說回頭,這個判決是想用司法結果影響行政還是立法
作者: melomelomelo (melo)   2015-06-01 22:39:00
所以你們討論的本來就不是同一件事 個爽個的
作者: yoyo3055 (yoyo)   2015-06-01 22:39:00
家屬立意當然好,但如果最後走到跟消防員求償讓人難接受
作者: xx8524564 (Gary082)   2015-06-01 22:39:00
難道你飆車撞到牆 你可以要求國賠 因為牆上沒有緩衝墊?
作者: melomelomelo (melo)   2015-06-01 22:40:00
一邊說你哪有立場申請國賠 自找的 另一邊說 消防隊就是有疏失
作者: okiayu (殊沫)   2015-06-01 22:40:00
飆車撞到牆不用國賠,但如果飆車撞到牆報警後救護車無故五天後才到,這不用檢討?另外,如果國家向消防員求償,那就向抗議國家,而不是因為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01 22:41:00
單純飆車撞到牆不可能國賠,但是撞到牆之後沒派車卻說
作者: okiayu (殊沫)   2015-06-01 22:41:00
有這個可能所以不能國賠
作者: maxmtv (開懷大笑)   2015-06-01 22:41:00
上面有些人提到死者出發前有親友(?)叫他不要去,誠心發問是為何@@?那天天氣不好嗎?還是那座山原本就不能爬?還是有什麼原因?想多了解一下~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5-06-01 22:44:00
當初邱小妹妹案 據說家屬也向醫院醫生提國賠啊?
作者: imwaiting (一定會更好)   2015-06-01 22:44:00
推okiayu大舉的例,山難者自身的錯誤,跟事後國家救援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6-01 22:44:00
http://i.imgur.com/pJgPmvC.jpg看清楚條文再來吵要基層賠吧!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6-01 22:44:00
好像是那座山滿有難度 約好的朋友臨時不去 怕一個人危險
作者: imwaiting (一定會更好)   2015-06-01 22:44:00
機制的失靈,這是兩回事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5-06-01 22:45:00
傷又不是醫師造成的啊 但還不是有責任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01 22:45:00
你的手機快沒電了(重點誤)
作者: maxmtv (開懷大笑)   2015-06-01 22:47:00
感謝樓上the大解惑:)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5-06-01 22:47:00
手機是lg的齁~~~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6-01 22:47:00
國家有沒有義務搜救是一回事,關於有沒有義務可以參考法條如果第一個問題是肯定的,那就要看執行職務有沒有故意過失 因果關係等要件別用主觀印象評論司法 這豈不也是對司法的一種打擊?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1 22:51:00
自己跑去登山出事 還怪人搜救不力 這神馬邏輯?
作者: kybay (liru)   2015-06-01 22:53:00
以後爬山要簽切結書 自行負責搜救所生費用(直升機 人員出勤...)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1 22:54:00
說實話 幾乎每年都有大學生跑去登山出事的
作者: ilbp (ilbp)   2015-06-01 22:59:00
有看過一篇山友說罹難者是第一次爬百岳,然後就選擇難度較高的這座山而不是較大眾的百岳,還一個人去,我覺得這些也要考量進去就是了
作者: halulu (I'll be there.)   2015-06-01 23:01:00
重點應該是在於救援隊說這邊搜過了 結果是在搜過的地方被找到遺體…
作者: lu2509   2015-06-01 23:01:00
消防員專業是救火,國家卻要他們做太多額外的事,出事也是先抓他們懲罰,真的辛苦了
作者: fenderrb   2015-06-01 23:01:00
她兒子做了一件非常糟糕完全沒有登山常識的舉動害自己喪命,她還好意思創一個粉絲團叫博崴爬山。這明明就是一個完全錯誤的行為,也會成為登山者授課不當入山的案例的一個事件,國家沒跟他收費,還要被她告,這跟酒駕車禍撞死告醫生救不活根本沒兩樣。要推動山難搜救制度就用正確的方式去推動,而不是對搜救人員做這種惡意指控騙錢來做。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6-01 23:01:00
現在新聞挖挖哇在討論這個議題 有興趣的可看一下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5-06-01 23:02:00
你可以再多去了解細節 消防局51天找不到人 山友2天找
作者: halulu (I'll be there.)   2015-06-01 23:02:00
有興趣可以找看看相關資料。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貓)   2015-06-01 23:03:00
先看過判決書再來評斷會比較好,上週我查的時候判決書還沒上線所以先不針對個案評斷,但一般而言,國賠責任非常不容易成立,即使成立也只有在故意或重大過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5-06-01 23:04:00
白姑不太好爬,第一次百岳就選白姑…除非他天生神力,不然沒出事算運氣好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貓)   2015-06-01 23:04:00
失的情況可以再跟公務員求償,這兩種情況求償也不過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1 23:05:00
山難搜索並不是有找過這個地方就一定找的到人吧...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貓)   2015-06-01 23:05:00
死者有沒有過失->有,但不表示消防隊搜救過程沒問題至於問題有多大這舉證責任在家屬這邊,撇開法官腦袋壞掉這點不談,就是家屬提出了很強烈的證據來證明搜救過程有很大的瑕疵才會判國賠,所以還是看過判決再
作者: mamiesea (長不大的小葉子)   2015-06-01 23:07:00
為何國家會回頭跟消防局要錢啊?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貓)   2015-06-01 23:08:00
討論吧,否則假設盡心盡力的消防員被亂判,是否對家屬跟法官都不公平呢,誰又能知道消防局不是敷衍了
作者: sharonchen (小Sharon)   2015-06-01 23:08:00
我覺得是從小台灣教育問題,跌倒時父母會說石頭壞壞,總是把責任推給別人來怪!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06-01 23:09:00
真的先看完判決書再說吧...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1 23:10:00
這52天難道完全都沒有山友協助嗎?完全沒有的真的很怪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2015-06-01 23:11:00
真正的事實是: 山友是依據消防局搜索過的路線,消去後,才找到遺體的。只看2天:51天,根本只是盲從這個事件當時討論很熱烈,國家動用[非常大]的資源去找人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貓)   2015-06-01 23:13:00
K大山友沒有刪去已搜索的路線,恰恰是在搜索過的路線找到人的,如果刪去已搜索反而找不到人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1 23:16:00
剛看文章 判決原因是因為找了50天才想到要找山友幫忙根本不是什麼搜過的路線找到人啥的如果是上面那個原因完全合理 反應確實慢到不合理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2015-06-01 23:17:00
這在登山版和登山補給站都非常多討論串,也可以一窺原貌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1 23:18:00
如果是因為在搜過的路線找到人而判決 那就不合理了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貓)   2015-06-01 23:18:00
這是承辦律師的意見,雖不能代表真相但可以作為參考http://0rz.tw/gI2jT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2015-06-01 23:19:00
而後來找的山友,確實是高手,但我記得他是付費比較高的
作者: Ky810227 (嵐)   2015-06-01 23:19:00
有人逼迫他去爬山嗎?更何況還不聽勸,這樣為何要浪費納稅人錢?要宣導登山相關事情很好,可是不該提國賠,除非國賠的錢是要還回來協助成立制專業搜救隊的,況且並不能指責消防弟兄搜救不力!國家有培養他們嗎?光是冒生命危險去搜救就應該家屬慰勞他們了怎麼會反過來要索賠?
作者: njrmp (面對心魔)   2015-06-01 23:20:00
現在新聞挖挖哇在討論喔~~~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1 23:21:00
山難救助本來就要專業訓練的 叫一堆沒經驗的去找
作者: MsSarah (莎拉小妹)   2015-06-01 23:21:00
之前公民老師講過耶 原來還有推廣登山觀念這件事啊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1 23:22:00
本身就很瞎了 看新聞內容 很明顯就一堆沒經驗的...
作者: curryhats (咖哩帽)   2015-06-01 23:22:00
我想 要改善的是國家回頭來跟消防局拿錢這件事
作者: MsSarah (莎拉小妹)   2015-06-01 23:22:00
果然事情不能只看一面~
作者: ilbp (ilbp)   2015-06-01 23:23:00
可以問一下fend大完全錯誤的行為是指什麼嗎,我目前想到的應該是發現迷路還繼續走而且往更深的地方走
作者: curryhats (咖哩帽)   2015-06-01 23:23:00
家屬就是想改善國家"浪費"救難人員精力+錢吧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6-01 23:23:00
要國賠至少要過失,而有沒有過失是依證據在法庭上說話的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6-01 23:23:00
覺得他蠻找死的, 沒有百岳經驗一次挑戰中橫最難的山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01 23:23:00
看這篇報導 http://goo.gl/ZNozfL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6-01 23:24:00
還獨自去爬, 覺得既然可以提國賠那以後申請搜救也要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6-01 23:24:00
很多人都說基層人員很辛苦,辛苦不是阻卻違法的理由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1 23:24:00
想改善也不該以國賠形式吧 真的很打擊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01 23:24:00
家屬是要把錢成立基金會改善登山機制,真的不是死要錢
作者: curryhats (咖哩帽)   2015-06-01 23:25:00
對阿 應該要改善非業務的警消去支援(他們又非專業)
作者: fourmi   2015-06-01 23:25:00
獨攀團隊都會有意外,那搜救機制才是重點阿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1 23:25:00
並不是說他們死要錢 是這種方式真的很打擊
作者: curryhats (咖哩帽)   2015-06-01 23:26:00
那應該就要改善"不要讓沒經驗的警消"去救吧@@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貓)   2015-06-01 23:26:00
想說大家都知道制度有問題,但掌權的人不肯改,除了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01 23:26:00
無論是沒有設置專業機構,還是沒有提供搜救人員專業訓
作者: yangmao (羊毛)   2015-06-01 23:26:00
如果他們不告,那混吃等死的老人們哪會去改革?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6-01 23:26:00
正常沒訓練過的, 誰看到5公尺的斷崖會攀爬下去, 可以
作者: pcshmao1   2015-06-01 23:26:00
他一個人去爬山原本就已經是滿莫名其妙的事 為什麼把自己放到危險地方 還要大家繳納稅錢
作者: fourmi   2015-06-01 23:26:00
重點不在消防員有無經驗,是上面長官無能害的
作者: thebirds (The Birds)   2015-06-01 23:26:00
請問 fenderrb說的粉絲專頁是哪個? 如果是他媽媽經營的臉書 都是救難消息啊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6-01 23:27:00
理解為什麼非專業的警消為什麼不會下切去找人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貓)   2015-06-01 23:27:00
告還有什麼方法逼制度改,何況只有故意跟重大過失才
作者: ilbp (ilbp)   2015-06-01 23:27:00
我是覺得如果家屬是想喚起社會注意(對於消防隊需要參與山難救援,而不是國家另外找專家成立山難救援的團體),應該可以象徵性地索賠一點即可,否則反而可能阻礙專業救援團隊的成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1 23:27:00
看到經過溪谷卻沒下去 就知道這完全沒經驗了...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01 23:27:00
政府應該負責,一直糾結於基層很衰,被拿出來坦;跟抵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貓)   2015-06-01 23:28:00
是變成國家躲在辛苦基層後面推免法律責任了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01 23:28:00
制頂新的時候,拿員工會失業坦,有什麼兩樣?
作者: imwaiting (一定會更好)   2015-06-01 23:28:00
我記得家屬就是把錢捐出來推動這一部份不是嗎@@
作者: curryhats (咖哩帽)   2015-06-01 23:28:00
嗯嗯 我想講的是HermesKing推文的內容
作者: ilbp (ilbp)   2015-06-01 23:29:00
我知道家屬是要拿賠償金成立基金會,可是這件事對於社會的震撼我覺得是阻礙遠多於鼓勵,幾百萬的基金vs.救不到要賠償多少錢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01 23:30:00
對社會的震撼方向根本是源自於媒體帶的風向...
作者: xx8524564 (Gary082)   2015-06-01 23:30:00
頂新員工嚴格來說是幫兇 基層花了多少體力物力 怎比?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5-06-01 23:31:00
當時天氣不好(似乎是寒流)入山時警察有勸阻。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6-01 23:32:00
我想看詳細判決耶, 新聞說搜救路線單一, 有可能是因非專業人員所以棧道以外的地方不敢也不能過去, 這樣
作者: ilbp (ilbp)   2015-06-01 23:33:00
媒體的煽動…唉這就是死胡同了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6-01 23:33:00
怪警消實在有點強人所難如果是因為政府沒有成立專業難隊而申請國賠那還有話
作者: imwaiting (一定會更好)   2015-06-01 23:34:00
不然…要讓政府正視台灣沒有專業山難救助人力,家屬有更好的做法嗎? 拿白布條去立院外站崗?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貓)   2015-06-01 23:35:00
各個被告機關也都有請律師代理,只想說鄉民想得到的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6-01 23:35:00
批評警消搜救路線單一, 只想問罹難者家屬自己有下去
作者: ilbp (ilbp)   2015-06-01 23:35:00
super大我之前是聽說在山難遇到溪谷不能下去欸,因為台灣地形高陡,如果貿然下去很容易失足墜落,不知道有沒有專業版友知道哪個說法才是正確的
作者: xx8524564 (Gary082)   2015-06-01 23:36:00
如果本身就是要靠國賠 造成社會大眾譁然來重審這制度倒是成功達成目的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6-01 23:36:00
我也很震驚,震驚於一堆人根本沒看到判賠真正原因而嚷嚷著沒救到人就要賠…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貓)   2015-06-01 23:37:00
還是覺得先尊重判決,把焦點放在怎麼改善制度會比批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1 23:37:00
ilbp大 那是自身遇到山難的時候吧?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01 23:37:00
對,在山裡面如果遇難,千萬別看到公路、溪谷就想切,台灣山區存在很多具有劇烈高低差的地形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5-06-01 23:38:00
下去基本就上不來了。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6-01 23:38:00
最好是留在路徑上,等待搜救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1 23:38:00
我講的是搜救隊 你可以稍微看一下新聞 這一看就沒經驗
作者: ilbp (ilbp)   2015-06-01 23:39:00
喔喔~我誤會了,是在說救難人員看到溪谷沒有下去這件事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1 23:39:00
這次搜救隊的失誤應該多了去...而且最大問題是 沒經驗的大學生又愛挑戰的那種很多遇難都會亂跑 尤其特愛往有水的溪谷跑吧大學生山難真的是 每年都有...
作者: Elliott88 (Elliott)   2015-06-01 23:45:00
我跟他同一天上白菇,那條岔路沿水管線,真的會迷路,我也被警察詢問有無遇到他他真的撐超多天,也非常有經驗,在上山迷路,只能等鬼放你出來
作者: cutekangmei (貓小扛)   2015-06-01 23:49:00
看到新聞第一時間和你有一樣的想法,但看到是首宗判賠就多google一下,
作者: sindygirl   2015-06-01 23:50:00
應該也要要求立法,獨自登山者要求專業救援時,要使用者付費,不然一堆自己爽完後,要國家來救,憑什麼要全民買單。而且現在發生這種判決就更有持無恐的要大家來救,不然就告死國家,
作者: cutekangmei (貓小扛)   2015-06-01 23:51:00
http://goo.gl/fSR6vS 關於白姑山難的救援,這篇有整理,文長但看看吧。
作者: Ky810227 (嵐)   2015-06-01 23:52:00
外面一堆吃不飽穿不暖的,納稅人的錢卻要賠給吃飽喝足閒來無事爬山出意外的....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6-01 23:54:00
說告死國家的可以去看看要求國賠跟實際成功的比例……以為很好從國家那拿到賠償嗎==…
作者: nchueric (鍵盤伐木工)   2015-06-01 23:57:00
建議等判決書出來再戰會比較好
作者: fourmi   2015-06-01 23:57:00
法律應該規定從事任何事都要結伴…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6-01 23:58:00
國賠還蠻難成立的, 看完上面的連結還有之前的新聞,同意搜救的確要分區不然在同一區打轉真的沒有什麼用,但張父怪警消不向溪谷下切就讓人無語了,
作者: youaretree (溪)   2015-06-02 00:00:00
不要相信媒體 不要濫情這樣台灣真的太民粹了不然大家覺得稅金到底要幹嘛?我寧願拿去國賠也不想付給那些立委當薪水
作者: zoey05 (靈巫)   2015-06-02 00:07:00
男友消防員 對於這件事聊了不少 消防員專長並不在山搜而他們自己上山也需自保 上山的氣候很難適應 當然還是自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2 00:09:00
去看了救援記錄 如果為真 那家屬真的是說一套做一套現在看那段文字感覺滿諷刺= =
作者: zoey05 (靈巫)   2015-06-02 00:09:00
最重要 不懂為什麼這樣要被質疑救難無力 難道真的別人性命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2 00:10:00
而且根據文章 這次被發現的地點救援難度頗高
作者: zoey05 (靈巫)   2015-06-02 00:11:00
比自己更重要嗎 況且消防員特訓都知道白菇山多可怕
作者: souzay (蘇才)   2015-06-02 00:12:00
某死嬰母親也說她重點不是要兩千萬 有人信嗎怎麼到消防隊被傷害了才在那裡替要錢的人擦脂抹粉 說一定國家的錯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貓)   2015-06-02 00:17:00
一個是和解的,一個是法院依據證據判決的,可以無視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2 00:17:00
喵的搜救記錄明明寫 家屬說他兒子很有經驗絕對不會跑去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貓)   2015-06-02 00:18:00
判決一直認為國家盡心盡力被告很委屈的比較厲害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6-02 00:18:00
溪谷的 結果現在是?
作者: fourmi   2015-06-02 00:22:00
那更慘,消防來救的還聽家屬的,自己專業何在?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6-02 00:22:00
回f大會有人跟你說啊消防就不是專業阿
作者: loverick (可愛又迷人的角色)   2015-06-02 00:26:00
標題簡直可以媲美今日媒體了
作者: imdog (肥金魚)   2015-06-02 00:27:00
希望這次國賠可以讓政府重視山難搜救機制 但看看政府素質...應該會叫大家不要爬山
作者: imwaiting (一定會更好)   2015-06-02 00:34:00
哈哈哈 推樓上,應該只會封山吧
作者: iamserene (新的一年沒有希望 )   2015-06-02 00:48:00
鬼島政府會重視山難而去成立專職的搜救隊嗎 ?答案不用想也知道 要做老早就做了 這對父母搏完版面照樣什麼都沒有 下一次的山難 絕對還是叫消防隊去吃土被人告
作者: paopaotw (pao)   2015-06-02 00:59:00
消防人員不專業那就更要賠阿..國家怎麼能叫不專業的去?國家的錯 那就國賠 有不對嗎?
作者: irenic974 (MyDro)   2015-06-02 01:05:00
國賠合理,讓政府知道他們並沒有救援能力,第一線的應該給專業的人來搜救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5-06-02 01:07:00
換個角度想,沒有這件事,社會可能根本不會看到這一塊台灣民眾一方面噓媒體垃圾,一方面又對新聞報導照單全收
作者: imwaiting (一定會更好)   2015-06-02 01:19:00
其實樓上幾位說的似乎和國賠法的國賠定義不同?!
作者: byon1009 (允衡)   2015-06-02 01:35:00
國賠不是懲罰努力的人 是不足的制度與訓練
作者: gardenless20 (吱吱叫)   2015-06-02 02:44:00
其實說實在我不理解為什麼有人想去登山==明明就是危險的活動消防員也很努力唷==誰都不希望悲劇發生,他們是人不是神唷!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5-06-02 03:15:00
可是山友是在搜救隊回報"搜過"的地方找到人的啊!而且搜救隊紀錄的時間來研判,罹難者當時應該還活著。難道這可以說沒疏失??而且說什麼對方找死這未免也太沒同理心,講出這種話的人晚上睡得著嗎?不怕遭天譴?而且國賠一定有考慮過失相抵的部分,說是罹難者自己的錯的可以不用狂講這個
作者: sunnny (sun)   2015-06-02 03:30:00
臺灣這種多山地形,居然沒有專業救難隊,也是很匪夷所思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06-02 04:53:00
sunny大說到重點
作者: dodoru (jomi)   2015-06-02 05:02:00
我也是偏向覺得覺得登山出意外如要自己負責的那一派而搜救隊也不會因為這樣沒有存在的意義,他們專職搜救別的領域,某些部分的登山應該列入國家列管區(限制進入)若仍自行執意進入,後果自負,但山區救援相關處理應該要有自組的民營單位,既然有同好,有民營的搜救組織還比較實在一點,而擔任救援職位的人若是該有相關專業背景+領高薪。公司也辦理高級保險之類的,反正這種事情不能全推給國家。
作者: dodo577 (dodo)   2015-06-02 05:06:00
在國外是反過來要賠償給消防隊
作者: behappy504 (behappy)   2015-06-02 08:50:00
為什麼迷路後要打給女友...
作者: wnwe (騎母豬撞公豬)   2015-06-02 09:13:00
樓上的表示這找死的小屁孩認為女友比家人重要!這小屁孩父母也要檢討!
作者: skr0529 (水舞光)   2015-06-02 09:35:00
很多人看見黑影就開槍呀
作者: oldbalanc (yes)   2015-06-02 11:17:00
罹難者當時還活著所以持續移動,不在最後陳屍處很正常
作者: amily0628 (AMILY)   2015-06-02 15:06:00
蠻好奇判決書怎麼寫的,可以貼來看一下嗎?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5-06-02 15:30:00
台灣最美的是………大概覺得打電話求救很沒面子,覺得自己有能力解決給你看
作者: sindygirl   2015-06-02 16:32:00
呵呵,難道就因為國賠成功率低,所以就不用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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