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要反別人的狗肉文化?

作者: yamakazi (大安吳彥祖)   2015-05-21 14:21:46
因為大家討厭南韓 or 吃狗肉的東南亞國家
所以南韓or東南亞國家吃狗肉 = 該死
兔兔也很可愛
但講到法國人吃兔肉 在超級市場直接就可以買到宰殺好的兔肉
卻沒人憤怒的說吃兔肉是畜生
為什麼呢??
※ 引述《soap726068 (肥皂)》之銘言:
: 吃狗肉是別人的文化,就像我們端午吃粽、冬至吃湯圓,都只是文化的一種。
: 反對別人吃狗肉的人到底是理盲?還是真的有什麼大道理?
: 就我來看大部分的人都是理盲,靠自己的審美觀去定義一個動物該不該被食用,而不是講
: 道理。
: 因為那串討論並不是討論偷別人養的狗,而是單純反吃狗肉。我就不解為什麼反對別人的
: 飲食習慣......
: 甚至可以直接打出吃狗的就是畜牲這種話。
: 雖然我自己是絕不吃狗肉(至少目前是),但是看到這麼多理盲的人真的覺得很多人邏輯有
: 問題。
作者: Strathfield (放大絕 是因為懶得廢話)   2015-05-21 14:22:00
啊有沒有其實是有但你不知道這種情形?
作者: DoubleAlove (DoubleHappy)   2015-05-21 14:23:00
不是有兔兔好可愛不能吃協會嗎
作者: cat5566 (貓奴)   2015-05-21 14:24:00
因為臺灣沒有禁吃兔肉,你懂不懂?目前氛圍就是對狗狗友善,而且立法禁吃狗肉的
作者: o030227 (c06c06)   2015-05-21 14:24:00
樓上+1 有兔兔可愛保護協會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5-05-21 14:24:00
之前福西華飯店兔肉火鍋事件有戰過,但兔版鄉民都很理性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5-21 14:24:00
還真的有兔本喔... 歐美國家可以買到巴好皮一整隻的
作者: carnie   2015-05-21 14:25:00
我記得台灣人以前就有吃兔肉的習慣吧 我爺爺那輩似乎有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5-21 14:25:00
兔子的之前有戰過了~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05-21 14:25:00
cat56那所以以前氛圍對同性戀不友善所以立法歧視他們就是對的?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5-21 14:25:00
瑞士部分地區仍保留吃貓狗的習俗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5-05-21 14:26:00
歐洲很多整隻拔皮的,之前看節目嚇到了有眼睛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05-21 14:27:00
注意禁吃狗肉是禁止人吃狗肉 某種程度上都是以部分族群的喜好禁止其他族群的需要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5-21 14:27:00
對啊... 而且扒完皮不仔細看還看不出是兔子, 整隻粉
作者: cat5566 (貓奴)   2015-05-21 14:27:00
這個社會是一個大團體,團體規範的秩序就去遵守,不要老是拿別國的規範來套用臺灣,等你移民到可以合法吃狗肉的地方再跟當地人討論這個議題。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5-21 14:28:00
紅色的... 之前在烹飪版好像還有看到松鼠...
作者: leilo (Lei)   2015-05-21 14:29:00
我記得這串本來就是在討論別國文化不是嗎(看標題
作者: hmq17672   2015-05-21 14:29:00
兔肉目前在國內還是屬於食用肉品…你是反串嗎?
作者: idoit (do cry do smile)   2015-05-21 14:29:00
咦 你第一段的假設就不成立了 怎麼討論下去
作者: cat5566 (貓奴)   2015-05-21 14:31:00
少給我扯同性戀,令背現在是臺灣人就以臺灣的法令來尊重。臺灣目前對同志是很友善的國家,我個人也不反對同志,他國厭惡同志是他國事務,等你移民到他國再跟當地人討論
作者: b5336789 (捧著男孩的吉他)   2015-05-21 14:32:00
台灣不禁止吃狗肉 是禁止屠宰吧
作者: sherbet   2015-05-21 14:32:00
台灣法律現在仍然禁止同性婚姻
作者: cat5566 (貓奴)   2015-05-21 14:34:00
他禁止婚姻,有禁止遊行嗎?如果同意同志婚姻,又是牽扯到其他議題了,友善跟禁不禁婚姻有很大的關聯嗎
作者: sherbet   2015-05-21 14:34:00
蛤??????????????不禁止遊行是因為言論自由 可不是因為對同性友善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5-21 14:35:00
某人還好嗎 這串標題跟原文不就在討論別國文化
作者: eterbless (守護之翼)   2015-05-21 14:35:00
兔肉火鍋都沒賣了..
作者: cat5566 (貓奴)   2015-05-21 14:36:00
那你對友善的看法又是如何?街上一堆同志情侶,警察會上前抓人嗎?不要福中不知福所以我說 如果要討論在臺灣被禁止的東西,麻煩請到他國合法的地方討論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5-21 14:37:00
還好嗎?警察不能隨便抓人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 跟是不是同志無關哦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5-21 14:39:00
兔肉目前在國內還是屬於食用肉品?那之前有家有兔肉料理的飯店為什麼要道歉?是因為肉品來源不明??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5-05-21 14:40:00
台灣沒禁吃兔肉,可是有些餐廳被罵就不賣了
作者: sherbet   2015-05-21 14:41:00
你真的很誇張 法律禁止就不能討論 那一堆討論什麼行為要除罪化的學者不就都要被你趕去國外講了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05-21 14:42:00
跟cat56說話真有趣 我不是在問你對現在法律的態度
作者: sherbet   2015-05-21 14:42:00
一直把法律放嘴上講 怎不見你尊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05-21 14:43:00
而是在問 即使法律存在多數對少數的歧視 你認不認同這有多數為後盾的歧視法律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5-21 14:51:00
我是覺得他情緒要不要壓一下 甚麼"少給我扯" 又不是你的誰wwww 同性婚姻完全就是關乎人權而已 本來不該被拿走的財產全被拿走只留10塊給你還叫你別身在福中不知福wwww
作者: shun7781 (shun7781)   2015-05-21 15:20:00
看某人崩潰很有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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