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女生們對法務部推動通姦除罪化的看法?

作者: MapleT (楓)   2015-05-14 22:04:15
純論民事加重
其實這東西有個國外早就實施多年,還客製化
叫做"婚前契約"
你愛放些什麼亂七八糟在裡面的,只要合法並且兩方簽署同意就有效
例如有文字出軌紀錄就財產無條件給予另一方
國外還有人寫老婆胖超過多少就無條件離婚的,上法院也就直接成立
只是我國不承認婚前契約,理由也是一個莫名其妙的"違反善良風俗"
作者: boast (Any)   2015-05-14 22:14:00
如果他們在考慮通姦除罪了 搞不好會考慮這種方法
作者: wak (默艾)   2015-05-14 22:20:00
善良風俗實在是很自由心證的怪東西...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5-05-14 22:53:00
你講再多也沒用~他們根本沒有婚姻民事契約觀念只是活在過去教育教出來的忠貞框架觀念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5-14 23:44:00
大部份台灣人沒有婚姻是契約的民事觀念 而是夢幻想像
作者: aidaP (愛打屁)   2015-05-15 01:25:00
有這樣搭配好 除罪也好~契約就寫外遇的人要捐全部財產!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5-05-15 02:27:00
推婚前契約,自己家務事自己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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