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文自己回\( ̄▽ ̄)/
感謝大家上一篇熱情回應!總算有時間摸到電腦了XD
能為讓現職及未來的醫護人員加油打氣只是我的目的之一
重要的還是要阻止醫糾惡法通過
請大家幫忙連署:
連署網站:http://goo.gl/f9P8YL
=====以下為連署網頁說明全文=====
現行衛福部草案有下列明顯的問題:
1.所有醫療人員即使沒錯也要負擔30%甚至更高比例的補償金,你沒看錯,沒錯也要繳,
沒繳還會被罰錢!衛福部澄清說最多30%,但法條只寫政府最多30%,沒說醫療人員最多
30%。以後變卦找誰負責?
2.職業醫療流氓開心了,因為以後先鼓勵病友或家屬提出賠償要求,得到賠償之後還可以
繼續請律師告醫師。衛福部說病友必須先返還賠償金才能告,那不還你怎麼執行?法律沒
規定噢!
3.補償的判準係「『無法排除』醫療事故與醫療行為之因果關係,是的,就算無法證明醫
師是錯的,只要也沒有辦法證明醫師處置是完美的,一樣要賠。退一萬步來說,無法證明
有罪不就是無罪?既然無罪為什麼要賠?如果是因為要照顧受到醫療不確定性傷害的病友
,應該是由廣大的民眾健保費多出0.1%,形成共同的醫療事故救濟金才對。而不是強迫醫
師出錢,或由現行健保給付(這也會因為減少給付點值,又轉回醫師身上)
4.讓虛無縹緲的『醫療常規』入法,雖然柯P說他最愛SOP,但醫療真正可以被SOP的並不
多。連醫界都不斷地在探討修改所謂的治療建議(永遠都會補上一條要視狀況來判斷)。若
貿然認定有所謂的醫療常規又不說明是什麼,往後為了自保,醫師定然只做所謂治療建議
上有說的,沒說的都不做。防禦性醫療會不得不然的選擇。
因此,我們呼籲民進黨立院黨團擋下現行草案,積極納入醫界,法界,與民間團體的聲音
,協助各界形成共識,修出真正能促進醫病關係的法律。
更多訊息請看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56369131389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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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有看過上一篇推文的鄉民就知道,
已經有許多現職醫護透露想離職的訊息
不瞞各位說,我陪了家中長輩征戰(?)台北各大醫院
現在醫療資源跟醫護人員 真 的 很 少
真 的 很 少
真 的 很 少
急診室永遠客滿,想要住病房等上一個星期是家常便飯
醫生護士永遠是快走狀態(馬der我有一次想問醫生問題還差點追不上)
人手夠的單位護理師還能隔段時間過來看看情況
人手不夠的時候我曾經遇過12小時沒人過來看
但是我真正佩服的是即使在如此高壓長時的工作下
還能面帶笑容耐心的為我們解說照顧病人該注意的細節
偶爾還會跟我家看護開玩笑,然後不厭其煩的提醒我們該做的事
服務業歷近十年的我知道這是多麼多麼的不容易。
更不用說每次出院回診拿到繳費明細時看到健保點數跟自費額的巨大落差
連看護每次看到大廳滿滿的人潮都覺得不可思議
因為在沒有健保的國家看病是非常貴的
台灣人一定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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