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分手後要回東西搞得自己很像乞丐?

作者: houbuz (室內設計)   2015-05-01 01:18:55
※ 引述《houbuz (室內設計)》之銘言:
: 話說 前女友是我學妹 我們交往了7年多 最後前女友劈腿散了
: 分手一年後 我前幾天在學校修課想起有幾本書借給他
: 我只是想要回我的課本
: 他說她把課本都送給學弟妹了!叫我自己在去買新的就好...
: 重點他還忘記送給誰了
: 因為是補習班講義 可是滿滿的回億
: 搞的我很像乞丐 一直在要書...重點還只能透過朋友傳話!
: 因為是劈腿所以她現任男友非常在意
: 我到底該怎麼辦 只是想拿回我的書而已....
: 要到火氣都有點上來了………簡簡單單拿回我的書要透過3~4個人不斷傳話
: 到底該怎辦才好…
無言 剛透過家長 把醜話講在前頭 我真的也只是覺得書對我有價值才會想要
不然我根本把書拿來墊泡麵 我都還嫌太大本
她爸媽一開口就是說要賠一本全"新"的給我 真無言.......
老實講為了幾百塊 特別打給對方家長 還乞求她幫忙.....
然後八點多跟她媽說 沒找到就是會送調解委員會
已經找到一本了.......我看前幾天根本是打迷糊
我想我應該看清一個人了!目前還有她說會再找找........
我心也累了!..........真的累了!分手時覺得是自己重要的東西還是保留好吧!
作者: curryhats (咖哩帽)   2015-05-01 01:20:00
你一年前就該講了 一年後前女友當你不要丟了其實滿常見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5-01 01:24:00
重要的東西我不會拖那麼久才討...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5-01 01:27:00
啥 分手後 當初跟對方""借""的東西本來就該趕快還吧
作者: gomennna (一二三四五)   2015-05-01 01:28:00
也太久了吧,丟掉很正常阿...覺得有點刁難==
作者: curryhats (咖哩帽)   2015-05-01 01:31:00
哪會想到賣 一般都送人或丟吧 我自己相關領域沒用都丟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1 01:32:00
調解委員會???????????????????
作者: gomennna (一二三四五)   2015-05-01 01:32:00
又不是3C用品那種丟掉比較誇張,而且一年耶!三個月內要求要還還可接受...
作者: shwpdbg (安安你好ㄇ)   2015-05-01 01:33:00
書丟掉真的滿不意外的..我有點好奇想問問 你有帶著報復被兵變的心態嗎@@?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1 01:34:00
看到這裡... 覺的女生分的好
作者: ann333666 (ann333666)   2015-05-01 01:39:00
好險女生跟你分了。
作者: sunmama (fan)   2015-05-01 01:39:00
買新的給你為什麼不要?硬要去調解委員會,而且都一年了才要,累根本是你自找的好嗎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5-01 01:41:00
女生有借沒還蠻沒品的,但你拖了這麼久沒想到要回來只能說自己衰了
作者: girl2765 (可喜可賀)   2015-05-01 01:41:00
我同學相關領域的書都送人或丟光了,只有我留著..大部分都不會留,要用再借或買新版,書一直堆會越來越多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5-01 01:42:00
被兵變才想到書? 如果沒有是不是就不會要回來嗎...
作者: girl2765 (可喜可賀)   2015-05-01 01:42:00
所以丟書一點也不扯..你自己沒丟而已
作者: Sanish (o(‧"‧)o)   2015-05-01 01:43:00
調解委員會的人應該會想翻白眼吧.....
作者: girl2765 (可喜可賀)   2015-05-01 01:45:00
為了一本補習班講義......是我聽過最小的事件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5-05-01 01:49:00
我也有過東西借人過很久才想到的 雖然不是很寶貝的東西可是還是有點難過 給原po拍拍 回憶不見超難過的Oyz 只是事情都這樣了 也只能陪新的了QQ是說 我以前的課本被丟也超難過的 明知道已經不需要了 可是就是很難過XD
作者: girl2765 (可喜可賀)   2015-05-01 01:56:00
我補過習啊..我補志X還補4年比你不爭氣多了但目前還真的只有我留書,同學他們都丟光或送人且我媽一直偷偷丟書,真的很佔空間只是我懶的整理
作者: JustKisses (YC :))   2015-05-01 02:25:00
我覺得不管是什麼東西,只要是我的,別人都不該亂丟亂送。我也同樣不會把別人的東西亂丟亂送。
作者: mirasaur (Mirasaur)   2015-05-01 03:48:00
我真的覺得放開心吧,我搬家搬了好幾次,這過程中就是學習如何放手。每次都會覺得"啊這是我以前怎樣怎樣的東西",心理捨不得丟,但又真的很佔空間或無用。可是放下之後人還是過得好好的呀!所有的回憶都留在心裡就好。從智慧型手機盛行來,我丟東西之前都會拍個照,但說真的其實自己也不常去看啦。我覺得對你來說,這些講義代表的是你2XX小時的青春歲月,但失去這講義並不會抹滅掉那段過程不是嗎?把捨不得的心情放下,你會過得更開心的。
作者: girl2765 (可喜可賀)   2015-05-01 04:04:00
主要是你對象為分手一年多,且無法直接聯絡的前女友要透過朋友傳話,現在還搞到透過家長,只為一本講義書有這個必要嗎..目前也浪費你不少時間吧,何必呢放下這本講義書,讓它活在你的回憶吧!!!別為難自己了
作者: jesh0905 (jesh0905)   2015-05-01 05:22:00
我覺得不管怎樣,把別人借給你的東西拿去送人怎麼說都不ok吧,不懂那些覺得女生分得好的人是....?
作者: igloooo (夏)   2015-05-01 05:32:00
扯到別人家長要幹嘛,無聊==
作者: mirasaur (Mirasaur)   2015-05-01 05:54:00
回樓上上,我只能說在交往時互相借的東西,很容易被以為是給的。尤其是"金錢價值"不高的東西,更容易被以為是小東西而不特別在意。我知道這書對原PO是精神價值比較高但可能他前女友根本不了解這東西的意義。我曾經借給前男友一個滑鼠墊,但後來分手我也不記得了分手過了半年我突然想起來,那滑鼠墊有一個我喜歡的人的簽名XD(不算偶像的一個名人)。我也想了很久要不要去問一下,後來想想,都過這麼久了,如果真的沒這東西我會痛苦一輩子,那我早就想起來了不是嗎?我想他應該也丟了吧,畢竟我當初並沒有跟他說這東西的精神意義。
作者: y03928 (真會移)   2015-05-01 07:11:00
拿得起要放得下
作者: jesh0905 (jesh0905)   2015-05-01 08:09:00
說白了左右都是個尊重,我的確自己也算是這種久了就算了的人但是也能體會有些小東西真的在心中有地位,會想不開放不下所以還蠻佩服原po會有勇氣去爭取回來,我自己蠻孬的,就想說算了只是看推文的時候心裡覺得怎麼會有人會把別人借的東西當成自己的,還理所當然覺得沒差是要回去的人有問題
作者: jinhon1114 (迷惘)   2015-05-01 08:40:00
反正調解最後也是賠錢 你只是想要贏他的爽感而已啦報復心xdd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05-01 08:44:00
為什麼要噓??東西如果在手上是別人的,趕快還一還!
作者: advlll (advlll)   2015-05-01 09:06:00
去過大碩補習,可以知道那些書真的很重要!
作者: sunrise1206 (陽光崇拜)   2015-05-01 09:54:00
等等補推好多人不知道在崩潰什麼 憑甚麼不能要回來啊?幹嘛你是賣過人家的書喔 還是上過調解委員會?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5-05-01 10:01:00
爛人真多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5-01 10:23:00
調解委員會也只講金額阿…==以為去調解委員會會幫你拿書喔?囧…想的太美了
作者: mmisol (學人貓)   2015-05-01 10:24:00
我也有想拿回的課本 可是我根本不敢去問怕對方大概像噓的人一樣 覺得說得找藉口去鬧吧而且那些書充滿自己筆記跟回憶 卻被放在不珍惜的人那所以拍拍啊 想開點就是
作者: sc113943 (鯊魚吃糖)   2015-05-01 10:46:00
補了好幾好幾千小時滿滿筆記的講義我也是說丟就丟阿原文書買的時候一兩千沒用到也就丟了,過時的書想賣也賣不掉對方送的放在自己這的會先問一聲,對方不在意就丟了可是一年對書這種東西來說真的蠻久的..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05-01 10:51:00
分手時就該還了!!又不是送的還拖到人家來要。
作者: mjmotown (mj)   2015-05-01 11:20:00
借東西本來就該還阿 那女的是怎樣
作者: happinessing (微小而確切的幸福)   2015-05-01 11:24:00
我的東西(包含3C產品) 對方不聞不問 唉~~跟他要 他卻要"見面談談" 想想就算了 錢買回得了的東西就當做丟了吧 雖說你的辛苦結晶錢換不回的但有時太過會讓人覺得你在乎的不是那些"書"所以要掌握好分寸哦
作者: muya (mu)   2015-05-01 11:34:00
如果你覺得重要為什麼那麼久才要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5-05-01 11:35:00
我補習補很久也從來沒覺得哪本書非要回來不可= =
作者: muya (mu)   2015-05-01 11:35:00
女生東西多亂丟也很正常難不成在一起送到一條手帕都要記得嗎......
作者: gofigure (平行世界)   2015-05-01 13:04:00
是多重要 哈
作者: Radish (蔔)   2015-05-01 13:04:00
既然是錢賠不了的東西 就不該借人
作者: girl2765 (可喜可賀)   2015-05-01 14:32:00
拿不回來的東西,上調解委員會也拿不回來啊還不是只能談價錢或買新的賠..衝著一個爽字而已實際上也浪費到自己時間,當然你時間多就OK~你的重要別人不一定覺得重要,像樓上H大說的..對方只會以為你為了不重要的東西在鬧..且,一年了
作者: purin275 (嗡嗡兔)   2015-05-01 14:44:00
丟掉哪裡扯阿??????????????????????????????????
作者: lynnqoo (MOMOMOMO)   2015-05-01 19:57:00
我同學ㄧ考上學校立馬燒補習班的書
作者: jupei (沛)   2015-05-01 21:25:00
也是蠻無聊的
作者: cat79414 (咩咩)   2015-05-01 21:39:00
真的是很無聊
作者: naki (花與愛麗絲)   2015-05-02 01:41:00
是借的 前女友本來就沒資格拿去送人啊 ㄧ堆人不知道在噓什麼?!覺得不重要、無聊的人有沒有臉啊?那是別人的東西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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