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nny789 (Qoo)》之銘言:
: 我認為那些反對的論調都還蠻好笑的
: 一.同性戀會影響異性戀成為同性戀
: 只要有頭腦的人,
: 都會知道這個說法是完全不正確的!
: 愛是秉持個人意志的一種情感,
: 今天一個對象在妳面前,
: 你就算不論對象的自身條件,
: 至少也會先問過自己對對方有沒有感覺,
: 才會決定是否在一起吧?
: 難道路上隨便一個人跟妳告白,
: 你就會愛上他嗎??不會吧?
: 同理可循,戀愛是自己的選擇,
: 同性戀根本一點都不會影響到異性戀。
這部分主要是你用你個人的生命經驗,來判斷出性傾向是不會在後天被改變的
問題是你的生命是受限的,對於那些曾被掰彎的,或者脫離同性戀成功的後同
他們憑藉著自己的經驗就不會認同你的說法
首先,學界是否認為,性傾向是完全先天,在後天不可變?
在2010年2月10日,皇家精神科醫學院就性傾向治療發表聲明。
認為沒有合理的科學證據支持個人性傾向是可以被改變的,而所謂的治療只會製造和
培育一個對同性戀帶偏見及歧視的環境。
但到了2014年4月,他們就自打臉了,變成性傾向是來自先天及後天環境因素的綜合影響
這也是目前的學界主流說法
這是他們最新的主張:性傾向並非不可改變,於一生之中也可能出現不同程度的變化。
但性傾向對多數人來說似乎是異性戀或同性戀。雙性戀者在性的表達上可能有一定程度
的選擇,他們可集中在異性戀或同性戀。若有人對他們的性傾向感到不愉快,無論是異
性戀,同性戀或雙性戀,都可以找尋一些治療的選擇,幫助他們生活得更舒服自在,
減輕苦痛,達致更接納他們性傾向的程度。
http://www.facts4lgbt.info/b5/article_detail.php?type=database&cate=5&id=76
最後,分享政大心理系錢玉芬教授研究後同的論文,希望你也能認識後同的生命
http://b1.rimg.tw/yufen1006/b27efe5d.pdf
: 二.同性戀的小孩會沒有父親
: 現在也有許多異性戀人工受孕,
: 小孩也不知道自己真正的父親是誰,
大法官釋憲第587號,子女獲知其血統來源,確定其真實父子身分關係,攸關子女之
人格權,應受憲法保障。
: 更何況健教課本都會教你的小孩自己是怎麼被生出來的,
: 父親(捐精者)母親(捐卵者)本來就都是希望自己能幫助不能生育的人,
: 如果沒有他們的捐贈,同性伴侶和不孕夫妻如何生出小孩?
: 難道這些捐助者都很可惡嗎?
: 罪不可赦?
: 這些人也是你們反同口中所說的違背人倫嗎?
: 沒有爸爸或媽媽不是件可恥的事,
: 是現在的社會風氣製造出這種氛圍,
: 就像我出生在異性戀家庭,
: 但爸爸不負責任外遇跑掉,
: 我一樣沒有得到父親的愛,
: 但如果今天有一個人跟父親一樣可以疼愛我,並且也愛我的媽媽,
: 我為什麼要因為性別而覺得可恥?
: 而那些詭異的氛圍和想法,
: 不都是你們這些恐同所製造出來的嗎?
故意讓孩子不知道他的親生父母是件可恥的事情,若你這個媽媽是自從你出生開始
就不讓你有父親,斷絕你們父子天然的血脈親情,就真得很自私
: 三.同性交往容易得愛滋
我是一直認為,愛滋跟同婚沒有什麼關係,這部分沒啥好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