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反同志婚姻

作者: MapleT (楓)   2015-04-14 17:51:28
噓 jurists: 很奇怪吃他時候不須同意 和他結婚要同意 04/14 12:07
→ jurists: 明明人就沒考量過獸的意願 04/14 12:08
→ jurists: 這基本上就是要打破結婚以男女為要件 04/14 12:08
→ jurists: 然後又用原本的其他要件(雙方同意)反對別人 04/14 12:10
→ jurists: 要打破婚姻的框架 04/14 12:10
→ jurists: 卻用原來的框架說別人不可以結婚 04/14 12:11
推 roger29: iron999的推文有讓我覺得震驚 好像真的是這樣 04/14 12:15
推 roger29: 要不要獸同意 都是人類說了算 04/14 12:17
→ roger29: 要吃你的時候當然不用獸同意 04/14 12:17
→ roger29: 但是說到要結婚 某些人又認為獸同不同意很重要 04/14 12:18
→ iron999: 吃動物只代表我認同人類目前對動物有絕對權力對動物做任 04/14 15:05
→ iron999: 何事情而不需顧及動物意願。但這樣也不代表人跟動物可以 04/14 15:05
→ iron999: 結婚 因為結婚不是只有意願 還有道德等等因素。所以我說 04/14 15:05
→ iron999: 拿動物的意願拿來當反對人獸理由是鬼扯 但我還是反對人獸 04/14 15:05
→ iron999: 婚 因為道德的關係 都講這麼白了 懂? 04/14 15:05
→ iron999: 邏輯加油好嗎? 04/14 15:08
以上各位應該沒有讀過民法
吃動物不需動物同意,動物的概念屬於物品(現今民法概念)
婚姻是人與人之間締結民事合約
物品的權利是跟隨著所有權人而走,無主物則隸屬於國家
人和物之間的是買賣以及所有權關係,不是合約關係
合約是兩造同意簽約
近親婚是有近親關係的人簽約
同性婚是同性別的人簽約
多人婚就......很多人簽約
這三個在法律概念上是共通的
但人和物品不能簽約只能買賣,物品當然不能表示自己同意簽約
所以你不能證實物品是否同意的說法沒有錯
說吃動物違反意願但婚要動物同意邏輯相悖是錯的
就因為吃動物違反意願,可得知動物屬物品可以不顧其意願
當然需兩造同意簽約的婚姻,物品就不能表示同意簽約
所以拿吃動物違反意願來說,是更佐證動物(物品)無法簽約,所以人獸婚不可行
作者: jurists (kk)   2014-04-14 12:07:00
很奇怪吃他時候不須同意 和他結婚要同意明明人就沒考量過獸的意願這基本上就是要打破結婚以男女為要件然後又用原本的其他要件(雙方同意)反對別人要打破婚姻的框架卻用原來的框架說別人不可以結婚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4-04-14 12:15:00
iron999的推文有讓我覺得震驚 好像真的是這樣要不要獸同意 都是人類說了算要吃你的時候當然不用獸同意但是說到要結婚 某些人又認為獸同不同意很重要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4-04-14 15:05:00
吃動物只代表我認同人類目前對動物有絕對權力對動物做任何事情而不需顧及動物意願。但這樣也不代表人跟動物可以結婚 因為結婚不是只有意願 還有道德等等因素。所以我說拿動物的意願拿來當反對人獸理由是鬼扯 但我還是反對人獸婚 因為道德的關係 都講這麼白了 懂?邏輯加油好嗎?
作者: yamakazi (大安吳彥祖)   2015-04-14 17:59:00
我覺得人獸婚很噁心 請立法禁止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4 18:01:00
1F說法完全表現出不懂法的一面www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4-14 18:05:00
不對喔 目前婚姻不是只有一人跟一人之間締結民事合約就行 而是要一個男人跟一個女人締結民事合約才有效 所以現在討論的不就是要把男人跟女人這個條件改成只要是人跟人就可以嗎 。那既然婚姻的條件都可以改了,為何不能改成人跟物,或多人一起締結婚姻關係,到底標準是什麼?先說明以上只是我的想法,不代表我認同人獸婚哦,神邏輯不要再來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4 18:09:00
所以支持同性婚的人敢站上街頭爭取 如果你不認同人獸那為何要拿出來講?如果沒有人認同人獸婚有意義嗎
作者: forbearance (forbearance)   2015-04-14 18:11:00
婚姻關係有責任與規範要履行 這樣懂嗎?你要怎麼要求動物嚴格遵守?例如現在仍是一對一的婚姻 你要怎麼要求動物不去找其他動物交配? 如果他外遇你要關他還是罰他錢?
作者: InMontauk (瞬)   2015-04-14 18:17:00
這兩件事要更動和牽涉的法律問題根本不同 所以也不存在一定要證明人獸婚可行才能證明同志婚可行的邏輯阿 你硬要捆綁這兩個議題本身就沒有道理 懂了嗎?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4 18:27:00
真的沒讀過民法 被你說中了欸 感謝你提供的資料
作者: dillams (嘿嘿)   2015-04-15 07:48:00
簡單說就是既然要改變既有框架(一男一女)了 為什麼不能改變既有的契約框架而加入一人一物(動物or所有物)呢?當然不一定要證明人獸婚可行才能證明同性婚可行 只是否定人獸婚的理由不能是不合現有制度框架就是了ps 很明顯i大是在挑戰婚姻本質的概念吧? 不同的概念就會期待不同的制度 像HK大的承諾&誓言概念自然會排斥人獸婚但違反動物自主權或契約本質是人與人簽約則不必然排斥人獸婚 因為人從來沒在意過動物自主權 以及婚姻需不需要是契約關係是需要討論的 正如一男一女與否是需要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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