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mon7242 (檸檬酸)》之銘言:
: 最近看了茱迪皮考特的「凡妮莎的妻子」(大推!)
: 故事提及了同志的議題。
: 由於我的家人跟好朋友都有同志,所以對我來說,沒有什麼接受不接受的問題
: 就如同書中的媽媽在女兒出櫃後說的那句:「就算妳是異性戀,我也不能更愛妳了。」
: 這就是一件很尋常的事情。
: 我也以為同志這件事沒什麼大不了。
: 不過之前護家盟反同的事件,
: 我才發現原來真的有活生生的人對人家是不是同志這麼有意見
: 我很好奇大家身邊真的有遇到這樣的人嗎?(保守的長輩就不說了,年輕一輩呢?)
大家好,潛水很久但被標題釣出來了
手機排版請見諒
首先我必須要坦承我是同志,不知道這樣的身份回文會不會不恰當?
我想說的是,我完全尊重任何人有不喜歡同志的權利
我真的不認為不喜歡同志就是一種歧視。
但反對同志結婚、把其他人也變成恐同就是一種歧視了。
反同志領養小孩我可以理解,但我實在想不出反同志婚姻的理性理由。
不能因為你不喜歡,就禁止別人的基本權利。
最後,台灣真的是一個很有人情味、很友善的地方
我是一個隨時開櫃(?)的同志,從我出櫃到現在
一路上遇到的朋友、同事、同學、路人,甚至服飾店店員,很反同的真的少之又少
不論是喜歡同志的、不喜歡同志的人都很nice
都會和我一起憤慨為何同性婚姻沒過 xD
寫的很亂…謝謝妳們願意把文章看完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