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女版怎麼變了

作者: hsin8620 (小脆)   2015-04-12 15:12:07
※ 引述《qazijn》之銘言:
: → sakusakurai: 我覺得部分人會搞錯言論自由的定義,言論自由是建立 04/12 12:
50
: → sakusakurai: 在不攻擊到他人的狀況下,不是你想講什麼就什麼,不 04/12 12:
50
: → sakusakurai: 要以言論自由之名行歧視之實 04/12 12:
50
: 真是奇怪一堆人腦補言論自由的定義
: 先說結論好了 言論自由絕對允許你歧視所有事務
: 包含甲甲 女生 CCR
: 這邊雖然有點離題
: 想請大家認真看待言論自由這件事 還有要做到需要多到努力
: 當然這跟板上到底需不需要言論自由無關
: 跟你講個小故事 避免有些人覺得我們都沒讀過書
: 文章摘自(辛普森案的啟示-美國的自由與代價(林達))
: 1987年堪薩斯市的電視20頻道,是當地一個閉路電視公司的在商業經營的過程中
: 搞的一套節目,稱之為“公眾參與”頻道。它宣稱來者不拒,先來先播。不論是誰,
: 都可以事先製作好一套錄影節目,付一筆費用後就公開播放。在今天的技術條件下,
: 拍一套錄影節目也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電視臺還宣稱,對於任何人拿來的錄影帶都
: 不作任何檢查與刪選,唯一的規矩是排隊,“先來先播”。
: 一位三K黨的民眾,拿來了一套名為“種族與情理”的錄影帶,要求每週播放一
: 集。這一次,電視公司卻沒有痛快地接下他的節目,反而左右為難起來。
:   從這家電視公司來說,它的周圍百分之九十五是黑人居民,他們完全有理由擔心
: 因為這套節目,失去公司的閉路電視訂戶。甚至還擔心會出現抗議和引起暴力沖突。
: 至於地方當局,裡面已經有了一些黑人部長,當地還有不少黑人政治家。對於他們來
: 說,這實在太過份了。他們做夢也想不到,當年把他們引向民權運動勝利的“言論自
: 由”,有朝一日也會變成他們的對手所擁有的有效武器。
:   電視臺的拒絕引起了三K黨在電視公司前的集會,他們身穿大家熟悉的三K黨白色
: 長袍,遊行要求得到憲法所賦予的權利。這種視覺效果在黑人面前引起的刺激當然可
: 想而知。全國關注的一場爭辯就這麼開始了。一方是以鄧尼斯‧馬昂為首的三K黨,
: 另一方則是以黑人牧師克萊弗為代表的當地居民,堪薩斯市的市政府及電視公司。克
: 萊弗牧師從小生長在種族隔離嚴重的南方,在他十五歲的時候,就帶領過反種族隔離
: 的遊行,他取得神學碩士之後,成為一名牧師,同時,他是著名的美國公民自由協會
: 的地方委員,是馬丁‧路德‧金所領導的南方基督教聯合會的副主席,1979年還成為
: 一名市議員。
: 克萊弗牧師和其他市議員在市司法部進行了法律諮詢,然後,在市議會提出取消
: 整個“公眾參與”頻道。儘管大多數人都認為,他們這樣做只是為了把三K黨拒之於
: 電視臺的門外,但是,克萊弗牧師認為,他們既然不是只取消一個節目,而是取消了
: 所有的該頻道的節目,這樣,在限制言論方式的“內容中性”這一條上,大概就可以
: 說得過去了。於是,1988年6月16日,堪薩斯市的市議會以9比2通過決議,授權電視
: 公司乾脆關閉這一頻道。
:   兩張反對票之中的一張,是來自一名54歲的女議員。投出這一票,她經過一番特
: 別認真的考慮,因為她是一個黑人。她說,“我憎恨他們(三K黨)的某些作為和某些
: 言論,但是我不憎恨這些人……我認為應該從教育中學習,不應該抑止任何聲音。從
: 最反面的人那裡我也學到過東西。我可以不贊成某一觀點,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這一觀
: 點就不應該發表,或者說,我就不應該去聽。我相信正確的觀點最後終會被大家所接
: 受。”
:   在本世紀,美國的荷爾姆斯法官曾經就類似觀點提出過很形象化的比喻,他把它
: 稱為言論的“戰場化”和“市場化”。他認為,與其讓不同的觀點象在戰場上一樣殊
: 死決鬥,一方一定要扼殺另一方,那還不如把這些言論拋入“市場”,讓他們去競爭
: ,看看到底哪一種觀點能被大家所接受。同意這一理論的人相信,憲法第一修正案的
: 力量所在,正是讓大家分享言論自由的理想和它的原則。根據這一理論,如果三K黨
: 播放他們的節目,克萊弗牧師們所應該做的事情,不是去阻止他們的節目,而是應該
: 也播出自己的觀點。在這種“市場競爭”中能最終站得住腳的理論,才是更可靠和更
: 持久的。但是,克萊弗牧師顯然並不同意這樣的觀點。
:   接受了三K黨法律委託的斯蒂芬‧潘弗所說的一段話,頗能代表今天一般美國人
: 的看法:“自由言論就是自由言論,對於流行觀點和非流行觀點都是一樣的。我們不
: 可能一邊宣稱這是一個自由的國家,一邊又把言論劃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兩部分
: 。如果有一種檢查制度可以把三K黨從電視裡剔出去,那麼,同樣的制度也許早就把
: 馬丁‧路德‧金的講話從阿拉巴馬州剔出去了。”必須聽那些聽不下去的話,“這正
: 是我們必須為自由支付的代價”。
:   你也許會問:有一些人,他們一旦掌權了就會扼殺別人的言論自由,對於這種人
: ,也要給他們言論自由嗎?比如那個三K黨的民眾,他就宣稱要成立一個純白人的國家
: ,並且公然表示:在他理想中的這個白人國家裡,只有和政府一致的言論才是被允許
: 的。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斯蒂芬‧潘弗回答得很聰明,他說,如果你因為害怕一個
: 不自由的時代,因此就不給他們言論自由的話,那麼,這個不自由的時代已經開始了。
: 是你自己給它開了頭。
:   市議會恢復"公共參與"頻道的投票在1989年7月13日,場面十分情緒化。大量反對
: 三K黨節目的民眾來到議會廳。他們發表了演說,唱著馬丁‧路德‧金民權運動時代最
: 著名的歌曲和“上帝保佑美國”,市長幾次想清場都做不到。最後人們齊聲禱告……
: 投票是在人們的祈禱聲中進行的。
:   結果最後由市長宣佈。
:   堪薩斯市議會的表決結果是這樣的,由7票對3票通過:在保護言論自由的原則下
: ,“公眾參與”頻道重新恢復。三K黨的第一集錄影節目在1990年4月3日播出。
:   呼籲言論自由的一般都是在某一階段處於少數,不利地位的政黨,團體和個人。
: 他們總是相信,儘管自己當時處於劣勢,聲音微弱,但是真理在手,必須呐喊。尤其
: 他們總是相信,儘管自己當時處於劣勢,聲音微弱,但是真理在手,必須呐喊。尤其
: 當他們的言論受到壓制的時候,他們之中也許有一些人真心相信,如果他們有朝一日
: 成為多數,他們會非常自然地推崇言論自由。他們在爭取自己權益的時候,在宣揚自
: 己的主義的時候,自由常常就是他們宣稱的目標和大旗。但是,我們已經看到過無數
: 先例,情況經常是相反的。在大多數情況下,言論自由總是在事實上僅僅成為爭取勝
: 利的工具和手段,一旦獲勝,就常常被有意無意或是無可奈何地棄之如敝履。
:   這種情況究竟為什麼一再在歷史上重演呢?究竟是走到哪一步就出了岔子呢?言
: 論自由的關鍵是什麼呢?我想,關鍵就在於它的“內容中性”原則,就是要把“真理
: ”二字堅決地擯棄在言論自由的大門之外。只要讓“真理”二字一不小心從門縫裡溜
: 進來,言論自由就完了。為什麼這樣說呢?呼籲和宣揚言論自由的人們是很容易上“
: 真理”的當的。他們或是明確認為,或是在潛意識中,總是覺得言論自由是走向“真
: 理”的一條“陽光大道”,覺得言論自由只是讓真理“越辯越明”的一種方式,在這
: 種概念的指導下,一旦走到自己感覺已經“真理到手”的這一步,言論自由被拋棄就
: 成了十分順理成章的事兒。
:   只要不堅持“言論中性”,只要以為言論自由的目的只是為了追求真理,那麼,
: 就無法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終有一日,在理論和現實上,都無法阻擋一個或數個權
: 威在手的人物,或是一群所謂的“大多數”,出來把自己宣佈為“真理”,而扼殺別
: 人的言論自由。
:   在美國,“言論自由”和“追求真理”之間的界限,是劃得非常清楚的。在這裡
: ,這是兩件完全不相干的事情。言論自由只有一個目的,保證每個人能夠說出他自己
: 的聲音,保證這個世界永遠有不同的聲音。而絕不是希望到了某一天,人們只發出一
: 種聲音,哪怕公認為這是“真理的聲音”。
:   願意理解和真正理解言論自由的原則,以及甘願為此支付代價,是一件很不容易
: 的事情。人們在面對它的時候,往往要比事先想像它要困難得多。
不好意思,我剛剛已經說了,我的學識與你相比實在太過淺薄,也因為這份淺薄我沒看過
你所提到的彌勒氏 自由論。為了能繼續與你對言論自由定義的討論,我去進行了一些初
步的搜尋。搜尋後請恕我直問:
你真的看過這本書嗎?
是的,他確實提到了言論應有自由、不同意見應被接納,但很尷尬的事情發生了,我看到
了在論述上述兩點以後他出現的一句話:
「米勒雖然主張自由的範圍應儘可能擴大,但須受到某種限制,此種限制是社會生活的條
件和自由本身的保障。自由的原則是不能讓人任意喪失自由,允許人放棄自由就是不自由
。就是說,「自由不得拋棄」(我國民法有此規定)。他認為個人生活有涉己的和涉人的
兩部分,涉己的可以放任,涉人的須受干涉。他的名言是:「個人自由應受限制:他不應
該作一個令人討厭的人。」(The liberty of the individual must be thus fa
r limited: he must not make himself a nuisance to other people.) 國
父孫中山先生在民權主義第二講中,曾經提到米勒對於自由的理論說:「英國有一個學者
,叫做彌勒氏的,便說一個人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如果侵犯
他人的範圍,便不是自由。」嚴復把米勒的"On Liberty"譯為「群己權界論」,亦表明了
自由權利均應有其界限或範圍。」
所以抱歉,請原諒我再次詢問你:你真的閱讀過它嗎?
女版的各位不好意思,因為這段引文略長怕用推文的方式難以閱讀,因此選擇以回文的方
式,希望沒有打擾到大家,也希望大家能給予一些看法,謝謝!
作者: alinsar (跑不停的野馬)   2015-04-12 15:16:00
其實不用那麼認真回他拉~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5:17:00
他只堅持他自己的論點,別的人提相左意見都會用各種奇怪論證反駁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5:18:00
而且反駁到 上一句打下一句自己的臉 最後放大絕:我就是不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5:18:00
剛沒推到,補推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4-12 15:18:00
那個人只管自由不管平等或其他價值的XD你提出其他他回不出的東西他就說你腦補。
作者: ss1229ss1229 (應該七或八)   2015-04-12 15:19:00
不要跟他認真啦><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2 15:19:00
只挑對自己有利的講也是筆戰常用手法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4-12 15:19:00
他會用這一篇也只是GOOGLE複製貼上,聊一下就知道是空殼子半調子。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5:20:00
腦補也被他重新定義,真是大開眼界
作者: alinsar (跑不停的野馬)   2015-04-12 15:21:00
你還要他回覆~噗 等等 你會後悔為啥要跟她認真 XDDD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5:21:00
不知道板主可不可以給我講話討論再回文跟推文重複論點是違反板規的 就這樣如果板主允許我在回你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5:22:00
扯到版主做什麼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5:22:00
或是 你看我原文下面再提這是板規問題 禁止重覆觀點連續回文
作者: orangenosea (每個今天都是禮物)   2015-04-12 15:23:00
你站內信不會?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2 15:23:00
要逃啦~~~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5:25:00
你的觀點根本就是矛盾的啊,人家還好聲要跟你討論,哪裡重覆XD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5:25:00
既然知道是重複觀點就不用再提了拉 還不就那一套"用詞不影響到我~我不覺得有攻擊~那應該要給他們自由~"凡事都以自己為中心出發 一點都不覺得別人被攻擊感受如呵一直吵言論自由打板主 現在說不出話來又在那邊推給板主有夠難看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5:28:00
要中離了吧(茶)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2 15:29:00
我是覺得啦 現在人多少都受過教育 有些人卻把學到的知識
作者: orangenosea (每個今天都是禮物)   2015-04-12 15:29:00
q板友快站內信啦,實在不想看半調子的文章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2 15:30:00
拿來攻擊別人還以此為樂 怎麼看都像電影的反派啊
作者: raepopo (瑞)   2015-04-12 15:30:00
那個id不意外啦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4-12 15:31:00
他會無視現實一直跳針XDDD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2 15:31:00
怎麼會有人把自己當英雄呢?www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4-12 15:33:00
他已經開始主張ccr和法西斯沒人鬧版了。看來是平行時空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2 15:37:00
根本亂講一通wwww
作者: yaokut ( )   2015-04-12 15:38:00
謝謝你的精簡回覆,剛剛忍不住一直跳過那冗長的文 (遮臉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5:39:00
老實說我真不懂他想要表達啥,引了ㄧ篇上世紀說法結果又回應說那是上世紀的,不能套用當代。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2 15:40:00
恭喜各位女孩又多了一個邏輯不好的男性當範本了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5:43:00
原po我有段推文你是不是誤刪了?
作者: mayaangelo (leave me alone...)   2015-04-12 15:43:00
哈,有意思,拿上世紀的消極自由/自由的界限來討論是嗎?我好奇這位仁兄有沒有什麼嶄新的理論基礎?畢竟彌爾何止上世紀,簡直上上世紀,我推薦哈伯馬斯跟羅爾斯要是嫌老派的話最近我個人偏好是Judith Shklar如果要從法律面討論的話老的有德沃金年輕的有納絲邦好吧,來,來討論一下(起手式)不是我是在跟那個引經據典的仁兄喊話XD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5:47:00
誤刪算了我也不知怎回復,其實也就是問說他是不是有回新的,大致如此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4-12 15:48:00
他回文的論點就是讓異男不開心就是愚蠢和爛XDDDDDD
作者: mayaangelo (leave me alone...)   2015-04-12 15:48:00
我才疏學淺好嗎,到底有什麼嶄新的理論我好想知道啊啊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5:48:00
等你喔 又不是丟人名就代表自己利害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5:48:00
然後他現在又在另篇回,好像就沒有要正經討論的意思了捏~真的都他說了算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5:49:00
我也才學書淺阿 怎麼都不了解有人丟人名就想壓死人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4-12 15:50:00
嗯,自己回不出來就是對方想壓死人或是對方腦補。
作者: mayaangelo (leave me alone...)   2015-04-12 15:50:00
要是你能從我丟的人名中找出討論的脈絡就很省事啦不是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5:50:00
以前就遇過一堆只想丟人名跟就書名就 出來戰的不愧是簡略偷工減料討論法
作者: mayaangelo (leave me alone...)   2015-04-12 15:51:00
我是在節省,比方說一篇論文的文獻回顧那段的空間XD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5:51:00
這樣就贏了喔歐 就不知道 你想說啥??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5:52:00
討論不就是在有認知不足的地方提出想法再交流,只是提人名也不是多了不起吧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5:53:00
這人名提出來大家就一呼百諾 好像他們就認同你們做為喔順帶一提回原PO 我已經回在本文請你去看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5:54:00
簡言之,大概論點古狗來也不清不楚原意就援引,結果反被要求做進一步討論時就顧左右言他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5:55:00
你又腦補了
作者: holyshit22 (我是智障)   2015-04-12 15:55:00
哇 就知道他又會來很認真的反駁一遍~
作者: orangenosea (每個今天都是禮物)   2015-04-12 15:55:00
沒人說要輸贏啊.....(汗)
作者: mayaangelo (leave me alone...)   2015-04-12 15:55:00
因為我必須知道你要把討論劃在哪一塊,還在Mill的消極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5:55:00
又來了,又說腦補,到底有沒有這麼好用XDDDDD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5:56:00
我也必須說 你想討論啥直接寫一篇阿
作者: mayaangelo (leave me alone...)   2015-04-12 15:56:00
自由概念嗎?如果是我可以進一步跟你討論羅爾斯對領域的劃分跟言論自由與歧視言論的處理。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5:57:00
所有的理論都可以提出來大家討論歧視言論處理可以處理早就處理 我要看你怎麼區分
作者: qctm (張奇奇哈哈)   2015-04-12 15:57:00
只有我覺得某樓崩潰的樣子很好笑嗎哈哈哈哈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5:58:00
要討論版務內歧視言論處理方式 我有方法就這樣
作者: mayaangelo (leave me alone...)   2015-04-12 15:58:00
而且與其用一個1989的例子,我反而覺得最近的查理是一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5:58:00
m大要討論了,你咧?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5:59:00
現在又扯到版務了wwwww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00:00
1989本來就可以討論 當然你也可以拿查理事件來討論自由權我對他定義就在那裏 歡迎你去那篇回我#1KXoRaEw 這篇就有提到我板規規劃
作者: Passive (飽呼呼)   2015-04-12 16:02:00
我快笑死了某人下不了台好可憐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02:00
彌勒式 我本來就不覺得他的理論對 當然你有你的認同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5-04-12 16:03:00
反正就遇到打臉的就跳針,換話題,遇到不懂的就說腦補,都是THEY的錯啦!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04:00
要討論到彌勒式自由論 就要去看你要不要把滿清時代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6:04:00
反正我都說了,你們不看不是我問題(無視問題大絕之一)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4-12 16:04:00
連孔子都中槍了 下一個孟子??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5-04-12 16:05:00
現在有新招了,遇到別人理論被支持就說以為有人名就比較厲害泥?被一呼百諾就很厲害泥?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05:00
當然一堆人都拿上古時代人物來問我 下次只好拿皇帝時期了sallly520你知道他的理論是啥?? 怎麼就如此贊同??想不到板友們個個都是社會學大師 看到人民就知道我被駁倒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16:07:00
好像有點類似之前的Fxxxxxx的回應方式 0.0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07:00
我討厭的事拿教科書就認定是各國都認定的思考阿
作者: mayaangelo (leave me alone...)   2015-04-12 16:08:00
那既然討論Mill的話,我有一個建議不知道你接不接受,Mill除了主張真理越辯越明,他其實非常支持教育普及,
作者: anniean (安安)   2015-04-12 16:09:00
作者: mayaangelo (leave me alone...)   2015-04-12 16:09:00
所以我覺得Mill,跟哈伯馬斯很像,都有某種程度的樂觀認為一個公共空間之中的理性討論是可行、可預期的,但這一點,還有後來發展出來的審議式民主,就不得不面對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16:11:00
連政治學都出現了 !!
作者: mayaangelo (leave me alone...)   2015-04-12 16:11:00
多元文化社會跟成員難以消除的歧異,還有歧視言論,這些理性之光中的黑點,然後我們就可以進入羅爾斯的努力了,當然羅爾絲後面還有一串,可是清朝我就不太清楚了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6:12:00
我只想看你回答原po想討論的點,並提出一些你手邊那本書個人見解,誰管誰哪朝代啊我馬都不認識~抱歉我才學淺薄,有機會見識到深度討論實在不想放過這機會
作者: wu19961224 (YEE)   2015-04-12 16:13:00
推 個人自由應受限制:他不應該作一個令人討厭的人。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13:00
先回原PO我不喜歡這個思考 但不代表我覺得你不該看這本書
作者: mayaangelo (leave me alone...)   2015-04-12 16:13:00
誒?社會學?什麼?要換頻道了嗎?等等我轉一下傅科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6:14:00
還有推m大的認真回應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5-04-12 16:14:00
如果有人在媒體上宣傳商人害窮人沒飯吃不算侵犯到人但是如果同樣言論引發民眾聚在商人家前暴動 就侵犯到人需要給予該言論適當懲罰 有錯請指正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14:00
你沒看過 卻看教科書經過篩選過的言論來辯駁
作者: masu1212 (老子)   2015-04-12 16:15:00
跳針跳夠沒?回答原po的疑惑原來對你很難阿 扯一堆有的沒的混淆人好棒棒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15:00
我個人是覺得很難跟你溝通 就這樣要拿一個人的言論來壓另一個人 個人是覺得看完整本書再來說你的心得 而不是拿人家給你的一句話你就覺得這個人他就是這樣想的
作者: masu1212 (老子)   2015-04-12 16:17:00
真的是垃圾話多 直接回答是會怎樣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18:00
沒什麼假如板主有在看板 他該出來洗地了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6:18:00
現在大絕真的很好放。腦補、難溝通、你看的內容都是篩選過blah blah blah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16:18:00
真的是2.0版本 XDDDDD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19:00
我寫的論點是 我看了他所有著作 才提出來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6:19:00
再加一個,扯版主應該要做事了怎不來幫坦咧~~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5-04-12 16:20:00
我只想知道言論自由允許所有歧視這麼強的結論是怎麼論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20:00
板主當然要出來洗地 再不出手救某人 某人的臉已經被打得..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21:00
這是讀書的結論阿 可以給你書目就這樣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5-04-12 16:22:00
請一定要把論證寫出來讓大家見識一下!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22:00
抱歉教科書是綜合是統治者的論述我不認同就這樣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23:00
你不認同就是真理喔? 我也不認同跳針的人有發言權 要不要全抓去水桶啊?
作者: masu1212 (老子)   2015-04-12 16:23:00
書都白念了 你還是關ptt多接觸世界吧 講話沒重點一直繞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23:00
你去查就查彌勒的自由論 把他看完 告訴我你的論點我也不認同虛CCR的人 該水桶就這樣這才能討論 而不是丟人名跟一句就來討論
作者: mayaangelo (leave me alone...)   2015-04-12 16:25:00
啊剛剛q同學不知不覺引了傅科的理論耶好厲害,真的要轉檯到社會學了嗎?另外我要書目!我要!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25:00
給書目是給Belialdeng 又不是你喔我不認識傅科 他誰阿??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6:26:00
原po和m大除了丟人名不也有繼續討論嗎XD
作者: mayaangelo (leave me alone...)   2015-04-12 16:26:00
為什麼排擠我?(暈)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5-04-12 16:26:00
對自己主張負責的方式應該是把論證寫出來不是丟書目好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26:00
他寫了整本書你只拿一句話跟我討論??我對這本書看完的結論就是這樣 當然你可以不認同我的看法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27:00
大笑 自己搞不懂論點 推了十句沒半句米勒 竟然叫本文作者讀完告訴他XDDDDDDDDDDDDDD要不要自己先打一篇米勒讀後感再來戰拉 笑死我了XDDD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28:00
我不認同米勒的定義 也不覺得是真理就這樣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04-12 16:29:00
看到他引用我的推文回了一大篇,結果第一句我就感到吐血…真的會有人覺得言論自由能無限上綱那我也orz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29:00
對阿 你就是不同y就是可以 這是觀點 當然你不同並不是教科書寫的就是真實不能否定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04-12 16:30:00
我實在是覺得根本歪理,從沒看過對於發表歧視言論的這想法還能這麼有底氣的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6:31:00
看到不認識傅科,我心裏大概就有底了。嗯。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31:00
你沒看過就沒看過 所以就寫篇文章來告訴你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4-12 16:31:00
我只知道肝膽腸胃科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5-04-12 16:32:00
其實只要把論證一條條整理出來給大家檢視就好了如果前提對彌勒主張各自理解不同就再討論就好了^.<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33:00
奇怪到底有哪個人看到我說彌勒贊同我說話阿??原PO到底你要討論啥 彌勒是真理or教科書是真理??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35:00
樓上你應該要問自己 你到底發三篇文想幹嘛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36:00
Belialdeng 那個開頭是 下面文章的總結 這樣可以嗎?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6:36:00
彌勒當然不會贊同你,他仙逝已久是要怎麼贊同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36:00
天 h大的回應害我大笑了XDDDD 有幽默點讚XDDDDD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5-04-12 16:36:00
他過世了XDDDDDD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37:00
當然懷疑阿 因為每篇都在打自己的臉啊XDDD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37:00
奇怪就是有人要把我所有文章放在一起討論我又沒說彌勒式自由論跟我一樣?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38:00
再來就是 我反對的事你只提教科書的一句話 當作真理就來討論 就這樣就算是彌勒式 也不能拿他的書當真理阿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6:40:00
我要點播謝金燕,跳針。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40:00
當然我的書也不是真理 只是提了理論依據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5-04-12 16:40:00
所以我只是想知道你對彌勒主張不同意的部分怎麼立論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40:00
所以你到底要宣揚什麼道理? 你一直換題目 看不懂耶
作者: vickyshuchi (VICKY)   2015-04-12 16:41:00
沒有中心思想的人就是容易邏輯矛盾~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41:00
他覺得有限制的言論自由才是自由那我覺得沒有限制的言論自由才是自由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6:41:00
推Be大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42:00
理由相信本文說得很清楚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42:00
so? 跟本版有什麼關係?
作者: since2013 (。省思)   2015-04-12 16:42:00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5-04-12 16:42:00
你都能讀彌勒了還在我覺得嗎。我要知道你覺得的理由提供理由跟個人感覺是不同的啊....orz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4-12 16:43:00
你就創個板 給自己沒有限制的言論自由 不就解決了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43:00
那篇文最後兩段就是我的思考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5-04-12 16:44:00
沒有限制的言論自由是指我在戲院大叫失火也可以嗎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44:00
我不認為有人可以決定時的言論才是對的 或是侵犯別人的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44:00
大推個板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6:44:00
好啦我知道了,你認為沒有言論限制的自由才是自由,ok.只是下次可以直說,不用援引到以前學者的理論,結果....嗯大家都看在眼裡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45:00
前面講說支持違規被桶 後面又說根本連水桶都不該有 你有學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45:00
你要負責任 我有說過言論自由不負責任??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46:00
水桶是針對CCR這個詞 其他我又沒有表示意見言論自由本來就要負責任阿 我有說過言論自由不負責任??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5-04-12 16:46:00
你這樣好像把自由理解成你可以闖紅燈但是要自付法律責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46:00
我真不懂 所以你認為言論自由應該要負責對吧?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47:00
言論自由跟板規遵守本來就無關阿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47:00
所以他就被水桶了是有什麼問題 本板到底哪裡限制言論自由?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5-04-12 16:47:00
任。但是有法律限制或道德譴責通常就是對言論加諸限制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5-04-12 16:48:00
但我想其他人討論的言論自由不是實際上能不能做,而是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48:00
啊你不是認為言論自由要負責 CCR不用負責?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48:00
對...我從來都沒有支持言論自由最高級別就這樣這句話在那篇文章寫得很清楚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49:00
恩恩 很好 所以你到底要講言論自由還是CCR? 不要回不出問題就跳說自己是想講別的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5-04-12 16:49:00
我覺得引導式問法有點痛苦,有人願意接下這麼任務嗎QAQ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50:00
回不出言論自由的理論→我沒說沿路自由最高級,是對水桶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50:00
女版要不要言論自由至高 我重未鼓吹或是接受喔一篇文章講言論自由 一篇講CCR阿 有問題嗎??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51:00
有沒有「明明做了」卻一直說「我不是那意思」的八卦?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51:00
言論自由是不受限制的 但是我不支持阿 有問題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2 16:52:00
我賭他不敢把他講的話丟去八卦 因為會被噓爆XDD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52:00
哪一句話看得出來我說言論自由是最重要的必要的?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6:52:00
抱歉我暫離,手機看太久我眼睛好痛。晚點有暇再來。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52:00
啊你不是說言論自由不應受限制~所以你沒鼓吹~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53:00
言論自由不受限制 那我有支持言論自由嗎??我哪句話說女板需要絕對的"言論自由"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54:00
大笑 「言論自由不應受限制」不叫支持言論自由,那我請問你怎樣才叫支持?
作者: graydream   2015-04-12 16:54:00
不認識傅柯,難怪會以為這是社會學討論…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55:00
女板如果不需要絕對的言論自由 那你發在本版是亂板囉?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55:00
說明一個定義等於亂板??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56:00
馬上跳針了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56:00
對阿這是定義 我也在開頭說這跟本版無關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2 16:56:00
你該問的是你自己的原點是啥wwww
作者: mayaangelo (leave me alone...)   2015-04-12 16:58:00
什麼?我吃個點心回來就見證一個無政府主義者的誕生了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6:59:00
不不 是無邏輯主義者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6:59:00
我認為彌勒式解釋錯誤 跟我知不支持絕對言論自由有關??
作者: ks4528   2015-04-12 17:00:00
你們都好厲害(崇拜)怎麼可以這麼有耐心
作者: obey82 (歐貝)   2015-04-12 17:00:00
超級無邏輯 太佩服你們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17:01:00
討厭 都不到我那篇回應 泫然欲泣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4-12 17:01:00
"言論自由至高"X 桶 "噓:CCR" X 這樣夠清楚了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2 17:01:00
被打臉痛痛的他都不會回 S大應該感到榮幸(?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7:03:00
"言論自由應限制"所以"噓:CCR會被桶" 邏輯懂了嗎?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5-04-12 17:03:00
呵呵我國文程度只好到可以看懂你被打臉,我不懂社會主義啊,也沒看過這些書,但是我邏輯沒問題也不跳針,更不會講話前後反覆,我想這些就很夠了,至少我在這個社會生存沒有問題,不會被噓更不會被認為邏輯差。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5-04-12 17:03:00
所以他哪裏解釋錯了,我手邊剛好有書,我馬上找!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5-04-12 17:04:00
某些人跳針跳得很經典
作者: masu1212 (老子)   2015-04-12 17:04:00
qazijn 麻煩你去回V大的文 不要一直廢話啦OK?拿版規擋箭牌 WOW你啥時會怕版規了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5-04-12 17:05:00
噗 原po跟幾位大大根本來磨練耐心XD
作者: alinsar (跑不停的野馬)   2015-04-12 17:06:00
挖賽!! 你們太強 如此有耐心 佩服佩服 XDDD
作者: masu1212 (老子)   2015-04-12 17:09:00
《目前動態》E:發表文章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17:10:00
誰要被寵幸了 >\\\\\\< 期待中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7:11:00
這種無視邏輯不通 每句都分開硬凹的人很南迴耶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17:13:00
結果是妳 XDD 要我代打嗎 那篇很好回耶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7:15:00
誰叫出馬就去吧 我怕我一回 整篇都髒話X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2 17:16:00
我覺得這時候噓就好了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7:16:00
完全跳過我說他沒同理心的事 還硬扣帽子 臉皮太厚了給h大拍拍 整個無恥到有剩不不 他最大的謬誤就是自己的言論打了自己的臉啊!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5-04-12 17:21:00
用人身攻擊條款證明自己並非主張無上限的言論自由.但人身攻擊跟言論自由允許族群歧視言論其實可以分開談吧
作者: ks4528   2015-04-12 17:24:00
對呀,邏輯思維你們怎麼訓練的,我都覺得自己邏輯不夠這樣重複打轉了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17:27:00
回完了...........不過感覺冷場了 對方沒來捧場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5-04-12 17:31:00
我突然覺得我還是多讀點新文章好了打泥巴戰幹嘛....
作者: ks4528   2015-04-12 17:34:00
我好像有印象他是這麼說的沒錯,怎麼還在翻盤,不累嗎?唉,難為你們這麼認真了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17:45:00
我覺得有像某個已被女板永久水桶的帳號......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5-04-12 17:50:00
我說他先前文章不能證明言論自由不受限他居然給我說對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7:50:00
剛剛打了一篇斷線,回來看到s大的文 覺得簡潔有力 不用再跟他廢話了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17:57:00
大家都被CCR那個詞牽著鼻子走了其實產生冒犯的情況是因為 噓文+CCR 致使足認有攻擊意圖 而且該帳號其實不只一次使用噓文....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8:02:00
「因為我不會被這詞攻擊到,所以判定沒有攻擊意圖」只能說 幸好他不是板主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18:05:00
言論侵害是告訴乃論 被評論者覺得有攻擊意圖就可以舉發 申言之,假如被評論者不認為有攻擊意圖 但他人認為有攻擊意圖 也沒有資格替被評論者提告所以:只要被評論者覺得有就可以提出檢舉,無須他人認定。 嗯.....去男板挺過某帳號的果然不太一樣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8:09:00
是傳說中的s...嗎XD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18:13:00
要補一下 刑訴?324V 還是可以由旁人代行告訴但絕對不是「路人」就有資格 要補清楚 不然考試會扣分刑訴324條有規定"專屬告訴人" 不是在場就可以代被害者提告。 其實還有其他條也有規定啦 但怎樣規定都不會給路人甲有資格替被害人提告如果要回應它什麼:「旁人不覺得有汙辱之意」云云那段就是用這條法律回應啦..... 就怕又開大絕招:「批踢踢未必適用現實法律」 這就顆顆了
作者: alinsar (跑不停的野馬)   2015-04-12 18:31:00
其實他的政見理論 簡單來說 女版不適用~去選八卦版主吧!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8:35:00
看了一下午的精采跳針舞蹈 決定去吃飯XD
作者: jojia (jojia)   2015-04-12 18:52:00
推推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9:32:00
我認真覺得我們好佛心 陪他練肖話 哈哈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19:34:00
跑出一堆分身帳號來噓人...... 就謀聊A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2 19:36:00
樓上有證據就可以檢舉了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19:40:00
沒辦法啦 只是猜測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9:40:00
真是辛苦你們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2 19:41:00
不要氣啦不值得XDDD你現在會對一個拿走你鉛筆只是為了想玩你追我跑遊戲的小男生生氣嗎?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9:43:00
老實說最新那篇我已經看不懂 他完全在自己邏輯裡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2 19:43:00
我覺得他是崩潰XDDD因為沒有支持者XDDDDD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9:43:00
WOW 睡個午覺起來沒跟到 怎麼可以講這麼久啊XDDD我下午就叫他google {個人自由以不侵犯他人之自由為範圍}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19:44:00
可是辜狗下去 有一個是自稱小妹 嗯.....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2 19:45:00
而且感覺他很想要被人注目 如果我們現在都無視他會怎樣?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9:45:00
karina大錯過超多 不過這篇推文可以看看 崩潰實錄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9:45:00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9:46:00
也叫他去看彌勒氏 結果說我拿人壓他...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9:46:00
應該是崩潰 已經沒在管邏輯 就亂講一通看誰比他會凹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19:47:00
我邊玩電動 邊看批踢踢 等等要念書了....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9:47:00
又說我腦補 他沒那個意思 說板規最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2 19:47:00
其實我是邊打掃邊回XDDD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9:48:00
但是呢 又說他不認同板規 一下子又扯女權失落 ((我都累了!我覺得他就是一直要強調CCR這詞很中性 不能說噓CCR就被桶但是又拿不出讓大家相信他的論點的東西 一直在跳針...恩~最早先是我提彌勒氏的啊 彌勒氏主張自由該有限度結果他跳腳說我拿人壓他 孫中山的民權主義也有部分接近也是說自由該有限度等等 他就在原文回說12歲女童可以結婚我覺得跟他講話超累的 一直在鬼打牆 佩服你們啦我現在倒是比較好奇前面的某S是什麼(可以站內信嗎XD這篇下面回文我都有看完喔 (倒地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9:56:00
是說他那篇被M 是怕自刪嗎xdd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20:03:00
哈哈 我也是跟風猜一下 沒怎麼去男板所以不知道實際怎麼了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21:07:00
他又開始囉,真的講不膩。我都可以把他的用字倒背如流:小圈圈,fs和ccr版版主搞超爛、靠噓膨脹人數、腦補、女版版主辭職....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21:44:00
不回了XD 感覺不回的話某人比較難受XD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21:52:00
沒錯應該不用回了XD我真不知道他是否自詡為正義之士,以鬥倒女生相關版主為志業。不斷提ccr和fs,到底傷害多大。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21:57:00
覺得他和之前被永桶那個帳號可以當VERY GOOD FRIEND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22:04:00
我又再度回頭看他的文 我發現啊 他的結論就是開頭那幾句啦[[言論自由絕對允許你歧視甲甲.女生.CCR]][[我希望我擁有噓人CCR的權利]][[沒人格/沒教養的人的人也要有言論自由]]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22:04:00
原來結論一開始就打出來了 難怪之後的論述都毫無邏輯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22:06:00
自己高壓可以 別人不行 完全不敢回我問的那句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22:06:00
然後說認為CCR是貶意的人是"腦補"? "腦補"是板主給的權利?實際上CCR在PTT就是帶有貶意的詞啊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22:06:00
然後他到底想得到什麼啊,別人反駁又開始用謬論反擊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22:07:00
大家請他去人數最多的八卦或者是BG板問是不是貶意又一直扯怕被劣退等等 就是不去然後還說板規三是帝王條款 還危害女權? (危害在哪?)言論自由本來就是要建立在"互相尊重"前提下(不可恣意攻擊)沒人格 沒教養的人的人有沒有言論自由? 有啊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22:08:00
k大歸納重點真強XD我都快忘記他前面說啥了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22:08:00
噓人CCR 是不是已經享有言論自由? 是啊(不過是有"影響"後面要噓CCR的人啦 噓了"可能"會被罰)所以被受害者檢舉噓文 然後由板主以"板規"處罰啊板主的存在 就是維護大多數人所期待的理想板型並管理秩序現在女生就是在維護自己的權利(不想被帶有酸味的噓CCR)所以處罰噓文CCR的人(板友並沒有處罰人的權利)所以由板主處理/懲處 很合理啊在之前的文章說馬英九做的事情沒有社會共識自己講出來的話也沒有社會共識普遍大家都認為具有歧視性質的言論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22:12:00
而且明明沒選上板主 卻期待板上用他的規則做事情...引用的還不是他板板規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22:12:00
他卻一直孤立獨行說"絕對沒有歧視" "都是你們腦補""因為我身邊的人沒有這樣被罵(PUMA) 所以我毫無感覺"亂板的人跑來亂的錯 也要扣在板主身上啊我很想請問是板主四處去請人來亂.來發表仇女言論嗎?只看到一個人一直喊說什麼不喜歡板風 (那還繼續呆在這?)然後自以為在監督板主/對抗板主很厲害 覺得自己很偉大我很好奇 這樣算不算是亂板的一種勒?((我打的超多 我有認真回頭看他的跳針 哈哈))我覺得他也拿不出新梗了 就像上面大家說的那幾句而已我是真的有回頭看他的文啊 哈哈(超認真幫大家畫重點)免得他一直在那邊說 我之前說過了 請回去看文等等他講話真的跟常人不一般 一會提出A來鞏固自己下一秒打破A 又去講B.C B.C被大家推翻 又回頭講A的輪迴...一直講CCR板 FS板不知道要幹麻 不同板 板規本來就不一樣一直在講別板 人家都幫他畫重點了 他就開始扯小圈圈XD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22:27:00
七八歲的小孩講不出道理時 也會在地上哭鬧"人家就是要~"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22:33:00
噢 對了 他還有說這句板主存在是讓某一群人成為板內大多數排擠"另一群人"我蠻想知道他所指的那群人 是哪一群人呀(笑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22:45:00
天啊他還交待去處,誰care他去哪啥時再回來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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