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女版怎麼變了

作者: hiimlive   2015-04-12 10:45:34
※ 引述《success0409 (貢糖新衣)》之銘言:
: ※ 引述《hiimlive (★優文騎士★)》之銘言:
: 覺得疑義是在於「初犯量刑」
: 雖說亂板的人看起來很礙眼
: 但是先前很多文章一次就是永久水桶併科退文
: 就客觀的觀感,事實上確實是過重
: 除非,有找到他在其他板嚴重的鬧板紀錄
: 不然第一次讓人覺得不舒服的發文
: 或許可以改成半年桶到一年水桶起跳
: 至於「熱門板開始有批鬥板主下台的招式」
: 通常怎樣的板主會成為熱門目標呢
: 大概都是些使用嚴刑峻法的管理者吧
: 從以前法西大戰、CCR板等等
: 幾乎都是管理者很希望有個「他認為」和平的環境
: 於是對某些鬧板的使用者採用強烈的手法
: 但鄉民的組成本來就很多元
: 有些人的個性不能否認是一個「賤」字
: 看到管板者使用強烈的手段,
: 反而更激起那些使用者對抗的心態
: 而那些使用者會有的特性當然不會是一般鄉民會有的樣貌
: 於是便可以看到一堆又一堆的反串文
: 一批又一批的分身帳號出現
: 當然有些乾脆是連發了一篇又一篇惹人嫌惡的文章
: 「賺」到一篇又一篇的XX文為樂
: 甚至到其他地方炫耀
: 這時候越採用激烈的管板方式
: 只會使那些有意為惡者找更多方式來玩
: 接著便使得管理者自身也失去理智
: 做出非常理合宜的判決
: 回歸到「引戰」、「反串」初犯的部分
: 可以分成兩類人來看
: 一般心態還算正常的使用者
: 偶有心態不好或者對於板面有所誤解
: 到板上發了一、兩篇引戰文
: 水桶個半年足矣
: 畢竟他們心態也不是完全沒有改正的機會
: 說不定一個月後,他身邊的環境改善了
: 自己有機會靜下心想想
: 也會覺得自己何必搞成這樣
: 至於天生就是要引戰的使用者
: 要亂也不會只亂一個地方
: 他會短期且連續地多處作怪
: 這時候水桶個半年
: 照著他本性惡意使用的作為
: 其他板的處罰連加下去
: 其實那隻帳號很快就會廢除了
: 所以根本也用不到第一次就給他永久水桶
: 以上只是個人從以前看幾次其他板大戰之後的一點心得
是的
因此我傾向提高登入門檻
登入次數提高,退文次數改成零
然後取消永久禁言
在登入次數120次,退文次數1的登入門檻下
我個人覺得永久禁言的功效也不大
養120天就能鬧板,而且還能鬧兩次(假設沒被永久禁言)
有心要鬧很容易啊…
至於大家提到的判決標準為何
我覺得可以直接舉實例來討論
而不要用
「我記得有一篇文就是怎樣怎樣,根本也沒違規啊,結果就被退文、永久禁言了,莫名其
妙」
這類的話語來談
明眼人都知道這是在吃板主豆腐啊(我男的)
關於所謂的界限的問題
我已經舉例很多了
把一些熱門板的反串文拿來惡搞女生
被退文、禁言很正常
差別在於禁言時間多長
這部分我很願意討論
但大家討論這部分有個前提
就是認同「女孩板創板理念」,以女性為主體,在本板發文的內容願意考量女性觀感選擇
適切的表達
沒說不能討論女生負面新聞,沒說不能討論女生的缺點
「考量女性觀感,選擇適切的方式表達」
這個我覺得不難啊
現在的問題:
被板規處分的人並沒有尊重以女性為主體的看板,因此才會被處分
若是討論板規懲處的禁言時間,這個板務問題我很願意討論
如果要求廢除創板理念下制定的女孩板板規,那我就不能苟同
若有其他好的建議,不只在看板可以討論
也可以站內信給我(都歡迎)
我的原則本文已詳述,謝謝
作者: lolybeer (loly)   2015-04-12 10:47:00
推 覺得提高登入次數很好~~版主辛苦了!
作者: yaokut ( )   2015-04-12 10:48:00
提高到500也可以喔!(溜
作者: Linzoma (Heaven knows I tried)   2015-04-12 10:49:00
板主辛苦了,也別讓自己太累了~
作者: cpblgu (《超絕望級的cpblgu!》)   2015-04-12 10:51:00
提高我是沒損失拉 但這等於變相限制其他剛用Ptt女性的意見表達權
作者: lolybeer (loly)   2015-04-12 10:51:00
其實關鍵就在考慮觀感 ...+1
作者: lsy77 (HaHa)   2015-04-12 10:51:00
贊成提高登入次數,故意鬧版真的很煩 = =
作者: hiimlive   2015-04-12 10:52:00
女板不只女性,也有男性,登入次數120也是一種限制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4-12 10:52:00
那也很好阿 以免一堆不爬文新手亂竄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5-04-12 10:52:00
鬧板把女板搞的很亂,很久沒來了...
作者: vickyshuchi (VICKY)   2015-04-12 10:54:00
提高登入次數只是手段之一,要亂的還是會亂…
作者: yaokut ( )   2015-04-12 10:55:00
女版使用者,並不是只有女性,無論男女只要登入次數不足都會被限制,但個人認為這是合理的。因為每個版有不同需求,而有不同門檻,如果有心想分享就認真培養自己的帳號,不就可以了?
作者: hiimlive   2015-04-12 10:55:00
我沒說提高登入門檻就天下太平,這些都是討論中的方法而已我們一定會好好討論的,謝謝大家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5-04-12 11:03:00
不覺得永桶應該取消 但不應該馬上永桶 以累進次數算比較好 例如第一次(1月) 第二次(半年) 第三次(永桶) 亂版的也可以放心桶 能三次代表這個人真的有問題吧!!!小小建議
作者: hank11235813   2015-04-12 11:10:00
一副快要被搞下台得前奏
作者: yaokut ( )   2015-04-12 11:17:00
台南版很讚啊 第一次一個月,第二次好像三個月,第三次就3650天 (交易文違規) 這個我喜歡 XD
作者: xxsnake   2015-04-12 11:19:00
話說數字版為PTT最大版,有些吵的不會在乎那裡貶低猥褻女性的風氣,反到想來女版吵要降低版規。不過目前永桶的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5-04-12 11:21:00
會輕易叫人永久閉嘴的人會想討論 我不信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5-04-12 11:21:00
不..我改變心意了 看了版主的新文章 覺得這些人就是要挑戰版主阿!!! 幹嘛要給這些人機會!!
作者: xxsnake   2015-04-12 11:23:00
目前看來的確是不太能夠遏止亂版的
作者: collen66 (儀)   2015-04-12 11:23:00
有人就是故意的永桶剛好給什麼機會,不要犯規不就好了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5-04-12 11:36:00
有人噓我就要推
作者: aracian (arabian-c)   2015-04-12 11:42:00
不贊成提高門檻,防人鬧板防到新使用者也不好靠這種方式管制很容易變成老使用者自己取暖的地方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5-04-12 11:45:00
不要犯規不就好了??? 所以洪仲丘不帶手機不就好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1:49:00
推一下板主
作者: collen66 (儀)   2015-04-12 11:51:00
洪是在這版帶手機被水桶了膩何必一直扯他Zzzz
作者: yaokut ( )   2015-04-12 11:53:00
所以洪帶手機來女版,被水桶了(嚇) 那我現在用手機上女版,會被桶嗎? @@
作者: venny6501 (凡妮)   2015-04-12 11:54:00
推~某些根本存心來鬧女版賺反人氣?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5-04-12 11:54:00
類比洪蠻怪的 那些被桶的人 是被罰去做體操了嗎?
作者: jojia (jojia)   2015-04-12 11:55:00
提高登入次數嗎QQ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1:55:00
有些人開始來亂扯一通了
作者: viviya (^_^)   2015-04-12 12:08:00
退文次數為零的話就好辦了。新人就可以加入了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5-04-12 12:08:00
連說洪的例子都聽不懂嗎 犯了規被何種處罰這是有比例問題的
作者: Hudba5566 (音樂5566)   2015-04-12 12:19:00
的確 這是比例問題 沒想到男人來這管板還是犯這錯誤
作者: mushroomjc (香菇JC)   2015-04-12 12:21:00
呵呵不如你們來應徵板主如何?扯什麼男人女人
作者: xxsnake   2015-04-12 12:31:00
退文次數改成零,不是在降低門檻嗎?
作者: hsin8620 (小脆)   2015-04-12 13:02:00
登入次數如果要調的話,可不可以不要調太高……我的帳號還很新QQ
作者: DazzlingCafe (蜜糖吐司)   2015-04-12 13:08:00
贊成提高登入次數,一直亂版真的很煩!!!!!!娘娘辛苦了(抱
作者: luxe (luxe)   2015-04-12 13:09:00
作者: DazzlingCafe (蜜糖吐司)   2015-04-12 13:11:00
補推
作者: Bearnose (little)   2015-04-12 13:38:00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5-04-12 14:02:00
真的 版主這篇讓我想到一些人做錯事被判刑 證據很明顯了還是在那喊司法不公 這真的是在吃版主豆腐
作者: xantheholic (台南水原c子)   2015-04-12 15:16:00
120也太容易 那些鬧版的都是老id了吧
作者: yaokut ( )   2015-04-12 15:40:00
不然來個1200好了 (溜~
作者: gta1994   2015-04-12 15:40:00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4-12 16:41:00
作者: moonshine59 (秋阿江)   2015-04-12 1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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