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88897s (tiffany)》之銘言:
: 本篇前提當然是行人守規則
: 最近去日本玩
: 他們的駕駛幾乎都會禮讓行人
: 去了八天
: 只有遇到一臺不禮讓行人的車
: 回台灣後 我八天內只有遇到一臺主動禮讓行人的車
: 以前去美國 他們也幾乎都會禮讓行人
: 一開始我還有點不習慣
: 剛剛在路上又遇到一堆搶先轉彎的車
: 有一臺車還寧願不讓我先過馬路
: 寧願車都快開到轉彎處的人行道上
: 也要搶先過去
: 究竟是什麼原因
: 台灣開車騎車駕駛不禮讓行人的比例這麼高?
: 以上內容如果是我看得不夠多
: 有不同想法 還請補充告知
: 補充: 我住台北市
: 下面看到有人說台北會罰?
: 是真的話 考慮以後身上戴攝影機過馬路……
我也在臺北生活
但我反而覺得
現在走在斑馬線上
會禮讓的車子比以前多了
只是
車輛禮讓行人到底要什麼程度才合理
這是否又因人而異
以臺北市很多大路口來說
是右轉車要等行人
但燈號是一起的
不管給多長的綠燈
總會有行人要過馬路
那車輛到底該等多久
如果有一點點的空檔該不該趕快過
還是
抓空檔快速過去的話
反而會被即將走來的行人怒瞪呢
如果車輛為了不給行人壓迫感
而離斑馬線較遠
那麼
要右轉過去的時間可能多了一兩秒
那要等到偶而的空檔可能更難
(題外話
每個行人走路速度不同
偶爾會碰到只剩五秒仍悠閒漫步的人
雖然行人最大
但當你跟車輛共用紅綠燈時
應該也該去注意到剩餘秒數
因為那剩餘秒數不是你一個人的)
我覺得
道路上所有使用人還是要相互尊重
當然
行人是道路上最該受保護的用路人
這點無庸置疑
我自己是行人
(但我過馬路應該是屬於快走型的)
偶而是機車駕駛
假日可能會變汽車的副駕駛座
所以我覺得禮讓也該從相互思考開始
總之
至少臺北給我的感覺
已經比以前好很多了。
(如果這篇會被噓也沒關係啦
我只是想提供另一個思考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