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家門口停了一台車 怎麼處理較好

作者: upufuxup (HelloRain)   2015-03-26 00:50:3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原出處:
http://ppt.cc/fqwf
二、惟家中出入口或已按前列規定合法設置之「車庫」前,
並未繪設禁止停車標線而遭擋道者,可先請轄區派出所員警協助查詢該車籍,
通知車主駛離,如無法通知時,得視有無構成妨礙其他人、
車通行處所停車之具體違規事證,
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規定予以舉發拖吊。
原出處:
http://ppt.cc/cZ3E
注意看喔~~~第五條"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是違法的。
警察都會騙你說沒有停在紅、黃線上,他們沒辦法處理。
不然就騙你說,沒有這條法律。
其實是可以把他們通通拖吊走的。
※ 引述《SeaNMiz (尚蜜汁)》之銘言:
: ※ 引述《Changenyi (())》之銘言:
: : 拜託大家幫我想辦法,我真的很困擾,謝謝。
: : 我住在高雄,我家門口前面停了一台休旅車,停了大概兩個禮拜,
: : 我們有寫單子請他車子別停這裡,
: : 因為那台休旅車停了,我家機車就只能夠停在紅線,出入也很不方便,
: : 今天終於打電話給警察,但警察說車子沒停在紅線不違法,
: ^^^^^^^^^^^^^^^^^^^^^^^^^^^^^
: : 但是看了實在很礙眼,我家附近慢慢走的話,不到5分鐘就有停車場,
: : 別的地方不停,偏偏停在我家出入口,
: : 以前碰過好心的車主,會體諒我們把車開走,
: : 也碰過直接罵我們路霸,馬路為什麼不能停。
: ^^^^^^^^^^^^^^^^^^^^^^^^^^^^^^^^^^^^^^^
: : 但我沒說你不能停阿,鄰居以前停機車我們也沒說話,
: : 可是停到人家家門口,阻擋出入,
: : 連機車都沒辦法停,只能停在紅線上的感覺真的很差。
: 洨魯妹我懂你
: 洨魯以前也遇過這問題 很困擾
: 問過警察朋友也GOOGLE過,沒畫紅線的地方就算是你家門口
: 警察也沒辦法開單或拖走,大家是可以停車的
: 如果要申請劃紅線,可以去找里長杯杯,不過鄰居賭爛你的話
: 變成你家門口有紅線,你家自己的車也不能停~~
: 解決方法:
: (1)跟車主溝通,相信台灣最美的是人,大家都很nice的
: (2)千金難買好鄰居,把房子賣了,去買好鄰居
: 補一下之前拍的 家門口被停車的照片(都不是我們家的車)
: http://i.imgur.com/t8V4vuL.jpg
: 這樣有安慰到你嗎~~
作者: naoko22 ( )   2015-03-26 00:57:00
作者: summeruse (貓膩)   2015-03-26 01:04:00
感謝你! 但說真的叫拖吊也怕被復仇...
作者: vainbook (Dante)   2015-03-26 01:06:00
推 警察是懶還是不知呢
作者: summeruse (貓膩)   2015-03-26 01:06:00
怕麻煩阿 都嘛這樣會大剌剌的停別人家門口或出入口還理直氣壯的那種 最無法同理別人 請他挪位子還會瞪你呢
作者: mm56 (^^)   2015-03-26 01:19:00
這是模糊地帶,因為他只妨礙到你,真的強制拖吊~對方站的住腳,沒有紅線或黃線 何以執行強制拖吊?然後在去申訴,搞不好在告強制罪。萬一車子拖吊有受損在提民事賠償,當然他也不一定勝訴,所以....
作者: linwinston (胖鴿子)   2015-03-26 01:47:00
請你舉證如何妨礙他人通行才能告發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5-03-26 10:02:00
謝啦,不過這種事真的很煩,家有門不能爽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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