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過] FB上陌生人的公然污辱

作者: a0953952096 (小蝸)   2015-03-23 20:57:47
FB上陌生人的公然污辱
大家好,發生事情是我的朋友,她本人在日本念書
創了一個分享日本生活、手繪圖文、食物以及日常生活的粉絲團
今天她PO了一張穿和服的畢業照,結果就有一名粉絲在底下留言
"肥"
版主回謝謝指教
可是朋友們看不過去說"這位伯伯我們都可以當你小孩了,
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用這種字眼說你會怎麼樣!"
然後這名中年男性版友就開始惱羞成怒說一堆很難聽的留言..(公開)
1.肥照片Po上網在公共臉書,有礙觀瞻,妳知道嗎?做人要有自知之明
2.樓上的小妹妹,妳的鬼話像幼兒一樣幼稚,跟神經病沒什麼兩樣
3.我在臺北市東區的房屋,租給補習班,我是屋主,我為何要自卑?
4.妳小日本X,滾回日本,不要再來臺灣這裡亂
5.樓上的母XX女人想重新發動戰爭,我奉陪
6. 妳不能阻止妳的母X朋友繼續罵我,我奉陪到底
7.我沒有指名道姓,歡迎妳來告。我會告妳誣告罪
(X是狗或賤)
我看了也很生氣,但朋友版主堅持不想惹麻煩,畢竟她還在日本念書
而且那無聊的粉絲感覺就是仗著自己有錢說不怕告....
會貼來女版是因為版主堅持不想惹麻煩...而且感覺也不會有什麼刑責
想說算了....
"參考依據
‧ 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刑法第三百十四條:「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項:「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感覺花錢就可以了事(對有錢人來說)
雖然不是當事人,但還是很氣這些在網路上亂罵人的人
每次看到仇女文...什麼打工渡假或旅行或出國讀書就是淫亂、吸洋屌、肉便器什麼的
就會覺得...在國外阿...聽過種族歧視的話還沒有台灣人自己講來的難聽
(因為覺得遮名子很麻煩就不貼圖片了,請大家見諒)
她本人還是怕麻煩不想把事惹大(日本人的個性)唉..
大家不用建議或是幫忙,就當作看個故事就好...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5-03-23 20:58:00
覺得這人精神狀況好像...
作者: shoenix1169 (咕嚕)   2015-03-23 21:00:00
作者: cashko   2015-03-23 21:01:00
作者: linyap (miche)   2015-03-23 21:02:00
只能說除非時間很多可以跟他耗 不然不要跟豬打架
作者: iinstan (超級討厭核桃)   2015-03-23 21:03:00
我在銀座有房屋租給百貨公司 鍵盤屋主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5-03-23 21:04:00
告。付出代價。
作者: cashko   2015-03-23 21:04:00
我在紐約有間商場,聽他胡說八道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5-03-23 21:04:00
不想告的話就封鎖就好了啊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5-03-23 21:07:00
我昨天打給我乾哥戈巴契夫 也是沒人接
作者: ji3cp32u2ul4 (中二病也要耍頹廢)   2015-03-23 21:14:00
天才小釣手
作者: dddyen307 (Shanti)   2015-03-23 21:21:00
直接封鎖怪人就好了啊
作者: yellowones (yellowones)   2015-03-23 21:24:00
我在太平洋有個小島,叫他放地契上來 XD
作者: mitsurino (せんせー*8)   2015-03-23 21:27:00
這絕對可以告 他是在她「本人」的臉書留這種針對性強的留言
作者: carnie   2015-03-23 21:27:00
所以年紀大真的不代表成熟跟有水準 又一個案例證明惹這樣想好了 這位伯伯大概很寂寞心靈空虛吧 蠻可憐的
作者: venny6501 (凡妮)   2015-03-23 21:30:00
只會仗網路口出惡言= =
作者: email5566 (真˙阿湄五六)   2015-03-23 21:30:00
我自己遇到超多這種人 男生比較多
作者: aizawafff (沒有ID)   2015-03-23 21:30:00
誣告罪成立很難,這阿伯蠢到有剩
作者: pikasusu (皮卡蘇蘇)   2015-03-23 21:31:00
作者: ghio6161 (越野兔)   2015-03-23 21:34:00
想要吸引注意吧,跟國中生屁孩沒兩樣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5-03-23 21:38:00
沒有指明道姓?在她的臉書留言不就是針對她不然是針對誰?還沒有指明道姓咧
作者: c1over3   2015-03-23 21:38:00
本人不想繼續你們就別搧風點火了成立粉絲團(或想當明星)想讓大家注意 永遠會出現不喜歡的人
作者: carnie   2015-03-23 21:42:00
成立粉絲團跟想當明星(想讓大家注意)有關係嗎?0.0a
作者: c1over3   2015-03-23 21:43:00
如果你們只想圈內玩玩 聽想聽的話 告有勝算 想要長期經營或認真投入 就需要防彈鐵內心 和無視技能
作者: carnie   2015-03-23 21:43:00
看到這種情形又想到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真的很衝突
作者: c1over3   2015-03-23 21:44:00
粉絲團和明星同樣都是想被注意不是嗎?
作者: carnie   2015-03-23 21:44:00
可是作為一個台灣民眾 臉書留言說別人肥 真的很沒水準啊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5-03-23 21:44:00
本人都不想告了,外人不需要再多說什麼吧......
作者: MYLIUUU (Brittle!)   2015-03-23 21:44:00
可以備案,比較麻煩的是對方跑程序!
作者: carnie   2015-03-23 21:45:00
哀 這種人是不是自以為可以為所欲為啊 哀
作者: c1over3   2015-03-23 21:46:00
不必扯到台灣風景吧 本來就不可能發生所有人都喜歡的情況愈紅的愈多人罵 沒人知道的沒人罵 囧
作者: carnie   2015-03-23 21:46:00
所以我真的覺得在台灣要當公眾人物也蠻可憐的=.=
作者: c1over3   2015-03-23 21:47:00
ptt看久了 第一個字還好(?) 後面真的很爛(標準頗低)c大妳是覺得台灣之外的公眾人物都沒人罵嗎?xd一樣愈紅愈有人去亂
作者: ilikegch (midori)   2015-03-23 21:49:00
什麼東西日本人的個性,你朋友到底哪國人
作者: carnie   2015-03-23 21:49:00
這樣說吧 有天我媽總對我說 社會上壞人很多 我總覺得我媽太悲觀 可是後來真覺得我媽說的沒錯 就算是台灣 壞人也多!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3-23 21:51:00
網路上很嗆 一到法院龜的跟俗辣的人多的是
作者: c1over3   2015-03-23 21:51:00
另外我記得臉書不會理非重大事件的個資申請 請法院去調也一樣(好像是新聞)
作者: Zivia (空白)   2015-03-23 21:56:00
穿和服拍畢業照…漢娜4ni嗎?
作者: Tucano (圖卡諾)   2015-03-23 22:01:00
我怎麼記得那個粉絲團之前有上womantalk版po文然後被噓爆啊
作者: a0953952096 (小蝸)   2015-03-23 22:14:00
我朋友不是漢娜唷....也不是翻譯粉絲團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3-23 22:23:00
在日本也可以透過線上報案報警喔 刑事警方會主動調查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03-23 22:38:00
這絕對告得成,跟你保證
作者: vvus (不囧)   2015-03-23 23:00:00
直接提告拜托 請勇敢的捍衛自己權利 還是你朋友覺得被罵無所謂不要只會討拍 勇敢的站出來
作者: pagl ( (^ε^)/ )   2015-03-23 23:18:00
談話紀錄有備份 可以告 不用怕啊
作者: zachcool2001 (豆仁)   2015-03-23 23:35:00
要告快告不要只是來討拍
作者: rabbit0531 (兔)   2015-03-24 00:55:00
給他教訓好嗎 有夠討人厭
作者: ianne936 (豬豬超人)   2015-03-24 01:23:00
說要不定有在上仇女版
作者: bee921030 (小狐狸)   2015-03-24 02:20:00
我很喜歡看那個粉絲團 而且照片明明就很可愛哪裡肥
作者: audiencelin (讓人被愛並且經過)   2015-03-24 12:18:00
可惡 想看原文
作者: purin275 (嗡嗡兔)   2015-03-24 14:11:00
漢娜? 昨天看到和服畢業照沒想到有這種無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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