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上陌生人的公然污辱
大家好,發生事情是我的朋友,她本人在日本念書
創了一個分享日本生活、手繪圖文、食物以及日常生活的粉絲團
今天她PO了一張穿和服的畢業照,結果就有一名粉絲在底下留言
"肥"
版主回謝謝指教
可是朋友們看不過去說"這位伯伯我們都可以當你小孩了,
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用這種字眼說你會怎麼樣!"
然後這名中年男性版友就開始惱羞成怒說一堆很難聽的留言..(公開)
1.肥照片Po上網在公共臉書,有礙觀瞻,妳知道嗎?做人要有自知之明
2.樓上的小妹妹,妳的鬼話像幼兒一樣幼稚,跟神經病沒什麼兩樣
3.我在臺北市東區的房屋,租給補習班,我是屋主,我為何要自卑?
4.妳小日本X,滾回日本,不要再來臺灣這裡亂
5.樓上的母XX女人想重新發動戰爭,我奉陪
6. 妳不能阻止妳的母X朋友繼續罵我,我奉陪到底
7.我沒有指名道姓,歡迎妳來告。我會告妳誣告罪
(X是狗或賤)
我看了也很生氣,但朋友版主堅持不想惹麻煩,畢竟她還在日本念書
而且那無聊的粉絲感覺就是仗著自己有錢說不怕告....
會貼來女版是因為版主堅持不想惹麻煩...而且感覺也不會有什麼刑責
想說算了....
"參考依據
‧ 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刑法第三百十四條:「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項:「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感覺花錢就可以了事(對有錢人來說)
雖然不是當事人,但還是很氣這些在網路上亂罵人的人
每次看到仇女文...什麼打工渡假或旅行或出國讀書就是淫亂、吸洋屌、肉便器什麼的
就會覺得...在國外阿...聽過種族歧視的話還沒有台灣人自己講來的難聽
(因為覺得遮名子很麻煩就不貼圖片了,請大家見諒)
她本人還是怕麻煩不想把事惹大(日本人的個性)唉..
大家不用建議或是幫忙,就當作看個故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