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啦,又是被借錢文,實在覺得很不舒服!
這次向我借錢的主角工作方式比較類似接案件的,
沒接案就不會有收入,換句話說,只要稍微認真點工作,
一個月的收入可以是我的兩倍。
不知道大家的標準是甚麼,但對我來說,就算加上一個月八九千的房租,
單身女子一個月五萬還不夠花是一件很不可思議的事情;
當然啊,就已經在台北了,去哪都還要坐計程車、
每個星期上至少上兩次夜店,一次少說花個三五千,
頭髮、指甲甚麼的也都有定期去特別打理,
(我這種土人實在不懂水晶指甲這種事情,不是要批評做指甲的人,而是不懂為什麼連生活費都不夠還要把錢花在這種地方?!)
前幾天還聽說她每個月請人打掃自己的房間,
房間也才幾坪大而已,要不是我住很遠,這筆錢我都想賺了。
(她:才花一千塊而已啊)
五萬有五萬塊的生活方式,兩萬二也有兩萬二的生活品質;
如果一定要跑趴,去夜店前先去便宜的地方喝酒啊,
如果非得追求直達門口的感覺,可以先搭捷運再轉計程車就不會那麼貴啊,
水晶指甲已經超出我的理解範圍所以我也不知道有甚麼替代方案...
這麼會「寶貝自己」的生活態度我是沒意見,
反正自己對錢很看得開,覺得不需要存款,carpe diem!
只是自己又不好好控制收支,
想上班就去上,心情不好,仗著自己能力強老闆不敢動就好幾天不工作。
搞到現在要跟人借錢,我是真的連一毛都不想借。
又不是說甚麼上有老下有小,朋友一場當然願意幫,
只是跟我借錢然後還過得比我爽,這樣對嗎?
這幾天被這件事搞得很煩,希望不會有下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