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個話題已經冷掉了,但是還是想要回個文,與大家一同思考
外籍配偶在大家的觀念裡是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在仲介與種種作為下
也確實很像是用錢買來的,像是人口販賣。
外籍配偶最直接遭受的批判,就是以金錢、物質直接交換"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
只是,我們或許可以反思。就算是一般的婚姻,真的那麼"純粹"、只注重感情嗎?
或許不止。
我們依然會考慮許多的因素,包括文化的、宗教的、甚至也會是對方家庭狀況的。
我們也依舊會有許多有趣的文章與討論,
例如上次很紅的相親文,最後就是開絕招比薪水。
又或是有人開價對方薪水要N萬。
例如我們也會常有這種揶揄:少奮鬥二十年、當少奶奶、飛上枝頭的麻雀。
也甚至會有愛情與麵包這一類比喻難以抉擇的情況。
我要說的,是一種視角的問題。
有的時候,我們對於外籍配偶,批判其沒有感情基礎,
表示我們對於婚姻是具有需要感情交流,甚至有一些"感情最重要"的想像。
並且變成了一種類似道德的規定。
當然,婚姻要美滿,夫妻彼此當然需要有好的感情交流,這是沒有錯的。
只是我們難以忽略自己在選擇配偶時仍會考慮感情因素以外的條件,
或許結婚真的不是那麼純粹的兩人相愛,
那麼對於外籍配偶,我們或許可以多一點的包容與了解。
推薦一本書,夏曉鵑的"流離尋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