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第一次告人就是告東森記者

作者: realJume (巴毛兒)   2015-02-24 21:12:07
我來更新一下後續
我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了
過年前就收到了
完全沒有開庭XD 檢察官直接做出不起訴處分了
謀菜我準備好多資料 還有網友幫我備份 結果都沒用到
而我今天去地檢署遞狀對廠商提出誣告告訴了
我知道誣告的要件很窄很難成立
我覺得自己開放嵌入語法 又對嵌入的人提告
應該符合明知自己陳述非事實 並非對法律的誤解或事實誤認
詳情我有寫成文章
http://talkchick13.pixnet.net/blog/post/109358933
希望大家告訴大家 單純嵌入youtube語法是不構成犯罪的
我實在很擔心記者一亂報 很多人會依此去搜尋嵌入自己影片的人
提告然後收和解金.....
另外對東森丁元凱跟廠商提告誹謗還沒開庭
但偵查隊說他們做過筆錄了
東森那方面的回應他們客觀中立XDD
我已經徹底放棄東森了就等司法判決吧
※ 引述《realJume (巴毛兒)》之銘言:
: 最近真是新年壞氣象Q__Q
: 我兩年半前在部落格寫了一個冰沙搖搖杯的使用心得
: 裡面嵌入了一個在youtube找到的搖搖杯使用影片
: 兩年半後那影片的作者跑來告我侵犯他著作權
: 一開始覺得莫名其妙
: 因為他自己youtube影片權限開放嵌入 也沒有任何禁止轉載字樣
: 而且我覺得我的文章應該是在幫他杯子打廣告吧
: 做完筆錄本來只是覺得很倒楣
: 結果過兩天他居然跟記者說我是用他的影片在網路上賣別人的杯子營利
: 是看到新聞我才知道那不是同一個杯子 只差在logo不同 一個有一個沒有
: 但杯身杯蓋吸管都長得一模一樣
: 網路新聞就算了 還作成電視新聞連播
: 該記者完全沒有採訪我 就跟業者一搭一唱
: 說我確確實實有商業行為 還跑到我粉絲頁截圖
: 在新聞裡面報導我說「原來我買到別家杯子」 是明顯不認錯
: 都跑到我臉書了 我臉書明明有寫事情原委他都不報導 也沒訪問我
: 反而花時間去找了很多我自己拍的youtube影片跟受訪影片製造新聞
: (穿長頸鹿衣服跟狗打架的影片 我真不知道他放這個幹甚麼)
: 最後一段甚至說我出過法律書籍 還被人家告 那本書應該自己拿來看看之類的
: 我氣炸~~~~~~~~~~~~~~~~~~~~~~~~~
: 沒有做的事情為什麼要我認錯
: 我嵌入youtube語法這件事智財局都說不侵權了
: 何況根本還沒有開過一次庭 記者憑甚麼自己說我侵權賣杯子
: 還說我寫業配文 那篇文章完全沒寫我在賣杯子 還叫大家想買自己去網路上找自己比價
: 現在講的好像我盜用別人影片營利 還企圖誤導大家 製造我知法犯法的錯誤印象
: 我氣到當天就備份所有資料去警察局提告加重誹謗 記者跟業者都告
: 我現在無法貼該新聞給大家看
: 因為東森新聞雲接到風聲的樣子已經把新聞下架
: 新聞影片也找不到了 我當初備份還是花錢去側錄公司買新聞影片
: 現在查出來做這新聞的記者是鼎鼎大名的丁元凱先生
: 我真的快氣死 好好的沒事現在要跑法院
: 我真的希望可以透過告他們 讓他們不要再做這種沒查證的新聞
: 雖然我知道很難 告媒體我自己也很挫
: http://talkchick13.pixnet.net/blog/post/92711597
: 這是當初那篇文章 我想問大家
: 我沒講你看得出來我文章中跟影片裡面是不同一家的杯子嗎?
: 而且有眼睛的人應該都看得出來這就是一篇很普通的心得文
: 重點是這篇文章是兩年半以前!!!
: 兩年半以前我部落格人氣一天一兩百誰請我寫業配????
: 真是快氣炸啊啊啊啊啊
: 我有出一本生活法律書籍 還有自由時報的專欄
: 現在弄得我好像知法犯法一樣這損失跟傷害 我要你們賠!!!!
作者: windesign88 (妙麗)   2015-02-24 21:22:00
恭喜!終於
作者: y1ng96119 (jen2ifer)   2015-02-24 21:22:00
恭喜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   2015-02-24 21:24:00
作者: judicialp (藍色龍貓)   2015-02-24 21:25:00
不起訴 你可以聲請再議 直接到法官面前講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   2015-02-24 21:27:00
所以....是你告人 結果檢方不起訴 是這樣嗎
作者: Tucano (圖卡諾)   2015-02-24 21:27:00
巴毛加油~恭喜妳
作者: smt3457 (jacky)   2015-02-24 21:27:00
作者: rachel30617 (蕊球)   2015-02-24 21:27:00
辛苦你了 拍拍
作者: petyusuke (星野蝶)   2015-02-24 21:30:00
恭喜巴毛
作者: vivi7angel (肥肥小花)   2015-02-24 21:32:00
不起訴?!=>兩年半後那影片的作者跑來告我侵犯他著作權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2-24 21:33:00
妳太棒!!
作者: bettyshinn (跟寶寶說再見)   2015-02-24 21:34:00
恭喜過年好消息
作者: laurine1102 (laurine)   2015-02-24 21:40:00
加油Q_Q 希望可以讓丁大記者有所警惕唉
作者: rngo (rnGO)   2015-02-24 21:44:00
加油!
作者: oqq4123 (子集合)   2015-02-24 21:47:00
厭惡製造業不查證新聞空說大話 疑似 恐傳 誰說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5-02-24 21:57:00
那種咖不叫記者拉!(鄙視)
作者: zxcvf ( )   2015-02-24 21:58:00
推 行政中立還滿好笑的XD
作者: penelope (潘妮洛普)   2015-02-24 22:00:00
加油!
作者: xxsnake   2015-02-24 22:08:00
恭喜
作者: fordham5566   2015-02-24 22:12:00
作者: TOMOMI (浮生若夢...)   2015-02-24 22:17:00
加油!!
作者: anils (anils)   2015-02-24 22:20:00
恭喜~~加油!!!
作者: folkblues (人有悲歡離合有用嗎~科)   2015-02-24 22:37:00
推推,祝丁大記者跟東森這部分的訴訟也順利進行!
作者: speedstar521 (全新的開始)   2015-02-24 22:42:00
恭喜巴毛!
作者: weier (weier)   2015-02-24 22:48:00
巴毛棒棒
作者: allofme (不能改變的事 改變了我們)   2015-02-24 22:48:00
陰森記者不意外
作者: leowahaha   2015-02-24 22:48:00
恭喜
作者: asteroid217 (毒蘋果)   2015-02-24 22:49:00
加油!!
作者: csy812 (Fish)   2015-02-24 22:58:00
加油!!
作者: beaver (海狸先生)   2015-02-24 23:22:00
原po加油
作者: ivy0705 (Ivy)   2015-02-24 23:29:00
加油加油!給不實媒體教訓!
作者: linkinclaire (insomnia)   2015-02-24 23:30:00
加油!!告他!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5-02-24 23:39:00
加油!!!
作者: restar411 (絮絮)   2015-02-24 23:56:00
加油!! 太好了~
作者: xiaopei (???????)   2015-02-25 00:12:00
丁元凱的新聞(?) 超吵的我們整家聽到他的聲音就會轉台, 不是聲音高亢內容聳動就叫熱血好嗎?! 熱血不是這樣用的!
作者: kaese (起司)   2015-02-25 00:27:00
推巴毛
作者: thunder02 (thunder02)   2015-02-25 00:28:00
推推辛苦了!
作者: Mirabell08 (陽光)   2015-02-25 00:33:00
我們家也是聽到就轉台..
作者: r19950206 (瓏莉)   2015-02-25 00:53:00
加油!!
作者: OuOb (太陽臉)   2015-02-25 01:06:00
恭喜喔~這款歹擠金價就夭壽 希望你加油!!
作者: bloodfish (血魚)   2015-02-25 01:46:00
我因為這主播不看東森
作者: ritaerythema (我是台灣人)   2015-02-25 03:09:00
辛苦了
作者: loveayumi703 (阿U米)   2015-02-25 08:01:00
作者: s334853 (Wuzai)   2015-02-25 12:57:00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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