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阿扁

作者: millennial (早起的蟲兒)   2015-02-13 00:37:02
※ 引述《mamalove (透明的)》之銘言:
: 我的想法是
: 1.身為中華民國的總統,掌握實質的權力跟財團拿錢,請問原因是什麼?
: 難道不是拿全國託付最高領導權力,與特定財團做利益交換嗎?
: 那他有拿他的專業,真心為全國著想? 還是趕快狠撈一筆,利益交換?
: 多到十幾億之譜,很多人卻認為"不是納稅錢,不是我家的錢, 阿扁無罪"
: 我覺得很是非不分。 那以後身為最高公職人員,都可以這樣辦嗎?
陳水扁前總統有沒有罪?我想可以讓一堆法律人戰到天昏地老。
但,以當局對待陳水扁前總統的標準,有多少政治人物是清白的?
財團有沒有給執政黨政治獻金?有。有沒有給該黨政治人物政治獻金?
那何謂政治獻金、何謂賄款呢?
以陳前總統龍潭案的標準,非直屬下級單位給予特定財團便宜,
總統依法負責國防、外交(對中關係),行政最高首長是行政院長。
這就像昨晚有人問馬總統躲去哪了一樣,干它屁事啊。
(最多不過只有法務部部長任命的政治責任)
該案中一改舊有判例改採自創的實質影響力,認定其有對價關係。
這樣有如古代漢王朝政爭入罪的手法,要讓支持者心服口服
似乎有點難度。
(關鍵字:貪汙、法定職權、實質影響力
延伸閱讀:
http://www.taiwansi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5126&Itemid=119)
: 2. 我實在很難相信 漏尿 腦萎縮 手抖 憂鬱症 之類會有"病情複雜 隨時致死’的可能。
: 像腦萎縮,如果年紀大了,照片子有些人多少腦部會比年輕稍小的。
: 那其他監獄的人 應該很多都可以符合這種情況吧
: 那一切也要公平辦理。
: 那六個犯人 ,我為他們難過。
台北榮總與多位醫界專業人士都提出居家療養的建議,你可以說那些囚犯沒他的政治人脈
,那些醫療報告都是騙人的,但有這麼多權威人士背書在程序上他是合理的。
就像柯文哲講的一樣,把一個前總統用粗暴的手法關起來並不會使正義得到伸張,
藍綠和解永遠都是兩條平行線毫無交集。
政治會讓有負面形象存在就是因為,正反雙方太容易堅持己見毫不退讓。
依照原PO這種講法,讓人覺得台灣人其實不是要一個人出來做事,而是要一個神。
08年媒體上的渲染說總統貪汙、用空軍一號運贓款出國等等等等等,結果現在說
雖然不是國家的錢但BALAHBALAH 嗯 不錯
他有沒有罪?不知道。但陳水扁前總統對於國家、台灣的貢獻,能可以否認嗎?
國家借了八百億當散財童子每個國民發了三千六百塊,最後得出來的效益是?
八百億就這樣扔到水裡,除了國民很爽很爽多買一台PSP外,然後呢?
八百億可以蓋六座台灣塔、五十五億買了兩艘派里級巡防艦,某時期最風行的營養午餐
可以吃到吐。雖然都知道但還是繼續糾結在財團總共給了陳水扁七億很過分。
政治看到二十幾歲了,讓我學到一點就是,要陷害競爭對手,攻擊人品為上、其下言行、
最後才是能力、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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