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公寓的公用設施

作者: eyln (艾牡)   2015-01-31 21:55:19
想請問版上的大家有沒有碰過這樣的狀況
會建議怎麼解決呢?
前提:我們家是前幾年買了這間房子
當時的屋主已經不是第一手了
同時我們簽訂的契約上並沒有提到「地主戶」
口頭上也沒有
狀況:在抽停車位(有點難解釋 公寓的車位是要用抽籤的 抽到才有車位才要繳租金 )
或是有公用設備壞掉、換修(水塔、樓梯間的燈等等)
管委會(是我們公寓的人 收管理費分配的)說
我們是地主戶 所以不能抽籤 也不能有補貼
其他租戶是可以的
問題1:我們不是第一手 這樣算地主戶嗎? 有法律可以說明嗎?
問題2:公寓的公約 好像要所有住戶同意才成立? 印象中有法律規定 但想不起來
我們有問過地主戶享有什麼權利?還有誰是地主戶?
管委會的人都用他不清楚來回答= =
也有其他後來搬來的住戶質疑他們抽車位作弊
我覺得這樣說明不清楚
對我們後來搬來的住戶很不公平
拜託大家給我建議!!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5-01-31 21:57:00
看你們的公寓大廈訂的規約怎麼說不過我在想你們這種的大概連規約都沒訂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5-01-31 21:58:00
請教律師會不會比較好?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5-01-31 21:59:00
我覺得可問問管理公寓大廈的都發局怎麼處理看是改規約或怎麼樣
作者: ld29 (不絕)   2015-01-31 22:02:00
管他說什麼 叫他把規定拿出來再講 隨便口頭亂說誰知道真的假的 真的把規定拿出來才能討論後續法律問題有沒效力不過自己也要小心 有時候這些管委會都是三教九流人物 不然你想誰沒事敢淌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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