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太急買房了.心痛.

作者: rainbowsay (終會天晴,幸福遇見)   2015-01-27 05:17:57
※ 引述《newyoyo (藍)》之銘言:
: 因為現在怕銀行那邊會貸不到
: 一開始他們口頭說可以貸到那價格
: 我也和房仲說我頭期有多少錢
: 但我查實價登錄,真的會怕我沒那麼多頭期款了
: 至少要多增加100萬元.
這句話看起來像是頭期款要加100萬
第一篇讓我誤會是100萬的房子買貴花了200萬 ~"~
: ※ 引述《hellobla (hellobla)》之銘言:
: : 你有沒有做過實價登錄的功課?
: : 主管機關受理權利人或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不動產成交資訊後,民眾即可

: : 上一季的資訊。
: : 至於當季的資訊,因需就申報資料內容進行篩選,確認申報資料之真實性及合理性,

: : 過高或過低之交易行情,故仍需約一段時間方可查詢。民眾如以網路查詢者,不收查

: : 用。
: : 先說,實價登錄不是昨天隔壁賣了,今天馬上就刊上去的。你看到的價差100萬,搞
不?
: : 是這一兩個月漲了很多再加上屋主喊價也有可能,實際可能沒虧到100萬。
: : 另外合約你都簽了,怎麼還可能要求審閱期,審閱期是你簽之前可以看的,不是簽之

: : 可以慢慢看合約再反悔的。
: : 何況沒有審閱期的話,通常仲介都會口頭告知+簽名確認放棄審閱期,這點你在簽名
時?
: : 確認過嗎,還是就衝動簽了?
: : 很好奇你當初怎麼挑這間房的,上網看的話也有其他鄰近地點的物件可以參考價錢吧

: : 大房仲網、591等等,如果其他類似物件價格跟你買的都差不多的話,那應該是沒什
麼?
: : 到。
: : 錢都給了,先想想怎麼補救吧。
: : 不要想一些奇怪的方法了,好好的去跟屋主談談,有誠意說不定對方還會少收一點,

: : 告對方詐欺,或是告仲介,除非仲介真的有隱瞞什麼該告知的事項,否則官司大概都

: : 了ˊ_>ˋ
請原PO冷靜
以下把我的推文說的詳細一點而已
應該適用品牌仲介(招牌黃.綠.紅.橘的) 有不明背景的小仲介業例外囉~
買賣前
買方依需求看房子.了解行情.周遭生活機能
賣方依需求賣房子.裝潢防水等工程下去增加賣相
買方喜歡就出斡旋金議價,也可以簽要約書不付斡旋金
(想反悔隨時可以收回,如果屋主接受出價則斡旋轉為訂金,反悔就沒收了)
實價登錄 (內政部網站 http://lvr.land.moi.gov.tw/N11/homePage.action )
我剛好查到一個總價差3倍以上的案子
板橋府中路,一樣的路段,電梯華廈,坪數接近,可以懷疑是同一棟吧!


103/5 1300萬 10樓
103/9 420萬 5樓
怎麼晚買的剩三分之一!!!
別急,下面框框有個交易明細打開來
103/5 1300萬的


103/9 420萬的 上面有備註"親友.員工或其他特殊關係間之交易"


是的,這種特殊交易通常不當做行情參考
建議原PO多看看附近的路段價格確認一下
如果仲介沒有提供行情,依法可以罰款的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4-2 條第一項 公平提供雙方當事人類似不動產之交易價格。
及罰則第 29 條第二項 違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買賣流程中後悔了呢? (可搜尋履約保證流程)
支付費用分為簽約款10% 用印款10% 完稅款10% 交屋款70% 仲介費另談
可依不同需求及貸款方式調整款項比例
這些錢都是匯進履保帳號,不太會被仲介或屋主吃掉
若買賣一方有疑慮,大部分都會先解決問題再繼續付款
如果超過交屋時間都未交屋,造成延誤的買方或賣方可是要罰錢的,以日計費喔~
簽約之後若違約,違約方勢必要支付違約金,依合約內容而定,大部分是沒收簽約金
若用印款也繳了,回不來的機率頗高
無形支出的人力.服務,如果要求賠償是沒有標準的,沒良心的能凹多少就凹多少
真的有不可抗拒之原因或困難也可以調解降低違約金額
很多人都是儘早認賠殺出,或是想辦法再用原價賣掉
我想問原PO
貸款是依照合約金額及房屋狀況核定的
若1000萬的房子可以貸到8成,你自備200萬頭期款
這跟實價登錄有什麼關係?
隔壁房子價值500萬,你還是可以貸款800萬呀!
對於部分板友回覆的內容看法
很多不良的房仲沒錯,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找直營店或信譽好的仲介業者
品牌還是有品牌的形象要維護,敢亂來的不多
互相搞破壞的就很多囉~ 這可能要去房屋買賣板才問得到比較多故事
還是要看原PO跟哪一家仲介買房,他很緊張了不要再嚇他
給原PO的建議
給仲介的佣金是"服務費",顧名思義就是要服務到你滿意,讓你心甘情願掏錢出來
解決問題請交給仲介,違約不買對他們的收入.業績.休假.心理.生理.家庭都有很大的影響
我相信他們全公司都會想辦法搞定你的問題
尤其現在景氣不好,說什麼都會幫你的
房仲擺爛就客訴品牌總部,一定會有滿意回覆
客訴太多這間仲介公司就不用做了(可能換個品牌吧)
千萬不要找屋主
我知道屋主委託仲介銷售期間,私下成交是要罰錢的(只要仲介有帶看記錄就可求償)
私下解約我是不曉得會怎麼樣,但若我是屋主才不會理你
前面說的,錢進了履保帳號不是屋主的,要等到交屋結算
你們可以檯面上談,哭哭給屋主看,擔心貸款還不出來要賣器官怎麼辦等等隨你掰
屋主大不了摸摸鼻子繼續賣囉~
天都亮了QQ
覺得文章有點不知所云沒有很完整...
我打完發現這可能是一場誤會呀...
原PO可以請仲介多找幾間銀行比價比利率,不用客氣,都是仲介該做的
要注意核貸時間不要比價比太久囉~
重點是每個月的貸款不會造成你太大壓力就好
議價時可以跟仲介談,多給一些服務費請仲介幫你殺價
現在說好像有點晚就是了
祝原PO今天可以得到滿意的解答^^
如果我哪裡有說錯也請各位指正^^
作者: Alcor (墨水藍)   2015-01-27 06:28:00
我比較想知道私下找屋主犯哪一條法 @@
作者: pink13c (^.^)   2015-01-27 08:49:00
私下找屋主要看屋主委託時 是委託一般約還是專任約專任約私下交易會罰錢的 一般約不限制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5-01-27 09:04:00
說真的若找到可靠的房仲,比跟陌生屋主談好。照步驟下斡旋、簽合約,成交後進履約保證,雖要多花些錢但也有保障,避免對方反悔或耍賴毀約甚至拿錢不過戶原波驚慌的原因應該是這套流程沒有弄仔細,先去找個最近買過房的人好好請教,或是將問題和目前的房仲討論。上房屋板不恥下問(但你的資訊要整合),並同時詢問銀行人員貸款細節。加油!
作者: hellobla (hellobla)   2015-01-27 14:22:00
私下找屋主買是不行的,有的約一個期間內都會罰錢,要違約也是要透過仲介,只是好好跟屋主談,對方還有可能不收或是少收。是說第一篇我也以為是買貴100萬,如果只是頭期要多100的話要心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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