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行為不算服務業
但是我們去醫院或診所看病
掛號 付錢 住院 領藥 送撿體 找診間 過號等叫號
種種的程序和流程當中也不全是醫療行為
醫院或診所難道就不提供服務了嗎?
有些診所會花心思讓掛號叫號的流程更順暢
可以網路看現在看診到幾號不用一直待在那邊等
或是讓候診的環境更怡人舒適一點
有些醫院會有老弱婦孺專用批價櫃台 降低排隊等候時間
光拿生小孩來說
每間醫院診所贈送的「待產包」內容都不太一樣
有的會送臉盆尿布紙內褲,有的通通要自己準備,有些生完還送你一碗熱呼呼雞蛋湯…
這些都不是醫療行為 而是「醫院所提供的服務」不是嗎?
就拿這次起頭事件來講
單純就是櫃台沒有足夠的小鈔可以找開客人又不願意體諒
這跟醫療行為沒有關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