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去男友分隊煮飯錯了嗎?

作者: mermermer (Mer)   2015-01-14 14:50:57
大家應該還有印象那篇海鮮粥文吧,也知道那篇上新聞了
我是站在女朋友是「錯」的那方
不過我看到那篇新聞的留言清一色都認為那個女朋友沒錯。
跟女版版友的想法好想不太一樣
想跟大家討論看看!
很明顯這個留言是針對「認為女朋友有錯的」
已經把個人資料馬賽課了
//////以下是新聞底下的留言,非本人立場///////////
本人是現職消防員,看到樓下回復大多數讓我感覺很窩心。
針對樓下一位『xxxxxxx』的發言我想要很針對性地回答你的問題:
1.這個女朋友用的水、電費用要由分"隊"(消防沒有分局)來支出。
她的確是用公家水、電,
那照你所說民眾來借廁所我們也不該借囉?
因為要使用者付費,民眾車子突然沒電我們也不該幫忙他充電囉?
公務機關本來就都有為民服務的性質在,
更何況原PO也只是以非消防員的身分去幫正職消防員做他自己的事情,
在不影響勤務為前提之下我不懂你有甚麼資格批評!
2.在分隊裡跟男友放閃恩愛可以在網路上SHOW嗎?當然不恰當!
問題是他是去幫這位消防員煮飯就是曬恩愛嗎?
那麻煩別請廚工了,不然還要跟一整個分隊的人曬恩愛其實蠻累的。
我相信消防員自己不會那麼誇張,畢竟跟同仁都是24小時相處,
不要用你認知的觀點來看待別人。
3.軍人眷屬為何不能去營區?小姐,當過兵都知道軍營屬於軍事基地,
即使是多不起眼的單位都有軍事機密的問題,
軍方的宿舍、兵力配屬是隨便誰都能進去參觀嗎?
你哥是軍人也是他選擇的,我們是消防員也是我們選擇的這沒甚麼好抱怨,
工作性質該是怎樣就是怎樣,
更何況軍事基地基本上都有搭伙配備伙食兵,消防可不是所有地方都請得起廚工!
綜合上述,我還是不認為消防員的女友來分隊煮飯有甚麼不妥,
就像該位長官所說,『沒有明文規定不能讓外勤同仁的朋友或眷屬到分隊。
麻煩你要用觀感不佳的前提也要你親眼看到真的觀感那麼爛再來講!
消防員也是人,我並不是說消防就是最辛苦的職業,但是林北一樣有繳稅然後領國家給的
錢做國家賦予的責任,
公事以外的事情在不影響所有勤務為前提,你是用甚麼身分苛責我們?
要批評前先搞清楚所有職業性質差異在哪!
然後更重要的一點,軍眷、警眷、消防員眷屬都認為自己家人的職業是最累的,
我既然屬於其中一個,那我必須說實話,
這三種職業閒起來都很閒,累起來即使是親如家屬、女友、好友也沒辦法體會的,
不要拿這三種職業做比較!我們都是領最高級的危險加給,你看了有甚麼不爽歡迎報考上
述職業!
X!消防外勤缺額還有1萬多拉!警察缺額也是上萬!更不用說軍人!
來了才講話!不然就不要只會批評!
/////留言到此結束///////
感覺真的怨念很深 最後還放大決
作者: amy45613 (空語夜思)   2015-01-14 14:54:00
我覺得真的不需批評啊= =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5-01-14 14:57:00
都承認是自己願意的了,累的話離職呀
作者: s9160632 (魚腥草)   2015-01-14 14:59:00
太陽花時候的新聞留言.....什麼對什麼錯自己有點判斷力好嗎?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5-01-14 14:59:00
我覺得這件事本身沒什麼錯,但低調點好,雖然合情合理,也有人能諒解,但事實上就是很多人不能接受→造成觀感不佳
作者: cash0722 (豈几豈几 OuO)   2015-01-14 15:01:00
消防員真的挺辛苦的..24HR待命..做1休1.大多時間在公司
作者: mermermer (Mer)   2015-01-14 15:02:00
自己認定的對錯不客觀啊 所以想知道版友的看法 如果有人願意花時間回個文就太好了 推噓都ok
作者: irina0629 (音)   2015-01-14 15:03:00
一直看這話題看到有點反感了..一開始覺得沒什麼的
作者: pandy (pandy)   2015-01-14 15:03:00
第二點真是神邏輯,護航護成這樣也不簡單針對用水用電本來覺得沒差,看他這樣講我只會覺得他在公器私用而已
作者: yaokut ( )   2015-01-14 15:06:00
每個人都不願意就離職,哪以後警察/消防員/軍人,誰要去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1-14 15:06:00
如果沒看過PTT原原PO發過的文,我也會像在新聞底下留言一樣啊,反感的是原原P的行為又不要批消防員
作者: linyap (miche)   2015-01-14 15:07:00
什麼場合該做什麼該說什麼沒這麼難懂吧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01-14 15:07:00
這話題無聊透了,我連想哪邊有理的時間都不想花
作者: s9160632 (魚腥草)   2015-01-14 15:07:00
版友的意見 之前的討論串不就有了?我覺得這篇護航很跨張就是了........
作者: ej054 (香菇)   2015-01-14 15:07:00
第一點的舉例也很奇怪,原po都說突然了,表示是突發狀況民眾平常也不會特地跑去使用吧!
作者: yaokut ( )   2015-01-14 15:08:00
她去幫忙煮,讓男友有熱騰騰的飯菜吃很棒,但實在不必這麼大聲嚷嚷就是了,煮給另一半真的就是曬恩愛阿~
作者: MSSM (呀~)   2015-01-14 15:10:00
Ptt本來就是反指標 原本那位一開始po第一篇也是蠻多人讚賞之後常常po 太高調就容易被放大檢視 鞎正常阿 壓力ㄔ測試而已 結果腦羞砍全部的文 蠻弱的
作者: YMSH205 (^^)   2015-01-14 15:10:00
說到水電費 八掛板有一篇文章提到 有些縣市政府
作者: yaokut ( )   2015-01-14 15:11:00
如同猜年齡的文,剛開始大家興致勃勃,但多篇以後,就會開
作者: YMSH205 (^^)   2015-01-14 15:11:00
消防隊的水電費還要自己出 因為縣市政府沒編預算
作者: MSSM (呀~)   2015-01-14 15:12:00
她如果認為是對的 就堅持不刪阿 刪了表示心虛 每個工作都有辛苦的地方 不爽不要作
作者: Loraiba (L)   2015-01-14 15:13:00
你這篇完全劃錯重點
作者: yaokut ( )   2015-01-14 15:14:00
不過最讓人詬病的,還是原PO的態度吧!
作者: purplo (三顆太陽)   2015-01-14 15:14:00
第一點護航的太過了 民眾不得以才會去借一下 可是女友不一定要去分隊煮飯啊?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1-14 15:15:00
呃呃 插嘴提醒一下 護航的部分是原PO複製新聞底下的留言 不是他自己的觀點 噓護航的話別對原PO激動啊"XD
作者: purplo (三顆太陽)   2015-01-14 15:16:00
第二點也很無言 難道分隊請的廚工會拍照po文說他煮飯給人吃好有成就感嗎...
作者: MSSM (呀~)   2015-01-14 15:17:00
那位護航消防人員邏輯很差阿 第一點 借電是圖利不特定人 煮飯是圖利特定人 如果一般民眾也能吃的話再來說 第二點 你會跟廚工說:鼻鼻辛苦了 好棒棒嗎? 不會嘛!就是放閃啊
作者: u6jp68 (左衛門)   2015-01-14 15:18:00
裡面的人覺得很理所當然 但是外面的人完全不解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1-14 15:18:00
所以我才說當初第一篇純分享文,大家誇讚你幫你灑花很OK後來又重複PO先不提是甚麼心態,還強調大家本來都閉一隻眼忽略觀感不佳的事情,根本X目!
作者: ryuu (我愛你啊~Kasim)   2015-01-14 15:18:00
這位煮海鮮粥的跟去分隊把男友衣服襪子分開洗的是同一位嗎?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1-14 15:19:00
同一位~
作者: MSSM (呀~)   2015-01-14 15:19:00
是的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5-01-14 15:20:00
我覺得愛做就低調做 PO版求肯定是哪招 搞倒背記者抄文而且嚴格說來 海鮮粥那篇大家也是看過就算了短時間又PO文 是真的很想得到大家的肯定還是怎樣XDDD
作者: hellobla (hellobla)   2015-01-14 15:21:00
重點是因為他去煮飯洗衣不照分隊規矩,po上來一開始還理直氣壯,被噓後又扯其他人進來
作者: purplo (三顆太陽)   2015-01-14 15:21:00
第一篇煮粥的大家都稱讚啊 後來又po加上他其他文章都在講他男友 會被噓是能理解的吧...
作者: s9160632 (魚腥草)   2015-01-14 15:22:00
小孩放學可以帶去辦公室嗎?他們可以幫忙跑公文之類的或倒茶水之類的XD(安親班倒光
作者: hellobla (hellobla)   2015-01-14 15:22:00
後來還怕被Google一直要求刪文 lol
作者: MSSM (呀~)   2015-01-14 15:22:00
廚工服務全隊 丫鬟只服務少爺 看出分別了嗎?要是沒這次文我覺得下次她會po她去分隊幫男友洗澡的文 因為工作而生活無法自理 要不要乾脆請看護算了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5-01-14 15:22:00
最後被批是因為PO文者的態度吧 真的是被噓剛好而已
作者: cash0722 (豈几豈几 OuO)   2015-01-14 15:23:00
新聞中看過~不過到底發生啥事@@??有懶人包嗎??
作者: hellobla (hellobla)   2015-01-14 15:25:00
cash大你Google新聞裡的ID就有了吧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1-14 15:26:00
hellobla所以你刪文也是被要求囉? 記得你原本只是刪回文備份後來後來整篇都刪掉了
作者: see1994 (星星)   2015-01-14 15:27:00
有私人公司真的有小朋友放學後帶去辦公室阿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5-01-14 15:27:00
咕狗都還可以找到網頁的暫存檔 只能說PO版要想清楚XDD
作者: cash0722 (豈几豈几 OuO)   2015-01-14 15:27:00
剛收尋文章名稱~也只有三四篇而已..都刪掉了嗎??
作者: masu1212 (老子)   2015-01-14 15:27:00
真的是白癡消防員 民眾借電和幫自己和男友煮飯立場依樣?
作者: hellobla (hellobla)   2015-01-14 15:29:00
對啊 庫存頁檔應該還有 原po說版友的推文會害到她男友(是誰害你男友啊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1-14 15:29:00
要是哪天同一時間一堆眷屬擠進來要求煮飯怎麼辦XDDD
作者: hellobla (hellobla)   2015-01-14 15:30:00
而且為何要扯軍人來救援,警察機關也沒人在這樣的啊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5-01-14 15:30:00
都是they的錯XD 超無言的 到底是誰高調PO版啊XDDDD
作者: miwako (我是米子)   2015-01-14 15:31:00
以前的小學高年級老師有把自己小孩(低年級)帶到班上,她一邊上課,小孩坐在旁邊寫作業,下課有同學會陪這小孩玩
作者: sin27 (扇)   2015-01-14 15:31:00
原原po為了表示不是自己的錯必須推到版友身上阿XD但實際上就是她的錯…
作者: masu1212 (老子)   2015-01-14 15:31:00
建議她去應徵看護 這麼有能力好棒棒
作者: waspie (曾為派)   2015-01-14 15:31:00
重點是原原po一直po類似的文章 大家才反感 其他事情沒差
作者: see1994 (星星)   2015-01-14 15:31:00
不過後來原PO也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了 刪除文章另在備份文章請求大家的原諒
作者: hellobla (hellobla)   2015-01-14 15:32:00
不要在下面留言比較好 我記得上次看到一個女生被屁孩嗆三字經…
作者: s9160632 (魚腥草)   2015-01-14 15:33:00
就算帶孩子也是有點不好意思 偷偷帶吧!哪有她這樣理直氣壯
作者: pikabee (PikaBee)   2015-01-14 15:34:00
有些事扯到公家機關就是會變很複雜 想討讚可以在FB上討就好了 一直po版想引人注意稱讚她真的太高調= =
作者: s9160632 (魚腥草)   2015-01-14 15:35:00
之前系辦小姐在系圖占位給小孩念書 在系上就被討論超久的
作者: Loraiba (L)   2015-01-14 15:39:00
這一篇的原PO,你明明知道前因後果也在八卦版問過掛又刪文現在又特地來女孩版開新文章是什麼意思? 反串很有趣嗎??
作者: kobebrian24 (馬可先生馬哥哥)   2015-01-14 15:41:00
消防推推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1-14 15:46:00
被屁孩盯上的那個女生留言我有看到XDDD那個女生明顯是女板鄉民知道來龍去脈,結果被無知屁孩攻擊蠻慘的
作者: askme197 (長春)   2015-01-14 15:49:00
事情都過了也沒必要一鞭再鞭吧
作者: see1994 (星星)   2015-01-14 15:50:00
可是蘋果新聞有擷取備份文章耶 所以留支持的人是否可以解讀為此行為並無不妥 而有follow整個過程不贊成的人是真的認為此行為不妥 還是不喜歡原PO高調放閃@@
作者: mdln (Madeleine*)   2015-01-14 16:22:00
那篇新聞留言太可怕 大概是一堆消/消眷壓力太大新聞只看標題只有對出來澄清的認真板友默默按讚…還被攻擊長那麼正(原留言忘了)一定什麼也不會(的樣子)人家長得正會不會做家事煮飯關他什麼事啊…再拿原原PO無視分隊上規定不能洗衣機浸泡 就一句:我真的覺
作者: summeruse (貓膩)   2015-01-14 16:27:00
有網頁備份嗎?跟不上好痛苦
作者: mdln (Madeleine*)   2015-01-14 16:27:00
得有霉味很臭 > < 然後就自顧自地把男友的衣物分開洗滌 遇到隊員說妳這樣太誇張了吧!(再自顧自以為是誇獎她照顧男友)好像她在分隊上整個就是自顧自地做一些覺得很貼心男友的行為然後再上來PO文 一次也罷 灑花 二次再來 灑花 三次 呃…
作者: summeruse (貓膩)   2015-01-14 16:30:00
不過看這篇文章真覺得很沒規律...這種行為不合理但你想護航可以同理想,但不是很光榮值得大肆傳播的 這是基本的處事道理
作者: FxAmber (Amber Rae)   2015-01-14 16:33:00
看起來那位原原po在隊上做的事 消防界的都認為是正常的
作者: linyap (miche)   2015-01-14 16:35:00
也不要說不通情理 如果要家屬探望洗衣煮飯那列SOP來看看可不可行
作者: FxAmber (Amber Rae)   2015-01-14 16:35:00
看完整篇新聞留言只覺得心中的敬重不是那麼完整了
作者: mdln (Madeleine*)   2015-01-14 16:36:00
可能消防界就是很缺「經理」吧 就是能幫忙處理雜事比如說洗
作者: summeruse (貓膩)   2015-01-14 16:36:00
噢 我誤會了文章 原來斜線中的是新聞留言
作者: FxAmber (Amber Rae)   2015-01-14 16:37:00
然後 說真的有些消眷素質真的滿...放大決就算了 各種髒話想認真討論的人都懶得回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4 16:45:00
我覺得要看局裡留人留多少,基本上32小時內家屬不需進局
作者: summeruse (貓膩)   2015-01-14 16:45:00
我看到了 怎麼一堆文章都是男友男友男友的
作者: ting720326 (ting)   2015-01-14 16:47:00
所以民眾也可以“常去”泡茶,吃飯,聊天,待在那邊嘍?
作者: FxAmber (Amber Rae)   2015-01-14 16:50:00
幫忙附註一下 斜線內的是新聞裡的護航留言 不是原po的...
作者: see1994 (星星)   2015-01-14 16:53:00
看留言是說作二休一 整整48個小時要留守
作者: tiffanybale (蒂芬妮)   2015-01-14 16:55:00
看完留言只覺得傻眼 原來是這樣的沒紀律還有一直強調自己有多辛苦根本是放錯重點敢去坦的女版友真的很有勇氣 被根本不知事情來龍去脈的消眷和屁孩罵
作者: afatpanda (熊貓大俠)   2015-01-14 16:59:00
邏輯很差,笑死人
作者: princessdoll (無尾熊)   2015-01-14 17:23:00
我只覺得,她如果真心認為這沒錯的話,她根本不用心虛,也不用為了怕被知道哪個分隊而叫備份的人刪文,其實她自己在網路上曝曬的資訊太多,根本已經知道她男友是新北哪個分隊的誰了,只是有沒有必要說而已。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4 17:32:00
沒這麼誇張 新聞擷取的y原文的確是對她比較有利底下留言受此影響很正常而且"觀感不佳"也不是啥說服力超強大的理由不被認同不意外
作者: gn00093006 (深藍永恆)   2015-01-14 20:02:00
老實說我一開始看這次沒什麼感覺的,但看到有些理直氣壯的回應…反而印象變差了-_-
作者: oceanfishwu (fish)   2015-01-14 20:48:00
原原po態度讓人不能接受,大家都這樣不代表這樣就是對的,雖說法律不外乎人情,各個業界也都有自己的潛規則,但把潛規則合理化的那麼理所當然還昭告天下...只能說被噓剛好而已,而且還理直氣壯要求別人不要備份是那招?自己不po上來不就沒事了?另外個人覺得原原po的行為比較像她男友的媽,不像女友
作者: yyuchan (yy)   2015-01-14 22:22:00
不懂一直哭自己辛苦要別人體諒的基層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15-01-14 22:29:00
對消防員尊重歸0
作者: g7a7n7 (Caine)   2015-01-14 22:32:00
作者: liu83u83   2015-01-14 22:59:00
無聊 我男友警察我也不會一天到晚去派出所阿
作者: kdpeifay (blank)   2015-01-14 23:48:00
之前好像有版友已經找到是哪個分隊了,只是後來備份文刪掉了,沒有下文
作者: buzzisten   2015-01-14 23:56:00
中和是個好地方
作者: summerna (Nana)   2015-01-15 01:15:00
好想回文 ,不是每個消眷都是這樣 大概只有原原po男友那分隊如此吧... 所以Fx大說的"原原po在隊上做的事 消防界都覺得正常"這句話是錯的!就我常去的兩個分隊 最多也是像我煮好帶便當去 並且最久待到他吃完就帶空盒回家洗了;有時候吃到一半出勤 我就回家了,因為他們返隊之後還有一些事要處理回報, 所以如果像原原po說的"一群女人等他們回來" 在我男友的經歷 是沒有遇過的,因為有時沒有太多時間能陪妳(同在新北鬧區 不可能涼到哪裡),妳試想一下,把別人的工作場合當成自己家...這是什麼情形....?還有,分隊的洗衣機何止霉味...更多是妳不知道的可怕東西,你把衣服襪子分開,其實更可怕的是制服衣褲,出救護的時候不知道沾染了什麼血跡還是嘔吐物之類液體,要泡應該要用另外的容器來泡,並且要消毒,唉..希望原原po的男友不要被搞到在分隊難做人
作者: summeruse (貓膩)   2015-01-15 05:46:00
樓上拍拍 f大可能只是看到網路新聞下方的留言才有此感覺得是工作環境文化的問題 原原PO那邊一有人帶頭 只要有人不反對 然後其他人也慢慢探底線 就這樣無紀律下去
作者: buzzisten   2015-01-15 10:53:00
不會難做人 *ㄓㄨㄥㄏㄜˊ隊員*女友們都很相知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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